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班的最後一夜》之喜劇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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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打聽清楚他的“根基”,知道“兩個巴掌是沒有的事”,但“三四百萬的家當總還少不了”。
她嫌陳發榮“出手有點摳扒”,“把錢看得天這麼大”,“可是陽明山莊那幢五十萬的别墅,一買下來,就過到了她金兆麗的名下”。
為了捉住這麼個老頭兒,她在美容院還“不知花了多少冤枉錢”。
她想起秦雄(一個戀愛着她的年輕船員)的銀行存折,裡面隻有區區七萬元存款。
在她百樂門走紅的時候,“一夜轉出來的台子錢恐怕還不止那點”。
她想,十年前她“金銀财寶還一大堆”,若是那時碰見秦雄這個癡心漢,也許就嫁他了,但她現在已四十歲,什麼都可以不要,卻要一個像任黛黛那樣的綢緞莊;“當然要比她那個大一倍……先把價錢殺成八成”,以示她的厲害。
當金大班得知她一手提拔的舞女朱鳳,和一個香港僑生睡大了肚子,而那僑生已回香港去時,她頭一句逼問的話是:“留下了東西沒有?”朱鳳搖頭。
金大班大怒,氣不忿朱鳳“讓人家吃”,把好不容易高擡的“身價”毀掉。
她罵她“把條大魚放走了”,“連他鳥毛也沒抓住半根”。
後來在舞池子裡,大華紡織廠的董事長周富瑞拉住她,求她去請一請正在向他賭氣的小如意蕭紅美。
金大班笑道:“那也要看你周董事長怎麼請我呢。
”就這樣,她輕易向他勒索得到婚禮的十桌酒席。
她半勸半逼正在吃醋賭氣,一心想捉金龜婿的蕭紅美,去陪周董事長,心裡私自估計,那姓周的在蕭紅美身上“少說些也貼了十把二十萬了”。
即連最後,金大班偶然流露柔情的一幕,她說的話也不與金錢無關。
對着那個周身露着怯态,來舞廳“旁觀”的年輕男人,金大班笑盈盈說道: 我們這裡不許白看的呢,令晚我來倒貼你吧。
我們已看到,金大班真正是個重視金錢财物,俗氣不堪的女人。
但正因為她是這樣一個人,在她臭罵朱鳳之後,居然能把自己手指上一克拉半的火油大鑽戒卸下擲給朱風,讓她和她“肚裡那個小孽種過個一年半載”,益發顯出她當時的慷慨,是多麼難得,可貴。
說到這裡,我們雖對金大班已有了一個概念,但如果我們不同時研究一下這篇小說的語言與語調,就根本沒法感覺到她是怎樣一個有趣的人,因為我們無法看到她的種種“絕”處。
這樣的話,我們就根本捕捉不到這篇小說的喜劇特性。
我上文已提到,這篇小說之可能成為喜劇,是因為金大班不是一個悲劇型的人物。
而且,像貨腰娘釣金龜婿這樣的題材本身,也頗有喜劇潛能。
然而這篇小說的喜劇表現,最主要還是維系在語言與語調。
小說始于作者的客觀叙述。
作者用生動,活潑,而略帶誇張的口吻,把金兆麗這個角色,頗富喜劇意味地介紹呈現我們面前。
一開頭,我們聽到夜巴黎舞廳的樓梯上“一陣雜沓的高跟鞋聲”,原來“由金大班領隊”,浩浩蕩蕩進來了十來個打扮得衣履風流的舞娘,使我們覺得看到了一隊娘子軍似的。
金大班妝扮得金碧輝煌,一身塵世氣味,但頭頂卻梳個大道士髻!突然,從樓門口,“竄”出夜巴黎童經理,“一臉急得焦黃”,隻顯得可笑,而不顯得可厭。
她的自大個性與火躁脾氣,也隻使人覺得可愛,而不可恨。
難得的是,當作者從金大班的意識觀點叙故事時,往往三兩句話,不但表現她的思想言語之俚俗,亦表現她的自大性格;不但顯示她喜劇式的處世态度與觀事态度,亦顯示《台北人》裡作者的“今昔對比”之一貫主題。
下面是幾個例子: 說起來不好聽,百樂門裡那間廁所隻怕比夜巴黎的舞池還寬敞些呢?童得懷那副臉嘴在百樂門掏糞坑未必有他的份。
當年在上海,拜倒她玉觀音裙下,像陳發榮那點根基的人,扳起腳趾頭來還數不完呢? 她在百樂門走紅的時候,一夜轉出來的台子錢恐怕還不隻那點。
五年——再過五年她都好做他的祖奶奶了。
金大班這個人,自以為了不起,頗輕視她周圍那些沒見過“從前那種日子”,“那種架勢”的人。
她認為——有道理地認為——夜巴黎之有今天的場面,還完全是“靠了我玉觀音金兆麗這塊老牌子”。
和賴鳴升同樣,她驕傲于自己的過去,最希冀得到别人的尊敬。
她喜以“老大姐”身分自居,所以
她嫌陳發榮“出手有點摳扒”,“把錢看得天這麼大”,“可是陽明山莊那幢五十萬的别墅,一買下來,就過到了她金兆麗的名下”。
為了捉住這麼個老頭兒,她在美容院還“不知花了多少冤枉錢”。
她想起秦雄(一個戀愛着她的年輕船員)的銀行存折,裡面隻有區區七萬元存款。
在她百樂門走紅的時候,“一夜轉出來的台子錢恐怕還不止那點”。
她想,十年前她“金銀财寶還一大堆”,若是那時碰見秦雄這個癡心漢,也許就嫁他了,但她現在已四十歲,什麼都可以不要,卻要一個像任黛黛那樣的綢緞莊;“當然要比她那個大一倍……先把價錢殺成八成”,以示她的厲害。
當金大班得知她一手提拔的舞女朱鳳,和一個香港僑生睡大了肚子,而那僑生已回香港去時,她頭一句逼問的話是:“留下了東西沒有?”朱鳳搖頭。
金大班大怒,氣不忿朱鳳“讓人家吃”,把好不容易高擡的“身價”毀掉。
她罵她“把條大魚放走了”,“連他鳥毛也沒抓住半根”。
後來在舞池子裡,大華紡織廠的董事長周富瑞拉住她,求她去請一請正在向他賭氣的小如意蕭紅美。
金大班笑道:“那也要看你周董事長怎麼請我呢。
”就這樣,她輕易向他勒索得到婚禮的十桌酒席。
她半勸半逼正在吃醋賭氣,一心想捉金龜婿的蕭紅美,去陪周董事長,心裡私自估計,那姓周的在蕭紅美身上“少說些也貼了十把二十萬了”。
即連最後,金大班偶然流露柔情的一幕,她說的話也不與金錢無關。
對着那個周身露着怯态,來舞廳“旁觀”的年輕男人,金大班笑盈盈說道: 我們這裡不許白看的呢,令晚我來倒貼你吧。
我們已看到,金大班真正是個重視金錢财物,俗氣不堪的女人。
但正因為她是這樣一個人,在她臭罵朱鳳之後,居然能把自己手指上一克拉半的火油大鑽戒卸下擲給朱風,讓她和她“肚裡那個小孽種過個一年半載”,益發顯出她當時的慷慨,是多麼難得,可貴。
說到這裡,我們雖對金大班已有了一個概念,但如果我們不同時研究一下這篇小說的語言與語調,就根本沒法感覺到她是怎樣一個有趣的人,因為我們無法看到她的種種“絕”處。
這樣的話,我們就根本捕捉不到這篇小說的喜劇特性。
我上文已提到,這篇小說之可能成為喜劇,是因為金大班不是一個悲劇型的人物。
而且,像貨腰娘釣金龜婿這樣的題材本身,也頗有喜劇潛能。
然而這篇小說的喜劇表現,最主要還是維系在語言與語調。
小說始于作者的客觀叙述。
作者用生動,活潑,而略帶誇張的口吻,把金兆麗這個角色,頗富喜劇意味地介紹呈現我們面前。
一開頭,我們聽到夜巴黎舞廳的樓梯上“一陣雜沓的高跟鞋聲”,原來“由金大班領隊”,浩浩蕩蕩進來了十來個打扮得衣履風流的舞娘,使我們覺得看到了一隊娘子軍似的。
金大班妝扮得金碧輝煌,一身塵世氣味,但頭頂卻梳個大道士髻!突然,從樓門口,“竄”出夜巴黎童經理,“一臉急得焦黃”,隻顯得可笑,而不顯得可厭。
她的自大個性與火躁脾氣,也隻使人覺得可愛,而不可恨。
難得的是,當作者從金大班的意識觀點叙故事時,往往三兩句話,不但表現她的思想言語之俚俗,亦表現她的自大性格;不但顯示她喜劇式的處世态度與觀事态度,亦顯示《台北人》裡作者的“今昔對比”之一貫主題。
下面是幾個例子: 說起來不好聽,百樂門裡那間廁所隻怕比夜巴黎的舞池還寬敞些呢?童得懷那副臉嘴在百樂門掏糞坑未必有他的份。
當年在上海,拜倒她玉觀音裙下,像陳發榮那點根基的人,扳起腳趾頭來還數不完呢? 她在百樂門走紅的時候,一夜轉出來的台子錢恐怕還不隻那點。
五年——再過五年她都好做他的祖奶奶了。
金大班這個人,自以為了不起,頗輕視她周圍那些沒見過“從前那種日子”,“那種架勢”的人。
她認為——有道理地認為——夜巴黎之有今天的場面,還完全是“靠了我玉觀音金兆麗這塊老牌子”。
和賴鳴升同樣,她驕傲于自己的過去,最希冀得到别人的尊敬。
她喜以“老大姐”身分自居,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