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劇腳色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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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之惡,而其自身非善非惡也。

    善人具此,則謂之剛德柔德;惡人具此,則謂之剛惡柔惡;此種特性,無以名之,名之曰氣質。

    自氣質言之,則億兆人非有億兆種之氣質,而可以數種該之。

    此數種者,雖視為億兆人氣質之标本可也。

    吾中國之言氣質者,始于《洪範》三德,宋儒亦多言氣質之佳,然未有加以分類者。

    獨近世戲劇中之腳色,隐有分類之意,雖非其本旨,然其後起之意義如是,不可誣也。

    腳色最終之意義,實在于此。

    以品性,必觀其人之言行而後見,而氣質則可于容貌、聲音、舉止間,一覽而得故也。

    故既考其淵源,複附論之如此。

     餘說二(面具考) 面具之興古矣。

    周官方相氏,掌蒙熊皮,黃金四目,玄衣,朱裳,執戈,揚盾,似已為面具之始。

    《漢書·禮樂志》:朝賀置酒為樂,有常從象人四人,秦倡象人員三人。

    孟康曰:象人,若今戲魚、蝦、師子者也。

    韋昭曰:著假面者也。

    張衡《西京賦》:總會仙倡,戲豹舞罴,白虎鼓瑟,蒼龍吹篪。

    李善注曰:仙倡,僞作假形。

    謂如神仙、罴豹、熊虎,皆謂假頭也。

    《顔氏家訓·書證》篇:《文康》象庾亮。

    《隋書·音樂志》:禮畢者,出于晉太尉庾亮家。

    亮卒後,其伎追思亮,因假為其面,執翳,以舞象其容,取其谥以号之,謂之為《文康樂》。

    《舊唐書·音樂志》:代面,出于北齊。

    北齊蘭陵王長恭,才武而面美,常著假面以對敵(《北齊書》及《北史》本傳,不雲假面,但雲免冑示之面耳)。

    又雲《安樂》者,周武帝平齊所作也。

    舞者八十人,刻木為面,狗喙獸耳,以金飾之,垂線為發,畫貘皮帽,舞蹈姿制猶作羌胡狀。

    是北朝與唐散樂中,固盛行面具矣。

    《宋史·狄青傳》:常戰安遠,臨敵,被發帶銅面具,出入賊中。

    而陸遊《老學庵筆記》,載政和中大傩,下桂府進面具。

    比到,稱一副,初訝其少;乃是以八百枚為一副,老少妍醜,無一相似者,乃大驚。

    面具之見于載籍者,大略如此。

    其用諸散樂,始于漢之象人;而《文康樂》、代面戲、《安樂》踵之。

    宋之面具雖極盛于政和,而未聞用諸雜戲。

    蓋由塗面既興,遂取而代之欤? 餘說三(塗面考) 塗面起于何世,今不可考。

    其見于載籍者,則《樂府雜錄》雲:後周士人蘇葩,嗜酒落魄,自号中郎,每有歌場,辄入獨舞。

    今為戲者,著绯戴帽,面正赤,蓋狀其醉也。

    《教坊記》載《踏搖娘》與此略同。

    但雲:北齊有人姓蘇,鼻。

    案《玉篇》雲:,面瘡也。

    蓋當時演此戲者,通作赤面,故《雜錄》以為狀其醉,《教坊記》以為其狀鼻也。

    又溫庭筠《乾子》,戴陸象先為馮翊太守參軍等,多名族子弟,以象先性仁厚,于是與府僚共約劇賭,(中略)一參軍曰,(中略)吾能于使君廳前,墨塗其面,著碧衫子作神,舞一曲慢趨而出。

    (中略)便為之,象先亦如不見(《太平廣記》卷四百九十六引)。

    則唐時舞人,固有塗面之事。

    至後唐莊宗,自傅粉墨稱李天下(《五代史·伶官傳》)則又在其後;宋時則五花爨弄,亦傅粉墨(見上);又蔡攸侍曲宴,短衣窄袖,塗抹青紅,雜倡優侏儒(《宋史·奸臣傳》):足為五采塗面之證。

    元則以墨點破其面者為花旦(見上)。

    至五采塗面,雖元時無聞,然唐、宋既行,元固不能無之矣。

     餘說四(男女合演考) 歌舞之事,合男女為之,其風甚古。

    《樂記》雲:今夫新樂進俯退俯,奸聲以亂,溺而不止,及優侏儒,獶雜子女。

    孔《疏》:加獶雜,謂猕猴也,言舞戲之時,狀若猕猴;間雜男子婦人。

    言似猕猴,男女無别也。

    自漢以後,殊無所聞。

    至隋、唐之際,歌舞之伎漸變而為戲劇,而《踏搖娘》戲,以男子著婦人服為之(《教坊記》),此男女不合演之證。

    《舊唐書》高宗紀:龍朔元年,皇後請禁天下婦人為俳優之戲,诏從之。

    蓋此時男優、女伎,各自為曹,不相雜也。

    開元以後,聲樂益盛。

    《舊書志》雲:玄宗于聽政之暇,教太常樂工子弟三百人,為絲竹之戲。

    (中略)号為皇帝弟子,又雲梨園弟子,(中略)太常又有别教院,(中略)廪食常千人,宮中居宜春院。

    夫梨園弟子,既雲樂工,子弟當系男子,而宜春院則盡婦人。

    《教坊記》雲:妓女入宜春院,謂之内人,亦曰前頭人,常在上前也。

    其家猶在教坊,謂之内人家。

    蓋唐時樂工,率舉家隸太常,故子弟入梨園,婦女入宜春院。

    又各家互相嫁娶。

    《教坊記》雲:筋鬥裴承恩妹,大娘善歌,兄以配竿木侯氏是也。

    然則梨園、宜春院人,悉系家人姻戚,合作歌舞,亦意中事。

    故元稹《連昌宮辭》詠念奴歌曰:“飛上九天歌一聲,二十五郎吹管逐。

    ”至合演戲劇,惟上文參軍條,所引《雲溪友議》一則近之,此外無他證也。

    宋初則教坊小兒舞隊與女童舞隊,各自為曹,亦各有雜劇(《宋史·樂志》及《東京夢華錄》)。

    惟《武林舊事》(卷六)載南宋雜劇色九十九人,内有慢星子、王雙蓮二人,注雲“女流”。

    人數既少,不能自為一曹,則容有合演之事。

    然或《舊事》但舉雜劇色之有名者,不必諸色盡于此也。

    元劇既興,男優與女伎并行,如《青樓集》所載珠簾秀、工駕頭、花旦、軟末泥,又如趙偏惜、朱錦繡、燕山秀,皆雲:旦末雙全。

    女子既兼旦、末,則亦各自為曹,不相混矣。

    又雲:宋六嫂與其夫合樂,妙入神品。

    蓋宋善讴,其未能傳其父之藝(觱栗)。

    則合樂亦合奏之義,非合演戲劇也。

    蓋宋、元以後,男可裝旦,女可為末,自不容有合演之事。

    或據宋六嫂事,謂元劇有男女合演者,殆不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