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鎖流珠引卷之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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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帝不責龍,即得命。

    如責龍,恐損也。

    此時不責,為是仙人慈悲,救一切世界人之,故不責龍罪。

    卻得賞社廟及龍神八部,江海水府靈官衆,得遷階。

    訖來一一謝此仙人。

     今若得此道,但限三日五日内雨足,卻為大功。

    神龍人俱喜,依限雨足,須遷賞。

    其功效決在法師,以量功舉,可賞酒樂。

    後有三會日,别表醮言功。

     注:有一法不醮,但上言功章狀,此不可也。

    其三會日,是大醮日,合設将軍史兵之日,如世天子命諸侯臣,案領三軍相似。

    每年事須春冬二時設,不可不為,不為違國之命令。

    此三元箓,總取三元日醮,并與一狀,與言功即得。

    不必要須奏章事事,恐煩上帝道君。

     第九條陰功,太上老君告方諸男真王方平、韓非正,女真李夫人、王夫人、紫微夫人等,七十二大真人日:夫世有志人,修行陰功,其大者莫過救人濟貧,喜神理墓修墳。

     注:理墓者,昔黃帝因巡於太山,路有埋屍,被水沖地以崩裂,中有數千露曝屍骨。

    帝見命以衆民,一一與收闆隔地,以高山取不植之地,深孔而埋之,築土高三尺,名之曰墳也。

    因此之後,世人以學黃帝。

    此埋葬法,四片大闆,隔四邊土,一片大闆,當上蓋之,此是造冢之法也。

    乃至今人以棺器為闆椁,轉加新奇,号曰墓。

    後夢中有一千餘人來見,謝言曰:陛下治人有道,治鬼有德,今臣某等約有一千七百餘人,伏蒙陛下賜天恩,為屋蓋着,得免某等曝露屍骨,某等昨日已上天曹通辭,言蒙陛下賜恩,移埋屍骨之功,天曹與為倍功之數。

    從此之後,四十五年,白日上升雲天,當為上等真仙也。

    後果如所言。

     獲感通神。

     注:《黃帝本章》出從立冢深埋死人之法,教世。

    世人學之,後以功彌滿世界,神鬼喜歡。

    人死之後,或有精魂強智者,得為天神、地神、社神、稷神,不強者為鬼。

    鬼中亦有上中下三等之号。

    上等鬼以福佑人善行,報人之德。

    中等鬼不以福佑人,亦不以禍加人。

    如此二等,早得托生,於人天之報,名善鬼。

    太上喜念之,不令受道法箓之人所損,恐其鬼失生天之路。

    下等鬼常以行禍害祟人,行疾病於人世,太上後聖二君大嗔責之,常令受道之人,以法訣收而誅之。

    一被道科之後,鬼魂入北帝幽嶽,系連年不決斷,縱得訣斷,不得人身托生。

    唯淮天科,以托生為毒蟲蛇蠍之類,百死十生,不複人身。

    人龍慶賀,百川靈獸獻上瑞圖,四海龍鱗進於珠玉,豈非帝行陰功之德感通也。

     又老君告苦行真人郭晉卿等曰:卿行苦行救人,莫過種福,果熟於後人,賜寶賜薪,給於見乏,如此之功,可大可驗,得道也。

    又以燒煉銅鐵,而作假色金銀,須薄取半直, 注:半直,真金十貫一兩,假色者本是銅鐵,而一兩可於半中取半,則二千五百價一兩。

    而上亦屈於本人,不可妄為。

    而此法是前聖後聖,教有道之士為之者,供自身衣糧,及家口等。

    并以布帛作衣服,於路詐作遺失之衣服,将布施貧病之人,以求陰德之福。

    昔有數真人為此之行。

     給身家之用,兼救貧病,此亦為大功。

    不可妄惑於世,稱為真金,重計珍寶高深價融惑世人之忠平者。

    如此之罪甚深,不可更覓陰功之報,慎之。

     注:昔陰長生假金錢,讓作遺失,以救貧乏,往往如此,以獲陰功也。

    今人妄以将此道,诳惑平人雲:燒得此金為藥,天下奇絕,堪為仙藥。

    豈有仙人行此於世。

    且仙人皆受輕身之法,可以意量肯,食金石之藥,輕身飛騰,甚失見也。

     第十條陰功,雜言真人行陰功,及師弟行陰功之德。

     金鎖流珠引卷之十八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