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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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燎。
請先祭後燔,如貞觀禮便。
」行果與趙冬曦議,以為:「先燎降神,尚矣。
若祭已而燔,神無由降。
」子元議挺不徙。
說曰:「康子獨出蒙輪,以當一隊邪?」議未判,說請決于帝,帝詔後燔。
乘輿自岱還,減從官,先次東都,唯子元、毋煚、韋述以學士從。
久乃徙宗正少卿,以疾授秘書監,緻仕。
卒,贈汴州刺史。
帝嘗制贊賜說、子元,命工圖其象,詔冬曦、述、煚分為傳。
行果者,上谷人,歷國子司業,侍皇太子讀。
卒,贈慶王傅。
始,行果、會真及長樂馮朝隱同進講,朝隱能推索老、莊秘義,會真亦善老子,每啟篇,先薰盥乃讀。
帝曰「我欲更求善易者,然無賢行果」雲。
朝隱終太子右諭德,會真太學博士。
趙冬曦,定州鼓城人。
進士擢第,歷左拾遺。
神龍初,上書曰:「古律條目千餘。
隋時姦臣侮法,著律曰:『律無正條者,出罪舉重以明輕,入罪舉輕以明重。
』一辭而廢條目數百。
自是輕重沿愛憎,被罰者不知其然,使賈誼見之,慟器必矣。
夫法易知,則下不敢犯而遠機阱;文義深,則吏乘便而明附盛。
律、令、格、式,謂宜刊定科條,直書其事。
其以準加減比附、量情及舉輕以明重、不應為之類皆勿用。
使愚夫愚婦相率而遠罪,犯者雖貴必坐。
律明則人信,法一則主尊。
」當時稱是。
開元初,遷監察禦史,坐事流嶽州。
召還復官,與秘書少監賀知章、校書郎孫季良、大理評事鹹廙業入集賢院脩撰。
是時,將仕郎王嗣琳、四門助教範仙廈為校勘,翰林供奉呂向、東方顥為校理。
未幾,冬曦知史官事,遷考功員外郎。
踰年,與季良、廙業、知章、呂向皆為直學士。
冬曦俄遷中書舍人內供奉,以國子祭酒卒。
冬曦性放達,不屑世事。
兄夏日,弟和璧、安貞、居貞、頤貞、彙貞,皆擢進士第。
安貞給事中,居貞吳郡採訪使,頤貞安西都護。
居貞子昌,別傳。
王嗣琳以太子校書郎罷。
東方顥上書忤旨,左遷高安丞。
廙業亦坐事左遷餘杭令。
仙廈善講論,後為道士。
開元集賢學士,又有尹愔、陸堅、鄭欽說、盧僎名稍著。
尹愔,秦州天水人。
父思貞,字季弱。
明春秋,擢高第。
嘗受學於國子博士王道珪,稱之曰:「吾門人多矣,尹子叵測也。
」以親喪哀毀。
除喪,不仕。
左右史張說、尹元凱薦為國子大成,每釋奠,講辨三教,聽者皆得所未聞。
遷四門助教,撰諸經義樞、續史記皆未就。
夢天官、麟臺交辟,寤而會親族敘訣,二日卒,年四十。
愔博學,尤通老子書。
初為道士,玄宗尚玄言,有薦愔者,召對,喜甚,厚禮之,拜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兼脩國史,固辭不起。
有詔以道士服視事,乃就職,顓領集賢、史館圖書。
開元末,卒,贈左散騎常侍。
陸堅,河南洛陽人。
初為汝州參事,以友婿李慈伏誅,貶涪州參軍,再遷通事舍人。
有詔起復,遣中官敦諭,不就。
以給事中兼學士。
善書。
初名友悌,玄宗嘉其剛正,更賜名。
從封泰山,封建安男。
帝待之甚厚,圖形禁中,親製贊。
以秘書監卒,年七十一,贈吏部尚書,謚曰懿。
鄭欽說,後魏濮陽太守敬叔八世孫。
開元初,繇新津丞請試五經,擢第,授鞏縣尉、集賢院校理。
歷右補闕內供奉。
通曆術,博物。
初,梁太常任昉大同四年七月於鍾山壙中得銘曰:「龜言土,蓍言水,甸服黃鍾啟靈址。
瘞在三上庚,墮遇七中巳。
六千三百浹辰交,二九重三四百圮。
」當時莫能辨者,因藏之,戒諸子曰:「世世以銘訪通人,有知之者,吾死無恨。
」昉五世孫升之,隱居商洛,寫以授欽說。
欽說出使,得之於長樂驛,至敷水三十裡而悟曰:「蔔宅者廋葬之歲月,而先識墓圮日辰。
甸服,五百也,黃鍾十一也,繇大同四年郤求漢建武四年,凡五百一十一年。
葬以三月十日庚寅,三上庚也。
圮以七月十二日己巳,七中巳也。
浹辰,十二也,建武四年三月至大同四年七月,六千三百一十二月,月一交,故曰六千三百浹辰交。
二九,十八也。
重三,六也。
建武四年三月十日,距大同四年七月十二日,十八萬六千四百日,故曰二九重三四百圯。
」升之大驚,服其智。
欽說雅為李林甫所惡,韋堅死,欽說時位殿中侍禦史,常為堅判官,貶夜郎尉,卒。
子克鈞,為都官郎中。
吐蕃圍靈州,軍餉匱竭,德宗以克鈞為靈、夏二州運糧使,轉米峙塞下,守者遂安。
盧僎,吏部尚書從願三從父也。
自聞喜尉為學士,終吏部員外郎。
兄俌,中宗時歷右補闕。
默啜入寇,敗沙吒忠義,詔百官陳破賊勝策,獨俌上疏以為:「治內可以及外,賞罰明則士盡節。
鳴沙之役,主將先遁,中軍猶能死戰。
正法紀功,則戎行可勸。
若忠義,騎將材,不可當大任。
宜因古法,募人徙邊,免行役,次廬伍,明教令,賞虜獲,近戰則守家,遠戰則利貨。
購辯勇,結諸蕃,以圖攻取。
擇邊州刺史,蒐乘積粟,謹烽燧以備守。
」中宗善其言,然無施行者。
俌終秘書少監。
啖助字叔佐,趙州人,後徙關中。
淹該經術。
天寶末,調臨海尉、丹楊主簿。
秩滿,屏居,甘足疏糗。
善為春秋,考三家短長,縫〈衤定〉漏闕,號集傳,凡十年乃成,復攝其綱條,為例統。
其言孔子脩春秋意,以為:「夏政忠,忠之敝野;商人承之以敬,敬之敝鬼;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僿。
救僿莫若忠。
夫文者,忠之末也。
設教於本,其敝且末;設教於末,敝將奈何?武王、周公承商之敝,不得已用之。
周公沒,莫知所以改,故其敝甚於二代。
孔子傷之曰:『虞、夏之道,寡怨於民;商、周之道,不勝其敝!』故曰:『後代雖有作者,虞帝不可及已。
』蓋言唐、虞之化,難行於季世,而夏之忠,當變而緻焉。
故春秋以權輔用,以誠斷禮,而以忠道原情雲。
不拘空名,不尚狷介,從宜捄亂,因時黜陟。
古語曰:『商變夏,周變商,春秋變周。
』而公羊子亦言:『樂道堯、舜之道,以擬後聖。
』是知春秋用二帝、三王法,以夏為本,不壹守周典明矣。
」又言:「幽、厲雖衰,雅未為風。
逮平王之東,人習餘化,苟有善惡,當以周法正之。
故斷自平王之季,以隱公為始,所以拯薄勉善,捄周之弊,革禮之失也。
」助愛公、穀二家,以左氏解義多謬,其書乃出於孔氏門人。
且論語孔子所引,率前世人老彭、伯夷等,類非同時;而言「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
丘明者,蓋如史佚、遲任者。
又左氏傳、國語,屬綴不倫,序事乖剌,非一人所為。
蓋左氏集諸國史以釋春秋,後人謂左氏,便傅著丘明,非也。
助之鑿意多此類。
助門人趙匡、陸質,其高第也。
助卒,年四十七。
質與其子異裒錄助所為春秋集註總例,請匡損益,質纂會之,號纂例。
匡者,字伯循,河東人,歷洋州刺史,質所稱為趙夫子者。
大曆時,助、匡、質以春秋,施士匄以詩,仲子陵、袁彜、韋彤、韋茞以禮,蔡廣成以易,強蒙以論語,皆自名其學,而士匄、子陵最卓異。
士匄,吳人,兼善左氏春秋,以二經教授。
繇四門助教為博士,秩滿當去,諸生封疏乞留,凡十九年,卒于官。
弟子共葬之。
士匄撰春秋傳,未甚傳。
後文宗喜經術,宰相李石因言士匄春秋可讀。
帝曰:「朕見之矣,穿鑿之學,徒為異同,但學者如浚井,得美水而已,何必勞苦旁求,然後為得邪?」 子陵,蜀人,好古學,舍峨眉山。
舉賢良方正,擢太常博士,通後蒼、大小戴禮。
有司請正太祖東嚮位,而遷獻、懿二主。
子陵議藏主德明、興聖廟,其言典正。
後異論紛洄,復為通難示諸儒,諸儒不能詘。
久之,典黔中選補,乘傳過家,西人以為榮。
終司門員外郎。
子陵以文義自怡,及亡,其家所存,惟圖書及酒數斛而已。
贊曰:春秋、詩、易、書,由孔子時師弟子相傳,歷暴秦,不斷如系。
至漢興,剗挾書令,則儒者肆然講授,經典寖興。
左氏與孔子同時,以魯史附春秋作傳,而公羊高、穀梁赤皆出子夏門人。
三家言經,各有回舛,然猶悉本之聖人,其得與失蓋十五,義或繆誤,先儒畏聖人,不敢輒改也。
啖助在唐,名治春秋,摭詘三家,不本所承,自用名學,憑私臆決,尊之曰「孔子意也」,趙、陸從而唱之,遂顯于時。
嗚呼!孔子沒乃數千年,助所推著果其意乎?其未可必也。
以未可必而必之,則固;持一己之固而倡茲世,則誣。
誣與固,君子所不取。
助果謂可乎?徒令後生穿鑿詭辨,詬前人,捨成說,而自為紛紛,助所階已。
韋彤,京兆人。
四世從祖方質為武後時宰相。
彤名治禮,德宗時為太常博士。
先此,天寶中,詔尚食朔望進食太廟,天子使中人侍祠,有司不與也。
貞元十二年,帝始詔朔望食,畀宗正、太常合供。
於是彤與博士裴堪議曰:「禮,宗廟朔望不祭,園寢則有之。
貞觀、開元間,在禮若令,不敢變古。
天寶中,始有進食事,殆王璵緣生事亡,用燕具褻饌,參瀆禮薦,不可示遠。
傳曰:『祭非外至,生于心者也。
』是故聖人等牲牢,布籩豆,昆蟲、草木可薦者,莫不鹹在,所以享宗廟,交神明,全孝敬也。
絜膳羞,八珍百品,可嗜之饌,美膬甘旨,謂之褻味,所以燕賔客,接人情,示慈惠也。
是則薦與宴,聖人判為二物,不可亂也。
今若熟饔而享,非以異為敬之意。
且祭不欲數,亦不欲疏,感時緻享,以制中也。
今園寢月二祭,不為疏,廟歲五享,不為數,有司奉承,得盡其恭。
若又加盛饌於朔望,是失禮之中,有司不得盡其恭也。
故王者稽古,弗敢以孝思之極而溢禮,弗敢以肴品之多而賸味。
願罷天寶所增,奉園寢以珍,奉宗廟以禮,兩得所宜。
」帝曰:「是禮先帝裁定,遽更之,其謂朕何?徐議其可。
」而朔望食卒不廢。
會昭陵寢宮為原火延燔,而客祭瑤臺佛寺。
又
請先祭後燔,如貞觀禮便。
」行果與趙冬曦議,以為:「先燎降神,尚矣。
若祭已而燔,神無由降。
」子元議挺不徙。
說曰:「康子獨出蒙輪,以當一隊邪?」議未判,說請決于帝,帝詔後燔。
乘輿自岱還,減從官,先次東都,唯子元、毋煚、韋述以學士從。
久乃徙宗正少卿,以疾授秘書監,緻仕。
卒,贈汴州刺史。
帝嘗制贊賜說、子元,命工圖其象,詔冬曦、述、煚分為傳。
行果者,上谷人,歷國子司業,侍皇太子讀。
卒,贈慶王傅。
始,行果、會真及長樂馮朝隱同進講,朝隱能推索老、莊秘義,會真亦善老子,每啟篇,先薰盥乃讀。
帝曰「我欲更求善易者,然無賢行果」雲。
朝隱終太子右諭德,會真太學博士。
趙冬曦,定州鼓城人。
進士擢第,歷左拾遺。
神龍初,上書曰:「古律條目千餘。
隋時姦臣侮法,著律曰:『律無正條者,出罪舉重以明輕,入罪舉輕以明重。
』一辭而廢條目數百。
自是輕重沿愛憎,被罰者不知其然,使賈誼見之,慟器必矣。
夫法易知,則下不敢犯而遠機阱;文義深,則吏乘便而明附盛。
律、令、格、式,謂宜刊定科條,直書其事。
其以準加減比附、量情及舉輕以明重、不應為之類皆勿用。
使愚夫愚婦相率而遠罪,犯者雖貴必坐。
律明則人信,法一則主尊。
」當時稱是。
開元初,遷監察禦史,坐事流嶽州。
召還復官,與秘書少監賀知章、校書郎孫季良、大理評事鹹廙業入集賢院脩撰。
是時,將仕郎王嗣琳、四門助教範仙廈為校勘,翰林供奉呂向、東方顥為校理。
未幾,冬曦知史官事,遷考功員外郎。
踰年,與季良、廙業、知章、呂向皆為直學士。
冬曦俄遷中書舍人內供奉,以國子祭酒卒。
冬曦性放達,不屑世事。
兄夏日,弟和璧、安貞、居貞、頤貞、彙貞,皆擢進士第。
安貞給事中,居貞吳郡採訪使,頤貞安西都護。
居貞子昌,別傳。
王嗣琳以太子校書郎罷。
東方顥上書忤旨,左遷高安丞。
廙業亦坐事左遷餘杭令。
仙廈善講論,後為道士。
開元集賢學士,又有尹愔、陸堅、鄭欽說、盧僎名稍著。
尹愔,秦州天水人。
父思貞,字季弱。
明春秋,擢高第。
嘗受學於國子博士王道珪,稱之曰:「吾門人多矣,尹子叵測也。
」以親喪哀毀。
除喪,不仕。
左右史張說、尹元凱薦為國子大成,每釋奠,講辨三教,聽者皆得所未聞。
遷四門助教,撰諸經義樞、續史記皆未就。
夢天官、麟臺交辟,寤而會親族敘訣,二日卒,年四十。
愔博學,尤通老子書。
初為道士,玄宗尚玄言,有薦愔者,召對,喜甚,厚禮之,拜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兼脩國史,固辭不起。
有詔以道士服視事,乃就職,顓領集賢、史館圖書。
開元末,卒,贈左散騎常侍。
陸堅,河南洛陽人。
初為汝州參事,以友婿李慈伏誅,貶涪州參軍,再遷通事舍人。
有詔起復,遣中官敦諭,不就。
以給事中兼學士。
善書。
初名友悌,玄宗嘉其剛正,更賜名。
從封泰山,封建安男。
帝待之甚厚,圖形禁中,親製贊。
以秘書監卒,年七十一,贈吏部尚書,謚曰懿。
鄭欽說,後魏濮陽太守敬叔八世孫。
開元初,繇新津丞請試五經,擢第,授鞏縣尉、集賢院校理。
歷右補闕內供奉。
通曆術,博物。
初,梁太常任昉大同四年七月於鍾山壙中得銘曰:「龜言土,蓍言水,甸服黃鍾啟靈址。
瘞在三上庚,墮遇七中巳。
六千三百浹辰交,二九重三四百圮。
」當時莫能辨者,因藏之,戒諸子曰:「世世以銘訪通人,有知之者,吾死無恨。
」昉五世孫升之,隱居商洛,寫以授欽說。
欽說出使,得之於長樂驛,至敷水三十裡而悟曰:「蔔宅者廋葬之歲月,而先識墓圮日辰。
甸服,五百也,黃鍾十一也,繇大同四年郤求漢建武四年,凡五百一十一年。
葬以三月十日庚寅,三上庚也。
圮以七月十二日己巳,七中巳也。
浹辰,十二也,建武四年三月至大同四年七月,六千三百一十二月,月一交,故曰六千三百浹辰交。
二九,十八也。
重三,六也。
建武四年三月十日,距大同四年七月十二日,十八萬六千四百日,故曰二九重三四百圯。
」升之大驚,服其智。
欽說雅為李林甫所惡,韋堅死,欽說時位殿中侍禦史,常為堅判官,貶夜郎尉,卒。
子克鈞,為都官郎中。
吐蕃圍靈州,軍餉匱竭,德宗以克鈞為靈、夏二州運糧使,轉米峙塞下,守者遂安。
盧僎,吏部尚書從願三從父也。
自聞喜尉為學士,終吏部員外郎。
兄俌,中宗時歷右補闕。
默啜入寇,敗沙吒忠義,詔百官陳破賊勝策,獨俌上疏以為:「治內可以及外,賞罰明則士盡節。
鳴沙之役,主將先遁,中軍猶能死戰。
正法紀功,則戎行可勸。
若忠義,騎將材,不可當大任。
宜因古法,募人徙邊,免行役,次廬伍,明教令,賞虜獲,近戰則守家,遠戰則利貨。
購辯勇,結諸蕃,以圖攻取。
擇邊州刺史,蒐乘積粟,謹烽燧以備守。
」中宗善其言,然無施行者。
俌終秘書少監。
啖助字叔佐,趙州人,後徙關中。
淹該經術。
天寶末,調臨海尉、丹楊主簿。
秩滿,屏居,甘足疏糗。
善為春秋,考三家短長,縫〈衤定〉漏闕,號集傳,凡十年乃成,復攝其綱條,為例統。
其言孔子脩春秋意,以為:「夏政忠,忠之敝野;商人承之以敬,敬之敝鬼;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僿。
救僿莫若忠。
夫文者,忠之末也。
設教於本,其敝且末;設教於末,敝將奈何?武王、周公承商之敝,不得已用之。
周公沒,莫知所以改,故其敝甚於二代。
孔子傷之曰:『虞、夏之道,寡怨於民;商、周之道,不勝其敝!』故曰:『後代雖有作者,虞帝不可及已。
』蓋言唐、虞之化,難行於季世,而夏之忠,當變而緻焉。
故春秋以權輔用,以誠斷禮,而以忠道原情雲。
不拘空名,不尚狷介,從宜捄亂,因時黜陟。
古語曰:『商變夏,周變商,春秋變周。
』而公羊子亦言:『樂道堯、舜之道,以擬後聖。
』是知春秋用二帝、三王法,以夏為本,不壹守周典明矣。
」又言:「幽、厲雖衰,雅未為風。
逮平王之東,人習餘化,苟有善惡,當以周法正之。
故斷自平王之季,以隱公為始,所以拯薄勉善,捄周之弊,革禮之失也。
」助愛公、穀二家,以左氏解義多謬,其書乃出於孔氏門人。
且論語孔子所引,率前世人老彭、伯夷等,類非同時;而言「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
丘明者,蓋如史佚、遲任者。
又左氏傳、國語,屬綴不倫,序事乖剌,非一人所為。
蓋左氏集諸國史以釋春秋,後人謂左氏,便傅著丘明,非也。
助之鑿意多此類。
助門人趙匡、陸質,其高第也。
助卒,年四十七。
質與其子異裒錄助所為春秋集註總例,請匡損益,質纂會之,號纂例。
匡者,字伯循,河東人,歷洋州刺史,質所稱為趙夫子者。
大曆時,助、匡、質以春秋,施士匄以詩,仲子陵、袁彜、韋彤、韋茞以禮,蔡廣成以易,強蒙以論語,皆自名其學,而士匄、子陵最卓異。
士匄,吳人,兼善左氏春秋,以二經教授。
繇四門助教為博士,秩滿當去,諸生封疏乞留,凡十九年,卒于官。
弟子共葬之。
士匄撰春秋傳,未甚傳。
後文宗喜經術,宰相李石因言士匄春秋可讀。
帝曰:「朕見之矣,穿鑿之學,徒為異同,但學者如浚井,得美水而已,何必勞苦旁求,然後為得邪?」 子陵,蜀人,好古學,舍峨眉山。
舉賢良方正,擢太常博士,通後蒼、大小戴禮。
有司請正太祖東嚮位,而遷獻、懿二主。
子陵議藏主德明、興聖廟,其言典正。
後異論紛洄,復為通難示諸儒,諸儒不能詘。
久之,典黔中選補,乘傳過家,西人以為榮。
終司門員外郎。
子陵以文義自怡,及亡,其家所存,惟圖書及酒數斛而已。
贊曰:春秋、詩、易、書,由孔子時師弟子相傳,歷暴秦,不斷如系。
至漢興,剗挾書令,則儒者肆然講授,經典寖興。
左氏與孔子同時,以魯史附春秋作傳,而公羊高、穀梁赤皆出子夏門人。
三家言經,各有回舛,然猶悉本之聖人,其得與失蓋十五,義或繆誤,先儒畏聖人,不敢輒改也。
啖助在唐,名治春秋,摭詘三家,不本所承,自用名學,憑私臆決,尊之曰「孔子意也」,趙、陸從而唱之,遂顯于時。
嗚呼!孔子沒乃數千年,助所推著果其意乎?其未可必也。
以未可必而必之,則固;持一己之固而倡茲世,則誣。
誣與固,君子所不取。
助果謂可乎?徒令後生穿鑿詭辨,詬前人,捨成說,而自為紛紛,助所階已。
韋彤,京兆人。
四世從祖方質為武後時宰相。
彤名治禮,德宗時為太常博士。
先此,天寶中,詔尚食朔望進食太廟,天子使中人侍祠,有司不與也。
貞元十二年,帝始詔朔望食,畀宗正、太常合供。
於是彤與博士裴堪議曰:「禮,宗廟朔望不祭,園寢則有之。
貞觀、開元間,在禮若令,不敢變古。
天寶中,始有進食事,殆王璵緣生事亡,用燕具褻饌,參瀆禮薦,不可示遠。
傳曰:『祭非外至,生于心者也。
』是故聖人等牲牢,布籩豆,昆蟲、草木可薦者,莫不鹹在,所以享宗廟,交神明,全孝敬也。
絜膳羞,八珍百品,可嗜之饌,美膬甘旨,謂之褻味,所以燕賔客,接人情,示慈惠也。
是則薦與宴,聖人判為二物,不可亂也。
今若熟饔而享,非以異為敬之意。
且祭不欲數,亦不欲疏,感時緻享,以制中也。
今園寢月二祭,不為疏,廟歲五享,不為數,有司奉承,得盡其恭。
若又加盛饌於朔望,是失禮之中,有司不得盡其恭也。
故王者稽古,弗敢以孝思之極而溢禮,弗敢以肴品之多而賸味。
願罷天寶所增,奉園寢以珍,奉宗廟以禮,兩得所宜。
」帝曰:「是禮先帝裁定,遽更之,其謂朕何?徐議其可。
」而朔望食卒不廢。
會昭陵寢宮為原火延燔,而客祭瑤臺佛寺。
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