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誰也不是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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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黑亮的姑娘,她嘴上銜着一朵紅花,帶有一種熱帶的南海島嶼的懶散的表情。

    “你知道,”流浪漢以一種幾乎是不情願的贊賞口吻說,“這畫其實一點不差。

    ” “是啊。

    ”弗蘭克說。

     “一點兒不差,”史密斯繼續說,“那時候,人們說我有天分,弗蘭克,在紐約有人對我這麼說——在巴黎也是。

    天分——可能是有點兒天才——但别的就沒什麼了。

    沒有脊梁——沒有骨氣——沒有支撐它的東西。

    你必須得有骨氣,我的孩子。

    ” “是啊,”弗蘭克漫不經心地說。

     “你知道,弗蘭克,技巧不如我一半的畫匠都——唉,見鬼,提這些幹什麼呢?我為什麼要抱怨呢?想一想科羅特,他活着的時候,一幅畫也沒賣出去;想一想莫奈,你知道批評家怎麼莫奈?他們嘲笑他。

    ” “是啊,”弗蘭克說道,他放下吉他,跳了起來,跑過沙灘,像魚兒一般躍入水中。

    史密斯看着他,搖了搖頭。

     “對畫畫沒興趣,”他說,“隻喜歡音樂,這也挺好。

    ”他把錢放進口袋。

    用胳膊夾起了畫布,向大街走去。

     來了一輛開往市内的電車,史密斯跳上了車。

    他驕傲地掏出一美元——從今以後售票員可能不會再以貌取人了。

    在去往城中的路上,他又看了一兩次他的畫,他對它的看法變得更好了。

     在一家餐館他吃了一頓幾天都沒吃過的豐盛早餐,然後來到了懷麗旅館。

    他走進那家旅館并未引起騷動,隻是侍者盯着他,明顯地帶着不滿。

    “你想幹什麼?”他冷冷地問。

     “菲佛先生住這兒嗎?”流浪漢問道。

     “是的——但他通常醒得很晚,我不能打擾他。

    ” “你最好還是打擾他一下,”史密斯語氣中突然露出一絲威嚴,“我們有個約會——非常重要的事情,菲佛更想見我而不是我要見他。

    ” 侍者猶豫着,然後拿起了電話。

    不一會兒,他轉身對流浪漢說:“他馬上就下來。

    ” 史密斯大方地坐在一把椅子上等待,菲佛幾乎是立刻就出來了,很明顯他今天并未醒得很晚,目光中透出憂慮。

    他走到流浪漢跟前說:“你想見我?我正要去劇院,跟我一起去吧。

    ” 他把鑰匙留在了前台,大步向門外走去,史密斯緊緊跟在他後面。

    他們沉默地走着,最後演員轉身問道: “你為什麼這麼不小心?你本可以給我打電話約我出去見你的。

    ” 史密斯聳聳肩說:“打電話是要花錢的,而我又沒有多少錢——至少目前還沒有。

    ” 他最後幾個詞帶有很強的暗示。

    菲佛領路從較現代的城區走到了東方人居住區,他們走過一家家擺滿了絲綢、亞麻、刺繡、玉石和瓷器的商店,路邊上堆着一筐筐、一包包的東方食品。

     “我看你希望很快拿到錢,對吧?”菲佛最後說。

     史密斯笑道:“為什麼不呢?昨夜我幫了你一個忙。

    哦——别把我當傻瓜,我知道你為什麼要認罪,你害怕我重複我在窗外聽到的話,不是嗎?” “你都聽到了什麼?” “我聽到了足夠的話,相信我。

    我聽到那女人——那個最近被人殺了的女人——我聽到她對你說她——” “夠了!”演員緊張地四處看着,除了木無表情的面孔和躲避着他的目光的黑眼睛之外,周圍什麼都沒有。

     “我想我跟你的計劃配合得天衣無縫。

    ”史密斯提醒他說。

     “當那個中國警探揭穿你的假認罪之後,問我都聽到了什麼——我所說的正是你希望的,對嗎?我證實了你說的話,我本可以在當時當地說出一翻驚人的話的——請你記住這一點。

    ” “我确實記得這一點,而且我估計到你今早會出現來敲詐我——” “我親愛的先生,”——史密斯舉起一隻瘦削的長滿雀斑的手說,“你大小瞧我了,我還有一點兒尊嚴,而且——你說的也不是我的本行。

    我隻是想到,作為一個有知識并從事藝術工作的人,你很可能會對我的作品感興趣,”他指着那幅畫愉快地說,“我碰巧帶着一份樣品。

    ” 菲佛笑道:“你倒是個挺别緻的人,史密斯先生,假設我确實要買你的一幅作品——那麼你打算用這筆錢做什麼呢?” 史密斯舔了舔嘴唇,“我将永遠離開這個地方,我在這兒受夠了,過去一年中我一直想回家——回到我在克利夫蘭的家人身邊。

    我不知道他們是否願意見我——但如果我穿上體面的衣服,口袋裡再有點錢——那可能會有所幫助的。

    ” “那你一開始是怎麼到這兒來的呢?”演員問道。

     “我那時去南海畫畫。

    對有些人來說那可能是個好地方,但我一上海灘就知道對我絕非如此。

    很長一段時間之後,我的家人寄錢讓我回家,我設法上了一條船,但不幸的是那船在這兒停了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