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鎖流珠引卷之三
關燈
小
中
大
中華總真大仙宰王方平張道陵趙升王長司命李仲甫茅盈許玉斧等系代撰述
中華仙人李淳風注
初受三五法
夫志人受法箓,初受三五之法。
未知其理,分别三者三元。
注:上中下三元。
前聖老君謂之太一 注:出太玄,故曰太一。
太極真人受之於太上老君,分符破契,以盟二天。
師與弟子伺在壇中,一一唱将軍姓名,而度弟子唱受。
受後不得妄行。
元勑,令刺手血,以為水水和之,師弟子飲之為盟。
各下發為結,結镮為誓約,約不背師友道,及背三官。
當以考召其身,史兵先坐其罪,可不慎之。
謹其身,故為盟誓也。
之法箓。
本有一千七百九十卷,以太 一為名,謂之天教。
三者名日三元箓,五者名日五行箓,其三五之法,則為上中下三等法也。
修真道之部,上部。
天人所修,中部神仙所修,下部世人所修。
故從三元而修,上至天真,中至神仙,下至人仙。
世人屬居下界,故先真仙下法,所修進中上也。
此書上極畢上部,中極中部,下極下部,号曰《太一三五金箓玉箓内典》 注:後聖改為正一之法,名曰《金鎖流珠》也。
後聖君傳授正一真人。
注:張天師是也,号正一真人。
便因名三五,正一為号。
三者是三元, 五者是五行也。
天地之精,亦人之五靈。
注:五行在天為五星,在地為五嶽,在人為五藏。
若能存思安鎮五藏,五行神常備具,則聖牢不敗不壞,便是真人長生不死,謂之曰五靈也。
能明三五法,即得長生。
此正一法箓,本一千七百九十卷,三千六百二十四階,後聖君以為三元部之。
上部名曰上元,主天。
注:應是天上大真大神大仙之衆,皆有箓掌主也。
置三大将軍箓,部領一千三百六十階箓。
注:二百二十四階,傳於下土洞天中,足一百二十階出世。
世人得足者,皆任神仙天官上品,即長生真人也。
若欠阙不足,即不得長生也。
中元主人,亦有三大将軍,主領一千階箓。
注:五百六十階,傳下世洞天中,足二百四十八階出人世。
世人得足者,皆任大真官。
久阙不足,即不度世也。
下元主地及水,亦三大将軍,主領一千一百五十二階箓。
注:八百七十二階。
傳下世洞天中,足五百五十階出人世。
世人得足者,皆任地仙也。
欠阙不足,即不得延命壽,托化貴門也。
以為三統部領,立三元将軍,防衛於内,治身救人。
置三官,主掌於外,驅鬼使神,制約人物。
皆是三元五星之所主也,皆秘於上天。
正一之箓,都有三千六百二十四階。
下界修行之人,知有其數者,亦得入長生之位人也。
何況受得傳留,或流世足者,便是仙人。
更以修行十年之外,白日上升天真。
後聖君再言:人世有修行之士,上元足者任為天仙,中元足者任為人中之仙,下元足者任為地仙,三元俱足者,其任為天仙之官,真人之位,功滿白日拔宅上升。
如世有師,可一一依師口言,立誓及信,不得違犯科盟,犯即天罰,三官記錄,不得為真人。
故言初受三五之法,授受不可妄行。
卿須教授初學者,使依師約,命行用令。
後人繼代存師,有靈有驗。
注:後聖為道陵之師。
陵日日思存不休,如卧亦想如見,撚訣存之。
一年功力神通,制伏祆祟鬼賊,畏而伏罪合死,陵以放之。
不伏罪之者,陵以誅之。
於是蜀川鬼獄之地,為福德之鄉,人鬼得恩,無不敬奉之。
時天地舉功,後聖遷為三天正一真人,号三天大法師,子孫繼代,拔宅上升,是其志心存想。
今傳授正一上清法師之功。
應驗修行,年數功滿,舉家得道俱升矣。
繼代神通,流出吾法,謂之流珠,此即是大道上足弟子也。
若遇非人,所見所聞,問以虛言,但以不言,皆以他對,此即名金鎖。
故改神仙之正法,名《金鎖流珠》。
三五之法,初受義也。
小王君曰:夫為師之道,先明其三五太一。
注:太一者,本上清太玄之法也。
老君取名太一之經箓,定三等也。
正一後聖君再言:正者,正其心。
一者,通其道也。
注:陸法師解:正直其心,從一取道,道之性元偏黨,正直過心。
若能志節抱直,而行心性,不生二三,則道不離心性。
故經雲:道生一是也。
其正一之名,管通於三五之部。
注:上部上元,中部中元,下部下元,五随之。
上部言上清,中部言正一, 注:正一言人身之事,故言居中元中部。
《靈寶五符》、《五嶽真形圖》言地上之法,
未知其理,分别三者三元。
注:上中下三元。
前聖老君謂之太一 注:出太玄,故曰太一。
太極真人受之於太上老君,分符破契,以盟二天。
師與弟子伺在壇中,一一唱将軍姓名,而度弟子唱受。
受後不得妄行。
元勑,令刺手血,以為水水和之,師弟子飲之為盟。
各下發為結,結镮為誓約,約不背師友道,及背三官。
當以考召其身,史兵先坐其罪,可不慎之。
謹其身,故為盟誓也。
之法箓。
本有一千七百九十卷,以太 一為名,謂之天教。
三者名日三元箓,五者名日五行箓,其三五之法,則為上中下三等法也。
修真道之部,上部。
天人所修,中部神仙所修,下部世人所修。
故從三元而修,上至天真,中至神仙,下至人仙。
世人屬居下界,故先真仙下法,所修進中上也。
此書上極畢上部,中極中部,下極下部,号曰《太一三五金箓玉箓内典》 注:後聖改為正一之法,名曰《金鎖流珠》也。
後聖君傳授正一真人。
注:張天師是也,号正一真人。
便因名三五,正一為号。
三者是三元, 五者是五行也。
天地之精,亦人之五靈。
注:五行在天為五星,在地為五嶽,在人為五藏。
若能存思安鎮五藏,五行神常備具,則聖牢不敗不壞,便是真人長生不死,謂之曰五靈也。
能明三五法,即得長生。
此正一法箓,本一千七百九十卷,三千六百二十四階,後聖君以為三元部之。
上部名曰上元,主天。
注:應是天上大真大神大仙之衆,皆有箓掌主也。
置三大将軍箓,部領一千三百六十階箓。
注:二百二十四階,傳於下土洞天中,足一百二十階出世。
世人得足者,皆任神仙天官上品,即長生真人也。
若欠阙不足,即不得長生也。
中元主人,亦有三大将軍,主領一千階箓。
注:五百六十階,傳下世洞天中,足二百四十八階出人世。
世人得足者,皆任大真官。
久阙不足,即不度世也。
下元主地及水,亦三大将軍,主領一千一百五十二階箓。
注:八百七十二階。
傳下世洞天中,足五百五十階出人世。
世人得足者,皆任地仙也。
欠阙不足,即不得延命壽,托化貴門也。
以為三統部領,立三元将軍,防衛於内,治身救人。
置三官,主掌於外,驅鬼使神,制約人物。
皆是三元五星之所主也,皆秘於上天。
正一之箓,都有三千六百二十四階。
下界修行之人,知有其數者,亦得入長生之位人也。
何況受得傳留,或流世足者,便是仙人。
更以修行十年之外,白日上升天真。
後聖君再言:人世有修行之士,上元足者任為天仙,中元足者任為人中之仙,下元足者任為地仙,三元俱足者,其任為天仙之官,真人之位,功滿白日拔宅上升。
如世有師,可一一依師口言,立誓及信,不得違犯科盟,犯即天罰,三官記錄,不得為真人。
故言初受三五之法,授受不可妄行。
卿須教授初學者,使依師約,命行用令。
後人繼代存師,有靈有驗。
注:後聖為道陵之師。
陵日日思存不休,如卧亦想如見,撚訣存之。
一年功力神通,制伏祆祟鬼賊,畏而伏罪合死,陵以放之。
不伏罪之者,陵以誅之。
於是蜀川鬼獄之地,為福德之鄉,人鬼得恩,無不敬奉之。
時天地舉功,後聖遷為三天正一真人,号三天大法師,子孫繼代,拔宅上升,是其志心存想。
今傳授正一上清法師之功。
應驗修行,年數功滿,舉家得道俱升矣。
繼代神通,流出吾法,謂之流珠,此即是大道上足弟子也。
若遇非人,所見所聞,問以虛言,但以不言,皆以他對,此即名金鎖。
故改神仙之正法,名《金鎖流珠》。
三五之法,初受義也。
小王君曰:夫為師之道,先明其三五太一。
注:太一者,本上清太玄之法也。
老君取名太一之經箓,定三等也。
正一後聖君再言:正者,正其心。
一者,通其道也。
注:陸法師解:正直其心,從一取道,道之性元偏黨,正直過心。
若能志節抱直,而行心性,不生二三,則道不離心性。
故經雲:道生一是也。
其正一之名,管通於三五之部。
注:上部上元,中部中元,下部下元,五随之。
上部言上清,中部言正一, 注:正一言人身之事,故言居中元中部。
《靈寶五符》、《五嶽真形圖》言地上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