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天裡亮晶晶的星星》之語言、語調與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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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膜拜青春的祭春教徒,會認為這麼一個早已失去青春的老頭子,有資格當他們的“教主”?
這,就牽涉到《台北人》一系列作品的一貫主題:擁有光榮過去的人,縱然這份“過去”已幻化為虛空的記憶,知能保留住一種氣質,一種尊嚴,使他異于、高貴于一些不曾或無緣享受到光榮過去的人。
讓我們看一看,作者如何用叙述者的語言,把老朽堕落的,教主奇迹似地保留下來的“氣質”或“尊嚴”,生動有力的表達出來: 他那一頭花白的頭發,蓬得一绺一绺的,在風裡直打顫,他緊皺着眉頭,額上那三條皺紋陷得愈更深了。
你看過嗎?一個人的皺紋竟會有那麼深!好像是用一把尖刀使狠勁劃出來的,三條,端端正正,深得發了黑,橫在他那寬聳的額上。
高個子,寬肩膀,從前他的身材一定是很帥的,可是他的背項已經佝垂了,一徑裹着他那件人字呢灰舊的秋褛,走起來,飄飄曳曳,透着無限衰飒的意味。
可是他那雙奇怪的眼睛——到底像什麼呢?在黑暗裡,兩團碧熒熒的,就如同古墓裡的長命燈一般,一徑焚着那不肯熄滅的火焰。
即連最後他被刑警“修理”,跛着腳出獄,還來到公園追尋欲望滿足——在這樣一個可憐可鄙的處境,教主卻還奇怪的保留得住某種矜傲與尊嚴: 他一個人,獨自伫立着,靠在欄杆上,仰起了那顆白發蓬蓬的頭,他那高大削瘦的身影,十分磷峋,十分傲岸,矗立在那裡,對于周圍掀起的一陣竊竊私語及嗤笑,他都裝做不聞不問似的。
教主之所以異于其他“夜遊神”,是因為他在三十年代,曾享受過三年光輝燦爛的藝術生命。
某日他在祭春教聚會裡,醉醺醺說道:“朱焰?朱焰嗎?——他早就死了!”又說:“朱焰隻活了三年。
”其實這不是醉語,而是教主,以及小說作者,把藝術生命(“靈”)和肉體生命劃分為二,有了前者,便是“活”,沒有了前者,單有後者,便等于“死”。
藝術生命終結而“死亡”的朱焰,由于戀愛姜青而曾一度“複活”。
在具有“那股靈氣”的姜青身上,他拾回了失落的自己。
于是他把再活的生命,寄托在姜青的天才上,姜青的成功上。
他因為親嘗過“讓人家活埋”、“脖子給人家掐住”似的痛苦滋味,他一定要姜青“替我争這口氣”。
順便可以一提的,即當年影評界“把他推到井裡去,還要往下砸石頭呢。
活埋他!”等的叙述文字,似亦暗示“正常社會”對于行态歧異的同性戀者之制裁态度。
朱焰當年對姜青的同性戀,是真正的愛情——性靈溶化為一的愛情。
這樣熾熱專一的戀愛,和今日新公園裡胡亂追逐肉欲滿足的同性戀愛,形成明顯尖銳的今昔對比。
教主在“祭春教”聚會裡,談到他那“白馬公子”時,朝着叙述者衆人,一個個指點了一輪,說:“姜青是天生下來要做大明星的,他身上的那股靈氣——小老弟,你不要以為你們長得俊——你們一個也沒有!”黑美郎不以為然地“把嘴巴一撇,冷笑了一聲”。
作者在此顯然又有意把代表“過去”的姜青,和代表“現在”的黑美郎,做為一個對比:兩人年齡相仿,而且都有志當電影明星,這是相同處。
可是姜青純淨,是中國古典型(騎白馬,穿水綠絲綢袍子,就是一種暗示),身上有“那股靈氣”,是一個真正的“天才”。
黑美郎呢?卻在台北新公園擺弄姿勢,炫耀肉體,“自以為是個大美人”,又一心崇洋,要闖到好萊塢去。
還恐身段太矮,考慮定做一雙高跟鞋,好和洋人配戲!此外,“天生來就是個武俠明星”的阿雄,和當年“天生來是要做大明星”的姜青,也是一個對比。
作者在小說中提到的“洛陽橋”,确有其片,是一部神話電影。
而姜青這個少年,也實在飄逸得像個神話人物,其象征意義顯然超過寫實。
姜青象征的,當然,就是青春活力和“靈”的光輝。
所以朱焰戀愛他,也就有了另一層抽象的含義。
朱焰“第一眼就知道林萍是個不祥之物”。
他對女明星林萍的忌恨,一方面當然就是同性戀者的強烈妒嫉。
但他顯然也真的預感到她終将“糟蹋”姜青的天才。
果然在一次車禍裡,姜青燒成了一塊黑炭,“那個小妖婦”卻毫毛無傷。
林萍不但糟蹋了姜青的天才,也仿佛偷竊了他的成功,後來竟變成天一的大紅星。
由于朱焰把新生的生命完全寄托維系于姜青的天才和成功,姜青的死亡就也毀滅了他複活的生機。
他又一次死去。
事情過了許多年,今日回憶起來,教主還會像是又一次“脖子給人家掐住”“快給人家扼斷了氣”那樣,喉頭“哽住了一塊骨頭一般”的咿哩喔噜喃喃:“燒死了——我們都燒死了——”。
可是,他真的“死”了嗎?作者的意思,是他真死了嗎?卻又不然。
否則教主“那雙碧熒熒的眼睛”,不緻于“閃得跳出了火星子來”。
就因為他保存着一種“不屈服”的氣質,在生命的黑暗廢墟上“一徑焚着不肯熄滅的火焰”,所以縱然處于最可羞最難堪的情境,縱然腿部挨傷而步子蹒跚不穩,他卻還出奇地能夠“傲岸矗立”,不流于“猥瑣”(當然,他的傲岸神情,和他來新公園的實際卑微目的,之間的極大不調和,也是作者存心諷刺的一點)。
從這裡,我們就
讓我們看一看,作者如何用叙述者的語言,把老朽堕落的,教主奇迹似地保留下來的“氣質”或“尊嚴”,生動有力的表達出來: 他那一頭花白的頭發,蓬得一绺一绺的,在風裡直打顫,他緊皺着眉頭,額上那三條皺紋陷得愈更深了。
你看過嗎?一個人的皺紋竟會有那麼深!好像是用一把尖刀使狠勁劃出來的,三條,端端正正,深得發了黑,橫在他那寬聳的額上。
高個子,寬肩膀,從前他的身材一定是很帥的,可是他的背項已經佝垂了,一徑裹着他那件人字呢灰舊的秋褛,走起來,飄飄曳曳,透着無限衰飒的意味。
可是他那雙奇怪的眼睛——到底像什麼呢?在黑暗裡,兩團碧熒熒的,就如同古墓裡的長命燈一般,一徑焚着那不肯熄滅的火焰。
即連最後他被刑警“修理”,跛着腳出獄,還來到公園追尋欲望滿足——在這樣一個可憐可鄙的處境,教主卻還奇怪的保留得住某種矜傲與尊嚴: 他一個人,獨自伫立着,靠在欄杆上,仰起了那顆白發蓬蓬的頭,他那高大削瘦的身影,十分磷峋,十分傲岸,矗立在那裡,對于周圍掀起的一陣竊竊私語及嗤笑,他都裝做不聞不問似的。
教主之所以異于其他“夜遊神”,是因為他在三十年代,曾享受過三年光輝燦爛的藝術生命。
某日他在祭春教聚會裡,醉醺醺說道:“朱焰?朱焰嗎?——他早就死了!”又說:“朱焰隻活了三年。
”其實這不是醉語,而是教主,以及小說作者,把藝術生命(“靈”)和肉體生命劃分為二,有了前者,便是“活”,沒有了前者,單有後者,便等于“死”。
藝術生命終結而“死亡”的朱焰,由于戀愛姜青而曾一度“複活”。
在具有“那股靈氣”的姜青身上,他拾回了失落的自己。
于是他把再活的生命,寄托在姜青的天才上,姜青的成功上。
他因為親嘗過“讓人家活埋”、“脖子給人家掐住”似的痛苦滋味,他一定要姜青“替我争這口氣”。
順便可以一提的,即當年影評界“把他推到井裡去,還要往下砸石頭呢。
活埋他!”等的叙述文字,似亦暗示“正常社會”對于行态歧異的同性戀者之制裁态度。
朱焰當年對姜青的同性戀,是真正的愛情——性靈溶化為一的愛情。
這樣熾熱專一的戀愛,和今日新公園裡胡亂追逐肉欲滿足的同性戀愛,形成明顯尖銳的今昔對比。
教主在“祭春教”聚會裡,談到他那“白馬公子”時,朝着叙述者衆人,一個個指點了一輪,說:“姜青是天生下來要做大明星的,他身上的那股靈氣——小老弟,你不要以為你們長得俊——你們一個也沒有!”黑美郎不以為然地“把嘴巴一撇,冷笑了一聲”。
作者在此顯然又有意把代表“過去”的姜青,和代表“現在”的黑美郎,做為一個對比:兩人年齡相仿,而且都有志當電影明星,這是相同處。
可是姜青純淨,是中國古典型(騎白馬,穿水綠絲綢袍子,就是一種暗示),身上有“那股靈氣”,是一個真正的“天才”。
黑美郎呢?卻在台北新公園擺弄姿勢,炫耀肉體,“自以為是個大美人”,又一心崇洋,要闖到好萊塢去。
還恐身段太矮,考慮定做一雙高跟鞋,好和洋人配戲!此外,“天生來就是個武俠明星”的阿雄,和當年“天生來是要做大明星”的姜青,也是一個對比。
作者在小說中提到的“洛陽橋”,确有其片,是一部神話電影。
而姜青這個少年,也實在飄逸得像個神話人物,其象征意義顯然超過寫實。
姜青象征的,當然,就是青春活力和“靈”的光輝。
所以朱焰戀愛他,也就有了另一層抽象的含義。
朱焰“第一眼就知道林萍是個不祥之物”。
他對女明星林萍的忌恨,一方面當然就是同性戀者的強烈妒嫉。
但他顯然也真的預感到她終将“糟蹋”姜青的天才。
果然在一次車禍裡,姜青燒成了一塊黑炭,“那個小妖婦”卻毫毛無傷。
林萍不但糟蹋了姜青的天才,也仿佛偷竊了他的成功,後來竟變成天一的大紅星。
由于朱焰把新生的生命完全寄托維系于姜青的天才和成功,姜青的死亡就也毀滅了他複活的生機。
他又一次死去。
事情過了許多年,今日回憶起來,教主還會像是又一次“脖子給人家掐住”“快給人家扼斷了氣”那樣,喉頭“哽住了一塊骨頭一般”的咿哩喔噜喃喃:“燒死了——我們都燒死了——”。
可是,他真的“死”了嗎?作者的意思,是他真死了嗎?卻又不然。
否則教主“那雙碧熒熒的眼睛”,不緻于“閃得跳出了火星子來”。
就因為他保存着一種“不屈服”的氣質,在生命的黑暗廢墟上“一徑焚着不肯熄滅的火焰”,所以縱然處于最可羞最難堪的情境,縱然腿部挨傷而步子蹒跚不穩,他卻還出奇地能夠“傲岸矗立”,不流于“猥瑣”(當然,他的傲岸神情,和他來新公園的實際卑微目的,之間的極大不調和,也是作者存心諷刺的一點)。
從這裡,我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