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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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的高低,如上述所說,不是取決于這塊土地農業企業能有多少純收入,而是取決于承租者農民需要這塊地的迫切程度。
農業人口越稠密的地方,農民就更需要土地,所以那兒的租金就一定提得更高。
造成租金提高的原因:不是沒擴大農業集約化,不是沒改善農産品銷售條件,而是承租者農民所處的境況惡劣,農民迫于情勢隻好安于自己所生産的較少一份産品。
俄國農業近代曆史極突出的特征,就是糧食地租價格的日益增長。
例如,按現行的土地統計資料看,上世紀九十年代波爾塔瓦省的租金價格變化情況如下[86]: 年度按糧食地租計算按企業主租金每 俄畝以盧布計算 折合成盧布兩者的差别對企 業主租金費的% 18908.616.562.0531 18957.935.961.9733 190012.608.683.9245 農民承租土地的租金急劇上漲,與農業經濟的生産率增長關系不大,然而,引起這種上漲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農民對土地需要增長了,他們唯恐失去自己租佃的土地,忍痛支付高額的租金。
俄國處處都可以看到高額租金與農民需要這種密切聯系。
農民得到土地的保證越小,他們的份地越少,越貧窮,則他們迫于情勢支付的地租就越高。
梁贊縣的農民,耕種份地1.5&mdash3俄畝的,平均每俄畝納地租11盧布21戈比;耕種3&mdash5俄畝的納6盧布49戈比;耕種5俄畝以上的,平均每俄畝卻隻納5盧布77戈比,奧爾洛瓦縣,在生産率為50%&mdash75%(以一縣最好土壤的産量為100計算)的貧瘠地區,用作秋播作物的每俄畝租金達20盧布70戈比;而在生産率為75%&mdash100%的肥沃地區用作秋播作物的每俄畝租金下降到19個盧布70戈比。
所以會有貧瘠土地的租金反而較高這種奇怪的事實,其原因是:在奧爾洛瓦縣的貧瘠土地地區,農民的份地很少,因此,農民對土地的需要較比肥沃土壤地區的農民的需要更強烈。
在其他省區也可以看到這類似的事實。
毫不奇怪的是:據俄國各地區土地統計員的報道,這種情況下的糧食地租,往往對承租者不僅不提供任何利潤,而且還常常不能保證其勞動的正常報酬。
例如,赫爾松省的農民&ldquo租種土地與其說是從土地得到收益,不如說是為自己的勞動随便找到歸宿的機會&rdquo。
在奧爾洛瓦縣,&ldquo農民說,租佃留給他們的隻是一些麥稭。
他們沒有進行會計核算,如果進行核算,也許會發現,租佃價格不是由土壤的出産率和土地收入量,而是視農民本身對土地日益增長的需要來調節,在地方調查中所看到的那樣高額租金下,留給農民所有的,甚至也不是全部麥稭。
&rdquo在薩拉托夫省,有些縣的農民從承租地得到的收入還沒達到耕作這些土地的正常價值。
在辛比爾省,&ldquo農民用于耕作(承租的)土地和糧食收獲上的勞動,隻有遇上豐收年或糧食價格上漲時,才能得到補償。
&rdquo在波爾塔瓦和赫爾松省的一些縣區。
根據土地統計員的統計資料看,土地租金大大地超過土地的純收入額。
此外,此種情況處處都可以看出,糧食地租的土地租金,大大超過企業主承租時的這種租費。
[87] 上述所說的就是我國農民承租的一般特征。
然而,對農民說來,在許多情況下,圍繞承租問題還有更加困難的條件。
當農民獲得解放時,一般說來,農民的份地減少了,特别是放牧場和割草地減少了。
其實,這些農用地對農民用作經營農業,毫無疑義是必要的;如果農民失去這些農用地,他們被迫隻好承租這些自己過去的地主的農用地。
農民對地主的依附關系往往由于下列原因而不斷增強了:因為農民的份地對私人占有地來說所處位置極不方便。
例如,地主的地像楔子一樣插入農民的份地,居其中央,把份地成塊地分割開,把份地與河流和道路分開。
在這種場合下,農民便不由自主地要承租地主土地中&ldquo劃分出來的地段&rdquo,因為這些地段妨礙地主的經營。
由于農民缺少土地,其貧困日益加劇,所以糧食地租的租金也随之增長。
級差地租和糧食地租費的增長,其社會意義和作用,不僅有區别,而且甚至還有矛盾。
級差地租的發展指出了農業的進步性,指出其向更加集約化和更有成效的經濟轉化,換言之,指出人民财富的增長。
相反,糧食地租費的上漲,隻能證明農民對土地需求日益迫切,證明農民沒有别的謀生之路,證明工業不發達和人民貧困。
參考書目 一般地租: 李嘉圖:《政治經濟學原理》。
杜能:《孤立國》,第3版,1875年。
揚松:《李嘉圖利息學說的意義》,1864年。
洛貝爾圖斯:《關于社會問題闡述》。
謝夫萊:《排除銷售關系論》,1867年。
貝倫斯:《試論地租教條史》,1868年。
克利夫·萊斯利:《土地制度》,1870年。
沃希甯:《對重要地租論的論述和評論》,1882年。
凱裡:《社會科學指南》,譯自英文,1869年。
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
T.Ш.布爾加科夫:《資本主義和農業》。
馬斯洛夫:《俄國土地問題》。
斯克沃爾佐夫:《農業經濟基礎》。
埃斯萊:《土地收益遞減規律》,1905年。
杜岡&mdash巴拉諾夫斯基:《社會分配論》,1914年。
俄國的糧食地租: 卡雷舍夫:《農民的非份地租金》,1892年
農業人口越稠密的地方,農民就更需要土地,所以那兒的租金就一定提得更高。
造成租金提高的原因:不是沒擴大農業集約化,不是沒改善農産品銷售條件,而是承租者農民所處的境況惡劣,農民迫于情勢隻好安于自己所生産的較少一份産品。
俄國農業近代曆史極突出的特征,就是糧食地租價格的日益增長。
例如,按現行的土地統計資料看,上世紀九十年代波爾塔瓦省的租金價格變化情況如下[86]: 年度按糧食地租計算按企業主租金每 俄畝以盧布計算 折合成盧布兩者的差别對企 業主租金費的% 18908.616.562.0531 18957.935.961.9733 190012.608.683.9245 農民承租土地的租金急劇上漲,與農業經濟的生産率增長關系不大,然而,引起這種上漲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農民對土地需要增長了,他們唯恐失去自己租佃的土地,忍痛支付高額的租金。
俄國處處都可以看到高額租金與農民需要這種密切聯系。
農民得到土地的保證越小,他們的份地越少,越貧窮,則他們迫于情勢支付的地租就越高。
梁贊縣的農民,耕種份地1.5&mdash3俄畝的,平均每俄畝納地租11盧布21戈比;耕種3&mdash5俄畝的納6盧布49戈比;耕種5俄畝以上的,平均每俄畝卻隻納5盧布77戈比,奧爾洛瓦縣,在生産率為50%&mdash75%(以一縣最好土壤的産量為100計算)的貧瘠地區,用作秋播作物的每俄畝租金達20盧布70戈比;而在生産率為75%&mdash100%的肥沃地區用作秋播作物的每俄畝租金下降到19個盧布70戈比。
所以會有貧瘠土地的租金反而較高這種奇怪的事實,其原因是:在奧爾洛瓦縣的貧瘠土地地區,農民的份地很少,因此,農民對土地的需要較比肥沃土壤地區的農民的需要更強烈。
在其他省區也可以看到這類似的事實。
毫不奇怪的是:據俄國各地區土地統計員的報道,這種情況下的糧食地租,往往對承租者不僅不提供任何利潤,而且還常常不能保證其勞動的正常報酬。
例如,赫爾松省的農民&ldquo租種土地與其說是從土地得到收益,不如說是為自己的勞動随便找到歸宿的機會&rdquo。
在奧爾洛瓦縣,&ldquo農民說,租佃留給他們的隻是一些麥稭。
他們沒有進行會計核算,如果進行核算,也許會發現,租佃價格不是由土壤的出産率和土地收入量,而是視農民本身對土地日益增長的需要來調節,在地方調查中所看到的那樣高額租金下,留給農民所有的,甚至也不是全部麥稭。
&rdquo在薩拉托夫省,有些縣的農民從承租地得到的收入還沒達到耕作這些土地的正常價值。
在辛比爾省,&ldquo農民用于耕作(承租的)土地和糧食收獲上的勞動,隻有遇上豐收年或糧食價格上漲時,才能得到補償。
&rdquo在波爾塔瓦和赫爾松省的一些縣區。
根據土地統計員的統計資料看,土地租金大大地超過土地的純收入額。
此外,此種情況處處都可以看出,糧食地租的土地租金,大大超過企業主承租時的這種租費。
[87] 上述所說的就是我國農民承租的一般特征。
然而,對農民說來,在許多情況下,圍繞承租問題還有更加困難的條件。
當農民獲得解放時,一般說來,農民的份地減少了,特别是放牧場和割草地減少了。
其實,這些農用地對農民用作經營農業,毫無疑義是必要的;如果農民失去這些農用地,他們被迫隻好承租這些自己過去的地主的農用地。
農民對地主的依附關系往往由于下列原因而不斷增強了:因為農民的份地對私人占有地來說所處位置極不方便。
例如,地主的地像楔子一樣插入農民的份地,居其中央,把份地成塊地分割開,把份地與河流和道路分開。
在這種場合下,農民便不由自主地要承租地主土地中&ldquo劃分出來的地段&rdquo,因為這些地段妨礙地主的經營。
由于農民缺少土地,其貧困日益加劇,所以糧食地租的租金也随之增長。
級差地租和糧食地租費的增長,其社會意義和作用,不僅有區别,而且甚至還有矛盾。
級差地租的發展指出了農業的進步性,指出其向更加集約化和更有成效的經濟轉化,換言之,指出人民财富的增長。
相反,糧食地租費的上漲,隻能證明農民對土地需求日益迫切,證明農民沒有别的謀生之路,證明工業不發達和人民貧困。
參考書目 一般地租: 李嘉圖:《政治經濟學原理》。
杜能:《孤立國》,第3版,1875年。
揚松:《李嘉圖利息學說的意義》,1864年。
洛貝爾圖斯:《關于社會問題闡述》。
謝夫萊:《排除銷售關系論》,1867年。
貝倫斯:《試論地租教條史》,1868年。
克利夫·萊斯利:《土地制度》,1870年。
沃希甯:《對重要地租論的論述和評論》,1882年。
凱裡:《社會科學指南》,譯自英文,1869年。
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
T.Ш.布爾加科夫:《資本主義和農業》。
馬斯洛夫:《俄國土地問題》。
斯克沃爾佐夫:《農業經濟基礎》。
埃斯萊:《土地收益遞減規律》,1905年。
杜岡&mdash巴拉諾夫斯基:《社會分配論》,1914年。
俄國的糧食地租: 卡雷舍夫:《農民的非份地租金》,18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