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片血一般紅的杜鵑花》裡的隐喻與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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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喜妹畢竟沒死;“肉”,畢竟不能消滅。
這是小說的反諷。
由于時間永遠前流,一刻不停,沒有人能夠永久保留完整的童真;沒有人能長期保持嬰童一般潔白的心,不受世俗氣息、世俗價值觀念的污染。
大觀園終必垮廢,靈性世界不能常在。
即連擺脫了肉體桎梏的王雄“靈魂”,也不能改變這個殘酷事實,因為,盡管他(它)暫時把喜妹逐出花園(她吓得逃回宜蘭),她還活着,随時可再回來;盡管他(它)天天夜裡澆水,嘔心瀝血,使園裡杜鵑花“開得那樣放肆,那樣憤怒”。
但花之“盛開”,正是“凋落”之前奏,春天一過,季節一變,任憑怎樣努力澆水,亦是枉然。
故事叙述者,首次見到花園時,杜鵑花還隻在“打苞”。
麗兒的童稚純真,那時還有一段前途,但兩三年後的今日,“全部爆放開了”的花朵,所能預期的,就隻是枯萎的開始。
正如園裡女孩子們尖銳清脆的嬉笑聲,“一陣緊似一陣”,緊到極點,必将繃裂。
如此,我們鑽人這篇小說情節結構的外殼,體味到深藏在内的核心——靈肉對立之主旨。
然而,關于文中表現這個主旨的隐喻與象征,有一點,特别容易使人困惑。
我就此提出來讨論一下。
首先,我們注意到,這篇小說裡有許多“性”象征。
這些性象征,當然,時常随伴代表“肉性”的喜妹出現。
在白先勇的小說世界裡,潮濕悶熱的夏夜,常影射肉欲的飽和狀态。
叙述者描繪的花園,雖然多半牽聯春日,與純真女孩子的嬉笑,但有一段描寫的是夏夜的景象。
這時出現的角色,可想而知,是肉顫顫的喜妹。
她“搖着一頭濕淋淋的長發”,“把那挂烤就魚往嘴巴裡一送”,“躺了下去”。
園子裡“一輪黃黃的大月亮”剛爬過牆來,照得那些“肥大的芭蕉樹葉”都發亮了。
面對着這等樣難以抗拒的“肉”之威脅,擁抱“靈”而排斥“肉”的王雄,當然隻得“霍然立起身來,頭也不回……向屋内走了進去”。
我們亦注意到,躺在靠椅上的喜妹,搖着一柄大薄扇,“拍嗒拍嗒的打着她的大腿在趕蚊子”。
這使我們驚覺:這花園原來也有蚊子!到底不完美,不是人間天堂!(然而,生為人,而非仙,誰能沒有瑕疵!誰能不受肉體現實的沾染?) 話說回來,這篇小說的性象征,用在喜妹,固然很可理解,但使人困惑的,是作者在加強暗示王雄對“靈”的執著時,有時也取用隐約的性意象來表征。
譬如小說叙述者首次看見王雄時,王雄“手腳匍匐在草坪上,學着獸行,麗兒卻正跨在他的背上……腿子……不停的踢蹬”。
這種可以使人聯想到性行為的描寫,呈現的卻是不含絲毫肉意的完整的童真。
又如王雄被麗兒舍棄後,每天沉默不語,垂頭彎腰,“手裡執着一根長竹竿水瓢,一下又一下,嘩啦嘩啦,十分遲緩的,十分用心的在灌溉着他親手栽的那些杜鵑花”。
王雄全神貫注灌溉杜鵑花的含義,當然,是王雄不肯讓花謝掉,要抓住春天,長保靈性世界。
然而他澆水的方式,用“一根長竹竿水瓢”,“一下又一下”,規律地灌入花叢内,亦可能使人聯想到性交動作。
此外,作者用“血”字形容杜鵑花,固然是取“杜鵑泣血”的含義,但從另一角度來看,“血”這個字和肉體攸關,而杜鵑花,在這篇小說裡,主要是象征生命之春,象征“靈性”。
還有,最後王雄對喜妹的施暴,旨意是剿除“肉”,以獲“靈”。
但他施暴的方式,卻像是保棄“靈”,以獲“肉”。
然而,這種看似矛盾、令人困惑的靈與肉之交相隐喻,卻正微妙地暗示出靈與肉之間極端暖昧複雜的關系。
作者顯然愛靈而恨肉;他顯然認為,沒有“靈”的肉身,就像走脫了靈魂的王雄肉屍,算不得“人”,隻是腐臭得叫人作嘔的“龐大的怪物”。
一般人,随着年歲的增添,肉性加重,靈性減少。
“肉”與“靈”仿佛相克,“肉”一旦成熟發達,就有殲滅“靈”的趨勢(就比如男女之愛,一旦越過肉身結合的高峰,就從互相追尋心靈印證的精神階段轉入共享或共擔現實生活的肉體階段)。
然而,可悲的是,我們既然降生為“人”,而非神仙,我們的“靈”就又必須寄生于肉,附屬于肉。
首先,如果沒有男女肉體的交媾,生命根本就無由産生。
我們的靈魂絕對不能超脫肉體而獨立存在,若要獨立存在,就必須像王雄那樣,毀滅自己肉身,成仙或成鬼(或什麼都沒有),而喪失“人”的身分。
所以靈和肉,一方面互相排斥,一方面卻糾纏一處,不能分解。
佛洛依德認為人類有兩種基本上互相矛盾的本能:一種是性的本能,即延續肉體生命的求生本能;另一種更深匿于潛意識内的,是死的本能,即破滅肉體生命的自毀本能。
細想起來,佛洛依德的這一大套道理,其實就是我們這裡所說的靈肉之争。
靈,要掙脫肉,人就不得不自毀;肉,要繼續生存,人就必須滿足性欲,不斷繁殖。
所以,《那片血一般紅的杜鵑花》,采用的雖是簡易文字和客觀寫實的架構,作者卻透由隐喻與象征的高明使用,把人類與生俱來的神秘錯綜之困境(dilemma)赤裸裸呈現我們面前。
這是小說的反諷。
由于時間永遠前流,一刻不停,沒有人能夠永久保留完整的童真;沒有人能長期保持嬰童一般潔白的心,不受世俗氣息、世俗價值觀念的污染。
大觀園終必垮廢,靈性世界不能常在。
即連擺脫了肉體桎梏的王雄“靈魂”,也不能改變這個殘酷事實,因為,盡管他(它)暫時把喜妹逐出花園(她吓得逃回宜蘭),她還活着,随時可再回來;盡管他(它)天天夜裡澆水,嘔心瀝血,使園裡杜鵑花“開得那樣放肆,那樣憤怒”。
但花之“盛開”,正是“凋落”之前奏,春天一過,季節一變,任憑怎樣努力澆水,亦是枉然。
故事叙述者,首次見到花園時,杜鵑花還隻在“打苞”。
麗兒的童稚純真,那時還有一段前途,但兩三年後的今日,“全部爆放開了”的花朵,所能預期的,就隻是枯萎的開始。
正如園裡女孩子們尖銳清脆的嬉笑聲,“一陣緊似一陣”,緊到極點,必将繃裂。
如此,我們鑽人這篇小說情節結構的外殼,體味到深藏在内的核心——靈肉對立之主旨。
然而,關于文中表現這個主旨的隐喻與象征,有一點,特别容易使人困惑。
我就此提出來讨論一下。
首先,我們注意到,這篇小說裡有許多“性”象征。
這些性象征,當然,時常随伴代表“肉性”的喜妹出現。
在白先勇的小說世界裡,潮濕悶熱的夏夜,常影射肉欲的飽和狀态。
叙述者描繪的花園,雖然多半牽聯春日,與純真女孩子的嬉笑,但有一段描寫的是夏夜的景象。
這時出現的角色,可想而知,是肉顫顫的喜妹。
她“搖着一頭濕淋淋的長發”,“把那挂烤就魚往嘴巴裡一送”,“躺了下去”。
園子裡“一輪黃黃的大月亮”剛爬過牆來,照得那些“肥大的芭蕉樹葉”都發亮了。
面對着這等樣難以抗拒的“肉”之威脅,擁抱“靈”而排斥“肉”的王雄,當然隻得“霍然立起身來,頭也不回……向屋内走了進去”。
我們亦注意到,躺在靠椅上的喜妹,搖着一柄大薄扇,“拍嗒拍嗒的打着她的大腿在趕蚊子”。
這使我們驚覺:這花園原來也有蚊子!到底不完美,不是人間天堂!(然而,生為人,而非仙,誰能沒有瑕疵!誰能不受肉體現實的沾染?) 話說回來,這篇小說的性象征,用在喜妹,固然很可理解,但使人困惑的,是作者在加強暗示王雄對“靈”的執著時,有時也取用隐約的性意象來表征。
譬如小說叙述者首次看見王雄時,王雄“手腳匍匐在草坪上,學着獸行,麗兒卻正跨在他的背上……腿子……不停的踢蹬”。
這種可以使人聯想到性行為的描寫,呈現的卻是不含絲毫肉意的完整的童真。
又如王雄被麗兒舍棄後,每天沉默不語,垂頭彎腰,“手裡執着一根長竹竿水瓢,一下又一下,嘩啦嘩啦,十分遲緩的,十分用心的在灌溉着他親手栽的那些杜鵑花”。
王雄全神貫注灌溉杜鵑花的含義,當然,是王雄不肯讓花謝掉,要抓住春天,長保靈性世界。
然而他澆水的方式,用“一根長竹竿水瓢”,“一下又一下”,規律地灌入花叢内,亦可能使人聯想到性交動作。
此外,作者用“血”字形容杜鵑花,固然是取“杜鵑泣血”的含義,但從另一角度來看,“血”這個字和肉體攸關,而杜鵑花,在這篇小說裡,主要是象征生命之春,象征“靈性”。
還有,最後王雄對喜妹的施暴,旨意是剿除“肉”,以獲“靈”。
但他施暴的方式,卻像是保棄“靈”,以獲“肉”。
然而,這種看似矛盾、令人困惑的靈與肉之交相隐喻,卻正微妙地暗示出靈與肉之間極端暖昧複雜的關系。
作者顯然愛靈而恨肉;他顯然認為,沒有“靈”的肉身,就像走脫了靈魂的王雄肉屍,算不得“人”,隻是腐臭得叫人作嘔的“龐大的怪物”。
一般人,随着年歲的增添,肉性加重,靈性減少。
“肉”與“靈”仿佛相克,“肉”一旦成熟發達,就有殲滅“靈”的趨勢(就比如男女之愛,一旦越過肉身結合的高峰,就從互相追尋心靈印證的精神階段轉入共享或共擔現實生活的肉體階段)。
然而,可悲的是,我們既然降生為“人”,而非神仙,我們的“靈”就又必須寄生于肉,附屬于肉。
首先,如果沒有男女肉體的交媾,生命根本就無由産生。
我們的靈魂絕對不能超脫肉體而獨立存在,若要獨立存在,就必須像王雄那樣,毀滅自己肉身,成仙或成鬼(或什麼都沒有),而喪失“人”的身分。
所以靈和肉,一方面互相排斥,一方面卻糾纏一處,不能分解。
佛洛依德認為人類有兩種基本上互相矛盾的本能:一種是性的本能,即延續肉體生命的求生本能;另一種更深匿于潛意識内的,是死的本能,即破滅肉體生命的自毀本能。
細想起來,佛洛依德的這一大套道理,其實就是我們這裡所說的靈肉之争。
靈,要掙脫肉,人就不得不自毀;肉,要繼續生存,人就必須滿足性欲,不斷繁殖。
所以,《那片血一般紅的杜鵑花》,采用的雖是簡易文字和客觀寫實的架構,作者卻透由隐喻與象征的高明使用,把人類與生俱來的神秘錯綜之困境(dilemma)赤裸裸呈現我們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