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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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初一個一月的晚上,克裡斯廷-尼爾森在紐約音樂院演唱歌劇《浮士德》。

     雖然人們早就議論要在第40街以北的遠郊興建一座新的歌劇院,其造價與壯觀将和歐洲那些著名首都的歌劇院媲美,然而上流社會卻依然滿足于每年冬天在這座曆史悠久的音樂院紅黃兩色的舊包廂裡進行社交聚會。

    保守派的人們欣賞它的窄小不便,這樣可以把紐約社會開始懼怕但又為之吸引的“新人”拒之門外;多愁善感的人們因為它引起許多曆史的聯想而對它戀戀不舍;而音樂愛好者則留戀它精美的音響效果。

    在專為欣賞音樂而修建的廳堂中,音響效果向來都是個棘手的質量問題。

     這是尼爾森夫人當年冬天的首場演出。

    那些被日報稱為“超凡脫俗的聽衆”已經雲集來聽她的演唱。

    他們或乘私人馬車、或乘寬敞的家庭雙篷馬車、或者乘檔次較低卻更為便利的“布朗四輪馬車”,經過溜滑多雪的街道來到了這裡。

    乘坐布朗馬車來聽歌劇,幾乎跟坐自己的馬車一樣體面;而且,離開劇場時還有極大的優越性(對民主原則開一句玩笑):你可以搶先登上線路上第一輛布朗馬車,而不用等待自己的那因寒冷和烈酒而充血的紅鼻子車夫在音樂院門廊下面顯現。

    美國人想離開娛樂場所比想去的時候更加迫切,這可是那位了不起的馬車行店主憑絕妙的直覺獲得的偉大發現。

     當紐蘭-阿切爾打開包廂後面的門時,花園一場的帷幕剛剛升起。

    這位年輕人本可以早一點來到。

    他7點鐘和母親與妹妹一起用了餐,其後又在哥特式圖書室裡慢慢吞吞地吸了一支雪茄。

    那間放了光亮的黑色胡桃木書櫥和尖頂椅子的房間,是這所房子裡阿切爾太太惟一允許吸煙的地方。

    然而,首先,紐約是個大都市,而他又十分清楚,在大都市裡聽歌劇早到是“不合宜”的。

    而是否“合宜”,在紐蘭-阿切爾時代的紐約,其意義就像幾千年前支配了他祖先命運的不可思議的圖騰恐懼一樣重要。

     他晚到的第二個原因是個人方面的。

    他吸煙慢慢吞吞,是因為他在内心深處是個藝術的愛好者,玩味行将來到的快樂,常常會使他比快樂真的來到時感到更深切的滿足。

    當這種快樂十分微妙時尤其如此,而他的樂趣多半屬于這種類型。

    這一次他期盼的時機非常珍貴,其性質異常微妙——呃,假若他把時間掌握得恰到好處,能與那位首席女演員的舞台監督合上拍,到場時正趕上她一邊唱着“他愛我——他不愛我——他愛我!”一邊抛灑着雛菊花瓣,其暗示像露水般清澈——果真如此,他進音樂院的時機就再美妙不過了。

     當然,她唱的是“-啊嘛”,而不是“他愛我”,因為音樂界那不容改變、不容懷疑的法則要求,由瑞典藝術家演唱的法國歌劇的德語文本,必須翻譯成意大利語,以便講英語的聽衆更清楚地理解。

    這一點紐蘭-阿切爾覺得和他生活中遵循的所有其他慣例一樣理所當然:比如,用兩把帶有藍瓷漆塗着他姓名縮寫的銀背刷子分開他的頭發,紐扣洞裡插一朵花(最好是桅子花)才在社交界露面。

     “-啊嘛……農-啊嘛……”首席女演員唱道,她以赢得愛情後的最後爆發力唱出“-啊嘛!”一面把那束亂蓬蓬的雛菊壓在唇上,擡起一雙大眼睛,朝那位陰郁的小浮士德——卡布爾做作的臉上望去。

    他穿一件紫色的絲絨緊身上衣,戴一頂鼓囊囊的便帽,正徒勞地裝出與那位天真的受害者一樣純潔真誠的表情。

     紐蘭-阿切爾倚在俱樂部包廂後面的牆上,目光從舞台上移開,掃視着劇場對面。

    正對着他的是老曼森-明戈特太太的包廂。

    可怕的肥胖病早已使她無法來聽歌劇,不過在有社交活動的晚上,她總是由家庭的某些年輕成員代表出席。

    這一次,占據包廂前排座位的是她的兒媳洛弗爾-明戈特太太和她的女兒韋蘭太太。

    坐在這兩位身着錦緞的婦人身後的是一位穿白衣的年輕姑娘,正目不轉睛地注視着那對舞台戀人。

    當尼爾森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