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從《台北人》的缺失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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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法,卻有一個先決的條件,那就是把文學作品當做純粹藝術品來處理。
如此,我們便可從美學的觀點,評價這一藝術品的形式是否完整。
細細分析作者的文字技巧,看看它們是否把作者要表達的意思和要呈現的世界,美妙地,生動地,适切地,合理地,表達呈現出來。
作品的藝術形式完整,就是成功的作品,不甚完整,就是不甚成功的作品,支離破碎,就是完全失敗的作品。
當然,許多人是不願接受這種“唯美派”文學觀的。
可是我想。
除了以文學為純粹盲傳工具的人不論外,絕大多數的人,即使不認為文學作品是不受制于世俗道德成規的純藝術品,也都會承認文學作品裡含有相當多的藝術成份。
所以,我提供的批評方法,雖或不能說就是文學批評法,至少可以說是評價文學作品的方法中,最有固定可靠的标準,最不受“人”“地”“時”因素影響的一種。
許多人,很可能是文學讀者中的多數人,認為文學作品确實是藝術品,可是除了基本的藝術性外,還應該有實際的教育作用,和至少間接的改革社會的作用。
這似乎是正當不過的主張。
可是,從這樣的觀點從事文學批評,還是會有意想不到的困難發生。
下面我要讨論的,就是當我們把某一固定的道德價值觀,亦即現世多數人認為“正确”的道德價值觀,引介人文學批評領域時,除了沒有标準的困難外,我們還必須面對的一大難題。
那就是,藝術性和社會教育性,很有可能互不相容。
一個文學作家,可以(或應該可以)從任何一個角度來觀察與呈現人生。
而他所取的觀點,除非恰巧符合有利于當代社會福利或社會改革的觀點,他根本沒有辦法兼顧作品藝術性和社會教育性。
在這種情形下,作家如果為了迎合大衆的期許,硬把社會教育意義灌注入作品内,結果往往是嚴重破壞作品藝術形式的完整。
就以《台北人》為例。
上文中,我站在現代一般人的立場,對《台北人》世界的道德價值觀,提出了五點責評。
讓我們假設,這些就是《台北人》的缺失,而白先勇決心改正這些缺失,使這部作品臻于完美。
他想,《梁父吟》裡的樸公,太迷信,太不面對現實,是今日社會的一個壞榜樣,便決定叫他走出“象牙塔”。
于是,一日,樸公猛然大悟,撕掉身上的黑緞長袍,熄滅古銅香爐裡的龍涎香火,打開自家大門,把曆代祖先遺傳下來的書畫古物一齊拍賣掉,換得一疊鈔票,全部分給鄉下的窮人。
他覺得忽然獲得了新生。
像這樣的故事題材,如果處理得好,表現得法,也有可能寫成一篇好小說,雖然必須從頭至尾徹底重寫,也絕不能留用《梁父吟》之篇名。
然而這個“覺悟”了的樸公故事,當我們把《台北人》做為一個整體來了解欣賞時,卻成了嚴重的問題。
它整個破壞了這一小說世界的邏輯系統或一緻性。
而作者是存心把《台北人》當做一個整體形式來創作的。
早在小說首頁,作者就引錄劉禹錫的《烏衣巷》一詩,把《台北人》諸篇之共同主題明白點示出來。
單憑這一點示,我們就已可知作者企圖把此書題材局限規範于“舊的結束”,不涉及“新的開始”。
而“覺悟”的樸公故事,明顯的是“新的開始”。
這樣一篇樂觀前進的小說,夾在《台北人》裡面,固然很可能鼓舞民心,産生現世多數人認為正當的社會教育作用(也可免被指責“以偏概全”),卻大大損壞《台北人》一貫的主題意識和語言氣氛,形成藝術形式上一個嚴重不堪的“缺失”。
也許有人會說:那麼,把每一篇都改寫,改得樂觀前進,主題氣氛不說統一啦?藝術形式不就完整啦?當然是如此——如果每篇都改得成功的話,可是,那便是完全不同的另一本書,和《台北人》風馬牛不相及也。
所以,我提出的那五大“責評”,若要說是《台北人》的“缺失”,這樣的“缺失”是根本沒有辦法“改正”的。
要“改正”,就必須犧牲藝術形式的完整。
很多人說《台北人》太悲觀,太消極,隻呈現人生凄涼衰亡的一面,未呈現人生快樂健康的一面。
豈非以偏概全?人生哪裡真是這樣的? 這些話都對,我也同意,可是這和文學藝術作品的成敗,就又扯不上任何關系。
比如每日都有黎明和黃昏。
一篇小說的背景若是黎明,我們并不要求作者必須同時也寫黃昏景色,或另寫一篇小說,以黃昏為背景。
同樣,生和死都是人類必然的現象。
一個作家如果選擇描述死亡的悲哀,我們又憑什麼理由,要求他一定也描述誕生的喜悅?
如此,我們便可從美學的觀點,評價這一藝術品的形式是否完整。
細細分析作者的文字技巧,看看它們是否把作者要表達的意思和要呈現的世界,美妙地,生動地,适切地,合理地,表達呈現出來。
作品的藝術形式完整,就是成功的作品,不甚完整,就是不甚成功的作品,支離破碎,就是完全失敗的作品。
當然,許多人是不願接受這種“唯美派”文學觀的。
可是我想。
除了以文學為純粹盲傳工具的人不論外,絕大多數的人,即使不認為文學作品是不受制于世俗道德成規的純藝術品,也都會承認文學作品裡含有相當多的藝術成份。
所以,我提供的批評方法,雖或不能說就是文學批評法,至少可以說是評價文學作品的方法中,最有固定可靠的标準,最不受“人”“地”“時”因素影響的一種。
許多人,很可能是文學讀者中的多數人,認為文學作品确實是藝術品,可是除了基本的藝術性外,還應該有實際的教育作用,和至少間接的改革社會的作用。
這似乎是正當不過的主張。
可是,從這樣的觀點從事文學批評,還是會有意想不到的困難發生。
下面我要讨論的,就是當我們把某一固定的道德價值觀,亦即現世多數人認為“正确”的道德價值觀,引介人文學批評領域時,除了沒有标準的困難外,我們還必須面對的一大難題。
那就是,藝術性和社會教育性,很有可能互不相容。
一個文學作家,可以(或應該可以)從任何一個角度來觀察與呈現人生。
而他所取的觀點,除非恰巧符合有利于當代社會福利或社會改革的觀點,他根本沒有辦法兼顧作品藝術性和社會教育性。
在這種情形下,作家如果為了迎合大衆的期許,硬把社會教育意義灌注入作品内,結果往往是嚴重破壞作品藝術形式的完整。
就以《台北人》為例。
上文中,我站在現代一般人的立場,對《台北人》世界的道德價值觀,提出了五點責評。
讓我們假設,這些就是《台北人》的缺失,而白先勇決心改正這些缺失,使這部作品臻于完美。
他想,《梁父吟》裡的樸公,太迷信,太不面對現實,是今日社會的一個壞榜樣,便決定叫他走出“象牙塔”。
于是,一日,樸公猛然大悟,撕掉身上的黑緞長袍,熄滅古銅香爐裡的龍涎香火,打開自家大門,把曆代祖先遺傳下來的書畫古物一齊拍賣掉,換得一疊鈔票,全部分給鄉下的窮人。
他覺得忽然獲得了新生。
像這樣的故事題材,如果處理得好,表現得法,也有可能寫成一篇好小說,雖然必須從頭至尾徹底重寫,也絕不能留用《梁父吟》之篇名。
然而這個“覺悟”了的樸公故事,當我們把《台北人》做為一個整體來了解欣賞時,卻成了嚴重的問題。
它整個破壞了這一小說世界的邏輯系統或一緻性。
而作者是存心把《台北人》當做一個整體形式來創作的。
早在小說首頁,作者就引錄劉禹錫的《烏衣巷》一詩,把《台北人》諸篇之共同主題明白點示出來。
單憑這一點示,我們就已可知作者企圖把此書題材局限規範于“舊的結束”,不涉及“新的開始”。
而“覺悟”的樸公故事,明顯的是“新的開始”。
這樣一篇樂觀前進的小說,夾在《台北人》裡面,固然很可能鼓舞民心,産生現世多數人認為正當的社會教育作用(也可免被指責“以偏概全”),卻大大損壞《台北人》一貫的主題意識和語言氣氛,形成藝術形式上一個嚴重不堪的“缺失”。
也許有人會說:那麼,把每一篇都改寫,改得樂觀前進,主題氣氛不說統一啦?藝術形式不就完整啦?當然是如此——如果每篇都改得成功的話,可是,那便是完全不同的另一本書,和《台北人》風馬牛不相及也。
所以,我提出的那五大“責評”,若要說是《台北人》的“缺失”,這樣的“缺失”是根本沒有辦法“改正”的。
要“改正”,就必須犧牲藝術形式的完整。
很多人說《台北人》太悲觀,太消極,隻呈現人生凄涼衰亡的一面,未呈現人生快樂健康的一面。
豈非以偏概全?人生哪裡真是這樣的? 這些話都對,我也同意,可是這和文學藝術作品的成敗,就又扯不上任何關系。
比如每日都有黎明和黃昏。
一篇小說的背景若是黎明,我們并不要求作者必須同時也寫黃昏景色,或另寫一篇小說,以黃昏為背景。
同樣,生和死都是人類必然的現象。
一個作家如果選擇描述死亡的悲哀,我們又憑什麼理由,要求他一定也描述誕生的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