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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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打量這個女孩子的生活——這是種有趣的體驗,或許也是到這時,他才發現,每個人,或許都存在某種程度的窺私欲。

     以及,他也發現:顧小影遠比他想象中,還要文采斐然。

     10月18日永志不渝 今天看見一個女作家寫的話:愛情就像一把匕首,深深刺進我的心髒,在以後的很多年裡,令我深陷于此、永志不渝。

     永志不渝,這真是個美麗的詞彙,在這個女作家年老的時候,回憶那場愛情的刹那,動人心扉。

     她愛他,卻無法和他生活在一起。

     她的愛永志不渝,于是終生未嫁。

     我想起,婚禮上,人們喜歡用這個詞宣誓:我宣誓,無論疾病、貧困、災難都無法将我們分開,我将深愛我的丈夫/妻子,永志不渝。

     那麼多的新人,都曾用青春宣誓。

    可是,很多年過去,還是有很多人分開。

     他們分開的時候,“永志不渝”就像一場稍縱即逝的煙火,它的美麗,隻能用來嘲笑“永遠”本身的短暫。

     所以,我想,“永志不渝”原來就是一場年輪的考驗——這個詞,這句話,本不是二十歲的人可以說,并能說出味道來的。

     就好像那位女作家,年輕的時候,沒有人相信她所謂的“永遠”。

    直到她老了,嘲笑她、奚落她的那些人,才相信“永遠”的存在。

     原來,“永志不渝”的意義,要靠時間來證實。

     原來,說“永志不渝”的那個人,一定要白發蒼蒼。

     原來,永志不渝,這不單是一個關于愛情的承諾,還是一個關于生命的承諾。

     10月2日慕斯男人與花卷男人 這個城市開了第三家“元祖慕斯”店。

     是下午三點鐘,我的腳像是粘在了店裡的地闆上,想轉身回去,可是敵不住滿屋香豔。

     終于還是狠狠心,買下兩份慕斯,那麼小,二十五元。

     小口小口地吃,冰涼酸甜的滋味,帶來和煦的小幸福。

     半小時後,當我走出元祖,看着滿街來來往往的人群時,突然這樣想:是不是有種男人,就像慕斯蛋糕一樣? 這樣的慕斯男人,一定有相當誘人的外在條件,比如房、車、好看的外形、高尚的職業……讓你站在他面前的時候,就像剛才的我,拔不動腳。

    于是終于陷進去,萬劫不複的時候,還在感慨慕斯的好吃——慕斯男人就是有本事讓你被他賣的時候還替他數錢。

     直到你終于發現這樣的男人不值得自己愛,可是回頭看看,他畢竟給過你溫暖的瞬間,給過你浪漫的場景,仿佛我吃慕斯時候齒頰留香,于是這樣的香就成了最不容易長久卻最容易撫慰自己的心靈膏藥。

    敷上去的時候,至少可以短暫止疼。

     而需要止疼的時候,意味着這場愛,已經給我們留下傷口。

     簡單地說,就是有種男人,一定是中看不中用,卻總是吸引我們付賬買單,然後等買完了再去後悔到腸子發青。

     就好比現在,當我吃完那麼好吃的慕斯蛋糕的時候,其實我比誰都清楚,這樣的情調與味道隻能偶爾為之,要麼是用來滿足自己口腹上的虛榮心,要麼是用來給生活加點小調劑——而事實上,最中用的還是家裡那二兩一個的小饅頭,兩毛五分錢,敵得住饑餓。

     畢竟,情趣是情趣,生活是生活,生活不能沒有情趣,而隻有情趣算不上是生活,生活就是在紮紮實實過日子的前提下有情趣。

     所以實際上性價比最高的是花卷男人,也是兩毛五分錢的價錢,比饅頭漂亮,比慕斯實惠。

     所以,要挑個花卷男人而不是慕斯男人,結婚。

     9月13日你想過死嗎 今天有學生問了我一個問題:老師,你想過死嗎? 我點頭,我得承認,我想過死。

     最絕望的時候,最孤獨的時候,最看不見道路的時候,我十四歲,成績普通,有點自卑,不怎麼讨巧,父母對我很失望,我對自己更失望。

     那時候就想,如果閉上眼,什麼都不用想,什麼責任都不用負,該多好? 我甚至偷偷從四樓陽台往下看,樓下是冬青,還有堅硬的水泥台子。

    我猜,如果掉到冬青上,很有可能會毀容;如果掉到水泥台上,死了倒還好,植物人怎麼辦? 那時候,我不怕死,倒是害怕醜陋地活着。

     于是,十四歲的我,在最絕望的時候,常常就這樣一個人站在高樓頂,從上往下看。

    開始的時候有點恐高,看着看着腦袋就暈了,腿就軟了,便下意識地向後一退——隻這一瞬間,我知道,我不想死。

     不想死,就要好好活着,堅強活下去的重要途徑就是:把左臉貼到右臉上,左邊不要臉,右邊二皮臉。

     于是,對于那些不喜歡我的人,我當他們是空氣;對于那些喜歡我的人,我回報他們更多的喜歡,以及勤奮。

     漸漸,時間走過去,我們長大了。

    日子終于越過越好,漸漸沒有人會提起當年我曾經考很不好的名次,為我失望的父母神奇般開始為我驕傲……命運的詭異,常常在我們的意料之外。

     去年同學聚會,老同學還驚呼:你讀研了?你當初不是和我一樣成績不怎麼好嗎? 我笑——到這個時候,過去的一切不過是笑話和談資。

     其實,當我從最不開心的日子裡走出來,一點點咬破繭子,鑽出自己的殼時,我自己也很驚訝:為什麼曾經,我居然想到死? 我很慶幸,我終究沒尋死,也沒死成。

     想起小時候看一部電視劇叫《上海一家人》,有句歌詞,叫“走過去,前面是個天”。

     原來如此。

     所以,你知道嗎,我親愛的孩子,你問我這個問題,是因為你還沒長大——因為還年輕,走的路還不夠多,美好的未來還那麼模糊,所以你以為短暫的窘境就是永恒。

    于是,這樣的絕望便讓你想到死亡。

     你因而忘記了,活着最大的意義,其實就在于你沒有死去——你還有那麼多時間,用你堅定的信念、善良的心、永不放棄的奮鬥,給别人一個驚訝的未來。

     因為還活着,這一切的一切,便都還來得及。

     8月29日三年一課題 突然發現:讀研究生最大的好處是,我可以用三年的時間,以學習的方式,知道自己的無知。

     相關的科研成果是:初步掌握“嚴謹”的行動指南,基本具備“鑽研”的業務素質,大緻了解“刻苦”的相關路徑。

     回想本科時代,我是天真爛漫的小女生,有老師寵、有師弟師妹的羨慕,參加很多比賽、拿很多獎、發表很多文章,被很多人誇。

    所以,不必拼搶啥子榮譽,還可于順遂之中學習大度。

     當然要感謝這些年的順境:讓我在得到許多意料之外的驚喜後,能夠因為富足而學會淡然。

    我知道自己幸運——就好像那個坐在蘋果樹下的牛頓,即便你肯思考,總還要有蘋果肯從天而降才行。

     然而,畢業後順風順水考上研究生,卻發現從此前路多泥濘——你是研究生了,老師的衡量标準自然提升。

     明明本科時經常被老師當做勤奮鑽研專業的學生加以表揚,可是現在卻總被訓斥:你引用的這句話從哪裡來?相關原著看過嗎?原文的意思是什麼?出自哪本書哪一頁…… 再不敢耍小聰明,開始認真讀書,凡引用論據必先将原著通讀,不求甚解必将被導師封殺! 導師若是令狐沖,我就是峨眉派小尼姑——導師門下多女将,皆一心考博不談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