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會要卷四十九
關燈
小
中
大
用金銀銅鐵。
及寶玉等。
如有犯衣冠。
錄名聞奏。
燃燈 先天二年二月。
胡僧婆陀請夜開城門。
燃燈百千炬。
三日三夜。
皇帝禦延喜門。
觀燈縱樂。
凡三日夜。
左拾遺嚴挺之上疏曰。
竊惟陛下孜孜庶政。
業業萬幾。
蓋以天下為心。
深戒安危之理。
奈何親禦城門。
以觀大酺。
累日兼夜。
臣愚竊所未喻。
且臣蔔其晝。
未蔔其夜。
史冊攸傳。
君舉必書。
帝王重慎。
今乃暴衣冠于上路。
羅伎樂于中宵。
陛下反樸復古。
宵衣旰食。
不矜細行。
恐非聖德所宜。
臣以為不可一也。
誰何警夜。
代鼓通晨。
以備非常。
古之善教。
今陛下不深惟戒慎。
輕違動息。
重門弛禁。
巨猾多徒。
倘有躍馬奔車。
厲聲駭叫。
一塵清覽。
有軫宸衷。
臣以為不可二也。
陛下北宮多暇。
西牖暫陟。
青春日長。
已積埃塵之弊。
紫微漏永。
重窮歌舞之樂。
倘有司跛倚。
下人飢倦。
以陛下近猶不恤。
聖情攸關。
豈不凜然祗畏。
臣以為不可三也。
伏望晝盡歡娛。
暮令休息。
務斯兼夜。
恐無益于聖朝。
惟陛下裁擇。
開元二十八年。
以正月望日。
禦勤政樓。
讌群臣。
連夜燃燈。
會大雪而罷。
因命自今常以二月望日夜為之。
天寶三載十一月敕。
每載依舊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開坊市燃燈。
永為常式。
病坊 開元五年。
宋璟奏。
悲田養病。
從長安以來。
置使專知。
國家矜孤恤窮。
敬老養病。
至於安庇。
各有司存。
今驟聚無名之人。
著收利之便。
實恐逋逃為藪。
隱沒成姦。
昔子路於衛。
出私財為粥。
以飼貧者。
孔子非之。
乃覆其饋。
人臣私惠。
猶且不可。
國家小慈。
殊乖善政。
伏望罷之。
其病患人。
令河南府按此分付其家。
會昌五年十一月。
李德裕奏雲。
恤貧寬疾。
著于周典。
無告常餒。
存于王制。
國朝立悲田養病。
置使專知。
開元五年。
宋璟奏悲田乃關釋教。
此是僧尼職掌。
不合定使專知。
元宗不許。
至二十二年。
斷京城乞兒。
悉令病坊收管。
官以本錢收利給之。
今緣諸道僧尼。
盡已還俗。
悲田坊無人主領。
恐貧病無告。
必大緻困窮。
臣等商量。
悲田出於釋教。
並望改為養病坊。
其兩京及諸州。
各於錄事耆壽中。
揀一人有名行謹信。
為鄉裡所稱者。
專令勾當。
其兩京望給寺田十頃。
大州鎮望給田七頃。
其他諸州。
望委觀察使量貧病多少給田五頃。
以充粥食。
如州鎮有羨餘官錢。
量予置本收利。
最為稔便。
敕。
悲田養病坊。
緣僧尼還俗。
無人主持。
恐殘疾無以取給。
兩京量給寺田拯濟。
諸州府七頃至十頃。
各于本置選耆壽一人勾當。
以充粥料。
僧籍 天下寺五千三百五十八。
僧七萬五千五百二十四。
尼五萬五百七十六。
兩京度僧尼。
禦史一人蒞之。
每三歲。
州縣為籍。
一以留州縣。
一以上祠部。
新羅日本僧入朝學問。
九年不還者。
編諸籍。
會昌五年。
敕祠部檢括天下寺及僧尼人數。
凡寺四千六百。
蘭若四萬。
僧尼二十六萬五百人。
大秦寺 貞觀十二年七月。
詔曰。
道無常名。
聖無常體。
隨方設教。
密濟群生。
波斯僧阿羅本。
遠將經教。
來獻上京。
詳其教旨。
元妙無為。
生成立要。
濟物利人。
宜行天下所司。
即於義寧坊建寺一所。
度僧廿一人。
天寶四載九月。
詔曰。
波斯經教。
出自大秦。
傳習而來。
久行中國。
爰初建寺。
因以為名。
將欲示人。
必修其本。
其兩京波斯寺。
宜改為大秦寺。
天下諸府郡置者。
亦準此。
摩尼寺 貞元十五年四月。
以久旱。
令摩尼師祈雨。
元和二年正月庚子。
迴紇請于河南府太原府置摩尼寺。
許之。
會昌三年敕。
摩尼寺莊宅錢物。
並委功德使及禦史臺京兆府差官檢點。
在京外宅修功德迴紇。
並勒冠帶。
摩尼寺委中書門下條疏奏聞。
及寶玉等。
如有犯衣冠。
錄名聞奏。
燃燈 先天二年二月。
胡僧婆陀請夜開城門。
燃燈百千炬。
三日三夜。
皇帝禦延喜門。
觀燈縱樂。
凡三日夜。
左拾遺嚴挺之上疏曰。
竊惟陛下孜孜庶政。
業業萬幾。
蓋以天下為心。
深戒安危之理。
奈何親禦城門。
以觀大酺。
累日兼夜。
臣愚竊所未喻。
且臣蔔其晝。
未蔔其夜。
史冊攸傳。
君舉必書。
帝王重慎。
今乃暴衣冠于上路。
羅伎樂于中宵。
陛下反樸復古。
宵衣旰食。
不矜細行。
恐非聖德所宜。
臣以為不可一也。
誰何警夜。
代鼓通晨。
以備非常。
古之善教。
今陛下不深惟戒慎。
輕違動息。
重門弛禁。
巨猾多徒。
倘有躍馬奔車。
厲聲駭叫。
一塵清覽。
有軫宸衷。
臣以為不可二也。
陛下北宮多暇。
西牖暫陟。
青春日長。
已積埃塵之弊。
紫微漏永。
重窮歌舞之樂。
倘有司跛倚。
下人飢倦。
以陛下近猶不恤。
聖情攸關。
豈不凜然祗畏。
臣以為不可三也。
伏望晝盡歡娛。
暮令休息。
務斯兼夜。
恐無益于聖朝。
惟陛下裁擇。
開元二十八年。
以正月望日。
禦勤政樓。
讌群臣。
連夜燃燈。
會大雪而罷。
因命自今常以二月望日夜為之。
天寶三載十一月敕。
每載依舊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開坊市燃燈。
永為常式。
病坊 開元五年。
宋璟奏。
悲田養病。
從長安以來。
置使專知。
國家矜孤恤窮。
敬老養病。
至於安庇。
各有司存。
今驟聚無名之人。
著收利之便。
實恐逋逃為藪。
隱沒成姦。
昔子路於衛。
出私財為粥。
以飼貧者。
孔子非之。
乃覆其饋。
人臣私惠。
猶且不可。
國家小慈。
殊乖善政。
伏望罷之。
其病患人。
令河南府按此分付其家。
會昌五年十一月。
李德裕奏雲。
恤貧寬疾。
著于周典。
無告常餒。
存于王制。
國朝立悲田養病。
置使專知。
開元五年。
宋璟奏悲田乃關釋教。
此是僧尼職掌。
不合定使專知。
元宗不許。
至二十二年。
斷京城乞兒。
悉令病坊收管。
官以本錢收利給之。
今緣諸道僧尼。
盡已還俗。
悲田坊無人主領。
恐貧病無告。
必大緻困窮。
臣等商量。
悲田出於釋教。
並望改為養病坊。
其兩京及諸州。
各於錄事耆壽中。
揀一人有名行謹信。
為鄉裡所稱者。
專令勾當。
其兩京望給寺田十頃。
大州鎮望給田七頃。
其他諸州。
望委觀察使量貧病多少給田五頃。
以充粥食。
如州鎮有羨餘官錢。
量予置本收利。
最為稔便。
敕。
悲田養病坊。
緣僧尼還俗。
無人主持。
恐殘疾無以取給。
兩京量給寺田拯濟。
諸州府七頃至十頃。
各于本置選耆壽一人勾當。
以充粥料。
僧籍 天下寺五千三百五十八。
僧七萬五千五百二十四。
尼五萬五百七十六。
兩京度僧尼。
禦史一人蒞之。
每三歲。
州縣為籍。
一以留州縣。
一以上祠部。
新羅日本僧入朝學問。
九年不還者。
編諸籍。
會昌五年。
敕祠部檢括天下寺及僧尼人數。
凡寺四千六百。
蘭若四萬。
僧尼二十六萬五百人。
大秦寺 貞觀十二年七月。
詔曰。
道無常名。
聖無常體。
隨方設教。
密濟群生。
波斯僧阿羅本。
遠將經教。
來獻上京。
詳其教旨。
元妙無為。
生成立要。
濟物利人。
宜行天下所司。
即於義寧坊建寺一所。
度僧廿一人。
天寶四載九月。
詔曰。
波斯經教。
出自大秦。
傳習而來。
久行中國。
爰初建寺。
因以為名。
將欲示人。
必修其本。
其兩京波斯寺。
宜改為大秦寺。
天下諸府郡置者。
亦準此。
摩尼寺 貞元十五年四月。
以久旱。
令摩尼師祈雨。
元和二年正月庚子。
迴紇請于河南府太原府置摩尼寺。
許之。
會昌三年敕。
摩尼寺莊宅錢物。
並委功德使及禦史臺京兆府差官檢點。
在京外宅修功德迴紇。
並勒冠帶。
摩尼寺委中書門下條疏奏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