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周易上經乾傳第一
關燈
小
中
大
常也。
郊逺者也,未履其位,行不犯難也。
用其常不失其素矣。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
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行逺也,沙,邇乎水,剛履其位,敵對於五,五非敵也。
可以待也。
君子之道,無執也。
與時而行也。
得其中者,雖小有言,吉終而已矣。
九三,需于泥,緻宼至。
象曰:需于泥,災在外也。
自我緻宼,敬愼不敗也。
上險可犯也。
剛以在上,待命於泥,逼難而濡難,猶外矣。
我緻之,而宼至,敬愼之,不敗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剛險居上,而承之難,從事者也。
動而見傷矣。
坎隂處下,幽穴之物,而今升之,待陽之運而出,難也。
則不可不順以聽之。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剛德中正,施令而治者也。
治事已獲衆之奉,待其酒食而已。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
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需坎上也,道之終則反覆也,入于穴矣。
乾覆其上,三爻來而不假待也。
知道之終能固其所,而敬為主,雖不得其位能吉其終也。
坎下乾上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兇。
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
剛來而得中也,終兇。
訟不可成也。
利見大人,尚中正也。
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能盡物之情也。
訟之者,其昧於先乎,兩其情,則上剛而下險,兼其象,則中心險而行健,得無訟乎。
訟之所由興於二也,内剛險也。
居中理可信也,不中塞也,上健可懼也。
直可申也,故中吉。
人不與訟也,故終兇。
大人志尚中正者,利而見之辨也。
陷于下矣,又好爭焉,故可涉于險也。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相違而與處事,訟之象也。
君子見其未著,防其未形,則逺訟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
雖小有言,其辨明也。
柔非勇於訟也,上迫而至訟。
訟初有言,辨明而通,其志不長,其訟得於終吉之道也。
訟之長,兇之咎也。
其吉於初已乎。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
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為下訟上,訟可得乎,自貽其患也。
不可而退,還竄其邑,自守其寡,不敢上敵,猶無眚也。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
或從王事,無成。
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處下之上,從乎剛陽,而訟通矣,食其德矣。
乘剛而待之,危也。
從上得附,故終吉矣。
夫以柔附上,非聽其訟亦,為上忤矣。
故至有命,則行之不敢自成也。
夫不爭於外者,善矣夫。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象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三柔附我,故我不能敵,初之訟也。
以就三之命,變其訟之應也。
安貞而吉,何所失哉。
九五,訟元吉。
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中正上行,雖訟而吉大也。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剛居訟,終能訟而得其終也。
專攻得其非,上或賞也。
三脫其服,象褫疾也。
坎下坤上 師,貞,丈人吉,無咎。
彖曰:師,衆也。
貞,正也。
能以衆正,可以王矣。
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
又何咎矣。
五天位也,而以非陽居之,或有戰爭之事。
二剛陽也,而能正衆,可崇任之,佐其尊而臣也。
文人之謂,居中而奉,行險而順,以殺上。
殺毒其人,而人從也。
專其命,咎,則吉復大矣。
又何咎焉。
象曰:地中有水,師。
君子以容民畜衆。
地中有水,故能有得其潤,而保其廣地之用也。
蓋象乎君子也。
則能得其情而獲其治道,出於民也。
故君子以容而畜之,顯仁以藏用也。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兇。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兇也。
春秋傳言:執事順成,為臧逆,為否理。
有必然之勝者,師出而謀合之。
為臧,乃其律也。
失之,是以兇也。
夫律者,軍事之命也。
師之興,主君不能親之,是以授其命而不授其事。
名曰專征。
此古師之道也。
軍誌曰:軍之所承於君者,師之可戰,君曰無戰,必戰可也。
師不可戰,君曰戰之,無戰可也。
故進不求其名,退不避其罪,本乎社稷之衛也。
或以聽君主之制為律,豈足是哉。
愼諸,其在授人以律乎。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
王三錫命。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
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剛中而應,行險而順。
受命而能正衆也。
吉何咎哉。
王者以天下為心,用兵非以怒也,平之非喜殺也。
三錫命非私也,安萬邦而已矣。
六三,師或輿屍,兇。
象曰:師或輿屍,大無功也。
師之出也,任於一人。
剛中者也。
多則或矣。
非其任也。
何功之有,吉。
二剛也。
而以隂柔乘其上,是兼其領也。
輿師之兇也。
宜哉。
無君上之命,則免矣。
故曰或也。
六四,師左次,無咎。
象曰:左次,無咎。
未失常也。
左者不用之地,待其師命而已,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無咎。
長子帥師,弟子輿屍,貞兇。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
弟子輿屍,使不當也。
居尊雖柔,待而有獲也。
何以利乎,柔不能臨衆也。
執命而授德人,則無咎矣。
二剛中而繼體於五,其長子乎。
命授一人,帥師可也。
三柔弟子也。
命不可二也。
其輿屍也。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
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師之終復於大君者,居天下而無私。
故誓師曰:用命賞于祖,不用命戮于社。
功存社稷之公也,天下共之有。
開國而封之者,承家而食之者,此功之分也。
王執而正之,非惠之私也。
小人不原於天命,不足於貴位,故至亂邦。
此易之終戒也,而失於用也。
坤下坎上 比,吉,原筮元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後夫兇。
象曰:比,吉也。
比,輔也。
下順從也。
原筮元永貞,無咎。
以剛中也。
不寧方來,上下應也。
後夫兇,其道窮也。
衆畏險民,鹹其安也。
輔其正而獲吉也。
剛位於尊也。
本其陽之德行,仁也。
居中可
郊逺者也,未履其位,行不犯難也。
用其常不失其素矣。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
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行逺也,沙,邇乎水,剛履其位,敵對於五,五非敵也。
可以待也。
君子之道,無執也。
與時而行也。
得其中者,雖小有言,吉終而已矣。
九三,需于泥,緻宼至。
象曰:需于泥,災在外也。
自我緻宼,敬愼不敗也。
上險可犯也。
剛以在上,待命於泥,逼難而濡難,猶外矣。
我緻之,而宼至,敬愼之,不敗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剛險居上,而承之難,從事者也。
動而見傷矣。
坎隂處下,幽穴之物,而今升之,待陽之運而出,難也。
則不可不順以聽之。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剛德中正,施令而治者也。
治事已獲衆之奉,待其酒食而已。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
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需坎上也,道之終則反覆也,入于穴矣。
乾覆其上,三爻來而不假待也。
知道之終能固其所,而敬為主,雖不得其位能吉其終也。
坎下乾上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兇。
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
剛來而得中也,終兇。
訟不可成也。
利見大人,尚中正也。
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能盡物之情也。
訟之者,其昧於先乎,兩其情,則上剛而下險,兼其象,則中心險而行健,得無訟乎。
訟之所由興於二也,内剛險也。
居中理可信也,不中塞也,上健可懼也。
直可申也,故中吉。
人不與訟也,故終兇。
大人志尚中正者,利而見之辨也。
陷于下矣,又好爭焉,故可涉于險也。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相違而與處事,訟之象也。
君子見其未著,防其未形,則逺訟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
雖小有言,其辨明也。
柔非勇於訟也,上迫而至訟。
訟初有言,辨明而通,其志不長,其訟得於終吉之道也。
訟之長,兇之咎也。
其吉於初已乎。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
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為下訟上,訟可得乎,自貽其患也。
不可而退,還竄其邑,自守其寡,不敢上敵,猶無眚也。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
或從王事,無成。
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處下之上,從乎剛陽,而訟通矣,食其德矣。
乘剛而待之,危也。
從上得附,故終吉矣。
夫以柔附上,非聽其訟亦,為上忤矣。
故至有命,則行之不敢自成也。
夫不爭於外者,善矣夫。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象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三柔附我,故我不能敵,初之訟也。
以就三之命,變其訟之應也。
安貞而吉,何所失哉。
九五,訟元吉。
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中正上行,雖訟而吉大也。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剛居訟,終能訟而得其終也。
專攻得其非,上或賞也。
三脫其服,象褫疾也。
坎下坤上 師,貞,丈人吉,無咎。
彖曰:師,衆也。
貞,正也。
能以衆正,可以王矣。
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
又何咎矣。
五天位也,而以非陽居之,或有戰爭之事。
二剛陽也,而能正衆,可崇任之,佐其尊而臣也。
文人之謂,居中而奉,行險而順,以殺上。
殺毒其人,而人從也。
專其命,咎,則吉復大矣。
又何咎焉。
象曰:地中有水,師。
君子以容民畜衆。
地中有水,故能有得其潤,而保其廣地之用也。
蓋象乎君子也。
則能得其情而獲其治道,出於民也。
故君子以容而畜之,顯仁以藏用也。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兇。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兇也。
春秋傳言:執事順成,為臧逆,為否理。
有必然之勝者,師出而謀合之。
為臧,乃其律也。
失之,是以兇也。
夫律者,軍事之命也。
師之興,主君不能親之,是以授其命而不授其事。
名曰專征。
此古師之道也。
軍誌曰:軍之所承於君者,師之可戰,君曰無戰,必戰可也。
師不可戰,君曰戰之,無戰可也。
故進不求其名,退不避其罪,本乎社稷之衛也。
或以聽君主之制為律,豈足是哉。
愼諸,其在授人以律乎。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
王三錫命。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
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剛中而應,行險而順。
受命而能正衆也。
吉何咎哉。
王者以天下為心,用兵非以怒也,平之非喜殺也。
三錫命非私也,安萬邦而已矣。
六三,師或輿屍,兇。
象曰:師或輿屍,大無功也。
師之出也,任於一人。
剛中者也。
多則或矣。
非其任也。
何功之有,吉。
二剛也。
而以隂柔乘其上,是兼其領也。
輿師之兇也。
宜哉。
無君上之命,則免矣。
故曰或也。
六四,師左次,無咎。
象曰:左次,無咎。
未失常也。
左者不用之地,待其師命而已,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無咎。
長子帥師,弟子輿屍,貞兇。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
弟子輿屍,使不當也。
居尊雖柔,待而有獲也。
何以利乎,柔不能臨衆也。
執命而授德人,則無咎矣。
二剛中而繼體於五,其長子乎。
命授一人,帥師可也。
三柔弟子也。
命不可二也。
其輿屍也。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
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師之終復於大君者,居天下而無私。
故誓師曰:用命賞于祖,不用命戮于社。
功存社稷之公也,天下共之有。
開國而封之者,承家而食之者,此功之分也。
王執而正之,非惠之私也。
小人不原於天命,不足於貴位,故至亂邦。
此易之終戒也,而失於用也。
坤下坎上 比,吉,原筮元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後夫兇。
象曰:比,吉也。
比,輔也。
下順從也。
原筮元永貞,無咎。
以剛中也。
不寧方來,上下應也。
後夫兇,其道窮也。
衆畏險民,鹹其安也。
輔其正而獲吉也。
剛位於尊也。
本其陽之德行,仁也。
居中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