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男人

關燈
一九九一年春天,一家法律雜志的負責人找到我的辦公室,要我談談對當時轟動上海的三個女貪污犯案件的看法,他們準備在雜志扉頁"名人談法"的專欄刊登。

    我一聽就慚愧,當時還在擔任學院院長,忙得連報紙也少看,居然不知道這些案件,便請這位先生先給我介紹一下。

     原來,三個女貪污犯的案情驚人地相似。

    她們都是未婚的美貌姑娘,都是單位裡的财務出納員,事發之前都品行端正。

    她們各自愛上了一個男子,男子借各種理由花她們的錢,她們為了愛,為了面子,自己省吃儉用,把父母的積蓄也搭上,仍然填不滿無底洞,便開始一筆筆地貪污公款。

    及至案發,由于貪污數字巨大,必判重刑,甚至有生命之虞;而那幾個男子,卻因為隻花錢而不問錢的由來,無法定為貪污犯,隻能以"窩藏"、"詐騙"之類的罪名輕判,關押一段時間便無事。

     這幾個男子,明明知道女友是财務出納員卻故意不問錢的由來。

    有的還不斷欺騙女友,說自己拿不出人民币隻因為手頭隻有外币……法律雜志的負責人開始還彬彬有禮,但在叙述這些案情時聲音越來越高,已經明顯地表露出對這幾個男子的憤然,而我,則早已怒火中燒。

     我問,你們刊物是否允許我,臭罵他們一頓?或者,提一些疑問向法律界朋友請教?他點了點頭說:"請。

    " 記得當時我已無法坐着說話,站起身來邊走邊結結巴巴地吐出一個個斷句。

     我說,作為一個男人,我為他們感到深深的恥辱。

    他們連"兇惡"這個詞都配不上,因為兇惡者大多數還有點硬氣,他們居然連偷盜的勇氣都沒有,躲在女友柔弱的身體背後宰割女友!他們隻有滑膩膩、陰嗖嗖的邪氣…… 我說,我的呼籲可能已經救不了這幾個可憐而又愚蠢的女孩,但想與法律專家讨教,能不能給那幾個真正的騙子更加嚴厲的處罰?我說,是的,按照法律,他們隻能被輕判,但他們在監獄裡,估計其他罪犯也看不起他們。

    我甚至很不應該地說,我希望其他罪犯能舉起男人的拳頭,打他們一頓,讓他們知道,男人是什麼。

     除了這最後一句,前面這些意思,那家法律雜志都刊登了。

     後來我才知道,與我同樣憤怒的人很多。

    好幾個年輕的私營業主向法院打聽,能不能成倍,甚至十倍地償還這幾個女孩子的貪污款,把她們的罪行減輕?有人問他們,是否看中了她們作為女人的德行,想把她們救出來做妻子?私營業主們回答:"不,隻想讓她們知道,世界上的男人不都是那樣的!" 更意味深長的是,幾年後上海又出現了一個男人出賣女友的事件,雖然沒有那麼嚴重,卻也傳播一時,而傳播到的絕大多數人都想起了這三個男人。

    這三個男人已成為一種性别恥辱的标志。

     作為後起之秀的那個男人,曾請他的一個不講原則的朋友四處解釋,試圖挽回名譽,沒想到幾乎所有的人都扭過臉去。

    "連自己的女朋友還要出賣的男人,還說什麼!"如此衆口一詞,我真為上海高興。

     女記者陸萍在一篇報道中寫道,有一天她去采訪一個犯人座談會,剛剛結束,就有一位不認識的警察悄悄告訴她,前面将下樓梯的犯人就是三個欺騙女友的壞蛋之一。

    陸萍立即跳了起來,叫住他,盯住他遊移的目光,整整十秒鐘,然後,強壓心頭的怒火,問了他幾句,最後,厭煩得根本不想再看他了。

     感謝陸萍,在報道中記述了大家關心的其中一個女貪污犯,她從一次次申訴、複審中終于保住了生命,然後寫了這麼幾句詩: 夢幻人生 發生一個無言的故事 我相信了它 在日與夜的交異處埋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