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鎖流珠引卷之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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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遠天邊本宿下,皆殺人千百。
夫修生活身人,長以看本命位自星宿,以知自身王衰之候。
此道甚要,無故身不衰病。
又星明朗,即不用為步蹑,并祭醮。
用者反招災禍於一家,非獨一身。
老君徧令禁之,并白衣不受,反師道之人,常令天關使者,轉指其人本命者。
後聖君曰:白衣不受,《金鎖流珠》七星六甲引書等人,并及罔師 言罔師者,口辭妄白師,借經圖書畢寫不受,或即受畢,如不今師押署,輕師稱已,先有及稱,别師邊受得,如此之者,故罔之罪,不得其死。
何況更覓其道,於身自不得其安。
诳道之人,天地水三官自知,必被三官上奏道祖,下白天師,祖師俱責此诳妄盜道之賊身,身家全被天誅滅,皆不得其死。
昔有張山子,名初見。
小王夫人,是阿母之女也。
有此書,一心禮敬,不曾失節,如此以涉五年。
夫人念其志心,即與關奏,奏後書寫,寫畢授受,後不令夫人押署,後行用蹑履關鬥,甚得通神。
一千年間行不絕。
夫人見之,不将為過,任行用。
忽一旦,夫人於山房靖中,見七人總衣五色衣,稱天使,我下勘張山子盜道之罪。
夫人曰:他有何罪。
使者曰:罔師盜道之罪。
夫人教他於某乙邊,書寫《金鎖流珠》登天綱蹑地紀之法,六式九符之經,皆以财帛金銀納某乙。
某乙與奏名上仙,訖然後寫書。
寫畢,随楚人葛越,而同壇授受,畢而去。
使者七人齊問夫人,與署否。
夫人心思,記得他忽去,不令仙署。
使者曰:隻此便是罔師盜道之罪,天令伐之。
夫人全得不署之力,況他受了,有心反師,即罪傍累及夫人,身被責退何一階,更一百年,在人間不得。
如今以是他自取其罪,稱我是李司命仲甫,不受此法,我豈師於女子之下受法,但是王侯之家,皆此言也。
我等七人,又往嵩高山,勘問葛越,對亦如夫人之言。
我等上奏後聖君,君大嗔,豈然當時下膝,拜女人為師。
今以反師,是罔師盜道之罪。
令與之病,又恐夫人與他署此經箓,法以正圖,即涉他罪累。
太上故令問夫人。
夫人對曰:實不與署。
天使臨去之,次雲:我是北鬥君,及二十八宿官之使也。
太平金關帝晨後聖玄元上道君告命,差我下勘,事非輕小。
夫人且得不押署俱之人,助喜助喜。
言訖而去。
後不逾半年之間,張山子居太白之山,全家染瘟瘴病而死,乃至雞犬馬牛,亦被鬼之所殺。
故風於《阿母小女内傳》中尋,尋求得撰出,将教世人。
世人慎勿此為行心,下負於師,上罔於道,而被天殺也。
何況更求其道,道法無私,不容人過。
大道無偏,取人之無過。
大道無黨,不今人相罔。
道法無欺,不許輕師。
見前注具不再。
如此之罪,學人慎之。
太上老君告上品四十九真人曰:此北鬥君者,為四方宿之長也。
主管一十八宿事,事皆北鬥君先知之,不許衆宿下主。
有不孝逆道,背師反君,不孝父母,雖即一時來報,而日月深罪重報,即速於水火,皆不得其死。
慎之慎之。
北鬥二十八宿醮祭日月時法 老君曰:夫修道之人行醮祭, 五鬥君法。
皆須依科儀,行用月日時。
《明真科》曰:春正月有本命日,秋七月有本命日,冬十月中有本命日,夜可二更時,星月明朗,以為上。
如無,即移歸屋下作壇,黃土布地為壇,随地關挾長短曲直而為之,明數十燈照壇,如月星之意也。
後聖君告天師曰:卿欲祭醮,道法箓中将軍吏兵仙靈官,并太一二儀,三元四時,五行六甲,七星二十八宿等,皆於此春秋冬孟之月,而取本命日,或揀吉日,與命相合利之日。
當以晴明為上,風雷雲雨星宿不見日者,是兇。
卿前克日定,恐其夜風雨雲暗者,以蹑地紀,順、倒、反三遍,天綱順、倒、反三遍。
訖散為禹步三步九迹,配衣,斜指雲雨之處,應時有開,撚訣,在火刀支,左手第二指第三節右邊。
咒曰:吾欲修行,祭醮五鬥三十五星,某日是吾本命日,即仰雲收雨靜風靖,七曜朗明。
急急如律令。
須臾即晴。
此法秘要,勿妄傳其非人。
妄為天地責罪,罪及於師也。
日與命相宜利者為上,不利者兇,不可用。
凡取日者,一年之中取三本命日,春正月,秋七月,冬十月,此三月中得日為上,餘月為之妄行,不依科儀,卻被天地責罪。
後聖君曰:若實有疾病,人命若風燭者,任覓吉日,潛自身為之祭醮。
如自身不能,道友及師。
如無,夫為婦,婦為夫,子為父,父為子,總得。
外人不得妄為,恐王皇知,北鬥君為之得罪也。
北鬥尊嚴,及七宿官者,是女身不得往看視潛拜。
如看之者,北鬥君大惡之,皆身受生考,官中口舌,短促算命,不得其死。
慎之。
如不能,師弟父子任為,天師具撰一元中也。
本命日醮北鬥,及二十八宿儀圖,述之於此書中。
金鎖流珠引卷之二十一竟
遠天邊本宿下,皆殺人千百。
夫修生活身人,長以看本命位自星宿,以知自身王衰之候。
此道甚要,無故身不衰病。
又星明朗,即不用為步蹑,并祭醮。
用者反招災禍於一家,非獨一身。
老君徧令禁之,并白衣不受,反師道之人,常令天關使者,轉指其人本命者。
後聖君曰:白衣不受,《金鎖流珠》七星六甲引書等人,并及罔師 言罔師者,口辭妄白師,借經圖書畢寫不受,或即受畢,如不今師押署,輕師稱已,先有及稱,别師邊受得,如此之者,故罔之罪,不得其死。
何況更覓其道,於身自不得其安。
诳道之人,天地水三官自知,必被三官上奏道祖,下白天師,祖師俱責此诳妄盜道之賊身,身家全被天誅滅,皆不得其死。
昔有張山子,名初見。
小王夫人,是阿母之女也。
有此書,一心禮敬,不曾失節,如此以涉五年。
夫人念其志心,即與關奏,奏後書寫,寫畢授受,後不令夫人押署,後行用蹑履關鬥,甚得通神。
一千年間行不絕。
夫人見之,不将為過,任行用。
忽一旦,夫人於山房靖中,見七人總衣五色衣,稱天使,我下勘張山子盜道之罪。
夫人曰:他有何罪。
使者曰:罔師盜道之罪。
夫人教他於某乙邊,書寫《金鎖流珠》登天綱蹑地紀之法,六式九符之經,皆以财帛金銀納某乙。
某乙與奏名上仙,訖然後寫書。
寫畢,随楚人葛越,而同壇授受,畢而去。
使者七人齊問夫人,與署否。
夫人心思,記得他忽去,不令仙署。
使者曰:隻此便是罔師盜道之罪,天令伐之。
夫人全得不署之力,況他受了,有心反師,即罪傍累及夫人,身被責退何一階,更一百年,在人間不得。
如今以是他自取其罪,稱我是李司命仲甫,不受此法,我豈師於女子之下受法,但是王侯之家,皆此言也。
我等七人,又往嵩高山,勘問葛越,對亦如夫人之言。
我等上奏後聖君,君大嗔,豈然當時下膝,拜女人為師。
今以反師,是罔師盜道之罪。
令與之病,又恐夫人與他署此經箓,法以正圖,即涉他罪累。
太上故令問夫人。
夫人對曰:實不與署。
天使臨去之,次雲:我是北鬥君,及二十八宿官之使也。
太平金關帝晨後聖玄元上道君告命,差我下勘,事非輕小。
夫人且得不押署俱之人,助喜助喜。
言訖而去。
後不逾半年之間,張山子居太白之山,全家染瘟瘴病而死,乃至雞犬馬牛,亦被鬼之所殺。
故風於《阿母小女内傳》中尋,尋求得撰出,将教世人。
世人慎勿此為行心,下負於師,上罔於道,而被天殺也。
何況更求其道,道法無私,不容人過。
大道無偏,取人之無過。
大道無黨,不今人相罔。
道法無欺,不許輕師。
見前注具不再。
如此之罪,學人慎之。
太上老君告上品四十九真人曰:此北鬥君者,為四方宿之長也。
主管一十八宿事,事皆北鬥君先知之,不許衆宿下主。
有不孝逆道,背師反君,不孝父母,雖即一時來報,而日月深罪重報,即速於水火,皆不得其死。
慎之慎之。
北鬥二十八宿醮祭日月時法 老君曰:夫修道之人行醮祭, 五鬥君法。
皆須依科儀,行用月日時。
《明真科》曰:春正月有本命日,秋七月有本命日,冬十月中有本命日,夜可二更時,星月明朗,以為上。
如無,即移歸屋下作壇,黃土布地為壇,随地關挾長短曲直而為之,明數十燈照壇,如月星之意也。
後聖君告天師曰:卿欲祭醮,道法箓中将軍吏兵仙靈官,并太一二儀,三元四時,五行六甲,七星二十八宿等,皆於此春秋冬孟之月,而取本命日,或揀吉日,與命相合利之日。
當以晴明為上,風雷雲雨星宿不見日者,是兇。
卿前克日定,恐其夜風雨雲暗者,以蹑地紀,順、倒、反三遍,天綱順、倒、反三遍。
訖散為禹步三步九迹,配衣,斜指雲雨之處,應時有開,撚訣,在火刀支,左手第二指第三節右邊。
咒曰:吾欲修行,祭醮五鬥三十五星,某日是吾本命日,即仰雲收雨靜風靖,七曜朗明。
急急如律令。
須臾即晴。
此法秘要,勿妄傳其非人。
妄為天地責罪,罪及於師也。
日與命相宜利者為上,不利者兇,不可用。
凡取日者,一年之中取三本命日,春正月,秋七月,冬十月,此三月中得日為上,餘月為之妄行,不依科儀,卻被天地責罪。
後聖君曰:若實有疾病,人命若風燭者,任覓吉日,潛自身為之祭醮。
如自身不能,道友及師。
如無,夫為婦,婦為夫,子為父,父為子,總得。
外人不得妄為,恐王皇知,北鬥君為之得罪也。
北鬥尊嚴,及七宿官者,是女身不得往看視潛拜。
如看之者,北鬥君大惡之,皆身受生考,官中口舌,短促算命,不得其死。
慎之。
如不能,師弟父子任為,天師具撰一元中也。
本命日醮北鬥,及二十八宿儀圖,述之於此書中。
金鎖流珠引卷之二十一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