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匪的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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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長年的旅行者,一年中有一大半時間在路上,因此家裡不訂報刊雜志,訂了也沒法看。

    說來慚愧,我讀的報紙大多是機場、碼頭随買随丢的那些刑偵破案讀物。

    選擇的标準有兩條,一是材料必須出自于正規的司法機關,二是必須真人真事,如實報道,不能有文學描寫。

    一般所謂的"法制文學",我還來不及去看。

     讀這些刑偵報道,原來隻是為了消磨時間,後來幾乎成了習慣。

    也曾自警是否閱讀品位下堕,但仔細一想又覺得未必。

    曆來我接觸最多的是文藝作品,而當今許多文藝作品的通病是虛假而又令人厭倦;這些刑案報道正恰相反,既真實又有吸引力。

    這種巨大的逆反帶給我一種興奮,有時甚至還想推薦給文化界的朋友也屈尊讀幾篇。

     當然,我讀這些報道還有另外一個目的。

    在這些充滿暴力和血腥的字裡行間,我看到的不是一個與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相隔絕的怪異世界,而是處處與我們的身邊相連。

    刑案是生活的極端狀态,而極端狀态總會集中社會神經的末梢,關及正常部位的痛癢,具有不少思考價值。

     你看手邊正好有一份法制文摘,刊登了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在湖北省破獲的一起綁票殺人案,讀起來就很有意思。

     這起綁票殺人案其實早在八年前就發生了,偵查了很久沒有結果,基本上已成了一個舊年懸案,擱置在那裡。

    去年,一位名叫吳忠義的刑偵專家随手翻閱舊案卷,偶然地發現案卷中保留着一張綁匪寫的紙條。

    他先匆匆瞟一眼,突然若有所思。

    很快,他決定重新偵查此案,而偵查的範圍,劃定在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中間。

     究竟是一張什麼樣的紙條給了刑偵專家一個重新判斷的機會? 那張紙條上其實隻寫了十九個字,六個标點符号。

    其文曰: 過橋,順牆根,向右,見一亭,亭邊一倒凳,其下有信。

     寫這張紙條的罪犯是在向受害者的家屬指點藏信的所在,他竭力想把句子縮到最短,減少信号量,但他忘了,文字越簡縮越能顯現一個人的文化功底。

     請看這十九個字,罪犯為了把藏信的地點說清楚,不用東西南北、幾步幾米的一般定位法,而是用動詞來一路指引,這在修辭上顯然是極聰明的選擇。

    四個指引詞,"過、順、向、見",準确而不重複,簡直難于删改。

    特别是那個"見"字,用在此處,連一般精通文字的寫作人也不容易辦到。

    多數會寫成"有",但隻有用"見",才能保持住被指引者的主觀視角。

    更有趣的是,這個句子讀起來既有節奏又有音韻,在兩個"二三"結構的重複後接一個"五四"結構,每個結構末尾都押韻,十分順口。

    罪犯當然不會在這裡故意賣弄文采,隻能是長期讀古文、寫舊體詩的習慣的自然流露。

    如果他自己發覺了這種流露,一定會掩蓋的,但他沒有發覺,可見實在成了一種表述本能。

    時至今日,能有這般表述本能的人已經不多,因此偵查的範圍可縮得很小。

     那地方有一所大學。

    很快破案,罪犯是一個大學教師。

     誰揭發了他?文化。

     高智商犯罪,早已屢見不鮮,監獄裡關着大量聰明人,這好像沒有什麼可以大驚小怪的了。

    但對這個人,我們仍會沉思片刻。

    原因是他與"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