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鎖流珠引卷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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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水火皆稱壞劫之年,複是何年即到。
老君笑良久,而言水火之劫,汝身也。
身若不出水火,即皆敗壞,故謂之劫壞。
豈天地有壞崩之期。
乃告水火之義符訣,此卷與之。
行九年,道成,至今為南極真公。
鄭子崎,字仁安。
《本行經》雲:南方赤帝鄭仁安是也。
至今猶佩此二符,并五符帶佩。
第三金、木、土符。
注:此三符,志修行人,随季帶佩服朝禮,月三為之。
又本命、庚申、甲子日為之。
餘日不用帶佩,謂之五行符。
其水火行者,常戴之頭上,永不除,二年一換。
書皆本師親署名,書皆有日。
後聖君告尹先生曰:五年,靈寶五符書各有日。
東方青符,以立春日,請本師書,帶之於肘後。
南方赤符,以立夏日書。
西方白符,以立秋日書。
北方黑符,以立冬日書。
中央黃符,以冬至日書。
及春用清明日,夏以端午日書。
各以依節候正氣日書。
不能依節修正炁日書,即五月五、九月九、十月十。
此三月書之,亦得。
夫書此符,本師書,清淨,設齋素,方以日中時,授與弟子,應帶佩是。
木符左肘後,火符戴頭上,金符右肘後,水符扶肚中,土符佩於背上。
其五符上,須各以錦袋盛之。
一書五年換。
如無本師、老弱不解書者,即保舉師書。
如無,即衆中法箓高三五足者,代書。
得此人名,出五行之訣。
不可妄行,令不禀靈炁之人書,及知之,五星五帝不伏也。
各以本師,傳五法五符之日書之,與箓同,各授唱弟子,唱授明度法。
如師不知五法是出五行之要訣,度大劫小劫之靈文,即應不别書符同度。
即以立春日起首, 具前注中。
請明師書之,随季帶佩。
如恐五行災有相臨,即吉日書,或五月五日、九月九日,此二日是續命消災之日,書得。
廣成君五月五日,書水火二符,朝授黃帝。
日中又授金木土三符,帝再拜請問,對曰:前除水火,後出五行。
注:天下真上仙之人,身雖得神通自在,猶未出於水火。
心雖出得水火,身即未出。
身心俱出天地,水火未出。
夫言水火之災,身心與天地俱出者,謂除水火,離三界,即中真大仙也。
夫三界,金木土也。
金,俗儒依佛,喻金玉珍奇七寶可女音樂不受。
土,俗儒喻官爵榮貴、守土之驕富不受。
木,俗儒釋喻樓合台殿不坐,心無所着愛,謂之心出三界之外。
此依道科,此名心出身猶未得出。
身失敗後,當來世身,卻受榮之貴,正在三界之中,五行所管着,謂之身不出五行之中内。
我得中真之要,除水火之災,出五行之外,超三界之上,身心俱住,經天地水火,不能害及於身心。
行佩一年,五苦九厄自消。
二年,能去萬毒,降伏五兵。
三年,卻死來生。
四年,受職人世一名書玉京。
五年,得離水火。
注:離其災非,是便不食水火之炁,其炁不能有毒,中於佩符之人。
太上老君告尹先生曰:佩水火符,五年,水火不能害。
佩金木土符,金木不能克,土木不能賊,五等離身,身堅久長生,不入下等神仙品位也。
六年、七年,漸更妙力。
二七年,白日上升。
注:五行總妙,水火為先,是主生成疾敗之宗也。
老君告諸大真曰:水火二字,非但下界人物,所畏成敗。
注:緣人有命信,食飲於水,故以出成除敗為難,故以畏者也。
乃至高真大仙常修行,次亦用訣步,不休於本生。
注:生,命也。
道君寅生火命,常以丙寅,撚水,次火訣,以求取獲長生。
何況世人,不求長生,須以本命日記為。
命日土行初起,世土是鎮星散炁宮。
注:宮,地皇也。
姓宮,名風。
地皇以土德行世,積土為台,堅石為柱,築土為穴室。
注:高築土為山,百丈有餘,四向穴孔為宮室居活,用此穴為宮字姓。
何以宮字重口。
故宮室築土為之,高台作數重,掘穴以安養人口,重累義所作宮字,故重口也。
此台歲月久,上掘穴,崩壞損下。
人皇觀之,知上崩下損宮室,故以書害字,如宮相近,故作上口破損勢。
下口之所以用此字,行世記之,上克下也。
因此則世流行害字,上應土星,即多害克之炁,行損人物病死也。
室大号曰宮,宮而為姓也。
今人以宮姓為長,起地皇之意重人,故尊土姓而為長,五行之初也。
與征姓而通婚,生子六人。
長子改姓風,二子姓工,三子、四子、五子、六子,已上四姓風也。
征姓妻亡,又再與商姓子通婚,又生六子。
長子改姓公孫,二子改姓力,三子改姓飛, 注:今改姓湛任是也。
四子、五子、六子,總承宮姓。
且地皇有一十二子,以取土炁之盛。
與五姓而同居通婚,子孫甚至王,象土星之輪回,逆行周天之意。
故取土之寄王四季也。
常以此土害炁,周行四季不停,以人命被臨者,被十日即有其病。
知之人撚木訣,步木鬥, 注:東宿
老君笑良久,而言水火之劫,汝身也。
身若不出水火,即皆敗壞,故謂之劫壞。
豈天地有壞崩之期。
乃告水火之義符訣,此卷與之。
行九年,道成,至今為南極真公。
鄭子崎,字仁安。
《本行經》雲:南方赤帝鄭仁安是也。
至今猶佩此二符,并五符帶佩。
第三金、木、土符。
注:此三符,志修行人,随季帶佩服朝禮,月三為之。
又本命、庚申、甲子日為之。
餘日不用帶佩,謂之五行符。
其水火行者,常戴之頭上,永不除,二年一換。
書皆本師親署名,書皆有日。
後聖君告尹先生曰:五年,靈寶五符書各有日。
東方青符,以立春日,請本師書,帶之於肘後。
南方赤符,以立夏日書。
西方白符,以立秋日書。
北方黑符,以立冬日書。
中央黃符,以冬至日書。
及春用清明日,夏以端午日書。
各以依節候正氣日書。
不能依節修正炁日書,即五月五、九月九、十月十。
此三月書之,亦得。
夫書此符,本師書,清淨,設齋素,方以日中時,授與弟子,應帶佩是。
木符左肘後,火符戴頭上,金符右肘後,水符扶肚中,土符佩於背上。
其五符上,須各以錦袋盛之。
一書五年換。
如無本師、老弱不解書者,即保舉師書。
如無,即衆中法箓高三五足者,代書。
得此人名,出五行之訣。
不可妄行,令不禀靈炁之人書,及知之,五星五帝不伏也。
各以本師,傳五法五符之日書之,與箓同,各授唱弟子,唱授明度法。
如師不知五法是出五行之要訣,度大劫小劫之靈文,即應不别書符同度。
即以立春日起首, 具前注中。
請明師書之,随季帶佩。
如恐五行災有相臨,即吉日書,或五月五日、九月九日,此二日是續命消災之日,書得。
廣成君五月五日,書水火二符,朝授黃帝。
日中又授金木土三符,帝再拜請問,對曰:前除水火,後出五行。
注:天下真上仙之人,身雖得神通自在,猶未出於水火。
心雖出得水火,身即未出。
身心俱出天地,水火未出。
夫言水火之災,身心與天地俱出者,謂除水火,離三界,即中真大仙也。
夫三界,金木土也。
金,俗儒依佛,喻金玉珍奇七寶可女音樂不受。
土,俗儒喻官爵榮貴、守土之驕富不受。
木,俗儒釋喻樓合台殿不坐,心無所着愛,謂之心出三界之外。
此依道科,此名心出身猶未得出。
身失敗後,當來世身,卻受榮之貴,正在三界之中,五行所管着,謂之身不出五行之中内。
我得中真之要,除水火之災,出五行之外,超三界之上,身心俱住,經天地水火,不能害及於身心。
行佩一年,五苦九厄自消。
二年,能去萬毒,降伏五兵。
三年,卻死來生。
四年,受職人世一名書玉京。
五年,得離水火。
注:離其災非,是便不食水火之炁,其炁不能有毒,中於佩符之人。
太上老君告尹先生曰:佩水火符,五年,水火不能害。
佩金木土符,金木不能克,土木不能賊,五等離身,身堅久長生,不入下等神仙品位也。
六年、七年,漸更妙力。
二七年,白日上升。
注:五行總妙,水火為先,是主生成疾敗之宗也。
老君告諸大真曰:水火二字,非但下界人物,所畏成敗。
注:緣人有命信,食飲於水,故以出成除敗為難,故以畏者也。
乃至高真大仙常修行,次亦用訣步,不休於本生。
注:生,命也。
道君寅生火命,常以丙寅,撚水,次火訣,以求取獲長生。
何況世人,不求長生,須以本命日記為。
命日土行初起,世土是鎮星散炁宮。
注:宮,地皇也。
姓宮,名風。
地皇以土德行世,積土為台,堅石為柱,築土為穴室。
注:高築土為山,百丈有餘,四向穴孔為宮室居活,用此穴為宮字姓。
何以宮字重口。
故宮室築土為之,高台作數重,掘穴以安養人口,重累義所作宮字,故重口也。
此台歲月久,上掘穴,崩壞損下。
人皇觀之,知上崩下損宮室,故以書害字,如宮相近,故作上口破損勢。
下口之所以用此字,行世記之,上克下也。
因此則世流行害字,上應土星,即多害克之炁,行損人物病死也。
室大号曰宮,宮而為姓也。
今人以宮姓為長,起地皇之意重人,故尊土姓而為長,五行之初也。
與征姓而通婚,生子六人。
長子改姓風,二子姓工,三子、四子、五子、六子,已上四姓風也。
征姓妻亡,又再與商姓子通婚,又生六子。
長子改姓公孫,二子改姓力,三子改姓飛, 注:今改姓湛任是也。
四子、五子、六子,總承宮姓。
且地皇有一十二子,以取土炁之盛。
與五姓而同居通婚,子孫甚至王,象土星之輪回,逆行周天之意。
故取土之寄王四季也。
常以此土害炁,周行四季不停,以人命被臨者,被十日即有其病。
知之人撚木訣,步木鬥, 注:東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