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戀花》的幽深暖昧含義與作者的表現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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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戀花》這個短篇小說,可以說是作者以隐喻方式,對人類命運所下的注評,對人類孽根所做的探讨。
小說内容與旨意,幽暗神秘,撲朔迷離,我們憑着知性和理性,不能予以合理的分析争說。
在這篇小說裡,作者以現實世界的黑社會(或地下社會)為象征,影射人性之中最幽黯可怖的一隅。
換句話說,作者用人間的地獄,影射人心的地獄,我們許多人,很可能一輩子沒親眼看過、親身接觸過下流社會,但我們都知道“黑社會”确實是存在的。
同樣,我們許多人,活一輩子,可能從未十分意識到自我黑暗罪惡的一面,而惡性也很可能沒有十足發作過。
但《孤戀花》的作者顯然認為,在所有理性修養與意識控制的掩蓋下,人心深處确實隐匿着一個幽暗陰森的罪孽淵薮,而當這份“孽”不幸而發作起來,就是一股絕對無法抗拒的魔力,把人往下拖拉,吸吞人這一個不見天日、幽暗無比的深淵。
作者采用第一人稱叙述法,叙述者是一個中年的酒家女,以前在上海萬春樓陪客,現在在台北五月花卻當起“經理”來,看管年輕的酒女,因而得一綽号,叫“總司令”。
她顯然是一個同性戀者,在上海的時候,和一個同在萬春樓當妓女,比她年輕名叫五寶的女孩同居,後來五寶被吸鴉片煙的流氓華三肉體虐待,不堪痛苦而自殺,死前口口聲聲對叙述者說:“我要變鬼去找尋他!”十幾年後,在台北五月花,叙述者結識另一酒女娟娟,娟娟唱台灣小調,和五寶以前唱戲同樣,“也是那一種悲苦的神情”。
兩人臉形相似,“都長着那麼一副飄落的薄命相”。
“總司令”把娟娟帶回自己家同居,後來她花費一生的積蓄,并變賣珍留的一對翡翠镯子(五寶的遺物),拼湊着在金華街買下一棟公寓,與娟娟“成家”,娟娟是蘇澳鄉下的人。
她母親是一個無可救藥的瘋子,被丈夫用鐵鍊子套在頸脖上,鎖在豬欄裡。
娟娟幼年時,有一天偶然得知這瘋子就是自己母親,于是拿一碗菜飯,爬進豬欄遞給她。
不料肌膚一接觸,瘋子就慘叫一聲,伸出手爪撈住娟娟,猛咬她喉嚨。
從此,娟娟的咽喉下端就橫着一條手指粗,像蚯蚓般鮮亮的紅疤。
娟娟的單薄身子,不但容納着母親遺傳下來的瘋癫症,更烙印着父親加之于她的亂倫罪。
真正是載滿了罪孽。
和“總司令”同居約一年後,娟娟被一個有嗎啡瘾的“黑窩主”柯老雄纏上,于是“魂魄都好像遭他攝走了一般”,任他萬般施虐而不抗拒。
可是到了中元節的晚上,娟娟突然用一隻黑鐵熨鬥,猛錘柯老雄的頭顱,把他天靈蓋敲開,豆腐渣似的灰白腦漿灑得一地。
殺死柯老雄後,娟娟完全瘋掉,被關在新竹海邊的一個瘋人院裡。
小說的末尾,“總司令”由林三郎陪伴,一同去新竹看娟娟。
林三郎是五月花的一個老樂師,日據時代頗有些名氣,自己會寫歌,《孤戀花》這一首凄涼歌曲,就是他寫的。
兩人見到了娟娟。
她帶着手铐,因為她變得會咬人。
她不再認得人,“總司令”叫了她幾聲,她才笑了一下,“笑容卻沒有了從前那股凄涼意味,反而帶着一絲瘋傻的憨稚”。
坐了一陣子,沒什麼話說,兩人便走出瘋人院。
在刮着海風的秋日黃昏,沿着漫長寂寞的黃泥道路,“總司令”攙扶着眼睛差不多全瞎掉的林三郎,一步一步走上了歸程。
在這樣一個看來好像以聳人聽聞的離奇情節來取勝的短篇小說裡,卻埋伏着作者對人類命運的基本看法與總評。
我們可以說,白先勇是一個百分之百的宿命論者。
他的種種“迷信”觀念,和中國傳統社會思想完全符合,但卻使講究科學理性的現代人驚詫不解。
白先勇簡直不是我們今日世界的人。
他,就是“過去”,就是他以為命中注定必須衰微的中國傳統文化之精靈。
讓我們看看他如何将“宿命”觀念織入《孤戀花》情節裡。
小說叙述者,到五月花不當酒女之後,有一天碰見從前上海的老客盧根榮盧九。
他一看見我便直跺腳,好像惋惜什麼似的: “阿六,你怎麼又落到這種地方來了?” 我對他笑着答道: “九爺,那也是各人的命吧?” 叙述者回憶在上海時,五寶被華三虐待,雪白的胳膊上印着一排銅錢大的焦火泡子,是華三用他那杆煙槍子烙的。
可是叙述者一勸她擺脫華三,五寶就冷笑道: “這是命,阿姐。
” 後來娟娟被柯老雄纏上,受他虐待,弄得全身“七痨五傷”。
叙述者勸阻她,娟娟就凄笑一下,十分無奈的說道: “沒法子喲,總司令——” 小說人物的想法,當然不一定就是作者本人的想法。
然而像這樣子再三重複同一調子,好比交響樂裡主題旋律之一再重複,顯然與“主題”有關,不僅是“寫實”。
另外,作者更藉由叙述者之觀點,一再強調娟娟的“薄命相”,以及她任由命運擺布卻無能抗拒的凄苦:她唱歌神情“悲苦”,像在“訴冤”。
沒有酒量的她,被日本狎客來回猛灌酒,卻“并不推拒”,“連聲也不吭”,三角臉上“一抹笑容,竟比哭泣還要凄涼”。
她那“一撚細腰左右搖曳得随時都會斷折一般”;天邊的落日,“染得她那張蒼白的三角臉好像濺滿了血”。
柯老雄的赤黑粗膀子,把娟娟那把細腰,“夾得緊緊的”,“扭得折成了兩截”。
“不知娟娟命中到底沖犯了什麼,招來這些魔頭”。
叙述者覺得“這副相長得實在不祥”,“拿娟娟的生辰八字去批過幾次,都說是犯了大兇”。
白先勇似乎認為,一個人的“命”,和祖宗血液遺傳很有關系。
娟娟體内遺傳得到母親的瘋癫症,所以在她出生時,甚至成胎時,她的悲慘命運就可說是已經注定的了,她咽喉上被母親咬成的紅疤,就是“孽”的象征。
叙述者撫摩着她頸項,“覺得那條蚯蚓似的紅疤,滑溜溜的,蠕動了起來一般”。
如此,作者以“孽痕”之蠕動,預示娟娟身上的“孽”将十足發作起來。
而在來自母親的先天“孽”上,後又加添亂倫罪孽,娟娟的兇命到此已完全鑄成。
值得注意的有兩點:一、她的亂倫,對象是親父。
小說内容與旨意,幽暗神秘,撲朔迷離,我們憑着知性和理性,不能予以合理的分析争說。
在這篇小說裡,作者以現實世界的黑社會(或地下社會)為象征,影射人性之中最幽黯可怖的一隅。
換句話說,作者用人間的地獄,影射人心的地獄,我們許多人,很可能一輩子沒親眼看過、親身接觸過下流社會,但我們都知道“黑社會”确實是存在的。
同樣,我們許多人,活一輩子,可能從未十分意識到自我黑暗罪惡的一面,而惡性也很可能沒有十足發作過。
但《孤戀花》的作者顯然認為,在所有理性修養與意識控制的掩蓋下,人心深處确實隐匿着一個幽暗陰森的罪孽淵薮,而當這份“孽”不幸而發作起來,就是一股絕對無法抗拒的魔力,把人往下拖拉,吸吞人這一個不見天日、幽暗無比的深淵。
作者采用第一人稱叙述法,叙述者是一個中年的酒家女,以前在上海萬春樓陪客,現在在台北五月花卻當起“經理”來,看管年輕的酒女,因而得一綽号,叫“總司令”。
她顯然是一個同性戀者,在上海的時候,和一個同在萬春樓當妓女,比她年輕名叫五寶的女孩同居,後來五寶被吸鴉片煙的流氓華三肉體虐待,不堪痛苦而自殺,死前口口聲聲對叙述者說:“我要變鬼去找尋他!”十幾年後,在台北五月花,叙述者結識另一酒女娟娟,娟娟唱台灣小調,和五寶以前唱戲同樣,“也是那一種悲苦的神情”。
兩人臉形相似,“都長着那麼一副飄落的薄命相”。
“總司令”把娟娟帶回自己家同居,後來她花費一生的積蓄,并變賣珍留的一對翡翠镯子(五寶的遺物),拼湊着在金華街買下一棟公寓,與娟娟“成家”,娟娟是蘇澳鄉下的人。
她母親是一個無可救藥的瘋子,被丈夫用鐵鍊子套在頸脖上,鎖在豬欄裡。
娟娟幼年時,有一天偶然得知這瘋子就是自己母親,于是拿一碗菜飯,爬進豬欄遞給她。
不料肌膚一接觸,瘋子就慘叫一聲,伸出手爪撈住娟娟,猛咬她喉嚨。
從此,娟娟的咽喉下端就橫着一條手指粗,像蚯蚓般鮮亮的紅疤。
娟娟的單薄身子,不但容納着母親遺傳下來的瘋癫症,更烙印着父親加之于她的亂倫罪。
真正是載滿了罪孽。
和“總司令”同居約一年後,娟娟被一個有嗎啡瘾的“黑窩主”柯老雄纏上,于是“魂魄都好像遭他攝走了一般”,任他萬般施虐而不抗拒。
可是到了中元節的晚上,娟娟突然用一隻黑鐵熨鬥,猛錘柯老雄的頭顱,把他天靈蓋敲開,豆腐渣似的灰白腦漿灑得一地。
殺死柯老雄後,娟娟完全瘋掉,被關在新竹海邊的一個瘋人院裡。
小說的末尾,“總司令”由林三郎陪伴,一同去新竹看娟娟。
林三郎是五月花的一個老樂師,日據時代頗有些名氣,自己會寫歌,《孤戀花》這一首凄涼歌曲,就是他寫的。
兩人見到了娟娟。
她帶着手铐,因為她變得會咬人。
她不再認得人,“總司令”叫了她幾聲,她才笑了一下,“笑容卻沒有了從前那股凄涼意味,反而帶着一絲瘋傻的憨稚”。
坐了一陣子,沒什麼話說,兩人便走出瘋人院。
在刮着海風的秋日黃昏,沿着漫長寂寞的黃泥道路,“總司令”攙扶着眼睛差不多全瞎掉的林三郎,一步一步走上了歸程。
在這樣一個看來好像以聳人聽聞的離奇情節來取勝的短篇小說裡,卻埋伏着作者對人類命運的基本看法與總評。
我們可以說,白先勇是一個百分之百的宿命論者。
他的種種“迷信”觀念,和中國傳統社會思想完全符合,但卻使講究科學理性的現代人驚詫不解。
白先勇簡直不是我們今日世界的人。
他,就是“過去”,就是他以為命中注定必須衰微的中國傳統文化之精靈。
讓我們看看他如何将“宿命”觀念織入《孤戀花》情節裡。
小說叙述者,到五月花不當酒女之後,有一天碰見從前上海的老客盧根榮盧九。
他一看見我便直跺腳,好像惋惜什麼似的: “阿六,你怎麼又落到這種地方來了?” 我對他笑着答道: “九爺,那也是各人的命吧?” 叙述者回憶在上海時,五寶被華三虐待,雪白的胳膊上印着一排銅錢大的焦火泡子,是華三用他那杆煙槍子烙的。
可是叙述者一勸她擺脫華三,五寶就冷笑道: “這是命,阿姐。
” 後來娟娟被柯老雄纏上,受他虐待,弄得全身“七痨五傷”。
叙述者勸阻她,娟娟就凄笑一下,十分無奈的說道: “沒法子喲,總司令——” 小說人物的想法,當然不一定就是作者本人的想法。
然而像這樣子再三重複同一調子,好比交響樂裡主題旋律之一再重複,顯然與“主題”有關,不僅是“寫實”。
另外,作者更藉由叙述者之觀點,一再強調娟娟的“薄命相”,以及她任由命運擺布卻無能抗拒的凄苦:她唱歌神情“悲苦”,像在“訴冤”。
沒有酒量的她,被日本狎客來回猛灌酒,卻“并不推拒”,“連聲也不吭”,三角臉上“一抹笑容,竟比哭泣還要凄涼”。
她那“一撚細腰左右搖曳得随時都會斷折一般”;天邊的落日,“染得她那張蒼白的三角臉好像濺滿了血”。
柯老雄的赤黑粗膀子,把娟娟那把細腰,“夾得緊緊的”,“扭得折成了兩截”。
“不知娟娟命中到底沖犯了什麼,招來這些魔頭”。
叙述者覺得“這副相長得實在不祥”,“拿娟娟的生辰八字去批過幾次,都說是犯了大兇”。
白先勇似乎認為,一個人的“命”,和祖宗血液遺傳很有關系。
娟娟體内遺傳得到母親的瘋癫症,所以在她出生時,甚至成胎時,她的悲慘命運就可說是已經注定的了,她咽喉上被母親咬成的紅疤,就是“孽”的象征。
叙述者撫摩着她頸項,“覺得那條蚯蚓似的紅疤,滑溜溜的,蠕動了起來一般”。
如此,作者以“孽痕”之蠕動,預示娟娟身上的“孽”将十足發作起來。
而在來自母親的先天“孽”上,後又加添亂倫罪孽,娟娟的兇命到此已完全鑄成。
值得注意的有兩點:一、她的亂倫,對象是親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