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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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滋事。
已于上年十月辦結。
武岡州自拏獲教匪蕭逢源等後。
地方安堵。
本年六月内。
并未圍城。
亦無匪首施玉山聚衆潛匿等情。
舉人陳景滄、探悉匪首劉道美等結會謀逆。
報官捕獲匪黨正法。
并将劉道美之父劉家實收禁。
劉道美等遂挾嫌将陳景滄父子殺害。
撲犯龍陽益陽縣城。
并非陳景滄激變所緻。
陳景滄亦無誣殺劉秀芝之事。
劉昆與陳景滄并無姻親。
至李光燎一軍。
剿匪甚為得力。
洞庭西湖一帶。
查無大頭目劉鴻怡在彼潛藏。
及肆用洪逆僞記等情事。
羊瀛所帶團勇。
不谙紀律。
未及一月。
即經調回裁撤。
劉昆于雷伯旺及藍溪匪徒劫殺兩案。
實已獲犯懲辦等語。
劉昆辦理會匪滋事情形。
既據李瀚章查明。
尚無粉飾贻誤。
惟于雷伯旺及藍溪搶劫殺人兩案。
并不明晰奏報。
僅于清查逸匪摺内彙奏。
實屬疏略。
劉昆着交部議處。
已革益陽縣知縣黃應诰。
拏辦會匪。
未能迅獲正犯。
僅将犯屬收禁。
緻被匪衆劫獄陷城。
前已革職永不叙用。
着發往軍台效力贖罪。
候補參将羊瀛、帶練剿賊。
約束不嚴。
咎無可辭。
着以守備降補。
○又谕、李瀚章、王文韶奏、特參庸劣不職各員。
請旨分别降革勒休一摺。
湖南試用知府唐廉、行止卑污。
任事粗心。
永桂理猺通判楊恩植、聲名惡劣。
撫綏乖方。
均着革職永不叙用。
平江縣知縣陳煊、心地糊塗。
輿論平常。
保靖縣知縣湯鑄銘、性耽麴櫱。
辦事模糊。
均着即行革職。
安化縣知縣邱育泉、才具平庸。
聽訟颟顸。
甯鄉縣知縣<??閑>春鑅、才短識闇。
難膺民社。
均着以府經曆降補。
江藍理猺同知盛海、言動失常。
時發痰迷。
着勒令休緻。
候補同知黃炳堃、人尚明白。
惟查辦土匪。
失之寬縱。
着革職留營。
以觀後效。
○谕軍機大臣等、宋晉奏、閩省制造輪船。
經費已撥用至四五百萬。
名為遠謀。
實同虛耗。
且聞采買雜料。
委員四出。
雖官為給價。
民閑不無擾動。
江蘇上海制造輪船。
情形亦同。
請饬暫行停止。
其每年額撥之款。
即以轉解戶部。
已經造成船隻。
撥給殷商駕駛。
收其租價。
以為修理之費等語。
制造輪船。
原為綢缪未雨力圖自強之策。
如果制造合宜。
可以禦侮。
自不應惜小費而堕遠謀。
若如宋晉所奏。
是徒費帑金。
未操勝算。
即應迅籌變通。
着文煜、王凱泰、通盤籌畫。
應否将輪船局暫行停止之處。
斟酌情形。
奏明辦理。
其上海輪船。
應否一律停造。
并着曾國藩、張之萬、何璟、妥籌熟計。
據實奏聞。
原片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李瀚章奏、湖南現籌清查保甲。
分設防營等語。
湖南地方緊要。
會匪散勇。
在在堪虞。
李瀚章拟于省城設立保甲總局。
責成臬司會督紳士妥為辦理。
省城内外。
亦經分撥水陸各營。
擇要扼守。
所籌均屬周妥。
即着李瀚章、王文韶、督饬省局官紳。
将保甲事宜認真經理。
仿照十家聯牌法。
饬令各州縣一體實力舉行。
選派廉正紳耆。
挨戶稽查。
不得有名無實。
亦不得藉端騷擾。
水陸各處。
既經分撥各營兵勇。
節節分巡。
仍當饬令統帶各員弁。
聯絡巡防。
毋得稍有疏懈。
至省城捐局紛歧。
章程雜出。
有傷政體。
應如何酌量裁并之處。
即着王文韶察度情形。
奏明辦理。
另片奏、前任湖南巡撫劉昆應如何<??閑>用。
恭候谕旨等語。
劉昆前有旨開缺另候<??閑>用。
即着李瀚章、王文韶、傳知該前撫來京。
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故車臣汗紮薩克貝子德濟特多爾濟子貢楚克紮布襲爵。
○以翰林院侍讀學士周壽昌充日講起居注官。
侍講徐郙署日講起居注官。
○以吉林黑龍江官兵防守甘肅各要隘出力。
賞佐領淩豐阿、防禦海明阿、披甲塔瑪海、巴圖魯名号。
骁騎校恭穩等五品銜花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追予江蘇溧陽殉難知縣尚那布谥勇烈。
在籍主事朱麟祺谥武毅。
朱麟祺并附祀侍郎呂賢基專祠。
○追予浙江各屬陣亡殉難紳民梁其祥等一百九十一名賞恤如例。
○旌表守正捐軀直隸深州民女王霞姐。
○加賞通州王恕園等處煮赈籼米四百石。
○烏珠穆沁紮薩克貝勒達克丹于養心門内瞻觐。
○庚午。
上奉慈安皇太後慈禧皇太後幸漱芳齋。
侍午膳。
○以故一等男廣順子桂林、三等子雙壽子連祥襲爵。
○予故前任正黃旗漢軍副都統溫德勒克西祭葬恤蔭加等。
如軍營病故例。
谥威恪。
并入祀昭忠祠。
○追予江蘇常州陣亡都司張應選祭葬世職。
○追予安徽合肥陣亡在籍把總李元甲祭葬世職加等。
○追予山東海豐陣亡守備張殿魁、傷亡提督曹萬元、總兵官殷鳴岐、副将鄧萬洪等、祭葬世職。
已于上年十月辦結。
武岡州自拏獲教匪蕭逢源等後。
地方安堵。
本年六月内。
并未圍城。
亦無匪首施玉山聚衆潛匿等情。
舉人陳景滄、探悉匪首劉道美等結會謀逆。
報官捕獲匪黨正法。
并将劉道美之父劉家實收禁。
劉道美等遂挾嫌将陳景滄父子殺害。
撲犯龍陽益陽縣城。
并非陳景滄激變所緻。
陳景滄亦無誣殺劉秀芝之事。
劉昆與陳景滄并無姻親。
至李光燎一軍。
剿匪甚為得力。
洞庭西湖一帶。
查無大頭目劉鴻怡在彼潛藏。
及肆用洪逆僞記等情事。
羊瀛所帶團勇。
不谙紀律。
未及一月。
即經調回裁撤。
劉昆于雷伯旺及藍溪匪徒劫殺兩案。
實已獲犯懲辦等語。
劉昆辦理會匪滋事情形。
既據李瀚章查明。
尚無粉飾贻誤。
惟于雷伯旺及藍溪搶劫殺人兩案。
并不明晰奏報。
僅于清查逸匪摺内彙奏。
實屬疏略。
劉昆着交部議處。
已革益陽縣知縣黃應诰。
拏辦會匪。
未能迅獲正犯。
僅将犯屬收禁。
緻被匪衆劫獄陷城。
前已革職永不叙用。
着發往軍台效力贖罪。
候補參将羊瀛、帶練剿賊。
約束不嚴。
咎無可辭。
着以守備降補。
○又谕、李瀚章、王文韶奏、特參庸劣不職各員。
請旨分别降革勒休一摺。
湖南試用知府唐廉、行止卑污。
任事粗心。
永桂理猺通判楊恩植、聲名惡劣。
撫綏乖方。
均着革職永不叙用。
平江縣知縣陳煊、心地糊塗。
輿論平常。
保靖縣知縣湯鑄銘、性耽麴櫱。
辦事模糊。
均着即行革職。
安化縣知縣邱育泉、才具平庸。
聽訟颟顸。
甯鄉縣知縣<??閑>春鑅、才短識闇。
難膺民社。
均着以府經曆降補。
江藍理猺同知盛海、言動失常。
時發痰迷。
着勒令休緻。
候補同知黃炳堃、人尚明白。
惟查辦土匪。
失之寬縱。
着革職留營。
以觀後效。
○谕軍機大臣等、宋晉奏、閩省制造輪船。
經費已撥用至四五百萬。
名為遠謀。
實同虛耗。
且聞采買雜料。
委員四出。
雖官為給價。
民閑不無擾動。
江蘇上海制造輪船。
情形亦同。
請饬暫行停止。
其每年額撥之款。
即以轉解戶部。
已經造成船隻。
撥給殷商駕駛。
收其租價。
以為修理之費等語。
制造輪船。
原為綢缪未雨力圖自強之策。
如果制造合宜。
可以禦侮。
自不應惜小費而堕遠謀。
若如宋晉所奏。
是徒費帑金。
未操勝算。
即應迅籌變通。
着文煜、王凱泰、通盤籌畫。
應否将輪船局暫行停止之處。
斟酌情形。
奏明辦理。
其上海輪船。
應否一律停造。
并着曾國藩、張之萬、何璟、妥籌熟計。
據實奏聞。
原片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李瀚章奏、湖南現籌清查保甲。
分設防營等語。
湖南地方緊要。
會匪散勇。
在在堪虞。
李瀚章拟于省城設立保甲總局。
責成臬司會督紳士妥為辦理。
省城内外。
亦經分撥水陸各營。
擇要扼守。
所籌均屬周妥。
即着李瀚章、王文韶、督饬省局官紳。
将保甲事宜認真經理。
仿照十家聯牌法。
饬令各州縣一體實力舉行。
選派廉正紳耆。
挨戶稽查。
不得有名無實。
亦不得藉端騷擾。
水陸各處。
既經分撥各營兵勇。
節節分巡。
仍當饬令統帶各員弁。
聯絡巡防。
毋得稍有疏懈。
至省城捐局紛歧。
章程雜出。
有傷政體。
應如何酌量裁并之處。
即着王文韶察度情形。
奏明辦理。
另片奏、前任湖南巡撫劉昆應如何<??閑>用。
恭候谕旨等語。
劉昆前有旨開缺另候<??閑>用。
即着李瀚章、王文韶、傳知該前撫來京。
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故車臣汗紮薩克貝子德濟特多爾濟子貢楚克紮布襲爵。
○以翰林院侍讀學士周壽昌充日講起居注官。
侍講徐郙署日講起居注官。
○以吉林黑龍江官兵防守甘肅各要隘出力。
賞佐領淩豐阿、防禦海明阿、披甲塔瑪海、巴圖魯名号。
骁騎校恭穩等五品銜花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追予江蘇溧陽殉難知縣尚那布谥勇烈。
在籍主事朱麟祺谥武毅。
朱麟祺并附祀侍郎呂賢基專祠。
○追予浙江各屬陣亡殉難紳民梁其祥等一百九十一名賞恤如例。
○旌表守正捐軀直隸深州民女王霞姐。
○加賞通州王恕園等處煮赈籼米四百石。
○烏珠穆沁紮薩克貝勒達克丹于養心門内瞻觐。
○庚午。
上奉慈安皇太後慈禧皇太後幸漱芳齋。
侍午膳。
○以故一等男廣順子桂林、三等子雙壽子連祥襲爵。
○予故前任正黃旗漢軍副都統溫德勒克西祭葬恤蔭加等。
如軍營病故例。
谥威恪。
并入祀昭忠祠。
○追予江蘇常州陣亡都司張應選祭葬世職。
○追予安徽合肥陣亡在籍把總李元甲祭葬世職加等。
○追予山東海豐陣亡守備張殿魁、傷亡提督曹萬元、總兵官殷鳴岐、副将鄧萬洪等、祭葬世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