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三洞經教部·經十
關燈
小
中
大
,當何着于天地?神可畏也。
故天置日月、北鬥、二十八宿、五星主之;六甲六丁諸神,主行民間。
兆汝不知,汝甚可畏之。
常複有邪鬼精魅至于家,思不祥、裡社、水土公、司命、門戶、井竈、清溷、太陰水渎,皆能殺人者。
兆汝欲卻邪辟鬼,當被符,次服神藥。
符者,天地之信也;藥者,人丹也。
益其氣力,身輕堅強,即邪氣官鬼不能中人也,即成神仙矣。
鬼者,神之使也。
鬼見天信即去矣。
人亦有之,京兆舍中極鄉璇玑裡夏裡黃公,字德皇,正在臍中央,太一是也。
一名玉靈子。
衣五彩硃衣,總閱黃神。
常以八月秋分之日,案比計釭。
常先之一日,後之一日,正節之日,凡三日,入室勿出,常以雞鳴時思之,平旦兆悅之,至日禹中時止,為之三日。
被發西北向,偃卧縱體,無令他人見之,豫敕家中人無得有聲。
先齋戒沐浴,至其日入靜室中,安心自定,先祝之曰:魯孫小兆某甲好道,願得長生。
今日秋分之日,天帝使者夏裡黃公來下入吾身中,案比總閱,諸神不得逋亡,皆當來會。
從上三呼之,比為之日三呼之,三日九呼之,日中乃止。
即言曰:司錄、六丁、玉女,削去某死籍,更着某長生神仙玉曆,急急如律令!即日有天帝無極君,教自應曰:諾。
下床回向再拜,謝天神。
一身道畢此矣。
△第五十四神仙 經曰:子欲知真人、仙人何類?仙人衣揲衣,生毛羽;真人無影,衣五彩硃衣。
其居無常處,東春、南夏、西秋、北冬,浮遊名山昆侖、蓬萊、大郢九域之上,時上谒。
上谒上皇,故真人得道,八千萬歲。
乘珠玉雲氣之車,駕元極之馬,時乘六飛龍,佐上皇治。
中仙之士,中天而上。
乘雲往來,曆越海江。
下仙之士,法當屍解。
晦日朝會拜禮,不得解怠,當為神使。
道非有所異也,但有尊卑等故耳。
故百歲之人黃頭發,二百歲之人兩顴起,三百歲之人萬物耳,四百歲之人面縱理,五百歲之人方瞳子,六百歲之人脅助胼,七百歲人骨體填,八百歲之人腸為筋,九百歲之人延耳生,千歲之人飛上天,上谒上皇太一。
為仙真人重瞳子,故能徹視八方。
食芝服丹即不老。
人萬八千歲更為童子,男八女七,從此始。
△第五十五神仙 經曰:子欲制百邪百鬼及老精魅,常持符、利劍,亭水甕上,于中視其形影。
凡行出入,卒逢非常怪物,于日月光中視其形影,皆可知也。
以丹書制百邪符,置于甕水上。
邪鬼見之,皆自然消去矣。
諸精鬼魅、龍蛇、虎豹、六畜、狐狸、魚鼈龜、飛鳥、袴鹿、老木,皆能為精物。
犯人者,符刻之斬之,付河伯、社令。
常召今日直符使六丁神守之宿衛。
左文字,在八十一首玄圖六甲宮四十九真中。
亦有珠胎、七機、華蓋、清觀皆能制百邪。
此四符者,惡穢人不可服也。
當被服威喜、巨勝、左契、右射、太極、太清、太玄、陽章、參天、包元氣、太虛,此大道也。
可常被服,無所不防,亦無禁忌也。
上制文曰:皇天上帝,太上道君,曾孫小兆王甲好道,願得長生,所願從心來,自在心也,不多言。
上封文曰:皇天上帝太上道君天一太一北鬥君、日月陰陽君、司命君、司錄君,曾孫小兆王某好道,願得長生,唯司命司錄君削去死籍,更着長生玉曆仙籍,定為真人。
臣某即日除為太一使者,再拜受命。
上皇道君。
中黃門子,再拜着契封符傳,當清潔先解過,常以西四時除日及八節日,以酒脯于東流水上解過,南流亦可。
神仙玄圖曰:玉曆五十五章姓名符信,本在上皇金匮玉笈玉笥中,封之九重。
兆得之,慎勿妄傳。
子慎之,勿受錢之。
得其人即傳之,可得神仙。
吾時時自案行此三篇。
三篇,上下《中經》也。
吾常使司命教鬼守汝,勿妄增減吾文。
一字不具,吾即知之,兆汝慎之!慎之!如吾言符與下字以丹青之,此吾之信也。
兆汝審欲神仙,當先服還丹金液,存神,即時仙矣,上為真人。
兆汝不服神丹金液,當自苦耳。
為寒溫風鬼所系,司命不救汝也。
道神無奈汝何。
兆為道,溫衣适食,守虛無,為自然,鬼亦不能救殺也,年壽終竟,自死矣。
何以言之?以其不堅守神故也。
譬猶萬物之生,非欲求死,但自然老枯槁腐死,其人亦如此矣。
吾以喻汝,努力求師,吾教八十一弟,皆仙。
其十人布在民間,遊筼谷仙。
吾越度秦項不出,為漢出,合于黃世,見吾大吉。
故天置日月、北鬥、二十八宿、五星主之;六甲六丁諸神,主行民間。
兆汝不知,汝甚可畏之。
常複有邪鬼精魅至于家,思不祥、裡社、水土公、司命、門戶、井竈、清溷、太陰水渎,皆能殺人者。
兆汝欲卻邪辟鬼,當被符,次服神藥。
符者,天地之信也;藥者,人丹也。
益其氣力,身輕堅強,即邪氣官鬼不能中人也,即成神仙矣。
鬼者,神之使也。
鬼見天信即去矣。
人亦有之,京兆舍中極鄉璇玑裡夏裡黃公,字德皇,正在臍中央,太一是也。
一名玉靈子。
衣五彩硃衣,總閱黃神。
常以八月秋分之日,案比計釭。
常先之一日,後之一日,正節之日,凡三日,入室勿出,常以雞鳴時思之,平旦兆悅之,至日禹中時止,為之三日。
被發西北向,偃卧縱體,無令他人見之,豫敕家中人無得有聲。
先齋戒沐浴,至其日入靜室中,安心自定,先祝之曰:魯孫小兆某甲好道,願得長生。
今日秋分之日,天帝使者夏裡黃公來下入吾身中,案比總閱,諸神不得逋亡,皆當來會。
從上三呼之,比為之日三呼之,三日九呼之,日中乃止。
即言曰:司錄、六丁、玉女,削去某死籍,更着某長生神仙玉曆,急急如律令!即日有天帝無極君,教自應曰:諾。
下床回向再拜,謝天神。
一身道畢此矣。
△第五十四神仙 經曰:子欲知真人、仙人何類?仙人衣揲衣,生毛羽;真人無影,衣五彩硃衣。
其居無常處,東春、南夏、西秋、北冬,浮遊名山昆侖、蓬萊、大郢九域之上,時上谒。
上谒上皇,故真人得道,八千萬歲。
乘珠玉雲氣之車,駕元極之馬,時乘六飛龍,佐上皇治。
中仙之士,中天而上。
乘雲往來,曆越海江。
下仙之士,法當屍解。
晦日朝會拜禮,不得解怠,當為神使。
道非有所異也,但有尊卑等故耳。
故百歲之人黃頭發,二百歲之人兩顴起,三百歲之人萬物耳,四百歲之人面縱理,五百歲之人方瞳子,六百歲之人脅助胼,七百歲人骨體填,八百歲之人腸為筋,九百歲之人延耳生,千歲之人飛上天,上谒上皇太一。
為仙真人重瞳子,故能徹視八方。
食芝服丹即不老。
人萬八千歲更為童子,男八女七,從此始。
△第五十五神仙 經曰:子欲制百邪百鬼及老精魅,常持符、利劍,亭水甕上,于中視其形影。
凡行出入,卒逢非常怪物,于日月光中視其形影,皆可知也。
以丹書制百邪符,置于甕水上。
邪鬼見之,皆自然消去矣。
諸精鬼魅、龍蛇、虎豹、六畜、狐狸、魚鼈龜、飛鳥、袴鹿、老木,皆能為精物。
犯人者,符刻之斬之,付河伯、社令。
常召今日直符使六丁神守之宿衛。
左文字,在八十一首玄圖六甲宮四十九真中。
亦有珠胎、七機、華蓋、清觀皆能制百邪。
此四符者,惡穢人不可服也。
當被服威喜、巨勝、左契、右射、太極、太清、太玄、陽章、參天、包元氣、太虛,此大道也。
可常被服,無所不防,亦無禁忌也。
上制文曰:皇天上帝,太上道君,曾孫小兆王甲好道,願得長生,所願從心來,自在心也,不多言。
上封文曰:皇天上帝太上道君天一太一北鬥君、日月陰陽君、司命君、司錄君,曾孫小兆王某好道,願得長生,唯司命司錄君削去死籍,更着長生玉曆仙籍,定為真人。
臣某即日除為太一使者,再拜受命。
上皇道君。
中黃門子,再拜着契封符傳,當清潔先解過,常以西四時除日及八節日,以酒脯于東流水上解過,南流亦可。
神仙玄圖曰:玉曆五十五章姓名符信,本在上皇金匮玉笈玉笥中,封之九重。
兆得之,慎勿妄傳。
子慎之,勿受錢之。
得其人即傳之,可得神仙。
吾時時自案行此三篇。
三篇,上下《中經》也。
吾常使司命教鬼守汝,勿妄增減吾文。
一字不具,吾即知之,兆汝慎之!慎之!如吾言符與下字以丹青之,此吾之信也。
兆汝審欲神仙,當先服還丹金液,存神,即時仙矣,上為真人。
兆汝不服神丹金液,當自苦耳。
為寒溫風鬼所系,司命不救汝也。
道神無奈汝何。
兆為道,溫衣适食,守虛無,為自然,鬼亦不能救殺也,年壽終竟,自死矣。
何以言之?以其不堅守神故也。
譬猶萬物之生,非欲求死,但自然老枯槁腐死,其人亦如此矣。
吾以喻汝,努力求師,吾教八十一弟,皆仙。
其十人布在民間,遊筼谷仙。
吾越度秦項不出,為漢出,合于黃世,見吾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