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修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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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衡鏡物也,成于人者也。人自成之,而反求輕重于衡、妍醜于鏡者,何也?衡無心而平,鏡無心而明也。夫無心之物且平且明,則夫民之有心者,研之以無、澄之以虛,涵澈希夷,不知所如。吾見其偕天壤以無疆,淪颢氣而不疲,而天下莫能與之争矣。夫水之性,壅之則澄,決之則流,升之雲則雨,沉之土則潤,為江海而不務其大,在坎穴而不恥其小,分百川而不疲,利萬物而不辭,至柔者也。故老聃曰:柔弱勝剛強,則舍神體虛、專氣緻柔者,得乎自然之元者也。夫水流濕,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自然感應之理也,故神之召氣、氣之從神猶此也。知自然之相應,專玄牝之歸根,則幾乎懸解矣。夫鳥飛于空,魚遊于淵,非術也,自然而然也。故為鳥為魚者,亦不自知其能飛能遊,苟知之,立心以為之,則必堕必溺矣。亦猶人之足馳手捉、耳聽目視,不待習而能之也。當其馳捉聽視之際,應機自至,又不待思而施之也者。久得其常者濟夫浩然,而虛者心之自然也。今人手足耳目,則任其自然而馳捉聽視焉,至于心,則不任其自然而撓焉。欲其至和而靈通也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