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鎖流珠引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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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得失言,亦便為試不過。
太上遙見,必加其罪。
罪書輕師,師弟失神仙之品,退仙二階,師亦退階。
慎之慎之。
老君曰:夫為師傳受大道之法,若自未究其道源,通靈通天地,濟世之術有功,即不合二為人師,妄傳至道,令其繼代失道宗元,彼此得罪不輕,此等天曹判輕洩之罪者。
黃帝時有南山君, 注:姓南名山君,隐山有學,知儒禮樂之典甚深。
稱積德積仁,深入大道之教。
栖山四波十餘載,不出人間,傳弟子一千人,以名多。
忽聞上帝勑令侍仙真人,下勘其南山君曰:責卿學道,師何人,今傳道法於衆。
山君對曰:師西山君。
注:姓西名山君,今改姓白,取白西義,名西番地。
於是真人令司命召西山子到,又青曰:卿辄稱有道,何德於天,何德於地,何功於人。
忽榭至道於南山子,傳衆百姓,多以洩露天文,熏濁真聖,炁穢天文。
且子身未通靈濟身,未得老病垂死,忽爾度人。
太上大道君令我召汝,問其妄度人之由,速須一一具說其由,我當上奏,亦與子開正方便,出過減罪。
西山子對君,以志心學道,久隐山中,本自修行,後當濟民。
而被南山子苦以膝行,求受炁術并五帝靈符, 注:今真文是。
又五符是。
《三皇内箓金經》, 注:《金鎖流珠》是也。
玉箓, 注:二十四道君玉箓也。
參等三十六卷。
且臣昔於吳天氏邊受得,以代相繼,不許妄為。
伏願天真哀救西君洩露天書之過。
非敢妄不受而則,自傳不相代,伏受正盜傳度之罪。
真人曰:不道,君妄傳為受法,自已未得通靈,年限未滿,何積違科,别無盜用之名,據此罪,亦合退仙。
子但育得保舉人廣成君,保無洩露,即身得無過。
西山君再拜,稱死罪再謝。
真人上天宮,啟太上适罪也。
注:若據如此,即不可妄傳,傳須得其理依科也。
後聖君告天師曰:卿繼代傳三五正法、上清真經内箓等,周三元五靈。
注:五靈法中法,周備中謂之五靈也。
畢,即受真炁。
注:炁有三等。
上等三元為之,元炁上天為大道文法。
中等五行為之,真炁上天為之武法。
下等六甲謂之,神炁天上人中地,謂之一文一武,禁炁通神之力。
故學道初門,為神仙初品。
告令後學人,莫不先依之以受法箓,周畢者受此三等真炁,以知修行之門,得日日言功。
上士功滿三千,白日升天。
包三元五行,六甲七星。
注:星蹑步天綱地紀法。
六法 注:正一,三元,五行,六甲,七星,八卦九宮,六法俱管天地神靈,周遍無不伏心,受驅使之。
俱周畢,分旌,分節,授劍。
訖即師分旌節名簡,於洞府地戶九仙宮之門。
注:地戶仙宮,正是括蒼洞天。
括蒼山中,是東正樂成,西連括州,南正永嘉,北接樂安是也。
師於門授畢,書寫人間法箓經籍靈書等法足,即從六甲法中及蹑步中,修行言功,功滿白日上升。
如欲人間,及本師言奏,給世上真官之位,卿須繼代着書,封入仙鄉裡貫,一一上奏,系天曹籍。
於是天師奉太上之言,封西蜀山二十四所為治,置治官以通地戶九仙之意。
注:天師雲:去東南地戶遠所,以封置蜀山,請為二十四治。
每治請系合升天仙一萬人,以代地戶九仙宮之義。
當天師在世時,移地戶仙宮事於蜀判。
天師上升後,又移於括蒼山東正洞天中判。
但地上有事,皆此宮奏上天曹,取報告,天符即下。
老君告東海東水陸仙母: 注:水陸仙母,彭夫人也。
彭祖長女也。
初嫁王家,十年夫亡。
再嫁孟家,夫又亡。
遂即清高,尚心學道。
初見地蛇於塵中,行屈曲之路,因以學曲行三步,常往往行之,喜弄耳。
如此得七年,忽見一女曰:學步綱也。
對曰:閑以亂行,非為步也。
因每日學蛇行,所以履之稍熟,令人好行之,非有心求道。
如此妄行,某豈有志心求道,作此妖妄,更令人心修,有何所益。
女子曰:蛇步龍綱,捍辟不祥也。
吾是西王母仲女也。
見母好步綱,受以蹑地紀之法與之。
母行一十四年,升東海東,太上封方丈山,女居之,為水陸仙母,令掌方丈及海陸地女人求仙主教天使,令所傳而成至道。
曰:汝世人也,受仙師之教,得仙在速。
汝教世人,須以傳其志人也。
亦令三五之法備周,直指其元,令得在速。
非人勿傳之,勿犯之,當退汝身,今近代傳七女子皆得道。
後聖統仙總真王君曰:從此卷向前,是上元之法也。
金鎖流珠引卷之三竟
太上遙見,必加其罪。
罪書輕師,師弟失神仙之品,退仙二階,師亦退階。
慎之慎之。
老君曰:夫為師傳受大道之法,若自未究其道源,通靈通天地,濟世之術有功,即不合二為人師,妄傳至道,令其繼代失道宗元,彼此得罪不輕,此等天曹判輕洩之罪者。
黃帝時有南山君, 注:姓南名山君,隐山有學,知儒禮樂之典甚深。
稱積德積仁,深入大道之教。
栖山四波十餘載,不出人間,傳弟子一千人,以名多。
忽聞上帝勑令侍仙真人,下勘其南山君曰:責卿學道,師何人,今傳道法於衆。
山君對曰:師西山君。
注:姓西名山君,今改姓白,取白西義,名西番地。
於是真人令司命召西山子到,又青曰:卿辄稱有道,何德於天,何德於地,何功於人。
忽榭至道於南山子,傳衆百姓,多以洩露天文,熏濁真聖,炁穢天文。
且子身未通靈濟身,未得老病垂死,忽爾度人。
太上大道君令我召汝,問其妄度人之由,速須一一具說其由,我當上奏,亦與子開正方便,出過減罪。
西山子對君,以志心學道,久隐山中,本自修行,後當濟民。
而被南山子苦以膝行,求受炁術并五帝靈符, 注:今真文是。
又五符是。
《三皇内箓金經》, 注:《金鎖流珠》是也。
玉箓, 注:二十四道君玉箓也。
參等三十六卷。
且臣昔於吳天氏邊受得,以代相繼,不許妄為。
伏願天真哀救西君洩露天書之過。
非敢妄不受而則,自傳不相代,伏受正盜傳度之罪。
真人曰:不道,君妄傳為受法,自已未得通靈,年限未滿,何積違科,别無盜用之名,據此罪,亦合退仙。
子但育得保舉人廣成君,保無洩露,即身得無過。
西山君再拜,稱死罪再謝。
真人上天宮,啟太上适罪也。
注:若據如此,即不可妄傳,傳須得其理依科也。
後聖君告天師曰:卿繼代傳三五正法、上清真經内箓等,周三元五靈。
注:五靈法中法,周備中謂之五靈也。
畢,即受真炁。
注:炁有三等。
上等三元為之,元炁上天為大道文法。
中等五行為之,真炁上天為之武法。
下等六甲謂之,神炁天上人中地,謂之一文一武,禁炁通神之力。
故學道初門,為神仙初品。
告令後學人,莫不先依之以受法箓,周畢者受此三等真炁,以知修行之門,得日日言功。
上士功滿三千,白日升天。
包三元五行,六甲七星。
注:星蹑步天綱地紀法。
六法 注:正一,三元,五行,六甲,七星,八卦九宮,六法俱管天地神靈,周遍無不伏心,受驅使之。
俱周畢,分旌,分節,授劍。
訖即師分旌節名簡,於洞府地戶九仙宮之門。
注:地戶仙宮,正是括蒼洞天。
括蒼山中,是東正樂成,西連括州,南正永嘉,北接樂安是也。
師於門授畢,書寫人間法箓經籍靈書等法足,即從六甲法中及蹑步中,修行言功,功滿白日上升。
如欲人間,及本師言奏,給世上真官之位,卿須繼代着書,封入仙鄉裡貫,一一上奏,系天曹籍。
於是天師奉太上之言,封西蜀山二十四所為治,置治官以通地戶九仙之意。
注:天師雲:去東南地戶遠所,以封置蜀山,請為二十四治。
每治請系合升天仙一萬人,以代地戶九仙宮之義。
當天師在世時,移地戶仙宮事於蜀判。
天師上升後,又移於括蒼山東正洞天中判。
但地上有事,皆此宮奏上天曹,取報告,天符即下。
老君告東海東水陸仙母: 注:水陸仙母,彭夫人也。
彭祖長女也。
初嫁王家,十年夫亡。
再嫁孟家,夫又亡。
遂即清高,尚心學道。
初見地蛇於塵中,行屈曲之路,因以學曲行三步,常往往行之,喜弄耳。
如此得七年,忽見一女曰:學步綱也。
對曰:閑以亂行,非為步也。
因每日學蛇行,所以履之稍熟,令人好行之,非有心求道。
如此妄行,某豈有志心求道,作此妖妄,更令人心修,有何所益。
女子曰:蛇步龍綱,捍辟不祥也。
吾是西王母仲女也。
見母好步綱,受以蹑地紀之法與之。
母行一十四年,升東海東,太上封方丈山,女居之,為水陸仙母,令掌方丈及海陸地女人求仙主教天使,令所傳而成至道。
曰:汝世人也,受仙師之教,得仙在速。
汝教世人,須以傳其志人也。
亦令三五之法備周,直指其元,令得在速。
非人勿傳之,勿犯之,當退汝身,今近代傳七女子皆得道。
後聖統仙總真王君曰:從此卷向前,是上元之法也。
金鎖流珠引卷之三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