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會要卷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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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道夫役之賜。
又以莊宅錢五十萬。
雜穀千石。
充修齋醮之費。
雜記 永徽四年四月敕。
道士女冠僧尼等。
不得為人療疾。
及蔔相。
文明元年二月十一日。
金闕亭置一女冠觀。
並度內人。
奉天宮置一道士觀。
芳桂萬全等各為僧寺。
各以舊宮為名。
其年九月。
冊元元皇帝妻為先天太後。
尊像于老君廟所。
先天二年五月十四日。
敕王公以下。
不得輒奏請將莊宅置寺觀。
開元九年十二月。
天台山道士司馬承員上言。
今五嶽神祠。
山林之神。
非正真之神也。
五嶽皆有洞府。
有上清真人降任其職。
山川風雨。
陰陽氣序。
是所理焉。
冠冕章服。
佐從神仙。
皆有名數。
請別立齋祠之所。
上奇其說。
因敕五嶽。
各置真君祠一所。
二十二年十月十三日詔。
道家三元。
誠有科戒。
朕嘗精意久矣。
而物未蒙福。
今月十五日。
是下元齋日。
禁都城內屠宰。
自今已後。
及天下諸州。
每年正月七月十月三元日。
十三日至十五日。
並官禁斷屠宰。
二十四年五月十三日敕。
每年春季。
鎮金龍王殿功德事畢。
合獻投山水龍璧。
出日。
宜差散官給驛送。
合投州縣。
便取當處送出。
準式投告。
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敕諸州元元皇帝廟。
自今已後。
每年二月降生日。
宜準西都福唐觀。
一例設齋。
二十六年六月一日。
敕每州各以郭下定形勝觀寺。
改以開元為額。
至天寶元年四月八日。
開元觀主李昭宗奏。
本觀先是清都觀。
敕改為開元觀。
屬元元降符。
陛下加號。
往年改額。
題開元文字。
今日崇號。
合兼天寶之名。
其額望請改為大唐開元天寶之觀。
敕依。
其天下諸州開元觀。
並加天寶字。
二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敕。
祠部奏。
諸州縣行道散齋觀寺。
準式。
以同華等八十一州郭下僧尼道士女冠等。
國忌日各就龍興寺觀行道散齋。
復請改就開元觀寺。
敕旨。
京兆河南府。
宜依舊觀寺為定。
唯千秋節及三元行道設齋。
宜就開元觀寺。
餘依。
至貞元五年八月十三日。
處州刺史齊黃奏。
當州不在行香之數。
乞伏同衢婺等州行香。
敕旨。
依。
其天下諸上州。
未有行香處。
並宜準此。
仍為恆式。
二十九年九月七日敕。
諸道真容。
近令每州於開元觀安置。
其當州及京兆河南太原等諸府有觀處。
亦各令本州府寫貌。
分送安置。
天寶三載三月。
兩京及天下諸郡。
於開元觀開元寺。
以金銅鑄元宗等身。
天尊及佛各一軀。
天寶元年二月二十二日敕文。
追贈莊子南華真人。
所著書為南華真經。
文子。
列子。
庚桑子。
宜令中書門下更討論奏聞。
至其年三月十九日。
宰臣李林甫等奏曰。
莊子既號南華真人。
文子請號通元真人。
列子號沖虛真人。
庚桑子號洞靈真人。
其莊子。
文子。
列子。
庚桑子。
並望隨號稱。
從之。
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上親祠元元皇帝廟。
追尊元元皇帝父周上禦史大夫。
復追尊為先天太上皇。
母益壽氏號先天太後。
其年十二月二十日。
太子賓客賀知章。
請為道士。
還鄉。
捨會稽宅為千秋觀。
至七年八月十五日。
敕兩京及諸郡所有千秋觀寺。
宜改天長名。
四載十月二十三日詔。
其墳籍中有載元元皇帝及南華真人舊號者。
並宜改正。
其餘編錄經義等書。
宜以道德經在諸經之首。
南華等經。
不宜編列子書。
五載二月十三日。
太清宮使門下侍郎陳希烈奏。
大聖大祖元元皇帝以二月十五日降生。
既是吉辰。
請四月八日佛生日。
準令休假一日。
從之。
六載五月十三日。
後漢張天師。
冊贈太師。
梁貞白先生陶宏景冊贈太保。
八載閏五月五日制。
文宣王與聖祖同時。
俱為教首。
雖考言比德。
理在難明。
而問禮序經。
跡親授受。
思廣在三之義。
用崇德一之尊。
宜于太清太微宮聖祖前。
更立文宣王道像。
與四真列侍左右。
其年八月二十日。
司封奏。
道士籍每一載一度。
永為恆式。
至德二載十一月二十七日敕。
道士女冠。
宜依前屬司封。
貞元七年四月。
吉州刺史閻寀上言。
請為道士。
從之。
賜名遺榮。
元和二年二月詔。
僧尼道士。
同隸左右街功德使。
自是祠部司封。
不復關奏。
其年三月詔。
男丁女工。
耕織之本。
雕牆峻宇。
耗蠹之源。
天下百姓。
或冒為僧道士。
苟避徭役。
有司宜備為科制。
修例聞奏。
大中五年五月。
河中節度使鄭先奏。
永樂縣道士侯道華上昇。
詔改所居道淨院為昇仙院。
仍賜帛五百疋。
以飾廊房。
八年八月。
敕改望仙臺為文思院。
始會昌中。
武宗好神仙之事。
于大明宮築臺。
號曰望仙。
及上即位。
殺趙歸真以懲其弊。
是年。
復命葺之。
右補闕陳嘏抗論。
立罷修營。
遂改為文思院。
十一年九月。
上命中使齎詔。
就羅浮山迎道士軒轅集。
左拾遺王譜。
右拾遺薛廷傑。
上疏極諫。
上謂宰相崔慎由曰。
為朕言于諫臣。
雖少翁欒大復生。
不能相惑。
但聞軒轅生高士。
欲與之一言爾。
至十二年正月。
至京師。
上召入禁中。
謂曰。
長生可緻乎。
對曰。
徹聲色。
去滋味。
哀樂如一。
德施周給。
自然與天地合德。
何必別求長生耶。
上深嘉美之。
又以莊宅錢五十萬。
雜穀千石。
充修齋醮之費。
雜記 永徽四年四月敕。
道士女冠僧尼等。
不得為人療疾。
及蔔相。
文明元年二月十一日。
金闕亭置一女冠觀。
並度內人。
奉天宮置一道士觀。
芳桂萬全等各為僧寺。
各以舊宮為名。
其年九月。
冊元元皇帝妻為先天太後。
尊像于老君廟所。
先天二年五月十四日。
敕王公以下。
不得輒奏請將莊宅置寺觀。
開元九年十二月。
天台山道士司馬承員上言。
今五嶽神祠。
山林之神。
非正真之神也。
五嶽皆有洞府。
有上清真人降任其職。
山川風雨。
陰陽氣序。
是所理焉。
冠冕章服。
佐從神仙。
皆有名數。
請別立齋祠之所。
上奇其說。
因敕五嶽。
各置真君祠一所。
二十二年十月十三日詔。
道家三元。
誠有科戒。
朕嘗精意久矣。
而物未蒙福。
今月十五日。
是下元齋日。
禁都城內屠宰。
自今已後。
及天下諸州。
每年正月七月十月三元日。
十三日至十五日。
並官禁斷屠宰。
二十四年五月十三日敕。
每年春季。
鎮金龍王殿功德事畢。
合獻投山水龍璧。
出日。
宜差散官給驛送。
合投州縣。
便取當處送出。
準式投告。
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敕諸州元元皇帝廟。
自今已後。
每年二月降生日。
宜準西都福唐觀。
一例設齋。
二十六年六月一日。
敕每州各以郭下定形勝觀寺。
改以開元為額。
至天寶元年四月八日。
開元觀主李昭宗奏。
本觀先是清都觀。
敕改為開元觀。
屬元元降符。
陛下加號。
往年改額。
題開元文字。
今日崇號。
合兼天寶之名。
其額望請改為大唐開元天寶之觀。
敕依。
其天下諸州開元觀。
並加天寶字。
二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敕。
祠部奏。
諸州縣行道散齋觀寺。
準式。
以同華等八十一州郭下僧尼道士女冠等。
國忌日各就龍興寺觀行道散齋。
復請改就開元觀寺。
敕旨。
京兆河南府。
宜依舊觀寺為定。
唯千秋節及三元行道設齋。
宜就開元觀寺。
餘依。
至貞元五年八月十三日。
處州刺史齊黃奏。
當州不在行香之數。
乞伏同衢婺等州行香。
敕旨。
依。
其天下諸上州。
未有行香處。
並宜準此。
仍為恆式。
二十九年九月七日敕。
諸道真容。
近令每州於開元觀安置。
其當州及京兆河南太原等諸府有觀處。
亦各令本州府寫貌。
分送安置。
天寶三載三月。
兩京及天下諸郡。
於開元觀開元寺。
以金銅鑄元宗等身。
天尊及佛各一軀。
天寶元年二月二十二日敕文。
追贈莊子南華真人。
所著書為南華真經。
文子。
列子。
庚桑子。
宜令中書門下更討論奏聞。
至其年三月十九日。
宰臣李林甫等奏曰。
莊子既號南華真人。
文子請號通元真人。
列子號沖虛真人。
庚桑子號洞靈真人。
其莊子。
文子。
列子。
庚桑子。
並望隨號稱。
從之。
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上親祠元元皇帝廟。
追尊元元皇帝父周上禦史大夫。
復追尊為先天太上皇。
母益壽氏號先天太後。
其年十二月二十日。
太子賓客賀知章。
請為道士。
還鄉。
捨會稽宅為千秋觀。
至七年八月十五日。
敕兩京及諸郡所有千秋觀寺。
宜改天長名。
四載十月二十三日詔。
其墳籍中有載元元皇帝及南華真人舊號者。
並宜改正。
其餘編錄經義等書。
宜以道德經在諸經之首。
南華等經。
不宜編列子書。
五載二月十三日。
太清宮使門下侍郎陳希烈奏。
大聖大祖元元皇帝以二月十五日降生。
既是吉辰。
請四月八日佛生日。
準令休假一日。
從之。
六載五月十三日。
後漢張天師。
冊贈太師。
梁貞白先生陶宏景冊贈太保。
八載閏五月五日制。
文宣王與聖祖同時。
俱為教首。
雖考言比德。
理在難明。
而問禮序經。
跡親授受。
思廣在三之義。
用崇德一之尊。
宜于太清太微宮聖祖前。
更立文宣王道像。
與四真列侍左右。
其年八月二十日。
司封奏。
道士籍每一載一度。
永為恆式。
至德二載十一月二十七日敕。
道士女冠。
宜依前屬司封。
貞元七年四月。
吉州刺史閻寀上言。
請為道士。
從之。
賜名遺榮。
元和二年二月詔。
僧尼道士。
同隸左右街功德使。
自是祠部司封。
不復關奏。
其年三月詔。
男丁女工。
耕織之本。
雕牆峻宇。
耗蠹之源。
天下百姓。
或冒為僧道士。
苟避徭役。
有司宜備為科制。
修例聞奏。
大中五年五月。
河中節度使鄭先奏。
永樂縣道士侯道華上昇。
詔改所居道淨院為昇仙院。
仍賜帛五百疋。
以飾廊房。
八年八月。
敕改望仙臺為文思院。
始會昌中。
武宗好神仙之事。
于大明宮築臺。
號曰望仙。
及上即位。
殺趙歸真以懲其弊。
是年。
復命葺之。
右補闕陳嘏抗論。
立罷修營。
遂改為文思院。
十一年九月。
上命中使齎詔。
就羅浮山迎道士軒轅集。
左拾遺王譜。
右拾遺薛廷傑。
上疏極諫。
上謂宰相崔慎由曰。
為朕言于諫臣。
雖少翁欒大復生。
不能相惑。
但聞軒轅生高士。
欲與之一言爾。
至十二年正月。
至京師。
上召入禁中。
謂曰。
長生可緻乎。
對曰。
徹聲色。
去滋味。
哀樂如一。
德施周給。
自然與天地合德。
何必別求長生耶。
上深嘉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