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鎖流珠引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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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之憑也。
又按《三元肘後靈書》雲:唐将軍為第一,又屬上元。
次即葛将軍第二,屬陰數,又屬中元。
次即周将軍第三,又屬下元。
此兩說不同。
何也。
《太上老君秘錄枕中記》雲:不用法術,即依三元之法。
次唐将軍為上,即第一,順天道數而行。
若修行及用諸法,賞罰善惡,遍行天下,收錄鬼神,即周将軍,居心屬下元,為人,又且是下元之中,即周将軍居前為第一,逆行天道,攻伐惡逆,遷賞善道,即可依《流珠》行用,有驗之,可憑也。
若依陰陽,《太一太醫神仙方》雲:左為腎,右為命門。
即可依此言也。
且唐将軍為左腎之将軍,葛将軍為男子命門也。
故以步綱使法,皆存為第二之将,各領三千萬兵,以防護命門,後從西方而徑衛臣則玄身。
訖,即從右發陣行法領兵,如圖。
訖,即步圖兵-綱。
訖,即又存使之,如圖撚訣行用,無不驗也。
步綱。
注:步葛将軍禹步法,右腳為先,以象陰也。
常初起即如此,勿令失錯。
此綱不同周、唐等二将軍之法也。
後聖君告張天師曰:步綱,書符吞之,後即步綱,有上中下三符。
太上告命文令,先步三元綱,後即配衣存使之。
昔有道士劉根,常行此三元之步,後散為九迹禹步。
如此三年,一切神鬼敬而受使,力能移山河。
一旦被郡主 注:郡主,古之太守官也。
追而欲害,令使我自日見鬼,我即放汝生命,若不令我見鬼,汝即為鬼。
根大嗔,以腳行中作綱步,向郡主廳上,借郡主按打之數下,心存配衣在手,以魒星指郡主本州縣鄉裡住處地界社廟,及冢侯墓伯,先追禁郡主某亡父母。
訖,即以左手撚訣,使三将軍往取郡主父母,以繩縛手,送從南門邊壁中入,郡主見,下床迎拜。
罵郡主,吾生汝身,為官不解與父母,為福佑於亡人,何忽觸犯仙官,令使追捉吾於此,汝火急拜謝仙官,放去。
汝得生命。
如不肯,汝須立死。
郡主再拜謝根,根即雲:汝去。
須臾之間,一時與根,俱不見也。
此是三将軍禹步之功也。
訣亦在左手中指中節,是皆以初學人,五色線縛一年。
存使唐将軍法圖 老君告羅天師曰:經中使存三将軍,以唐将軍為第一,主上元,皆是尋常修行用之,即依上元為先。
若有急難,及心有事,故用以擊伐,先以心起,即周将軍為先起下元。
吾聞天尊言,修吉善道,起於上元;救治人病,起於中元;攻伐惡逆,起於下元。
其《金鎖流珠》本天尊太上等始置者,皆為天魔《人神龍鬼》障人修道,不許道者修行成道。
故以立此《流珠》之經一百五十卷,分為三元。
一元各有五十卷。
五者,主其五行之數。
注:昔天尊告太上道君:每元五十卷,一元皆管五行,金木水火土之數。
以令學道之子,身履流珠,出五行,去百邪,通神靈,上為國,中為身,下為家,志心修求,無有不成也。
吾 是太上老君也。
并略除繁取要,為九十一卷。
以令初學易為,曉悟其理,得道成仙者,皆五轉用之也。
夫使上元唐将軍,擊正西方鬼賊,先步南方禹步,等唐将軍起人左腎,男子左腎屬木。
先步木入火,火即入金,即克伏彼人神龍鬼之災害賊祟。
注:賊是人,祟是鬼也。
即得應心順口,消滅災害不生也。
若使唐将軍擊北方鬼賊, 注:鬼祟鬼也,賊人作賊也 先步東方,入中宮土,即擊北方兇惡災害,應口自消。
若南方火鄉,有鬼賊來犯我,我以步東方,入北方水鄉,轉出南方,而擊伐之,無不應心順口,自消散滅絕也,如中及四季, 注:四季屬上,辰戌醜未是也。
有鬼賊者,但從東來。
直存擊伐備出。
訖,更出,無不如意之者。
此法非但存唐将軍,葛、周總存之共擊。
此說隻論前後存出擊伐,非獨一軍出,三軍總出。
訖,更出五德将軍佐助,擊伐天魔。
事非輕小,切須在心正直,行大道無有阙失,皆得随口順心。
夫步綱,使大道吏兵三将軍為先。
如大陣戰敵賊鬼,皆須出九将軍,非獨中元三将軍也。
上元、下元,皆須出佐助之,如含弘圖。
大約是中元三将軍為前,使前出擊伐,自是一部雄猛,偏能救急難之事,偏能理鬼神妄作妖怪,治人五藏,伐惡舉善,無偏無黨,宜猛行道之神将也。
後聖君更再除《金鎖流珠》、繁重之處,撰為一十五卷,兼添修正引三十卷,引人入神仙流珠
又按《三元肘後靈書》雲:唐将軍為第一,又屬上元。
次即葛将軍第二,屬陰數,又屬中元。
次即周将軍第三,又屬下元。
此兩說不同。
何也。
《太上老君秘錄枕中記》雲:不用法術,即依三元之法。
次唐将軍為上,即第一,順天道數而行。
若修行及用諸法,賞罰善惡,遍行天下,收錄鬼神,即周将軍,居心屬下元,為人,又且是下元之中,即周将軍居前為第一,逆行天道,攻伐惡逆,遷賞善道,即可依《流珠》行用,有驗之,可憑也。
若依陰陽,《太一太醫神仙方》雲:左為腎,右為命門。
即可依此言也。
且唐将軍為左腎之将軍,葛将軍為男子命門也。
故以步綱使法,皆存為第二之将,各領三千萬兵,以防護命門,後從西方而徑衛臣則玄身。
訖,即從右發陣行法領兵,如圖。
訖,即步圖兵-綱。
訖,即又存使之,如圖撚訣行用,無不驗也。
步綱。
注:步葛将軍禹步法,右腳為先,以象陰也。
常初起即如此,勿令失錯。
此綱不同周、唐等二将軍之法也。
後聖君告張天師曰:步綱,書符吞之,後即步綱,有上中下三符。
太上告命文令,先步三元綱,後即配衣存使之。
昔有道士劉根,常行此三元之步,後散為九迹禹步。
如此三年,一切神鬼敬而受使,力能移山河。
一旦被郡主 注:郡主,古之太守官也。
追而欲害,令使我自日見鬼,我即放汝生命,若不令我見鬼,汝即為鬼。
根大嗔,以腳行中作綱步,向郡主廳上,借郡主按打之數下,心存配衣在手,以魒星指郡主本州縣鄉裡住處地界社廟,及冢侯墓伯,先追禁郡主某亡父母。
訖,即以左手撚訣,使三将軍往取郡主父母,以繩縛手,送從南門邊壁中入,郡主見,下床迎拜。
罵郡主,吾生汝身,為官不解與父母,為福佑於亡人,何忽觸犯仙官,令使追捉吾於此,汝火急拜謝仙官,放去。
汝得生命。
如不肯,汝須立死。
郡主再拜謝根,根即雲:汝去。
須臾之間,一時與根,俱不見也。
此是三将軍禹步之功也。
訣亦在左手中指中節,是皆以初學人,五色線縛一年。
存使唐将軍法圖 老君告羅天師曰:經中使存三将軍,以唐将軍為第一,主上元,皆是尋常修行用之,即依上元為先。
若有急難,及心有事,故用以擊伐,先以心起,即周将軍為先起下元。
吾聞天尊言,修吉善道,起於上元;救治人病,起於中元;攻伐惡逆,起於下元。
其《金鎖流珠》本天尊太上等始置者,皆為天魔《人神龍鬼》障人修道,不許道者修行成道。
故以立此《流珠》之經一百五十卷,分為三元。
一元各有五十卷。
五者,主其五行之數。
注:昔天尊告太上道君:每元五十卷,一元皆管五行,金木水火土之數。
以令學道之子,身履流珠,出五行,去百邪,通神靈,上為國,中為身,下為家,志心修求,無有不成也。
吾 是太上老君也。
并略除繁取要,為九十一卷。
以令初學易為,曉悟其理,得道成仙者,皆五轉用之也。
夫使上元唐将軍,擊正西方鬼賊,先步南方禹步,等唐将軍起人左腎,男子左腎屬木。
先步木入火,火即入金,即克伏彼人神龍鬼之災害賊祟。
注:賊是人,祟是鬼也。
即得應心順口,消滅災害不生也。
若使唐将軍擊北方鬼賊, 注:鬼祟鬼也,賊人作賊也 先步東方,入中宮土,即擊北方兇惡災害,應口自消。
若南方火鄉,有鬼賊來犯我,我以步東方,入北方水鄉,轉出南方,而擊伐之,無不應心順口,自消散滅絕也,如中及四季, 注:四季屬上,辰戌醜未是也。
有鬼賊者,但從東來。
直存擊伐備出。
訖,更出,無不如意之者。
此法非但存唐将軍,葛、周總存之共擊。
此說隻論前後存出擊伐,非獨一軍出,三軍總出。
訖,更出五德将軍佐助,擊伐天魔。
事非輕小,切須在心正直,行大道無有阙失,皆得随口順心。
夫步綱,使大道吏兵三将軍為先。
如大陣戰敵賊鬼,皆須出九将軍,非獨中元三将軍也。
上元、下元,皆須出佐助之,如含弘圖。
大約是中元三将軍為前,使前出擊伐,自是一部雄猛,偏能救急難之事,偏能理鬼神妄作妖怪,治人五藏,伐惡舉善,無偏無黨,宜猛行道之神将也。
後聖君更再除《金鎖流珠》、繁重之處,撰為一十五卷,兼添修正引三十卷,引人入神仙流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