2、騙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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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走私、投機倒把是特定年代的産物,那麼20世紀90年代末,從銀行騙取巨額貸款,然後向境外轉移,則隻有黃氏兄弟二人才有這個膽量。
2006年國慶節前,公安部啟動了對黃俊欽私人所有的新恒基系的立案調查,曾經效力于黃氏兄弟的新恒基系最高層于星旺等人也被逮捕。
2006年11月1日,黃俊欽私人所有的新恒基系全部資産被查封,銀監會參與摸查新恒基系及黃光裕所控鵬潤系的整體銀行貸款和負債,起因是黃俊欽早年貸款方面存在嚴重違規操作,黃光裕也被一起調查。
1993年,黃俊欽和黃光裕兄弟分家,哥哥轉向房地産業,建立了新恒基系,在京城及東北擁有數棟著名的大廈;弟弟則獨自經營鵬潤系,國美電器、鵬潤地産構成其主要資産。
1997年,黃俊欽以北京靜安物業發展有限公司的名義向中國銀行北京支行貸款1.6億元人民币及1027萬美元。
靜安物業的實際控制人為黃俊欽。
公開資料顯示,靜安公司由外資身份的靜安物業(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下稱靜安控股)和北京一家國企持有,外資持股六成,公司擁有北京市北三環東路靜安中心地塊。
1995年前後,京城房地産不景氣,靜安地塊無力動工,外方股東有意轉手。
約在1994年,實際由黃俊欽私人所有的北京新恒基房地産開發總公司(下稱新恒基)挂靠在了北京首都創業集團名下,性質為集體所有制企業。
1995年,黃俊欽等人以首創集團下屬新恒基公司名義,與靜安控股董事長鄧南威接觸,有意接盤靜安控股全部股份。
為維持該項目的合資性質,交易改由境外注冊的香港捷成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香港捷成)接盤。
當年6月,雙方簽約,鄧南威與另一名股東梁湖南将靜安控股100%股權轉讓香港捷成,作價1800餘萬美元。
捷成國際實際控制人為黃俊欽。
那個時候,黃俊欽手頭并無資金,他隻是承諾先進場施工,自找建設資金。
雙方約定在靜安中心大廈建成後,黃俊欽以相應樓宇面積折抵股價款,再辦理靜安控股的股權過戶。
1995年下半年,靜安中心破土動工,但資金很快告急,黃俊欽等人開始尋求銀行貸款。
1997年,黃俊欽和于星旺等人僞造靜安公司執照、董事會決議及法定代表人鄧南威的簽名,以靜安公司名義向北京中行申請貸款。
當年貸款5筆,總計折合人民币2億餘元。
貸款安排人正是時任北京中行行長的牛忠光。
上述貸款主要轉入香港捷成賬戶,後者再以投資款名義注入靜安公司,另有一部分轉入私人賬戶。
這件事情直到1998年底,靜安公司的實際大股東鄧南威、梁湖南二人方才知曉,這兩名加拿大籍華人屢屢上告未果。
翌年,同樣在北京中行内部人員協助下,黃俊欽等人将上述幾筆貸款的借貸人變更為新恒基。
大力給予方便的銀行内部人士也是當時的中行北京分行行長牛忠光。
出生于1942年的牛忠光現已退休,他曾任中行北京分行信貸處處長、行長,中國銀行總行董事,并曾于1999年負責籌辦東方資産管理公司。
牛忠光在金融界浸淫40年,人脈熟稔,頗有神通。
黃俊欽是通過北京女商人雷瑛與牛忠光結識的。
雷瑛在北京開有多家公司,與牛忠光過從甚密,牛忠光對雷瑛的生意頻頻關照,這在北京中行内部是公開的秘密。
2006年國慶前夕,雷瑛與牛忠光相繼被捕。
1998年初,靜安中心尚未竣工,黃俊欽等人故伎重演,再次采取篡改靜安公司營業執照中法定代表人的手段,僞造預售契約,将正在建設的靜安中心首層、二層共計2237平方米的樓面贈予雷瑛全資持有的香港中怡集團有限公司。
而雷瑛很快就以中怡集團的名義,将上述兩層樓面作價1.17億元租賃給北京中行,用做中行靜安支行的營業場地,租期50年。
這一昂貴的租價,相當于每平方米5萬餘元,高出當時的樓價數倍。
盡管靜安中心遠未竣工,但雙方租期卻從1998年就開始了,北京分行分數筆将1.17億元租金悉數付給中怡集團。
事實上,中行靜安支行遲至2003年才搬進靜安中心辦公。
1999年下半年,靜安中心落成,但黃俊欽遲遲不按約定向外方股東交付樓面。
盡管靜安公司股權因此不能交割,但黃俊欽事實上控制了這家公司,宛如主人身份主持樓宇的租售業務。
直至2005年末,黃俊欽才向鄧南威、梁湖南兩位股東支付1500萬美元,将靜安控股股權過戶至自己名下。
另一方面,新恒基在開發靜安中心時對中行北京分行欠下的近億元貸款也遲遲不歸還。
與此同時,黃俊欽兄弟利用與牛忠光等人的關系,以不同公司名義繼續向這家銀行貸款。
在1997-2001年間,上述貸款總額接近10億元,其中4億餘元一直沒有還本付息。
黃俊欽利用與中行北京分行的關系,順利
2006年國慶節前,公安部啟動了對黃俊欽私人所有的新恒基系的立案調查,曾經效力于黃氏兄弟的新恒基系最高層于星旺等人也被逮捕。
2006年11月1日,黃俊欽私人所有的新恒基系全部資産被查封,銀監會參與摸查新恒基系及黃光裕所控鵬潤系的整體銀行貸款和負債,起因是黃俊欽早年貸款方面存在嚴重違規操作,黃光裕也被一起調查。
1993年,黃俊欽和黃光裕兄弟分家,哥哥轉向房地産業,建立了新恒基系,在京城及東北擁有數棟著名的大廈;弟弟則獨自經營鵬潤系,國美電器、鵬潤地産構成其主要資産。
1997年,黃俊欽以北京靜安物業發展有限公司的名義向中國銀行北京支行貸款1.6億元人民币及1027萬美元。
靜安物業的實際控制人為黃俊欽。
公開資料顯示,靜安公司由外資身份的靜安物業(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下稱靜安控股)和北京一家國企持有,外資持股六成,公司擁有北京市北三環東路靜安中心地塊。
1995年前後,京城房地産不景氣,靜安地塊無力動工,外方股東有意轉手。
約在1994年,實際由黃俊欽私人所有的北京新恒基房地産開發總公司(下稱新恒基)挂靠在了北京首都創業集團名下,性質為集體所有制企業。
1995年,黃俊欽等人以首創集團下屬新恒基公司名義,與靜安控股董事長鄧南威接觸,有意接盤靜安控股全部股份。
為維持該項目的合資性質,交易改由境外注冊的香港捷成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香港捷成)接盤。
當年6月,雙方簽約,鄧南威與另一名股東梁湖南将靜安控股100%股權轉讓香港捷成,作價1800餘萬美元。
捷成國際實際控制人為黃俊欽。
那個時候,黃俊欽手頭并無資金,他隻是承諾先進場施工,自找建設資金。
雙方約定在靜安中心大廈建成後,黃俊欽以相應樓宇面積折抵股價款,再辦理靜安控股的股權過戶。
1995年下半年,靜安中心破土動工,但資金很快告急,黃俊欽等人開始尋求銀行貸款。
1997年,黃俊欽和于星旺等人僞造靜安公司執照、董事會決議及法定代表人鄧南威的簽名,以靜安公司名義向北京中行申請貸款。
當年貸款5筆,總計折合人民币2億餘元。
貸款安排人正是時任北京中行行長的牛忠光。
上述貸款主要轉入香港捷成賬戶,後者再以投資款名義注入靜安公司,另有一部分轉入私人賬戶。
這件事情直到1998年底,靜安公司的實際大股東鄧南威、梁湖南二人方才知曉,這兩名加拿大籍華人屢屢上告未果。
翌年,同樣在北京中行内部人員協助下,黃俊欽等人将上述幾筆貸款的借貸人變更為新恒基。
大力給予方便的銀行内部人士也是當時的中行北京分行行長牛忠光。
出生于1942年的牛忠光現已退休,他曾任中行北京分行信貸處處長、行長,中國銀行總行董事,并曾于1999年負責籌辦東方資産管理公司。
牛忠光在金融界浸淫40年,人脈熟稔,頗有神通。
黃俊欽是通過北京女商人雷瑛與牛忠光結識的。
雷瑛在北京開有多家公司,與牛忠光過從甚密,牛忠光對雷瑛的生意頻頻關照,這在北京中行内部是公開的秘密。
2006年國慶前夕,雷瑛與牛忠光相繼被捕。
1998年初,靜安中心尚未竣工,黃俊欽等人故伎重演,再次采取篡改靜安公司營業執照中法定代表人的手段,僞造預售契約,将正在建設的靜安中心首層、二層共計2237平方米的樓面贈予雷瑛全資持有的香港中怡集團有限公司。
而雷瑛很快就以中怡集團的名義,将上述兩層樓面作價1.17億元租賃給北京中行,用做中行靜安支行的營業場地,租期50年。
這一昂貴的租價,相當于每平方米5萬餘元,高出當時的樓價數倍。
盡管靜安中心遠未竣工,但雙方租期卻從1998年就開始了,北京分行分數筆将1.17億元租金悉數付給中怡集團。
事實上,中行靜安支行遲至2003年才搬進靜安中心辦公。
1999年下半年,靜安中心落成,但黃俊欽遲遲不按約定向外方股東交付樓面。
盡管靜安公司股權因此不能交割,但黃俊欽事實上控制了這家公司,宛如主人身份主持樓宇的租售業務。
直至2005年末,黃俊欽才向鄧南威、梁湖南兩位股東支付1500萬美元,将靜安控股股權過戶至自己名下。
另一方面,新恒基在開發靜安中心時對中行北京分行欠下的近億元貸款也遲遲不歸還。
與此同時,黃俊欽兄弟利用與牛忠光等人的關系,以不同公司名義繼續向這家銀行貸款。
在1997-2001年間,上述貸款總額接近10億元,其中4億餘元一直沒有還本付息。
黃俊欽利用與中行北京分行的關系,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