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班的最後一夜》之喜劇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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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班的最後一夜》并不是純粹的喜劇小說,但卻是《台北人》裡惟一具有真正喜劇色彩的一篇。
在我們讨論過的三篇《台北人》小說裡,我們多少也可找到喜劇之層面,然而,《永遠的尹雪豔》之诙諧語言,表達的是人類在死神面前的無助無能;《一把青》裡朱青與空軍小夥子打情罵俏的喜鬧場面,襯現的是她喪失靈性,前後判若兩人的悲哀;《歲除》裡賴鳴升喝醉酒表演打拳,引得衆人大笑,卻使讀者倍加心恸于他的絕對孤立,無人了解。
如此,這三篇小說所呈現的那麼一點喜劇面,其實是一種僞裝,一種掩飾,目的在于反襯加強故事的悲劇性。
惟獨在《金大班的最後一夜》裡,喜劇表現不是僞飾,不是作者利用來表達悲劇的工具,而是真正用來刻畫金大班的性格的。
惟獨這一篇,故事的“輕松面”不但足以和“嚴肅面”抗衡,甚而超越壓蓋之。
從這篇小說的“語氣”(tone),我們很容易感覺出作者在寫此篇時的相當輕松的心情。
這和《歲除》大異;我們讀賴鳴升的故事,會感覺到作者的心情十分沉重。
主要是因為這兩篇的主角很不相同:賴鳴升是個不肯接受現實,完全活在“過去”的悲劇性人物,十分令人憐憫;金大班卻是一個很能接受現實,很會照顧自己,因而根本用不着别人憐憫的女人。
換言之,因為金大班異于《台北人》裡絕大多數的主角,不是一個悲劇人物,所以作者能夠以輕松愉快的筆觸,描寫她,述說她的故事。
值得注意的一點,即作者對金大班的喜劇性之看法與态度,和金大班對自己、對人生的看法态度,十分相近,可以說是吻合為一。
這大概就是為什麼作者在這篇小說裡,不單用客觀叙述法,而一再鑽進主角的意識;也就是為什麼作者如此自由自在出入于金大班的意識,客觀主觀兼用,卻能保持語調之一緻。
白先勇對朱青是“憐惜”,對賴鳴升是“敬愛”,對金大班,則是十分的“喜愛”。
整篇小說調侃活潑的語氣,使我們知道,作者覺得金大班這個人有趣,可笑,可愛,可親。
事實上,金大班很可能是《台北人》全集裡最有人味的一個角色。
然而她卻是個如此俗氣不堪,滿嘴下流話的女人!這,當然,和她的生活環境有密切關系。
她當了二十年舞女。
以前在上海百樂門,現在在台北夜巴黎。
她接觸的客人,不是尹雪豔所接觸的高雅上流社會人士,卻多是一些滿身銅錢臭味,來舞廳“花鈔票”的中産階級生意人。
而一般“貨腰娘”,最大的夢想,也就是釣得一頭金龜,嫁給有錢的商人。
金大班倒不那樣“餓嫁”,年輕的時候放棄了許多機會,然而年已四十的她,知道不能久等,到底找了個戶頭,即将下嫁六十大幾的富商陳發榮。
這篇小說,寫的就是金大班在“夜巴黎”的最後一夜。
第二天,她就要搖身一變,成個“老闆娘”了。
金大班既然是一個長期在拜金的風月場中打滾出來的人,她身上當然沾滿了屬于這個環境的現實粗俗氣味。
首先,作者讓她姓金,就有暗示含義。
事實上,白先勇選用小說人物的姓名,頗為用心,時常以名字影射其人。
就《金大班的最後一夜》這篇來說,潘金榮、周富瑞、陳發榮等名字,一看就使人覺得很适合他們暴發戶生意人的身分。
而金兆麗年輕時的情人“月如”,人若其名,在金大班記憶裡,永遠像月光那樣美,那樣皎潔,一點都沒有男性的臭味。
話說回來,讓我們看看金大班是如何個“俗氣”法。
先瞧她的衣飾打扮: 金大班穿了一件黑紗金絲相間的緊身旗袍,一個大道士髻梳得烏光水滑的高聳在頭頂上;耳墜、項鍊、手串、發針、金碧輝煌的挂滿了一身。
這幾句文字裡,就有三個“金”字。
我們注意到,全篇小說裡,金大班之所言,所思,以及日常慣用語,經常都與金錢有關。
當夜巴黎童經理因她和舞娘們喝酒遲到而發出怨言時,她要和他“把這筆賬給算算”。
她說,人家來夜巴黎“花鈔票”是她的功勞,又提醒道:“我的薪水,你們隻算到昨天”。
她獨坐化妝室,回想到當年,棉紗大王潘金榮在她身上下工夫,“花的錢恐怕金山都打得起一座了”;但她把他一腳踢給了任黛黛,并取笑任黛黛“釣到一頭千年大金龜”。
在決定嫁給陳發榮之前,金大班早就托
在我們讨論過的三篇《台北人》小說裡,我們多少也可找到喜劇之層面,然而,《永遠的尹雪豔》之诙諧語言,表達的是人類在死神面前的無助無能;《一把青》裡朱青與空軍小夥子打情罵俏的喜鬧場面,襯現的是她喪失靈性,前後判若兩人的悲哀;《歲除》裡賴鳴升喝醉酒表演打拳,引得衆人大笑,卻使讀者倍加心恸于他的絕對孤立,無人了解。
如此,這三篇小說所呈現的那麼一點喜劇面,其實是一種僞裝,一種掩飾,目的在于反襯加強故事的悲劇性。
惟獨在《金大班的最後一夜》裡,喜劇表現不是僞飾,不是作者利用來表達悲劇的工具,而是真正用來刻畫金大班的性格的。
惟獨這一篇,故事的“輕松面”不但足以和“嚴肅面”抗衡,甚而超越壓蓋之。
從這篇小說的“語氣”(tone),我們很容易感覺出作者在寫此篇時的相當輕松的心情。
這和《歲除》大異;我們讀賴鳴升的故事,會感覺到作者的心情十分沉重。
主要是因為這兩篇的主角很不相同:賴鳴升是個不肯接受現實,完全活在“過去”的悲劇性人物,十分令人憐憫;金大班卻是一個很能接受現實,很會照顧自己,因而根本用不着别人憐憫的女人。
換言之,因為金大班異于《台北人》裡絕大多數的主角,不是一個悲劇人物,所以作者能夠以輕松愉快的筆觸,描寫她,述說她的故事。
值得注意的一點,即作者對金大班的喜劇性之看法與态度,和金大班對自己、對人生的看法态度,十分相近,可以說是吻合為一。
這大概就是為什麼作者在這篇小說裡,不單用客觀叙述法,而一再鑽進主角的意識;也就是為什麼作者如此自由自在出入于金大班的意識,客觀主觀兼用,卻能保持語調之一緻。
白先勇對朱青是“憐惜”,對賴鳴升是“敬愛”,對金大班,則是十分的“喜愛”。
整篇小說調侃活潑的語氣,使我們知道,作者覺得金大班這個人有趣,可笑,可愛,可親。
事實上,金大班很可能是《台北人》全集裡最有人味的一個角色。
然而她卻是個如此俗氣不堪,滿嘴下流話的女人!這,當然,和她的生活環境有密切關系。
她當了二十年舞女。
以前在上海百樂門,現在在台北夜巴黎。
她接觸的客人,不是尹雪豔所接觸的高雅上流社會人士,卻多是一些滿身銅錢臭味,來舞廳“花鈔票”的中産階級生意人。
而一般“貨腰娘”,最大的夢想,也就是釣得一頭金龜,嫁給有錢的商人。
金大班倒不那樣“餓嫁”,年輕的時候放棄了許多機會,然而年已四十的她,知道不能久等,到底找了個戶頭,即将下嫁六十大幾的富商陳發榮。
這篇小說,寫的就是金大班在“夜巴黎”的最後一夜。
第二天,她就要搖身一變,成個“老闆娘”了。
金大班既然是一個長期在拜金的風月場中打滾出來的人,她身上當然沾滿了屬于這個環境的現實粗俗氣味。
首先,作者讓她姓金,就有暗示含義。
事實上,白先勇選用小說人物的姓名,頗為用心,時常以名字影射其人。
就《金大班的最後一夜》這篇來說,潘金榮、周富瑞、陳發榮等名字,一看就使人覺得很适合他們暴發戶生意人的身分。
而金兆麗年輕時的情人“月如”,人若其名,在金大班記憶裡,永遠像月光那樣美,那樣皎潔,一點都沒有男性的臭味。
話說回來,讓我們看看金大班是如何個“俗氣”法。
先瞧她的衣飾打扮: 金大班穿了一件黑紗金絲相間的緊身旗袍,一個大道士髻梳得烏光水滑的高聳在頭頂上;耳墜、項鍊、手串、發針、金碧輝煌的挂滿了一身。
這幾句文字裡,就有三個“金”字。
我們注意到,全篇小說裡,金大班之所言,所思,以及日常慣用語,經常都與金錢有關。
當夜巴黎童經理因她和舞娘們喝酒遲到而發出怨言時,她要和他“把這筆賬給算算”。
她說,人家來夜巴黎“花鈔票”是她的功勞,又提醒道:“我的薪水,你們隻算到昨天”。
她獨坐化妝室,回想到當年,棉紗大王潘金榮在她身上下工夫,“花的錢恐怕金山都打得起一座了”;但她把他一腳踢給了任黛黛,并取笑任黛黛“釣到一頭千年大金龜”。
在決定嫁給陳發榮之前,金大班早就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