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土著的廉政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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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東西跑到哪裡去了呢?我們“學”的是什麼東西呢!“學”來“學”去,結果是全國有近四分之一的文盲和更多的法盲及科盲。

     什麼叫廉政?“不知道!” 其實,官員收了禮,是願意給你辦事,不收禮,便是不準備給你辦事的表示,已是人人心中有數的了。

    有人說這種歪風邪氣是改革開放後搞市場經濟才出現的。

    可是土著們不這麼看。

    和我一起曾在農場勞動的土著說,“你忘了?那陣子,男人入黨要請客喝酒,女人入黨要把身子貼進去;男‘知青’不提着北京二鍋頭就遷不成戶口,女‘知青’不跟書記睡覺就上不了大學哪?”追根溯源,這種現象還是至今仍有人留戀的“文化大革命”的産物,是“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餘韻。

    至于說是不是“量變發展到質變”了呢?請聽土著們的比較:一個土著說,“物價漲了嘛!這會兒的一萬塊錢,也就相當那會兒的一百塊錢。

    再說,現在婊子遍地都有,找個婊子來跟管事兒的睡,總比把自己的老婆送去好吧!”土著們并不認為目前更糟,好像現在比過去還有進步似的。

     更有甚者,很多土著不信任清廉的官員而對不怎麼清廉的官員反而感到親切。

    譬如。

    西北某中等城市有位市委書記,在任七八年,沒給自己的親屬子女解決過戶口,安排過職務,雖然政績平平,但清廉可說是清廉的。

    離休後,土著們評論起他來卻說,“他連自己的親屬子女都不顧,還會顧咱們老百姓嗎?!”不錯,“齊家治國平天下”,他連自己的家都沒有“齊”,逞論“治國”?還有的土著把官員是否收禮來衡量這官員是不是“跟群衆打成一片”,“對群衆的态度”。

    有篇小小說寫的就是這個内容:有位清廉的官員上任後一本正經,下屬見了敬而遠之,弄得他也很苦惱,一次他生了病,人們紛紛提了禮物去看他,而他也照單全收,這才把關系搞好起來。

    看到報紙上登某某官員拒收賄賂,有的還有确切的數字——“拒收二十一次,共三萬七千二百元!”土著們就對此大有懷疑:“每次賄賂給他的錢他都先數了再還給行賄者?”“他怎麼不把行賄者當場抓起來交給公檢法處理?以緻人們一次次地向他行賄。

    ”“這三萬多是他報的,還有沒報的呢?”等等。

    有個較為富裕的土著個體戶跟我聊天說,“我一聽見‘廉政’就害怕!”我奇怪地問,廉政對你隻有好處,那是針對幹部的又不是針對你的,你怕什麼?他說,“幹部不廉政,我花些錢還能辦成事,一廉政,幹部不收禮了,可也不辦事了,對于咱們個體戶來說,真是得不償失。

    其實我要辦的事也都是在法律允許範圍内的,又不是犯法的。

    我隻求辦得快一點,順當一點而已。

    ”“兩害相權取其輕”,不清廉似乎倒能提高辦事效率,這種現象怎麼解釋?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我自以為有點政治常識,也跑過外國,領略過些許現代國家的行政規範和風土人情,但面對土著們這種深入骨髓的習慣,我也不知如何“教育”是好。

    有時想,這就是“中國特色”和“國情”吧,不如随大流圖個順利,逆潮流而動必然四處碰壁;有時想,要在中國解決廉政問題及樹立廉政的觀念,恐怕還要從更深層處着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