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俄國工人運動和勞動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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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行政當局有權封閉工會。

     我國工人運動的研究者B.格裡涅維奇極其公正地指出:&ldquo對照生活實踐對3月4日法令的實施情況進行分析,可以說法令是很好地保障了工會的自由。

    &rdquo[57]行政當局沒有任何正當理由不準許工會登記,也沒有任何依據封閉工會。

    我國工會每前進一步,卻會遇到來自地方當局的阻力。

    盡管如此,但這并沒有把從1905年開始的我國職工運動扼殺在搖籃之中。

     我國工會早在1906年法令公布前就開始迅速地發展起來了。

    1905年秋,高等學校的學生集會極大地促進并提高了工人對職工組織的興趣。

    于是工會便在各種行業中迅速發展,特别是在我國最大的幾個政治生活中心,如彼得堡、莫斯科、哈爾科夫、敖德薩,以及其他大城市中迅速地發展起來了。

    随後,行政當局便對許多工會實行鎮壓并封閉它們。

     盡管如此,據職工聯合會中央局工作報告的統計,會員人數于1907年已達到246000人。

    印刷業工人有43%、冶金業工人有8.6%、食品加工業工人有7.2%加入了工會。

    礦山業工人加入工會的人數最少,會員僅占總人數的1.1%。

     由于當局的加緊鎮壓,以及我國社會運動的全面低落,工會組織及其會員人數減少了。

    不管怎樣,可以相信,一旦有了較為有利的政治條件,我們工人有組織的運動一定會得到迅速的發展。

     二、勞動保護法 俄國第一個規定工廠勞動條件的法令是1845年頒布的。

    這次法令禁止工廠12歲以下的童工上夜班。

    這次法令是由于1844年莫斯科省德米特羅夫縣沃茲涅先斯克紡紗廠發生工潮而頒布的。

    但是,1845年法令沒有收到實際效果,很快就被徹底遺忘了。

     從五十年代末起,我國試圖制定類似西歐的工廠法。

    政府有許多個委員會起草工廠法,但直到八十年代仍無進展。

     這些法案之所以失敗,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原因在于它遭到了來自中心地區特别是莫斯科地區的工廠主頑固的抵制。

    相反,彼得堡的工廠主卻支持這些法案。

    可見,從五十年代起,我國工廠主在對待工廠法上分成兩派:中心區工廠主敵視政府幹預工廠勞動條件,與此相反,西部地區的工廠主則贊同這種做法。

     莫斯科工廠主的反抗相當激烈,甚至在很長的時期内破壞了我國試圖制定工廠法的一切活動。

    七十年代末,情況起了變化。

    工人罷工運動日益發展,政府不得不竭力設法減少工人産生不滿情緒的原因。

    1878年,内務部設立了一個委員會來調節工廠主和工人的關系。

    從八十年代初起,俄國出現了工業危機,這次危機削弱了工廠主對法定縮短工作時間的反抗情緒,因為即使不這樣的話,根據市場情況也得縮短工作時間,所以危機對我國工廠法的發展起了決定性的推動作用。

    1882年法定禁止12歲以下的兒童進工廠做工;規定12歲到15歲以下的童工一晝夜工作8小時,禁止童工上夜班、在節假日和星期日工作。

    同時,工廠還成立了監察機構。

    1885年棉紡廠、亞麻布廠和毛紡廠禁止婦女與未成年工人(17歲以下)上夜班。

    1886年頒布了工廠雇用工人法,規定工廠内部規章制度全由工廠監察員監督實施,還規定簽訂和廢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上述法令之所以産生,因素是多種多樣的。

    一方面,如上所述,工業危機起了很大的作用;另一方面,彼得堡的工廠主一向擁護由法律來調節工廠的勞動。

     彼得堡紡紗廠的代表還就1882年法令向财政部提交了一份特别聲明,它比法令走得更遠。

    例如,代表們提出,12&mdash14歲的兒童工作時間應限定為一晝夜6小時,禁止所有工廠18歲以下的未成年工人和女工上夜班,對成年男工亦應規定工廠工作定額。

     莫斯科工廠主對1882年的法令持完全不同的态度。

    他們抵制法令的實施,根本不想同彼得堡工廠主一道要求進一步充實法令的原則。

    隻是由于工業危機,莫斯科工廠主對新工廠法的抵觸情緒,即使沒有完全消除,也緩和多了。

     彼得堡工廠主甚至是1885年法令的直接倡議者。

    1884年,他們向彼得堡市市長格列塞爾提出呈文,請求頒布法令,禁止未成年者和婦女上夜班。

    但是,莫斯科工廠主又反對這個法令,認為它使他們受到極大的限制。

     同屬一個階級的不同的工廠主代表對工廠法持如此不同的态度,其主要原因在于莫斯科和彼得堡的工資差别較大。

    彼得堡的工資比莫斯科的高得多,與此同時,彼得堡的機械勞動也比莫斯科普及。

    而且,彼得堡與莫斯科相比,工作日短,夜班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