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從《台北人》的缺失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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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間,善惡之間,時常沒有絕對的分界,全看你從哪個角度去觀察,就以婚姻一事為例。

    長一輩的人,憑藉自己較多的見聞和經驗,往往認為婚姻成功的首要條件,是夫妻二人出身背景相似,如此婚後才易和平相處。

    所以,當一個富家女,愛上窮教員,非他不嫁,父母就會罵她不懂事,思想不成熟,而認為她對選擇婚姻對象的态度,是“錯誤”,“不正确”。

    可是,就女兒來說,由于她一心一意戀愛這個窮教員,覺得沒有了他,生命就全無意義,有了愛情,任何困難都可克服,便會反過來責怪父母太現實,太勢利眼,而肯定認為父母對選擇婚姻對象的看法,完全“錯誤”,“不正确”。

    如此,我們假若硬要“明辨是非”,界定選擇婚姻對象的“正确”态度,是采取父母的觀點?女兒的觀點?或者來個社會調查,看看贊成父母的人多,還是贊成女兒的人多,少數服從多數,來決定是非正誤的标準?我們活在世上,真的常會碰到“情”“理”正面沖突,必須選擇其一的時候。

    有人認為選擇情才“對”,有人認為選擇理才“對”,究竟哪種态度“正确”?哪種“錯誤”?這當然全是個人觀點的問題。

     再舉一個例子。

    一個人,第二次世界大戰時住在日本廣島,目睹原子彈爆炸時之極端恐怖悲慘景象,認為極不道德,因而終身緻力呼籲控制原子,核子武器的使用。

    他很可以被稱為“人道主義者”。

    但是,我們住在中國的人,目睹的是南京大屠殺,重慶大轟炸,當然會認為用原子炸彈逼使日本投降,終止日軍對我同胞的殘害,才是真正道德的事。

    這不是以牙還牙的問題,也不必一定是國家民族觀念的問題,同樣是基于“人道主義”。

    那麼,是與非,道德與不道德,究竟如何評判?用誰的标準來評判? 是非善惡的測量尺标,不但如我例子所示,因觀點或立場不同而有異,因各人經驗和所處環境不同而有異,在自古迄今的時間之流裡,也發生過甚大的變動。

    比如中國古代社會,以男性為中心,認為女子無才便是德。

    那時,不論男女老幼,絕大多數的人都肯定認為這是“正确”的觀念,今人卻不以為然,女權主義者大概還會說,這是最“惡”,最“不道德”的思想。

    由此可見,是非善惡的社會觀念,不但受制于“人”“地”因素,也受到“時間”因素的限制,根本沒有一個固定永恒的标準。

     沒有固定标準——這就是當我們嘗試以作品題材之“對”“錯”或作家表諸作品的人生觀“對”“錯”來評價文學作品時,必遭遇的頭一個大困難,這樣的文學批評,其論點與見解,絕對不可能獲得讀者一緻的同意,因為每人觀點不同,見解就不同。

    即使硬要少數服從多數,以社會大多數人的看法為正不正确的标準,世上卻還有千百個其他社會,而其他社會的大多數人,意見可能完全相反。

    就算世界上每一個社會的大多數人,今日都抱同樣的看法,明日呢?後日呢?千百年後呢?誰又膽敢保證未來? 人生觀随人而異,價值觀随人而異,而且世上同一件事,也常兼有好壞相對的兩面,甚至更多面。

    在這樣的情形下,以任何一種固定的人生觀為标準的價值判斷,必然引起多數人或少數人的反感。

    這不僅是指文學批評文章而言,也是指文學作品本身而言。

    然而文學之創作,完全不同于文學批評,本來就是要作者用明顯或暗含方法表達他自己的或他想像出來的對人生之看法,不然就不是文學作品了。

    如此,無論作家自己或他所創人物的人生觀如何——樂觀或悲觀,外向或内向,合時或不合時,合教條或不合教條,總是不可能合乎每一個讀者的口味,或對人生的看法。

    也不可能使每一個讀者都覺得有“真實感”。

    所以,作品的優劣若真由作家表現于其中的人生觀性質來決斷,那麼,合乎自己口味或觀點的就說“佳品”,不合自己口味或觀點的就說“劣品”,結果是,任何一個文學作品都有人說好,也都有人說壞,意見參差紛壇,永不會有一緻的結論。

    不可能出現一部完美的作品,也不可能出現一個徹底失敗的作品。

     我想,《書評書目》的一些讀者,認為文學作品有優點,也非有劣點不可,多少就是受到這種文學批評觀的影響。

     那麼,什麼樣的批評方法,有沒有一種批評方法,可以有一個固定的标準?可以不受囿于個人的觀點?可以精确地衡量作品的成敗?可以有使讀者一緻信服的可能性,而不必以“見仁見智”為最終結論? 我知道一種這樣的批評方法。

    但要接受此法為“文學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