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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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傳外科秘方卷之二 浚儀原陽子趙宜真集 用敷貼溫藥品#1第三 沖和仙膏一名黃雲膏又名仙膏,治冷熱不明者用之,茶酒随證。

     川紫刻皮五兩重,炒,又名紅肉#2;又曰内消 赤芍藥二兩重,炒 獨活三兩重,炒,不用節 白芷一兩重,不見火 木臘又名望見消、陽春雪,随加減,炒用,即石菖蒲 右五件并為細末,用法詳見於後。

     夫癰疽流注雜病,莫非氣血凝滞所成。

    遇溫即生,遇涼即死,生則散,死則凝。

    此藥是溫平,紫判皮,木之精,能破氣逐血消腫;獨活,土之精,能止風動血引氣,拔骨中毒,去痹濕氣,更能與木臘破石腫堅硬;赤芍藥,火之精,微能生血住痛去風;木臘,水之精,能生血住痛消腫,破風散血;白芷,金之精,能去風生肌止痛。

    蓋血生則不死,血動則流通,肌生則不爛,痛止則不掀作,風去則血自散,氣破則硬可消,毒自散,五者交攻,病安有不愈乎。

     一凡病有三證,治有三法。

    如病極熱,則此方中可倍加紫荊皮、木臘。

    少用三品,亦能消散之,但功少遲耳。

    如病極冷,則此方微加赤芍藥、獨活,亦能活血,而消散之功亦稍遲,而不壞病。

     一如病熱勢大盛,切不可用酒調,但可用蔥泡湯調此藥,熱敷上,蔥亦能散氣故也。

    血得熱則行,故熱敷也。

    如病稍減,又須用酒調,酒能生血,遇熱則血愈生,酒又能行血,遇溫則血愈行矣。

     一瘡面有血泡成小瘡,不可用木臘,恐性枯起藥時生受,宜用四味先敷,後用木臘蓋在上面,覆過四圍,以截助攻之血路。

    凡敷藥,皆須熱敷,乾則又以元湯濕透之,使藥性濕蒸而行,病自退。

     一如用正方,四面黑暈不退,瘡口皆無血色者,是人曾用冷藥大過,不可便用玉龍,蓋肌未死也,恐藥力緊添痛苦,宜於此方加肉桂、當歸,以喚起死血,自然黑暈退,見功效。

    血回即除加藥,隻以正方取效。

     一如用正方痛不住,可用酒化乳香、沒藥,於火上使溶,然後将此酒調藥,熱塗痛止。

     一流注筋不伸者,可於此方加乳香敷之,其性能伸筋故也。

     一如瘡口有赤肉突出者,其證有三:一是着水,二着風,三是刀破後刀口番突。

    宜以此方加少南星以去風,用姜汁酒調。

    其不消者,必是庸醫以手按出膿核大重,又以涼藥涼了皮,以緻如此。

    若投以熱藥,則愈糜爛,此又有口訣焉,宜用白礬、枯樸消,二味為末敷之,次用硫黃摻#3之,外服榮衛加對金飲,外貼沖#5和。

     一若病勢熱盛者,不可便用涼藥,熱盛則氣血壅會必多,大凍則血退不徹,返凝於涼,故宜溫冷相半用之,血得溫則動,挾涼則散,可用此方加對停洪寶丹,用蔥湯調塗貼。

     一此方乃發背流注之第一藥也,學者當通變妙用,表裹相應,則病在掌握之中。

    但發背甚者,死生所系,惟此藥功最穩重,終始可恃,決無變壞。

    若發之輕者,草醫亦能取效,然有變證流弊之患。

    此無他,發於陰則非草醫之可治矣。

    豈如是劑兼陰陽而并治,奪造化之神功哉。

    至如流注一疾,雖不能死人,而十有九為廢疾,廢疾流連,死亦随之,縱有醫之能愈者,亦必半年周歲之後方見其效。

    此乃百中之一,然終為殘弱之身矣。

    惟吾此派仙方,藥奇效速,萬不失一,端有起死回生之效,非有言所能盡述。

    夫流注乃傷寒之餘毒也,故有表未盡者,餘毒客於經絡,氣血不勻,則為熱流注。

    所謂醫之能愈者,熱也。

    熱病少見有表散太過,氣血衰者,餘毒流入勝理,腠理或疏或密,為冷流注。

    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