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戀花》的幽深暖昧含義與作者的表現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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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下。
娟娟,若真如作者所暗示,是五寶投胎變成的,那麼在年歲問題上,又說不過去。
中元節“總司令”祭五寶的時候,說:“算了一算,五寶竟死了十五年了”。
可是娟娟在追叙自己被父親強xx的悲慘經驗時,說“那時我才十五歲”。
而“總司令”後來看到她頭發剪短,覺得她“像個十五六歲的小女孩”。
由此相較可知,五寶去世的時候,娟娟已經誕生,活在人間了。
那麼,五寶的魂,怎麼又能投胎變成娟娟?這是作者的疏忽嗎?還是作者故弄玄虛,存心使之似是而非,制造懸疑?靈魂小是否也能不“投胎”,而遊回于天地氖氫中,擇時停駐在活人身上?娟娟,是生下來就是五寶,還是行兇的刹那才變成五寶?兩個人的靈魂是同一?或是由于“總司令”的拜祭,五寶的冤魂從陰間回來,附在娟娟身上,借她的手行兇,償還孽債? 還有一點也值得深索。
娟娟一生下來,身上就有母體遺傳的瘋癫孽。
但亂倫孽是十五歲的時候被迫加她身上的。
也就是說,她的“冤孽”,出生之後十五年而固定。
而五寶的冤魂,也是等了十五年之後才回來讨債。
這之間,有沒有什麼神秘牽聯?或者隻是偶然? 這一大疑團,恰似渾沌一片,使這篇小說的含義更變得朦胧暧昧,像一個無底的謎。
真個是:今昔不明,虛實難分。
似真似幻,如醉如癡。
這,大概也就是生命之謎吧。
另外,作者似亦暗示,娟娟這個薄命女人,不僅是五寶一個人的冤魂,也是天地間所有冤魂的總合,小說另一角色林三郎,日據時代愛上一個蓬萊閣叫白玉樓的酒女,後來那酒女發羊癰瘋跌到淡水河裡淹死,他就為她寫下《孤戀花》這首十分凄涼的歌,從那時起,每天用他那架破舊手風琴拉奏。
根據“總司令”的叙述,“娟娟在五月花的時候,林三郎很喜歡她,教了她許多台灣小調,他自己寫的那首《孤戀花》就是他教她唱的”。
而總司令“在五月花裡,不知聽過多少酒女唱過這支歌了,可是沒有一個能唱得像娟娟那般悲苦的小一聲聲,竟好像是在訴冤一樣”。
這些文字,隐隐暗示娟娟和林三郎以及《孤戀花》這首歌曲,也有某種的神秘緣份。
好像她同時也是淹死的白玉樓的冤魂。
我們注意到,“白玉樓”這個名字,以及“蓬萊閣”,皆象征至美之“靈”。
作者似乎如此暗示,這個酒女也是因為受不了“肉”的冤孽,才枉死的。
作者對林三郎這一小角,倒費不少筆墨來描寫。
這個眼睛爛得快瞎的老樂師,天天抱着那磨得油黃的手風琴,拉《孤戀花》哀調,好像為天下的酒女,天下的冤魂,奏着永恒的挽歌。
最後“總司令”到新竹瘋人院看娟娟,林三郎也陪伴同去。
當我們看到這兩個人,為了娟娟,互相攙扶着在寂寞漫長的黃泥路上一步一步行走,我們隐隐感覺,這二女一男之間,似有某種神秘聯系,好像前世有過什麼緣份似的。
正暗合《再生緣》一戲的情節含義。
又,根據“總司令”的叙述,黑窩主柯老雄,三年前是五月花的常客,耍過幾個酒女,“有一個叫鳳娟的,和他姘上不到一個月,便暴斃了。
我們五月花的人都噪起說,是他整死的,因此才斂迹了幾年”。
這次他回五月花,“我派過麗君和心梅去,他都不要,還遭他罵了幾句‘幹伊娘’,偏偏他卻看上了娟娟”。
為什麼柯老雄不肯要麗君。
心梅這些個有風頭的酒女,偏偏選中顯然不大出色的娟娟?這也是“天命”吧?或者娟娟也是在死的鳳娟冤魂,來身柯老雄讨債? 如此看來,娟娟确實好像不單是五寶一人的冤魂,而是天地之間所有冤魂的總合,我上文已經讨論過,在作者視界中,人,一生下來,身上就烙有孽痕——人類原始祖先遺傳下來的孽。
而這“孽”,就是人類的獸性或肉性。
人既不能超脫“肉”而存在,就根本無法法除這個被迫加諸身上的冤孽,所以從作者觀點而言,全人類的靈魂都是“冤”魂,而娟娟,既代表所有的冤魂,也就變成了全人類的象征。
于是《孤戀花》這篇小說,從一個酒女的故事,引申擴大,成為整個人類的故事。
成為一個天長地久、永無止息的人類悲劇。
所以我們可以說,這篇小說的真正主角,不是娟娟,不是五寶的鬼魂,而是全體人類的“冤孽”。
還有一點我也順便一提。
我們中國古代神話,認為人間亂世,和“冤魂”有關,《西遊記》裡,唐太宗遊觀地府,陰司的崔判官就提醒他回陽間以後,做個“水陸大會”,超度“那無主的冤魂”,因為,“若是陰司裡無報怨之聲,陽世間方得享太平之慶”。
白先勇在《孤戀花》裡,似亦取用同一神話含義,影射我們今日社會之混亂。
然而除了這麼一點暗示性的社會批評,這篇小說的象征意義遠甚于寫實意義,我們不宜将它歸為社會寫實小說的類型。
像柯老雄那樣兇蠻下流的黑心野獸,像娟娟父親那樣連自己親生女兒都要強xx的喪心病狂,用來影射人性惡的一面,十分适當。
可是如果我們偏要用純寫實眼光來看,就會覺得太缺乏普遍性。
而且會誤解作者選用這樣的人物題材,是想以色情暴力刺激讀者的感官。
本來,像這樣一個“鬼故事”,也不可能是“寫實”——除非解釋為“心理之寫實”。
在西洋文學裡,也有不少以人性善惡或靈肉對争為主題的小說名著,内容牽涉到鬼魂或其他“超自然”(Supernatural)力量。
例如亨利·詹姆斯的《碧廬冤孽》(TheTurnoftheScrew),王爾德(OscarWilde)的《陀利安格雷的畫像》(ThePictureofDorianGray),史蒂文生(RobertLouisStevenson)的《化身博士》(TheStrangeCaseofDr.JekyllandMr.Hyde),這些都是。
為什麼如此?這,大概是因為,一談起“靈”和“肉”,就是觸及人類生命最根本的奧秘;而要表現解釋這樣一個無可理喻的生命之謎,即使天下最高明的作家,也不得不借助于鬼神吧!
娟娟,若真如作者所暗示,是五寶投胎變成的,那麼在年歲問題上,又說不過去。
中元節“總司令”祭五寶的時候,說:“算了一算,五寶竟死了十五年了”。
可是娟娟在追叙自己被父親強xx的悲慘經驗時,說“那時我才十五歲”。
而“總司令”後來看到她頭發剪短,覺得她“像個十五六歲的小女孩”。
由此相較可知,五寶去世的時候,娟娟已經誕生,活在人間了。
那麼,五寶的魂,怎麼又能投胎變成娟娟?這是作者的疏忽嗎?還是作者故弄玄虛,存心使之似是而非,制造懸疑?靈魂小是否也能不“投胎”,而遊回于天地氖氫中,擇時停駐在活人身上?娟娟,是生下來就是五寶,還是行兇的刹那才變成五寶?兩個人的靈魂是同一?或是由于“總司令”的拜祭,五寶的冤魂從陰間回來,附在娟娟身上,借她的手行兇,償還孽債? 還有一點也值得深索。
娟娟一生下來,身上就有母體遺傳的瘋癫孽。
但亂倫孽是十五歲的時候被迫加她身上的。
也就是說,她的“冤孽”,出生之後十五年而固定。
而五寶的冤魂,也是等了十五年之後才回來讨債。
這之間,有沒有什麼神秘牽聯?或者隻是偶然? 這一大疑團,恰似渾沌一片,使這篇小說的含義更變得朦胧暧昧,像一個無底的謎。
真個是:今昔不明,虛實難分。
似真似幻,如醉如癡。
這,大概也就是生命之謎吧。
另外,作者似亦暗示,娟娟這個薄命女人,不僅是五寶一個人的冤魂,也是天地間所有冤魂的總合,小說另一角色林三郎,日據時代愛上一個蓬萊閣叫白玉樓的酒女,後來那酒女發羊癰瘋跌到淡水河裡淹死,他就為她寫下《孤戀花》這首十分凄涼的歌,從那時起,每天用他那架破舊手風琴拉奏。
根據“總司令”的叙述,“娟娟在五月花的時候,林三郎很喜歡她,教了她許多台灣小調,他自己寫的那首《孤戀花》就是他教她唱的”。
而總司令“在五月花裡,不知聽過多少酒女唱過這支歌了,可是沒有一個能唱得像娟娟那般悲苦的小一聲聲,竟好像是在訴冤一樣”。
這些文字,隐隐暗示娟娟和林三郎以及《孤戀花》這首歌曲,也有某種的神秘緣份。
好像她同時也是淹死的白玉樓的冤魂。
我們注意到,“白玉樓”這個名字,以及“蓬萊閣”,皆象征至美之“靈”。
作者似乎如此暗示,這個酒女也是因為受不了“肉”的冤孽,才枉死的。
作者對林三郎這一小角,倒費不少筆墨來描寫。
這個眼睛爛得快瞎的老樂師,天天抱着那磨得油黃的手風琴,拉《孤戀花》哀調,好像為天下的酒女,天下的冤魂,奏着永恒的挽歌。
最後“總司令”到新竹瘋人院看娟娟,林三郎也陪伴同去。
當我們看到這兩個人,為了娟娟,互相攙扶着在寂寞漫長的黃泥路上一步一步行走,我們隐隐感覺,這二女一男之間,似有某種神秘聯系,好像前世有過什麼緣份似的。
正暗合《再生緣》一戲的情節含義。
又,根據“總司令”的叙述,黑窩主柯老雄,三年前是五月花的常客,耍過幾個酒女,“有一個叫鳳娟的,和他姘上不到一個月,便暴斃了。
我們五月花的人都噪起說,是他整死的,因此才斂迹了幾年”。
這次他回五月花,“我派過麗君和心梅去,他都不要,還遭他罵了幾句‘幹伊娘’,偏偏他卻看上了娟娟”。
為什麼柯老雄不肯要麗君。
心梅這些個有風頭的酒女,偏偏選中顯然不大出色的娟娟?這也是“天命”吧?或者娟娟也是在死的鳳娟冤魂,來身柯老雄讨債? 如此看來,娟娟确實好像不單是五寶一人的冤魂,而是天地之間所有冤魂的總合,我上文已經讨論過,在作者視界中,人,一生下來,身上就烙有孽痕——人類原始祖先遺傳下來的孽。
而這“孽”,就是人類的獸性或肉性。
人既不能超脫“肉”而存在,就根本無法法除這個被迫加諸身上的冤孽,所以從作者觀點而言,全人類的靈魂都是“冤”魂,而娟娟,既代表所有的冤魂,也就變成了全人類的象征。
于是《孤戀花》這篇小說,從一個酒女的故事,引申擴大,成為整個人類的故事。
成為一個天長地久、永無止息的人類悲劇。
所以我們可以說,這篇小說的真正主角,不是娟娟,不是五寶的鬼魂,而是全體人類的“冤孽”。
還有一點我也順便一提。
我們中國古代神話,認為人間亂世,和“冤魂”有關,《
白先勇在《孤戀花》裡,似亦取用同一神話含義,影射我們今日社會之混亂。
然而除了這麼一點暗示性的社會批評,這篇小說的象征意義遠甚于寫實意義,我們不宜将它歸為社會寫實小說的類型。
像柯老雄那樣兇蠻下流的黑心野獸,像娟娟父親那樣連自己親生女兒都要強xx的喪心病狂,用來影射人性惡的一面,十分适當。
可是如果我們偏要用純寫實眼光來看,就會覺得太缺乏普遍性。
而且會誤解作者選用這樣的人物題材,是想以色情暴力刺激讀者的感官。
本來,像這樣一個“鬼故事”,也不可能是“寫實”——除非解釋為“心理之寫實”。
在西洋文學裡,也有不少以人性善惡或靈肉對争為主題的小說名著,内容牽涉到鬼魂或其他“超自然”(Supernatural)力量。
例如亨利·詹姆斯的《碧廬冤孽》(TheTurnoftheScrew),王爾德(OscarWilde)的《陀利安格雷的畫像》(ThePictureofDorianGray),史蒂文生(RobertLouisStevenson)的《化身博士》(TheStrangeCaseofDr.JekyllandMr.Hyde),這些都是。
為什麼如此?這,大概是因為,一談起“靈”和“肉”,就是觸及人類生命最根本的奧秘;而要表現解釋這樣一個無可理喻的生命之謎,即使天下最高明的作家,也不得不借助于鬼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