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鎖流珠引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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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合居下元下部是也。

     下部言五法。

    是後聖君傳授之時,有三部分付大王君 方平, 二百五十六,号曰三元,置三元齋。

     注:時秦昭王四年正月十五日授度也。

    茅君喜時,同七十卷,而為仙人,王君為真人而已。

     分為三元法箓, 注:法是經,無史兵将軍神人形名。

    箓是天符,書天之文,管天之神,符書赫弈,形影零零,上則正於天,中則正人制神,下則檢約地水龍鬼精妖之炁,令歸正道也。

     謂之天地人。

    上元約天,通箓上清。

     注:上清經法符箓,皆屬上元所部,形影三百六十階。

     中元制神助人,逮通治病助國。

    下元攝箓地水神鬼精妖之炁,役使神靈鬼精等,佑人除斥災害之法,用下元之法也。

    後聖君曰:上元之法主天官,中元之法主人身中仙靈官也,下元之法主地水中仙靈官也。

    各有主将吏兵,以約三官中神鬼精妖,今不為人天祟害,故上聖置三五經圖正一之道。

     注:正一者,正心取道,更無二三,故名正一。

    後聖君見其大道門戶稍多,後學者初心迷惑,恐失其真性,故上於太上大道君前,請改金箓玉箓經名,教化下界人民,令一心敬信者,入一門中精修,便令得道,而取名曰正一。

    此法者一向正心,求修至真,不以邪見惑志,以至功德得道。

    不在拾妻棄子,不在絕谷栖山,棄官隐世,後令成道。

    後聖君三為宰輔,七百五十年仕殷周,事六十四天子,而上升為上清太平金阙帝晨後聖玄元玉皇上道君,豈在山林之中,棄拾妻子,絕谷隐世而得也。

     初受及修求門戶, 具前注。

     初受上清法引。

    老君曰:夫上清法者,是上清高上至真至聖太上大道君内玉箓金箓大法也。

    以管上清太上諸君丈人、諸天帝君、大神之官、上仙真官、上靈官将軍兵士吏等,百千億萬衆,皆上清經法箓之部使也。

    初受時可齋戒七日,告盟天地日月星宿。

    訖仍令别一道者,啟告於保舉師,請保某身心,謹直節志,虔懇奉慕大道,萬裡尋師。

     注:如近,即雲負笈尋師。

     伏乞尊師,慈仁見照,與某保舉。

    凡身進啟某尊師門下,進受上清玉箓,雲雲。

    等二十四階,或三十六階,得恩賜許。

    敢負違盟約,七祖為盟誓。

    敢輕師負道,身謝三官,以死無恨。

    謹陳口啟,未敢冒辭,再拜。

     注:如許即於傳度儀上,具辭投辭訖,一一依師所破用。

    而力所不辨,即拜告請言,此物辨力所不及。

    尊師放得,即立壇三日三夜,陳告十方,奏啟太上道君、太上老君、太平金阙帝晨後聖玄元玉皇上道君、三聖天尊,皆黃表赤文。

    得告報後,方始得授傳,授傳皆依儀法。

     初受三 注:上中下三元也。

     五。

     注:五星,五靈,五行,五聲,五形,五藏,五指,五頭,五炁。

    《金鎖流珠經》雲:在天為五星,在道為五靈,在神為五行,在樂為五聲,在地為五嶽,在人為五藏,在手為五指,在法為五頭,在禁術為五炁,故為之三五一十五。

    人之性命,屬此五行也。

    後聖君告尹真人口訣雲:人知受三五者,各有其功,随師指受也。

    志人依師,師與依儀不違,署付法訣投授,如此之志,皆得成道。

    經雲:至道為師,志人受道,受極三元,億劫長存。

    受畢,五星回出,長生神仙,度世飛升,上清之法。

     法在他國,亦往他國。

     注:經雲:明師上法,在他方國土,欲求尋受者,身不遠千裡而求師,不可苦請師來,來亦非法也。

    如若有王命,身不由心,即禮請。

    禮請不違科律。

     法在靈山,亦往靈山。

     注:後聖君告後聖大司馬曰:卿學道仰貴輕賤,不可得道,備卿之身。

    夫道在於山,事須依山而受。

    道在城市,事須依城市而受。

    道在下愚微賤之人,亦須依指示而授。

    不得輕師慢道。

    言似有輕,即失人身,而為下鬼者,更不複人身。

    輕浮雖是下人之妻身,且有道德,卿曾關膝下拜為師,何忽失言輕笑他,自責己身,罵以小年,無知於庸下女人,受三五及上清等法,痛之甚,卿豈不有此言。

    孟司馬對曰:卻是詢凡愚庸下,及笑於師,且術輕浮。

    今得上真之位,稱上天夫人,詢至愚至凡,肉眼無識死罪。

    伏願天尊大通道力見念,令作何法禮謝,見拾其罪。

    後聖君再告:卿但於三五正法帶佩於身,本命日悔過,謝其言之,及甲子日亦須謝過,二年之内,必當得道。

    詢依言謝之,二年後聖君召為後宮南府大司馬,主教十天合得仙,莫輕師之道。

    後聖君再告尹真人:一師并凡常其理,亦不得言其師有過失。

    況其師有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