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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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癰之人,氣血潮聚一處為膿,若髒腑不固,必元氣洩而血愈寒難愈,此藥大能順氣故也。
大抵氣順則血行,氣耗則血寒,氣寒則血死,血死則肌肉不生。
投之熱藥則肌肉無,元氣不足以當之,徒增苦,投之涼藥則無是理。
是方雖仙授,要在用之得當,不然則有刻舟之患矣。
至於流注,又不可一概論也。
若涼藥耗散,元氣虛敗,有用三建取效者,其疾多緣於冷故也。
尤當審其脈、辯其證,的出於冷而然後用之,亦不可過,過亦有害。
但陽脈回,腫處紅活,骨有生氣,寒氣不能相附為疽,即歸功本方以取效,此萬全妙法。
一此藥元、散、末皆可,水酒湯使臨時裁度用之。
貴人加木香為衣。
病者有熱痰咳嗽,富沉香、貧蘇葉湯,皆可下。
圓用蜜為丸。
一此方非但治癰疽、發背、傷折,至於男子婦人疝氣血氣皆可用,屢獲效矣。
有一婦人患氣疾五年,發時隻是塊痛嘔逆,水漿不下,一發便死,用此藥為丸,木香湯下;一服嘔止,再服痰氣順,遂愈。
一凡傷折皆不脫此方,但加減有差,詳見傷折類中。
如尋常打破傷損,或傷心胞,并皆治之。
在頭上則去木通、枳殼,加川芎、陳皮。
常用加丁皮、蘇葉能活血,加破故紙、五靈脂能破宿血。
水煎熟了,卻用濃酒一盞侵入,候再沸,卻入大黃末,空心服之。
如通順,藥隻四服,先二服中入大黃末,後二服不必用,隻是催發便下。
如不通,用枳殼湯一向催。
如若不通,即不可治。
不可坐視人死而不知也。
補血十宣散之類。
一凡傷折常用此方,可去木通,名何首烏散,蓋首烏能扶血故也。
如刀刃傷,有潮熱,面腫氣喘,乃破傷風證,可服索血散、葛根湯數服,姜蔥煎發散或敗毒散三四服,外用敷貼藥,依法治之,無不愈者。
一經年腰痛,加草萆藓、玄胡索,酒煎服。
一腳氣加槟榔、木瓜、川山甲,水煎服。
一宿痰失道,非惟人不識,自仙授以來,惟餘一派知之。
人身有痰潤滑一身,猶魚之有涎。
然痰居胃中,不動則無病,動則百病生,或喘或咳,或嘔或暈,頭痛睛疼,遍身拘急,骨節痹疼,皆外來新益之痰,乃血氣敗濁凝結而成也。
何則?髒腑氣逆,郁結生痰,當汗不汗,蓄積生痰;飲食過傷,津液不行,聚而生痰。
其常道則自胃脘達肺院而出,其失道自胃脘而流散,冷肌肉皮毛之間。
脾主肌肉,肺主皮毛,故凡胸背、頭項、腋胯、腰腿、手足結聚腫硬,或痛或不痛,按之無血潮,雖或有微紅,亦淡薄不熱,堅如石,破之無膿,或有薄血,或清水,或如乳汁,又有壞肉如破絮,又恐如瘰?在皮肉之間,如鹦卵浮浴於水中,可移動,軟活不硬,破之亦無膿血,針口弩肉突出,惟覺咽喉痰實結塞,作寒作熱,即皆其證。
急於此方中加南星、半夏等藥以治其内,外用玉龍熱藥以拔其毒,便成膿破為良。
其輕無膿者,必自内消。
如熱極痰壅,則用控涎丹紫大戟、甘遂、白芥子,等分為末,米糊丸。
如遍身腫硬,塊大如盃盂,生於喉項要處者,尤為難治。
夫血氣和暢,自無他病,氣行不順,血化為痰。
痰複失道,則血氣衰敗,不能為膿,但能為腫硬,理必然也。
此證陽少陰多,随證用藥,回陽生氣,補血控涎,外則用後法作起一身氣血,引散冷塊。
萬一腫不消,不作痛,不為熱,體氣實,無他證,肉塊與好無異,此又一證也。
切不可輕用針刀自戕,如草醫曾用針灸陰爛其肉,或用毒藥點脫,使人增寒壯熱,法當通順其氣血,於此方中加升麻以除其寒邪,用斂口結痂之藥以安之,使為疣贅而已。
萬一病自作臭穢糜爛,不兔動刀,則有妙劑可以代刀,不可輕洩即白礬、枯樸消,二味為末敷之。
一肚腸内癰,宜服十宣散,與此方相間用之,并加忍冬藤,此藥最治内癰,但當審其虛實,或通或補,補須用附子,通則用大黃。
如不明虛實,則此方亦自能通順,十宣自能内補,可無他變。
至於肺癰,初覺飲食有礙,胸膈微痛,即是此證。
急須察脈審其虛實,虛則用此方加附子相出入用之,若稍再作,即用十宣散内補之,即自消散。
實則用此方加大黃略通之,使毒氣下宣為妙。
蓋肺與大腸相表裹故也。
如内癰已成,宜以海上方與此方加減參用之。
喘咳膿血者,肺癰也。
大便有膿自臍出者,肚癰也。
忍冬藤、甘草節煮酒妙。
仙傳外科秘方卷之一竟 #1品:明刻本無。
#2品:明刻本作『方』。
#3節:明刻本作『尖』
大抵氣順則血行,氣耗則血寒,氣寒則血死,血死則肌肉不生。
投之熱藥則肌肉無,元氣不足以當之,徒增苦,投之涼藥則無是理。
是方雖仙授,要在用之得當,不然則有刻舟之患矣。
至於流注,又不可一概論也。
若涼藥耗散,元氣虛敗,有用三建取效者,其疾多緣於冷故也。
尤當審其脈、辯其證,的出於冷而然後用之,亦不可過,過亦有害。
但陽脈回,腫處紅活,骨有生氣,寒氣不能相附為疽,即歸功本方以取效,此萬全妙法。
一此藥元、散、末皆可,水酒湯使臨時裁度用之。
貴人加木香為衣。
病者有熱痰咳嗽,富沉香、貧蘇葉湯,皆可下。
圓用蜜為丸。
一此方非但治癰疽、發背、傷折,至於男子婦人疝氣血氣皆可用,屢獲效矣。
有一婦人患氣疾五年,發時隻是塊痛嘔逆,水漿不下,一發便死,用此藥為丸,木香湯下;一服嘔止,再服痰氣順,遂愈。
一凡傷折皆不脫此方,但加減有差,詳見傷折類中。
如尋常打破傷損,或傷心胞,并皆治之。
在頭上則去木通、枳殼,加川芎、陳皮。
常用加丁皮、蘇葉能活血,加破故紙、五靈脂能破宿血。
水煎熟了,卻用濃酒一盞侵入,候再沸,卻入大黃末,空心服之。
如通順,藥隻四服,先二服中入大黃末,後二服不必用,隻是催發便下。
如不通,用枳殼湯一向催。
如若不通,即不可治。
不可坐視人死而不知也。
補血十宣散之類。
一凡傷折常用此方,可去木通,名何首烏散,蓋首烏能扶血故也。
如刀刃傷,有潮熱,面腫氣喘,乃破傷風證,可服索血散、葛根湯數服,姜蔥煎發散或敗毒散三四服,外用敷貼藥,依法治之,無不愈者。
一經年腰痛,加草萆藓、玄胡索,酒煎服。
一腳氣加槟榔、木瓜、川山甲,水煎服。
一宿痰失道,非惟人不識,自仙授以來,惟餘一派知之。
人身有痰潤滑一身,猶魚之有涎。
然痰居胃中,不動則無病,動則百病生,或喘或咳,或嘔或暈,頭痛睛疼,遍身拘急,骨節痹疼,皆外來新益之痰,乃血氣敗濁凝結而成也。
何則?髒腑氣逆,郁結生痰,當汗不汗,蓄積生痰;飲食過傷,津液不行,聚而生痰。
其常道則自胃脘達肺院而出,其失道自胃脘而流散,冷肌肉皮毛之間。
脾主肌肉,肺主皮毛,故凡胸背、頭項、腋胯、腰腿、手足結聚腫硬,或痛或不痛,按之無血潮,雖或有微紅,亦淡薄不熱,堅如石,破之無膿,或有薄血,或清水,或如乳汁,又有壞肉如破絮,又恐如瘰?在皮肉之間,如鹦卵浮浴於水中,可移動,軟活不硬,破之亦無膿血,針口弩肉突出,惟覺咽喉痰實結塞,作寒作熱,即皆其證。
急於此方中加南星、半夏等藥以治其内,外用玉龍熱藥以拔其毒,便成膿破為良。
其輕無膿者,必自内消。
如熱極痰壅,則用控涎丹紫大戟、甘遂、白芥子,等分為末,米糊丸。
如遍身腫硬,塊大如盃盂,生於喉項要處者,尤為難治。
夫血氣和暢,自無他病,氣行不順,血化為痰。
痰複失道,則血氣衰敗,不能為膿,但能為腫硬,理必然也。
此證陽少陰多,随證用藥,回陽生氣,補血控涎,外則用後法作起一身氣血,引散冷塊。
萬一腫不消,不作痛,不為熱,體氣實,無他證,肉塊與好無異,此又一證也。
切不可輕用針刀自戕,如草醫曾用針灸陰爛其肉,或用毒藥點脫,使人增寒壯熱,法當通順其氣血,於此方中加升麻以除其寒邪,用斂口結痂之藥以安之,使為疣贅而已。
萬一病自作臭穢糜爛,不兔動刀,則有妙劑可以代刀,不可輕洩即白礬、枯樸消,二味為末敷之。
一肚腸内癰,宜服十宣散,與此方相間用之,并加忍冬藤,此藥最治内癰,但當審其虛實,或通或補,補須用附子,通則用大黃。
如不明虛實,則此方亦自能通順,十宣自能内補,可無他變。
至於肺癰,初覺飲食有礙,胸膈微痛,即是此證。
急須察脈審其虛實,虛則用此方加附子相出入用之,若稍再作,即用十宣散内補之,即自消散。
實則用此方加大黃略通之,使毒氣下宣為妙。
蓋肺與大腸相表裹故也。
如内癰已成,宜以海上方與此方加減參用之。
喘咳膿血者,肺癰也。
大便有膿自臍出者,肚癰也。
忍冬藤、甘草節煮酒妙。
仙傳外科秘方卷之一竟 #1品:明刻本無。
#2品:明刻本作『方』。
#3節:明刻本作『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