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合作企業及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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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社的定義及其分類。
二、信用和儲蓄貸款合作社。
人民銀行(舒爾采&mdash德裡奇)。
賴法伊岑信用合作社。
賴法伊岑原則。
中央組織。
俄國的小額信用。
三、消費合作社。
英國消費合作社的曆史。
羅契台爾原則。
俄國和其他國家的消費合作社。
消費合作社的一般評價。
四、農業合作組織。
農業合作社的各種類型。
乳品合作社。
西方和俄國的農業合作社。
五、生産的、勞動的和輔助生産的組合。
俄國日用品生産組合。
西方生産組合。
組合生存的條件。
俄國和西方的勞動組合。
六、合作化和政黨 一、合作社的定義及其分類 資本主義企業的目的是獲取最大的利潤。
但是,在現代生活中,還存在追逐另外目的和遵循其他原則的完全是另一類型的企業即合作企業。
什麼是合作企業?這是由若幹自願聯合起來的人員形成的經濟企業,追逐的目的不是獲取投資的最大利潤,而是借助于它的經濟經營,擴大自己成員的勞動收入,或者減少自己成員用于消費需要的支出。
合作企業既截然不同于資本主義的經濟組織,又不同于強制性的社會經濟組織。
例如,國家和市政機關在廣大的範圍内實行的經濟絕非以追逐最大利潤為目的,在這一點上,又與合作企業沒有區别。
但是國家或城市經濟具有強制性質,而合作企業與此相反,始終是建立在有關人員自願協調的基礎上。
因此,合作企業的特點有:1.目的在于擴大自己成員的勞動收入或減少用于消費需要的支出2.自願組建;3.公共經營。
合作企業能夠包括一切可能的經營活動形式,而且按照每種特點,建立特殊的形式。
因此,出現各種類型的合作社(合作企業),它的分類如下: 因此,可以将以上九種基本類型合作社加以區别如下: (1)信用和儲蓄貸款合作社; (2)消費合作社; (3)房屋建築合作社; (4)采購合作社; (5)銷售合作社; (6)加工合作社; (7)輔助生産組合; (8)勞動組合; (9)生産組合。
在實踐中,信用合作社、消費合作社、采購合作社、銷售加工合作社具有更大的作用。
三種生産合作社(組合)具有理論上的重要性。
下面将評述所有這些合作社的特點。
二、信用和儲蓄貸款合作社 德國是以向小生産者、而不是向大私有者提供貸款為目的的信用合作社的故鄉。
在十九世紀五十年代,幾乎同時産生了這樣兩種機關,并且得到迅速的發展。
其中一種機關(儲蓄貸款合作社)的倡導者是舒爾采&mdash德裡奇,另一種機關(信用合作社)的倡導者是賴法伊岑。
舒爾采&mdash德裡奇信用合作社主要指的是向城市小商人和手工業者提供貸款。
每個小資本家和生産者的貸款能力都很小,但是在相互團結負責的條件下,它們這樣或那樣的團體卻具有充分的貸款能力。
舒爾采&mdash德裡奇&ldquo人民銀行&rdquo就是債務人聯盟,其中每個人都為另一個人擔保,并且通過相互負責的辦法以代替每個債務人财産保障不足。
這種&ldquo人民&rdquo銀行的固定資本,是由銀行成員交付的股份(數目不大)形成,而這些成員又把吸收到銀行的資本進行放款,正像主要通過存款的方式把資本吸到一般商業銀行一樣。
由于這些銀行要求交付一定數量的股份(計股息),并且隻能擁有一定資本的人們(哪怕資本數額不大)才能辦到,所以,這些銀行要受到資本主義變種的危險,也就是說,在順利的條件下,&ldquo人民&rdquo銀行很容易變為一般的資本主義銀行,近年來,許多舒爾采&ldquo人民銀行&rdquo已經發生了這種變化。
大量進行小額貸款的機關是在德國按賴法伊岑倡議所建立的信用合作社,它的主要任務在于為農民群衆組織貸款。
它與舒爾采&mdash德裡奇銀行基本區别在于其股份規模非常小,甚至原則上不接受股份。
這些合作社貸款能力的唯一保障,是其成員們根據合作社義務所承擔的相互責任。
賴法伊岑型的信用合作社從現代經濟制度的觀點來看完全是一種非常獨特的機關。
這些機關的創建者賴法伊岑對其活動曾提出過許多原則,後來都被其繼承人當做珍寶來看待。
這些原則中重要的是: 1.各個成員對合作社義務承擔無限的責任;2.在&ldquo地方化&rdquo的原則即合作社活動限制的原則上,地區的界限很狹窄3.禁止合作社成員同時參加數個合作社;4.原則上不接受股份,因為這是現行法律所允許的;5.禁止給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固定薪水(會計人員例外)。
這些原則中的第二、第四和第五項原則似乎像與賴法伊岑組織進行激烈鬥争的舒爾采及其追随者所宣稱的那種經濟謬論一樣。
例如,地區化原則要求合作社不能超越狹窄地區(通常指某一農村)的框子。
但是,根據現代經濟制度的普遍規則來看,擴大企業,就是增強了企業的經濟實力。
看來,用較小的規模限制企業也就是限制了發揮其經濟作用。
如果企業經營得好,為什麼不能擴大企業的規模呢? 原則上不接受股份資本,看來更是難以理解的。
不論何種企業,況且以向自己的成員提供資本為任務的貸款企業,如果沒有自己的資本,怎能站住腳呢?又用什麼向自己的成員貸款呢? 最後,拒收勞務付款似乎更加荒謬。
所有現代經濟都是建立在私人利益之上的,以勞動不需補償的原則為重點的經濟組織更是如此。
建立在這種原則基礎上的企業,是否能不僅打算赢利,而且又圖暫短的存在呢? 實踐表明,不僅能夠做到,而且正是這種組織才能适應農民經濟條件的要求。
上述每一項原則,都是牢固地建立在賴法伊岑合作社所指望的那種社會環境的特點之上的。
承擔無限責任的原則,乃是這種合作組織中存在不擁有資本的人們所導緻的必然的後果。
這種組織同資本主義一般企業一樣,不能以自己的資本保證本身義務的履行。
它采用自己成員之間的連環保來填補資本的不足。
&ldquo地方化&rdquo的原則,指對最貧困的成員提供貸款作為合作社的主要任務,這些人由于沒有足夠的财産,被普通的信貸機關認為是無貸款能力的人。
對債權人來說,是什麼代替了債務人财産保證的不足呢?隻有對債務人的個人信用,這種信用是建立在最熟悉他們身份及其經濟活動的全部細節的關系之上。
在這種與債務人密切往來當中,債權人對自己貸款,就像對有堅實财産保證的貸款一樣安心理得。
在某一村莊裡,每個人相互間都最了解,而且知道誰值得信任。
此外,不向同村的人提供監督相互活動的任何勞動。
所以,涉及一個村的信用合作社可以完全自行處理自己的業務,因為,這種合作社向自己的成員提供的貸款,完全可從每個成員自己的特點出發,而不以它的财産保障為基礎進行辦理。
但是,如果僅僅合作社超過了一定的界限,那麼合作社将失掉成員相互間的個人密切往來的優越性,當開立信用貸款時,勢必就得履行像其他所有信用機關所采用的原則,即根據該貸款人的财産支付能力辦理貸款業務。
第三項,賴法伊岑原則也是根據整個合作社組織所賴以建立的個人因素而産生的。
一個人參加幾個合作社就可逃脫每個合作社的監督。
第四項,說原則是信用組織作為财産支付能力很弱的人們的合作社所具有的基本特點導緻的結果。
如果合作社擁有股份資本,那麼它隻能為交付股份的人員開戶,而不會為較貧困的那部分人開戶。
這種合作社就會向合作社存款的成員進行貸款。
當然,開辦業務,總是需要資本,哪怕是小額資本。
但是,合作社的這種困難可通過外借資本的辦法應付過去。
合作社借到資本後便開展自己的活動,吸收存款,然後用合作社的利潤來抵敷開辦業務時的債務。
因此,合作社在最初沒有任何自己的資本情況下,同樣也能像其他任何一個資本主義銀行一樣穩固。
最後一條賴法伊岑原則也是從農民信用合作社的特點中産生的。
這項原則同樣是建立在個人的信用之上。
主辦這種業務的人們參加合作社的目的不是為了得到好處,而隻是想給自己的成員帶來利益。
他們不取得貨币報酬,但得到的是與擔任的社會職務緊密結合的尊重和名譽。
然而,由于合作社的規模微乎其微,而且在它的活動中,全然不存在官僚主義,所以合作社的管理所耗費的勞動最少,這樣帶來的損失不會太大,而且一般人也能承受。
賴法伊岑類型的信用合作社,最能夠适應于農村生活的條件。
每一個合作社在經濟上無論怎樣軟弱無力,但合作社卻仍是一股巨大的力量,而且地方的和全國組織将聯成一體。
這種廣泛的組織包含單個的合作社,它是單個合作社天然的和必不可少的補充。
因此,僅僅有數十個成員的最微小的信用合作社,也能得到全國合作社組織的強有力的支援。
賴法伊岑信用合作社遠非隻從事一種信貸業務,而是力争在經濟生活的各方面都能對其成員給予幫助。
例如,合作社組織聯合采購農村經濟所需要的物品,出售合作社成員的勞動産品,組織聯合使用機械設備,采取措施以推廣農業知識,等等。
每一個信用合作社都會遇到因合作社内部缺乏資本供求平衡所帶來的不便。
在其狹窄的經營區域内,在一定的季節裡,存款極為過剩,在當地找不到廣泛的出路;但是在另外的季節裡,又缺乏資本,不能滿足當地對貸款的要求。
另外,每個合作社隻能吸收當地的資本,其規模就不可能擴大。
由于每個合作社存在這些弱點,産生了一種特殊的、所謂的&ldquo中央信用局&rdquo,它把一定地區的數以千計的合作社聯結起來,與上述弱點進行鬥争。
中央信用局有能力做到:把一些合作社過剩的資本發放到某些資本不足的合作社。
同時,由于中央信用局是比較大的信貸機關,所以它能擴大信用合作社和廣大金融市場之間的聯系,并且能從這種市場把雄厚的資本吸收到合作社裡來。
同樣,近年來,德國中央信用局也被1902年建業的帝國農業合作銀行合并在一起。
到1913年,該家銀行停業。
所有這些組織完全是由合作社本身組建的,也沒有得到國家的任何支持,而大多數合作社原則上反對,或确切些說反對過這種支持。
近年來,在這方面發生了變化,合作社機構越來越多地準備接受國家的援助,德國就表示願意接受它們的要求。
在1895年,普魯士政府建立了&ldquo普魯士中央合作信用局&rdquo,擁有逐步達到7500萬馬克的資本。
該信用局的活動非常廣泛,目前大多數信用合作社與信用局發生來往。
在俄國,也存在各種小額信貸機構。
我們&ldquo儲蓄貸款合作社&rdquo在某種程度上就是舒爾采人民銀行類型的機構,它的曆史早在六十年代就開始了。
&ldquo儲蓄貸款合作社&rdquo,最初與俄國人的最殷切的希望聯系在一起,但是辜負了人們的希望,這并不奇怪,因為就其類型來看,儲蓄貸款合作社不大适應農民經濟條件。
儲蓄貸款合作社因要求股份而不向普通農民開放,因此,在普遍貧困和小資産階級的作用甚微小的情況下,俄國沒能推廣它。
不過,由于它的股份比較少,可以不同時而部分支付,所以,這些合作社與賴法伊岑類型區别不大。
很久以後,俄國出現了&ldquo信用合作社&rdquo(純屬賴法伊岑類型),近年來其數量增加得很快。
這種類型的機構是在俄國1895年關于信用合作社新憲法公布後産生的。
這種合作社在開辦業務初始,就從國家銀行借款作為必需的資本,而且它的活動要受到國家的監督。
合作社接受存款并發放給自己的成員以短期貸款。
這些機構與純賴法伊岑類型的合作社的區别在于:前者一般不要成員承擔無限的責任(每一個成員通常按合作社的義務,隻承擔為每一成員發放的最大貸款額的數倍的責任),并在實踐中,對所選擇的負責人不按無償勞動的原則對待。
其次,俄國的農民合作社也不遵循&ldquo地方化&rdquo的原則,大大超出農民合作社的規定範圍。
在德國,一個賴法伊岑合作社平均至少擁有100個成員,而俄國卻在450個成員以上。
原因在于:俄國合作社數量比較少,自然每一個合作社都要在更為廣泛的地區開展自己的活動。
因此,它就喪失了德國合作社那種貸款交易獨立自主的優越性。
近年來,在俄國某些地區,農民合作社廣泛流行,并且成為向農村高利貸進行鬥争的非常有效的手段。
一個中等的農民可用它所發放的貸款去實現各種各樣的目的,如購買牲畜、生産工具、租賃土地、購買土地等等。
農民合作社除了為自己直接的使命外,作為農民自救組織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這一方面,這種合作社也像其他形式的合作機構一樣,對俄國農民具有巨大的教育意義。
到1914年1月1日,俄國擁有12789個信用和儲蓄貸款合作社,資産達到62100萬盧布和800萬成員。
它自有資本金額相當大,達到8320萬盧布。
俄國
二、信用和儲蓄貸款合作社。
人民銀行(舒爾采&mdash德裡奇)。
賴法伊岑信用合作社。
賴法伊岑原則。
中央組織。
俄國的小額信用。
三、消費合作社。
英國消費合作社的曆史。
羅契台爾原則。
俄國和其他國家的消費合作社。
消費合作社的一般評價。
四、農業合作組織。
農業合作社的各種類型。
乳品合作社。
西方和俄國的農業合作社。
五、生産的、勞動的和輔助生産的組合。
俄國日用品生産組合。
西方生産組合。
組合生存的條件。
俄國和西方的勞動組合。
六、合作化和政黨 一、合作社的定義及其分類 資本主義企業的目的是獲取最大的利潤。
但是,在現代生活中,還存在追逐另外目的和遵循其他原則的完全是另一類型的企業即合作企業。
什麼是合作企業?這是由若幹自願聯合起來的人員形成的經濟企業,追逐的目的不是獲取投資的最大利潤,而是借助于它的經濟經營,擴大自己成員的勞動收入,或者減少自己成員用于消費需要的支出。
合作企業既截然不同于資本主義的經濟組織,又不同于強制性的社會經濟組織。
例如,國家和市政機關在廣大的範圍内實行的經濟絕非以追逐最大利潤為目的,在這一點上,又與合作企業沒有區别。
但是國家或城市經濟具有強制性質,而合作企業與此相反,始終是建立在有關人員自願協調的基礎上。
因此,合作企業的特點有:1.目的在于擴大自己成員的勞動收入或減少用于消費需要的支出2.自願組建;3.公共經營。
合作企業能夠包括一切可能的經營活動形式,而且按照每種特點,建立特殊的形式。
因此,出現各種類型的合作社(合作企業),它的分類如下: 因此,可以将以上九種基本類型合作社加以區别如下: (1)信用和儲蓄貸款合作社; (2)消費合作社; (3)房屋建築合作社; (4)采購合作社; (5)銷售合作社; (6)加工合作社; (7)輔助生産組合; (8)勞動組合; (9)生産組合。
在實踐中,信用合作社、消費合作社、采購合作社、銷售加工合作社具有更大的作用。
三種生産合作社(組合)具有理論上的重要性。
下面将評述所有這些合作社的特點。
二、信用和儲蓄貸款合作社 德國是以向小生産者、而不是向大私有者提供貸款為目的的信用合作社的故鄉。
在十九世紀五十年代,幾乎同時産生了這樣兩種機關,并且得到迅速的發展。
其中一種機關(儲蓄貸款合作社)的倡導者是舒爾采&mdash德裡奇,另一種機關(信用合作社)的倡導者是賴法伊岑。
舒爾采&mdash德裡奇信用合作社主要指的是向城市小商人和手工業者提供貸款。
每個小資本家和生産者的貸款能力都很小,但是在相互團結負責的條件下,它們這樣或那樣的團體卻具有充分的貸款能力。
舒爾采&mdash德裡奇&ldquo人民銀行&rdquo就是債務人聯盟,其中每個人都為另一個人擔保,并且通過相互負責的辦法以代替每個債務人财産保障不足。
這種&ldquo人民&rdquo銀行的固定資本,是由銀行成員交付的股份(數目不大)形成,而這些成員又把吸收到銀行的資本進行放款,正像主要通過存款的方式把資本吸到一般商業銀行一樣。
由于這些銀行要求交付一定數量的股份(計股息),并且隻能擁有一定資本的人們(哪怕資本數額不大)才能辦到,所以,這些銀行要受到資本主義變種的危險,也就是說,在順利的條件下,&ldquo人民&rdquo銀行很容易變為一般的資本主義銀行,近年來,許多舒爾采&ldquo人民銀行&rdquo已經發生了這種變化。
大量進行小額貸款的機關是在德國按賴法伊岑倡議所建立的信用合作社,它的主要任務在于為農民群衆組織貸款。
它與舒爾采&mdash德裡奇銀行基本區别在于其股份規模非常小,甚至原則上不接受股份。
這些合作社貸款能力的唯一保障,是其成員們根據合作社義務所承擔的相互責任。
賴法伊岑型的信用合作社從現代經濟制度的觀點來看完全是一種非常獨特的機關。
這些機關的創建者賴法伊岑對其活動曾提出過許多原則,後來都被其繼承人當做珍寶來看待。
這些原則中重要的是: 1.各個成員對合作社義務承擔無限的責任;2.在&ldquo地方化&rdquo的原則即合作社活動限制的原則上,地區的界限很狹窄3.禁止合作社成員同時參加數個合作社;4.原則上不接受股份,因為這是現行法律所允許的;5.禁止給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固定薪水(會計人員例外)。
這些原則中的第二、第四和第五項原則似乎像與賴法伊岑組織進行激烈鬥争的舒爾采及其追随者所宣稱的那種經濟謬論一樣。
例如,地區化原則要求合作社不能超越狹窄地區(通常指某一農村)的框子。
但是,根據現代經濟制度的普遍規則來看,擴大企業,就是增強了企業的經濟實力。
看來,用較小的規模限制企業也就是限制了發揮其經濟作用。
如果企業經營得好,為什麼不能擴大企業的規模呢? 原則上不接受股份資本,看來更是難以理解的。
不論何種企業,況且以向自己的成員提供資本為任務的貸款企業,如果沒有自己的資本,怎能站住腳呢?又用什麼向自己的成員貸款呢? 最後,拒收勞務付款似乎更加荒謬。
所有現代經濟都是建立在私人利益之上的,以勞動不需補償的原則為重點的經濟組織更是如此。
建立在這種原則基礎上的企業,是否能不僅打算赢利,而且又圖暫短的存在呢? 實踐表明,不僅能夠做到,而且正是這種組織才能适應農民經濟條件的要求。
上述每一項原則,都是牢固地建立在賴法伊岑合作社所指望的那種社會環境的特點之上的。
承擔無限責任的原則,乃是這種合作組織中存在不擁有資本的人們所導緻的必然的後果。
這種組織同資本主義一般企業一樣,不能以自己的資本保證本身義務的履行。
它采用自己成員之間的連環保來填補資本的不足。
&ldquo地方化&rdquo的原則,指對最貧困的成員提供貸款作為合作社的主要任務,這些人由于沒有足夠的财産,被普通的信貸機關認為是無貸款能力的人。
對債權人來說,是什麼代替了債務人财産保證的不足呢?隻有對債務人的個人信用,這種信用是建立在最熟悉他們身份及其經濟活動的全部細節的關系之上。
在這種與債務人密切往來當中,債權人對自己貸款,就像對有堅實财産保證的貸款一樣安心理得。
在某一村莊裡,每個人相互間都最了解,而且知道誰值得信任。
此外,不向同村的人提供監督相互活動的任何勞動。
所以,涉及一個村的信用合作社可以完全自行處理自己的業務,因為,這種合作社向自己的成員提供的貸款,完全可從每個成員自己的特點出發,而不以它的财産保障為基礎進行辦理。
但是,如果僅僅合作社超過了一定的界限,那麼合作社将失掉成員相互間的個人密切往來的優越性,當開立信用貸款時,勢必就得履行像其他所有信用機關所采用的原則,即根據該貸款人的财産支付能力辦理貸款業務。
第三項,賴法伊岑原則也是根據整個合作社組織所賴以建立的個人因素而産生的。
一個人參加幾個合作社就可逃脫每個合作社的監督。
第四項,說原則是信用組織作為财産支付能力很弱的人們的合作社所具有的基本特點導緻的結果。
如果合作社擁有股份資本,那麼它隻能為交付股份的人員開戶,而不會為較貧困的那部分人開戶。
這種合作社就會向合作社存款的成員進行貸款。
當然,開辦業務,總是需要資本,哪怕是小額資本。
但是,合作社的這種困難可通過外借資本的辦法應付過去。
合作社借到資本後便開展自己的活動,吸收存款,然後用合作社的利潤來抵敷開辦業務時的債務。
因此,合作社在最初沒有任何自己的資本情況下,同樣也能像其他任何一個資本主義銀行一樣穩固。
最後一條賴法伊岑原則也是從農民信用合作社的特點中産生的。
這項原則同樣是建立在個人的信用之上。
主辦這種業務的人們參加合作社的目的不是為了得到好處,而隻是想給自己的成員帶來利益。
他們不取得貨币報酬,但得到的是與擔任的社會職務緊密結合的尊重和名譽。
然而,由于合作社的規模微乎其微,而且在它的活動中,全然不存在官僚主義,所以合作社的管理所耗費的勞動最少,這樣帶來的損失不會太大,而且一般人也能承受。
賴法伊岑類型的信用合作社,最能夠适應于農村生活的條件。
每一個合作社在經濟上無論怎樣軟弱無力,但合作社卻仍是一股巨大的力量,而且地方的和全國組織将聯成一體。
這種廣泛的組織包含單個的合作社,它是單個合作社天然的和必不可少的補充。
因此,僅僅有數十個成員的最微小的信用合作社,也能得到全國合作社組織的強有力的支援。
賴法伊岑信用合作社遠非隻從事一種信貸業務,而是力争在經濟生活的各方面都能對其成員給予幫助。
例如,合作社組織聯合采購農村經濟所需要的物品,出售合作社成員的勞動産品,組織聯合使用機械設備,采取措施以推廣農業知識,等等。
每一個信用合作社都會遇到因合作社内部缺乏資本供求平衡所帶來的不便。
在其狹窄的經營區域内,在一定的季節裡,存款極為過剩,在當地找不到廣泛的出路;但是在另外的季節裡,又缺乏資本,不能滿足當地對貸款的要求。
另外,每個合作社隻能吸收當地的資本,其規模就不可能擴大。
由于每個合作社存在這些弱點,産生了一種特殊的、所謂的&ldquo中央信用局&rdquo,它把一定地區的數以千計的合作社聯結起來,與上述弱點進行鬥争。
中央信用局有能力做到:把一些合作社過剩的資本發放到某些資本不足的合作社。
同時,由于中央信用局是比較大的信貸機關,所以它能擴大信用合作社和廣大金融市場之間的聯系,并且能從這種市場把雄厚的資本吸收到合作社裡來。
同樣,近年來,德國中央信用局也被1902年建業的帝國農業合作銀行合并在一起。
到1913年,該家銀行停業。
所有這些組織完全是由合作社本身組建的,也沒有得到國家的任何支持,而大多數合作社原則上反對,或确切些說反對過這種支持。
近年來,在這方面發生了變化,合作社機構越來越多地準備接受國家的援助,德國就表示願意接受它們的要求。
在1895年,普魯士政府建立了&ldquo普魯士中央合作信用局&rdquo,擁有逐步達到7500萬馬克的資本。
該信用局的活動非常廣泛,目前大多數信用合作社與信用局發生來往。
在俄國,也存在各種小額信貸機構。
我們&ldquo儲蓄貸款合作社&rdquo在某種程度上就是舒爾采人民銀行類型的機構,它的曆史早在六十年代就開始了。
&ldquo儲蓄貸款合作社&rdquo,最初與俄國人的最殷切的希望聯系在一起,但是辜負了人們的希望,這并不奇怪,因為就其類型來看,儲蓄貸款合作社不大适應農民經濟條件。
儲蓄貸款合作社因要求股份而不向普通農民開放,因此,在普遍貧困和小資産階級的作用甚微小的情況下,俄國沒能推廣它。
不過,由于它的股份比較少,可以不同時而部分支付,所以,這些合作社與賴法伊岑類型區别不大。
很久以後,俄國出現了&ldquo信用合作社&rdquo(純屬賴法伊岑類型),近年來其數量增加得很快。
這種類型的機構是在俄國1895年關于信用合作社新憲法公布後産生的。
這種合作社在開辦業務初始,就從國家銀行借款作為必需的資本,而且它的活動要受到國家的監督。
合作社接受存款并發放給自己的成員以短期貸款。
這些機構與純賴法伊岑類型的合作社的區别在于:前者一般不要成員承擔無限的責任(每一個成員通常按合作社的義務,隻承擔為每一成員發放的最大貸款額的數倍的責任),并在實踐中,對所選擇的負責人不按無償勞動的原則對待。
其次,俄國的農民合作社也不遵循&ldquo地方化&rdquo的原則,大大超出農民合作社的規定範圍。
在德國,一個賴法伊岑合作社平均至少擁有100個成員,而俄國卻在450個成員以上。
原因在于:俄國合作社數量比較少,自然每一個合作社都要在更為廣泛的地區開展自己的活動。
因此,它就喪失了德國合作社那種貸款交易獨立自主的優越性。
近年來,在俄國某些地區,農民合作社廣泛流行,并且成為向農村高利貸進行鬥争的非常有效的手段。
一個中等的農民可用它所發放的貸款去實現各種各樣的目的,如購買牲畜、生産工具、租賃土地、購買土地等等。
農民合作社除了為自己直接的使命外,作為農民自救組織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這一方面,這種合作社也像其他形式的合作機構一樣,對俄國農民具有巨大的教育意義。
到1914年1月1日,俄國擁有12789個信用和儲蓄貸款合作社,資産達到62100萬盧布和800萬成員。
它自有資本金額相當大,達到8320萬盧布。
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