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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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鋪大小行息限期
開張典當分别本銀行息限期
永禁當鋪領買米榖
民間開張大小典當,分别行息章程
典鋪應于開張之年起稅
當鋪大小行息限期
一件報開典當等事。
乾隆二十九年二月十七日,奉巡撫部院定批本司呈詳:查得先據侯官縣詳報:當戶韓朝海開張春鋪典當,每兩每月行息三分,限期三十六個月為滿,當經轉詳請升,奉憲台鈞批:如詳給帖輸稅。
至各屬開張典當,大小既不畫一,行息輕重攸殊,嗣後應作何确查區别,不緻捏稱小典,重利剝民之處,即日議詳察奪等因。
遵行,據福州府詳稱:民間開張典當,如閩、侯二縣本銀稍殷,故前據報開二分、三分行息,限期概以三十六個月為滿。
如長樂等各縣,地處卑濕,衣服粗賤,難以久貯,故前報三分或二分四厘行息,期限二十四個月或二十六個月不等,相安已久。
惟是現在開設既多,未免從中以大作小,捏飾剝民情弊,自應确查區别。
但從前既經詳準者,若概以大當行息二分,第恐當戶蠅頭難覓,勢必裹足他營,轉恐有妨濟急。
請将閩等各縣典當,前經詳準者,依照各原報典當詳案取息扣限之外,不得暗行重利剝民。
嗣後如有新開典當,依照各該縣地宜,于詳報日令其聲叙本銀多寡切實情形,取具地保、族鄰并無扶同捏報,以大作小,藉稱每兩每錢零日算月等弊甘結,送府确查給轉。
倘詳報給帖之後,查有捏報盤剝情事,或被告發,即照違制律治罪等由詳覆前來。
本署司覆查,開張典當各鋪,情形原不一緻。
從前報升有行息二分、三分及二分四厘不等,而限期有三十六、二十六、二十四等個月之别,乃系酌量地宜,準其開張。
第現在開設既多,大、中、小不一,行息輕重懸殊,難免以大作小,捏報剝民情事,自應遵照憲批,确查區别,庶免本裕之商捏稱小典,重利剝民。
今若概以大當畫一行息二分,誠恐本少當戶,覓利無多,勢必裹足,别為生計,于民間有妨濟急。
若照該府所議,仍照詳準原案辦理。
未經立有章程,難免捏大報小,滋生弊端,應請量為區别。
如當大仍應以行息二分、限期三十六個月為滿,小典行息二分四厘、限期二十四個月為滿,通饬各屬畫一,遍行曉谕,遵照奉行。
務期嚴密查訪,毋任陽奉陰違。
仍令于詳報開典詳内,查明本銀多寡,切實聲明,分别大小行息限期,取具族鄰地保并無扶同捏報,以大作小,藉稱每兩每錢、零日算月等弊甘結,詳送察核請升。
倘詳報給帖之後,查有捏報盤剝情事,即以違制律治罪。
所有從前已經開張各當鋪,應準照舊辦理,毋庸即為紛更。
再查閩省更有一種名曰「私當」,三月為限,加一起息,闾閻受其剝削。
兼收當賊贓,深為民害。
并請饬令該地方官實力稽查,嚴加訪拿詳究,毋任胥役包攬徇庇。
俾當戶無影射小典之弊,貧民受利濟緩急之便矣。
是否理合核議詳覆,伏候憲台察奪批示,以便通饬遵照等由。
奉批:如詳通饬遵照。
至既稱另有一種私當,三月為限,加一起利,闾閻受其剝削,兼收賊贓,殊幹功令,仰饬各該縣實力訪查,嚴行示禁革除。
倘有胥役包攬徇庇,陽奉陰違,立即嚴拿詳究,毋得玩縱,緻幹未便。
繳。
奉此。
開張典當分别本銀行息限期 一件詳明饬遵事。
乾隆三十九年三月初七日,奉巡撫部院餘批藩司詳:竊照民間開張典當,原以濟貧民之緩急。
從前向按各縣情形,行息有二分、三分及二分四厘不等,限期有三十六、二十六、二十四個等月不同。
酌量地宜,均準開張。
惟因日久弊生,先于乾隆二十九年間經朱署司議請,嗣後大當行息二分,限期三十六個月為滿,小典行息二分四厘,限期二十四個月為滿。
并于詳内聲明本銀多寡,分别大小行息限期,具結報升等情,詳奉前憲批允通饬遵照在案。
緣未議定本銀以若幹者為小典,至若幹者為大當,各屬奉行,殊無定則。
乾隆三十七年,據諸羅縣詳報當戶薛文琛開張典鋪,備本銀一千兩,請照小典行息限期,緻奉憲批饬薛文琛備銀千兩開典,已屬多本,據請行息二分四厘、二十四個月為限,與例未符。
當經轉行該縣查明換結,并通饬遵照各在案。
今查各屬詳報開典,有本銀二、三百兩者請照大當限期,有本銀五、六百兩者又照小典限期行息。
更有多本捏為小典,冀圖重利,為害貧民。
亟宜明定章程,俾有遵守。
應請嗣後凡有開張典當,如本銀在五百兩以上者,概照大當行息二分,限期三十六個月為滿。
如在五百兩以下者,悉照小典行息二分四厘,限期二十四個月為滿。
通饬各屬,通行曉谕。
仍于詳報開典文内,聲明本銀多寡确切數目,分别辦理。
并取具該當戶族鄰地保,并無扶同以大捏小甘結,加粘印結,詳送請升,以昭畫一。
是否有當,理合具文詳候憲台察奪批示,以便通饬遵照等由。
奉批:如詳通饬遵照。
至閩省向有一種私當,三月限滿,加一起利,闾閻受其剝削,兼之窩當賊贓,殊幹功令,業經前院饬禁。
恐有陽奉陰違,該司應即饬令各該府縣實力訪查,嚴行示禁革除。
倘有胥役包
乾隆二十九年二月十七日,奉巡撫部院定批本司呈詳:查得先據侯官縣詳報:當戶韓朝海開張春鋪典當,每兩每月行息三分,限期三十六個月為滿,當經轉詳請升,奉憲台鈞批:如詳給帖輸稅。
至各屬開張典當,大小既不畫一,行息輕重攸殊,嗣後應作何确查區别,不緻捏稱小典,重利剝民之處,即日議詳察奪等因。
遵行,據福州府詳稱:民間開張典當,如閩、侯二縣本銀稍殷,故前據報開二分、三分行息,限期概以三十六個月為滿。
如長樂等各縣,地處卑濕,衣服粗賤,難以久貯,故前報三分或二分四厘行息,期限二十四個月或二十六個月不等,相安已久。
惟是現在開設既多,未免從中以大作小,捏飾剝民情弊,自應确查區别。
但從前既經詳準者,若概以大當行息二分,第恐當戶蠅頭難覓,勢必裹足他營,轉恐有妨濟急。
請将閩等各縣典當,前經詳準者,依照各原報典當詳案取息扣限之外,不得暗行重利剝民。
嗣後如有新開典當,依照各該縣地宜,于詳報日令其聲叙本銀多寡切實情形,取具地保、族鄰并無扶同捏報,以大作小,藉稱每兩每錢零日算月等弊甘結,送府确查給轉。
倘詳報給帖之後,查有捏報盤剝情事,或被告發,即照違制律治罪等由詳覆前來。
本署司覆查,開張典當各鋪,情形原不一緻。
從前報升有行息二分、三分及二分四厘不等,而限期有三十六、二十六、二十四等個月之别,乃系酌量地宜,準其開張。
第現在開設既多,大、中、小不一,行息輕重懸殊,難免以大作小,捏報剝民情事,自應遵照憲批,确查區别,庶免本裕之商捏稱小典,重利剝民。
今若概以大當畫一行息二分,誠恐本少當戶,覓利無多,勢必裹足,别為生計,于民間有妨濟急。
若照該府所議,仍照詳準原案辦理。
未經立有章程,難免捏大報小,滋生弊端,應請量為區别。
如當大仍應以行息二分、限期三十六個月為滿,小典行息二分四厘、限期二十四個月為滿,通饬各屬畫一,遍行曉谕,遵照奉行。
務期嚴密查訪,毋任陽奉陰違。
仍令于詳報開典詳内,查明本銀多寡,切實聲明,分别大小行息限期,取具族鄰地保并無扶同捏報,以大作小,藉稱每兩每錢、零日算月等弊甘結,詳送察核請升。
倘詳報給帖之後,查有捏報盤剝情事,即以違制律治罪。
所有從前已經開張各當鋪,應準照舊辦理,毋庸即為紛更。
再查閩省更有一種名曰「私當」,三月為限,加一起息,闾閻受其剝削。
兼收當賊贓,深為民害。
并請饬令該地方官實力稽查,嚴加訪拿詳究,毋任胥役包攬徇庇。
俾當戶無影射小典之弊,貧民受利濟緩急之便矣。
是否理合核議詳覆,伏候憲台察奪批示,以便通饬遵照等由。
奉批:如詳通饬遵照。
至既稱另有一種私當,三月為限,加一起利,闾閻受其剝削,兼收賊贓,殊幹功令,仰饬各該縣實力訪查,嚴行示禁革除。
倘有胥役包攬徇庇,陽奉陰違,立即嚴拿詳究,毋得玩縱,緻幹未便。
繳。
奉此。
開張典當分别本銀行息限期 一件詳明饬遵事。
乾隆三十九年三月初七日,奉巡撫部院餘批藩司詳:竊照民間開張典當,原以濟貧民之緩急。
從前向按各縣情形,行息有二分、三分及二分四厘不等,限期有三十六、二十六、二十四個等月不同。
酌量地宜,均準開張。
惟因日久弊生,先于乾隆二十九年間經朱署司議請,嗣後大當行息二分,限期三十六個月為滿,小典行息二分四厘,限期二十四個月為滿。
并于詳内聲明本銀多寡,分别大小行息限期,具結報升等情,詳奉前憲批允通饬遵照在案。
緣未議定本銀以若幹者為小典,至若幹者為大當,各屬奉行,殊無定則。
乾隆三十七年,據諸羅縣詳報當戶薛文琛開張典鋪,備本銀一千兩,請照小典行息限期,緻奉憲批饬薛文琛備銀千兩開典,已屬多本,據請行息二分四厘、二十四個月為限,與例未符。
當經轉行該縣查明換結,并通饬遵照各在案。
今查各屬詳報開典,有本銀二、三百兩者請照大當限期,有本銀五、六百兩者又照小典限期行息。
更有多本捏為小典,冀圖重利,為害貧民。
亟宜明定章程,俾有遵守。
應請嗣後凡有開張典當,如本銀在五百兩以上者,概照大當行息二分,限期三十六個月為滿。
如在五百兩以下者,悉照小典行息二分四厘,限期二十四個月為滿。
通饬各屬,通行曉谕。
仍于詳報開典文内,聲明本銀多寡确切數目,分别辦理。
并取具該當戶族鄰地保,并無扶同以大捏小甘結,加粘印結,詳送請升,以昭畫一。
是否有當,理合具文詳候憲台察奪批示,以便通饬遵照等由。
奉批:如詳通饬遵照。
至閩省向有一種私當,三月限滿,加一起利,闾閻受其剝削,兼之窩當賊贓,殊幹功令,業經前院饬禁。
恐有陽奉陰違,該司應即饬令各該府縣實力訪查,嚴行示禁革除。
倘有胥役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