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聖祖實錄選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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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散處無依;應令彙集一處』。

    上命彙駐潮州,以副都統張夢吉、宋文科等統之;同将軍賴塔等協守地方。

    其官兵俸饷,令侍郎達都如舊撥給』。

     十四日(丁巳),福建總督郎廷相疏報:『逆賊朱寅勾連海寇,橫肆鸱張。

    臣遣海澄鎮總兵官黃藍等會同滿洲官兵三路進剿,至灌口、楊坑地方大敗賊衆,連奪賊營七所,連斬一千餘名;生擒僞左營将謝良、楊德等六千餘員,餘孽逃遁』。

    下部議叙。

     二十九日(壬申),谕兵部:『康親王既定閩疆,應遣官賞赉。

    其随征官兵亦均有勤勞軍功,即與議叙』。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六十九。

     十一月初三日(丙子),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等疏報誇蘭大杜巴等率領官兵敗賊朱演等于泉州關口,又總兵官侯馬三奇等敗賊于和平橋草蒲港地方;又副都統伯穆赫林、副都統倭申巴圖魯、總兵官侯馬三奇三路進兵,敗賊于石井清寺等處,恢複石井清寺地方。

    得旨嘉獎,下部議叙。

     十二月初三日(乙巳),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海賊五千餘人圍泉州府屬小營地方,副都統楊鳳翔、提督段應舉領兵往援,擊敗賊衆;生擒僞副總兵黃忠等百餘人,水陸共殺三千餘人』。

    下部議叙。

     初九日(辛亥),廣東廣西總督金光祖疏報海逆楊彥迪糾集夥黨突犯欽州,遊擊劉士貴率兵追殺賊衆;又遊擊高應臣會同參将薛保擊敗逆黨,斬殺甚多。

    下部議叙。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七十。

     ●康熙十七年 康熙十七年(一六七八、戊午)春正月初八日(庚辰),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臣遣知府張仲舉等持谕往招海賊鄭錦;還報:鄭錦但雲錢糧匮乏,假托支吾,語言無定。

    觀此,海賊無降意矣』。

    得旨:『鄭錦雖無降意,其附逆人民有革心向化者,大将軍康親王仍随宜招撫』。

     二月十五日(丙辰),谕兵部:『頃平南王尚之信疏言「廣東潮陽諸處,海洋賊艘不時出沒」;因令精南王耿精忠、将軍賴塔、提督王可臣等鎮守潮、惠濱海之地。

    今既命尚之信或親往、或遣兵随宜應援廣西,若遇廣東有警,耿精忠、賴塔等可即行剿禦;并速移文大将軍康親王知悉』。

     二十日(辛酉),福建總督郎廷相疏報:『海賊僞水師總督林英等犯泉州界,提督段應舉遣标下參将朱起龍等率兵撲剿,大敗之于日湖等處,生擒僞總兵林耀、僞副将黃弘等』。

    下部議叙。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七十一。

     三月初二日(癸酉),福建總督郎廷相疏言:『海澄為漳、泉門戶,今海逆登岸,據有玉州等寨,複分路侵犯石碼、江東橋諸處。

    臣已同副都統胡圖、海澄公黃芳世酌議,發滿、漢官兵前往應援。

    但漳屬地廣兵少,防禦難周』。

    得旨:『海賊分路侵犯,不可不亟發援師。

    大将軍康親王速增遣大兵,與郎廷相、黃芳世協力固守漳州、海澄諸處,剿滅海寇』。

     初十日(辛巳),兵部遵旨議叙:『海澄公黃芳世之弟黃芳泰應授為參将,俟海澄公标下缺出補用』。

    得旨:『黃芳泰冒險請兵,全家殉難,忠貞可嘉!着凡有總兵官缺出一同開列具奏。

     十二日(癸未),平南王尚之信疏言:『前奉旨命臣統兵親進廣西,臣慮賊窺我兵已撤,必肆犯浔、梧;且高、雷、廉三郡初定,人心尚未甯戢,恐複為逆賊煽惑。

    再四熟籌,不得不駐省會,以圖肆應』。

    得旨:『尚之信藩下兵,着精選萬人遣赴廣西,停其親往;仍駐守廣東省城,兼顧惠、潮,勿緻疏虞』。

     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前令臣分發兵守潮州,今海逆侵犯海澄諸處,大兵不便分遣』。

    得旨:『平南王尚之信已停赴廣西,見令兼顧惠、潮;而靖南王耿精忠、将軍賴塔仍鎮守惠、潮諸處。

    大将軍康親王其速遣官兵,剿滅侵犯海澄賊寇,不必應援廣東』。

     二十四日(乙未),福建水師提督海澄公黃芳世疏報:『海逆自敗遁之後,集其餘夥數萬,負嵎石碼城;于三月初六日,僞提督吳淑等率賊衆二萬有餘上岸。

    副都統孟安等同臣标副将楊壯猷等率領滿、漢官兵協力追斬,擊沉賊船;賊衆敗退』。

    下部議叙。

     閏三月初三日(癸卯),浙江總督李之芳疏報:『浙省陸地逆賊雖經剿撫,而沿海一帶鄭克塽賊船,風潮往來,不可勝計。

    象山副将汪國祥、溫州鎮總兵官陳世凱等于正月初旬大敗賊衆于廟嶺等處,斬殺五百餘名,獲器械無算』。

    下部議叙。

     十六日(丙辰),谕議政王大臣等:『海寇盤踞廈門諸處,勾連山賊,煽惑地方,皆由閩地瀕海居民為之藉也。

    應如順治十八年立界之例,将界外百姓遷移内地;仍申嚴海禁,絕其交通。

    但窮苦之民一旦遷徙,必棄田舍,難以為生,殊可憫恻!可将本年地丁額賦、差徭雜項盡行豁除。

    該督、撫揀委能員料理,俾安輯得所,勿緻苦累』。

     二十七日(丁卯),福建總督郎廷相疏報:「逆賊蔡寅擁衆數萬,屯劄天寶山地方,截我糧道。

    臣遣發官兵會同海澄公黃芳世進剿,于本月初一、初二兩日連敗賊衆,陣斬僞提督楊甯等三十六員,擒賊弁一百二十餘員,斬兵二千九百餘人,奪營寨二十四所』。

    下部議叙。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七十二。

     夏四月庚午朔,漳州安塘筆帖式報:『副都統伯穆赫林、海澄公黃芳世等師次灣腰樹,為賊所沖;平和失陷,賊逼潮州立營』。

    得旨:『大将軍康親王兵既分援諸路、蒙古兵複撤回,閩中兵力似單。

    今浙江平靖,可于杭、台、衢三府滿洲、蒙古、漢軍兵内選六百名,令副都統雅塔理率赴福建;到日,聽康親王調遣。

    并檄将軍喇哈達、賴塔、靖南王耿精忠等交相計議,剿滅漳、潮間賊寇』。

     初五日(甲戌),海澄公黃芳世疏言:『閩省變亂時,臣叔黃梧、弟黃芳度所部官兵并已離敗。

    臣抵漳之後,頗複收集;請減兵額為三千,付臣弟黃芳泰統轄』。

    總督郎廷相又疏言:『海逆勢焰日盛,勾連山賊,互相應援。

    臣标兵止二千五百,所在告警,不能分應;請增臣标兵二千五百,設立五營。

    今韓大任投誠之兵見給糧饷,即以此兵補入臣标,可不煩别糜糧饷』。

    上谕海澄公黃芳世收集之兵,往時遭亂,堅守孤城,效力勞苦。

    今逆氛未靖,不當令其分散;宜如所請,以三千人隸籍,支給糧饷。

    黃芳泰已授京口左路總兵官,其令黃芳世标員分轄此兵。

    總督郎廷相奏增兵二千五百,設五營;亦如所請。

    但韓大任之兵新經招撫,不宜聚處一軍。

    大将軍康親王及參贊大臣、将軍耿昭忠及該督、撫、提等評議,将撫提标舊兵與新附之兵相參配合,以足兵額。

    統轄官員,該督選擇題補』。

     十二日(辛巳),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副都統胡圖、海澄公黃芳世等率領滿、漢官兵于閏三月初十、十一日連破漳州海賊,陣斬僞提督、總兵等,焚毀賊營,獻僞印劄、船隻、器械無算』。

    下部議叙。

     二十一日(庚寅),漳州安塘筆帖式報:『海逆環圍海澄,我兵失利于灣腰樹,賊勢益張。

    聞海澄城中糧已匮乏,賊複日犯漳州』。

    總督郎廷相複疏言:『海賊猖獗,閩省兵單;請調江南、浙江、廣東三省滿、漢官兵赴援漳、泉。

    又請調三省水師戰船并于福建召募水卒,規取廈門』。

    得旨:『江南舟師調發嶽州諸處,京口亦為濱海要地;廣東之兵進剿阻逆,鎮守潮州官兵及劉進忠所部官兵又調往廣西梧州。

    署副都統孟安等已率兵往援漳州,副都統雅塔理亦已率浙江大兵前赴福建。

    此三省之兵既随在分遣不可複行調發。

    且目下事機,救援海澄為急;郎廷相乃奏請調募舟師規取廈門,不合:俱不準行。

    大将軍康親王等身受全閩重寄,宜将雅塔理率往之兵并黃芳世、郎廷相标下增設之兵随宜調遣,務急解海澄之圍,撲滅犯漳賊寇』。

     五月庚子朔,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海澄危急,臣已檄駐守廣東潮州将軍賴塔率所部兵之半及綠旗兵來援;餘兵令副都統倭申巴圖魯統領,同靖南王耿精忠駐守潮州』。

    得旨:『海澄被圍日久,勢在危急。

    将軍賴塔可率兵速往救援。

    潮州亦屬要地,康親王更檄倭申巴圖魯等嚴加固守。

    但海逆勝甚猖獗,不可不增發官兵。

    浙江既有将軍、總督、巡撫、總兵官足以固圉,應選綠旗精兵三千,令提督石調聲統之,速往應援。

    如或稽遲,從重治罪』。

     海澄公黃芳世病笃,上疏言:『臣叔黃梧、弟黃芳度全家殉難,不遺一孤。

    臣止一男,甫及九歲;臣弟總兵官黃芳泰久曆戎行,備嘗險阻,乞令承襲公爵』。

    尋福建總督郎廷相疏報黃芳世故,上命贈黃芳世少保,以總兵官黃芳泰襲封海澄公。

     初十日(己酉),先是,上谕吏部、兵部:『向以閩省海疆要地,雖經恢複,海逆未平,民生凋敝。

    撫綏防禦,惟在文武大吏相與殚心料理,方與民兵有裨。

    今總督郎廷相、提督段應舉自簡任以來為時已久,山谷伏莽未靖、闾閻之困苦未蘇,吏治未見澄清、營伍漫無整頓。

    寇警頻聞,地方躏擾;更有甚者,海賊侵犯内地,事前不能預防、事後不能剿禦;皆由該總督、提督庸懦無才、職業不修所緻,殊負簡任之意。

    豈可仍令在任,贻誤封疆!大将軍康親王、參贊大臣等共會同嚴加确議具奏』。

    至是,康親王傑書等奏:『郎廷相等應嚴加處分』。

    上谕郎廷相、段應舉俱着解任。

    江甯提督楊捷謀勇兼優,着以原銜加少保兼太子太保,調補福建全省水陸提督總兵官。

    一切剿禦賊寇、保固地方、戰守機宜,全資殚心籌劃,展布壯猷,以副朕簡擢倚任至意』。

     十四日(癸醜),擢福建布政使姚啟聖為福建總督;擢福建按察使吳興祚為福建巡撫。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七十三。

     六月庚午朔,谕議政王大臣等:『康親王傑書用兵,甚為選?;自至浙江,安居無事之地。

    及屢降嚴旨督趣,始破衢州之賊,進定福建。

    福建既平,不事預防固守,俾海賊登岸,遂困海澄。

    我國家軍法嚴明,無敢輕忽;浙江、福建失機将士,傑書未嘗察取供詞糾劾,有負委任。

    其會議以聞』。

    尋議政王大臣等議奏:『傑書罷庸,怠忽軍紀,宜并參贊大臣嚴行處分。

    但見在出征破賊,俟師旋察議。

    海澄被困之處,應令盡力救援』。

    從之。

     谕議政王大臣等:『福建所有之兵汛守沿海訖于潮州,勢分力弱;而解海澄之急,又屬最要。

    頃平平南王尚之信已擊敗高州逆賊,令其速還會城,即率官兵馳赴潮州鎮守。

    其在潮州滿兵及靖南王并其所屬官兵,令赴将軍賴塔、喇哈達所并力剿賊,以援海澄。

    如尚之信不能親行,則速遣官兵至潮,同總兵官馬三奇防守』。

     初二日(辛未),福建總督郎廷相疏報:『閏三月十六日,山賊蔡寅擁衆萬餘突犯安溪。

    知縣李钰同駐防千總王國棟等率兵役、丁壯、士庶,親身督戰,殺傷賊衆無算;賊遁去,仍在山立木城據守。

    署泉州城守營參将甯維國、署提标後營遊擊王昶等各帶滿、漢官兵及該道府廳調發鄉壯民兵,并在籍侍讀學士李光地募發丁壯,令弟侄等統領,并力進剿;殺敗賊衆、燒毀賊營,保全縣城。

    又興化鎮标遊擊劉應祥亦攻開倉嶺,賊敗逃竄』。

    下部議叙。

     初六日(乙亥),廣東廣西總督金光祖疏報:『惠州甲子港賊船出沒,總兵官苗之秀親督官兵,于五月二十六日與賊戰三晝夜,沉賊船一百餘隻,陣斬及淹沒者二千餘人,生擒二十餘人,獲僞劄、船隻、器械甚多。

    又海賊臭紅肉等于五月初三夜率領賊船,突犯潮州團山等處;總兵官馬三奇、誇蘭大護喇等分路堵剿,斬賊七百餘級。

    餘賊敗遁』。

    下部議叙。

     十八日(丁亥),海澄總兵官黃藍疏報:『五月初五日夜半,海賊四路攻海澄;官兵力戰,衆寡不敵,緻城外木栅炮台俱陷。

    賊複從高阜瞰城中,火攻不絕。

    臣以勢迫,請援于将軍、總督;恐援兵稍遲,則海澄難保』。

    得旨:『總兵官黃藍死守孤城,忠貞懋着。

    大将軍康親王其速檄将軍賴塔、喇哈達等赴援海澄;密遺書副都統伯穆赫林、總兵官黃藍等,如有隙可乘,即率滿、漢官兵棄城突出,來會漳州大軍』。

     二十三日(壬辰),平南王尚之信疏報:『賊首張荒、僞總兵謝琅等及海賊杜起龍環攻廉州,署總兵官班昭明、宋思征分領馬步官兵擊敗之,解廣州圍』。

    下部議叙。

     二十六日(乙未),先是,谕兵部:『海澄官兵所關甚重,非尋常比;急宜奮力救援。

    其檄趣大将軍康親王、将軍賴塔、喇哈達等内外夾攻,務期救出城内官兵』。

    既而報至,大兵四路攻進,賊以火器拒戰,我師退;賊又用炮,逼攻海澄。

    上谕康親王傑書等:『頃聞海澄援師退,朕心甚為被困官兵憂之。

    此非尋房事,宜奮力急為救出,切勿遲疑畏難!滿漢官軍、閑散人及厮役有能倡率沖敵,直過潮溝抵于海澄救出被困官兵者,準克複上等府城例,從優議叙,給以官職;将軍以下将士,即從前屢有失利退縮之罪,俱從寬宥。

    不必顧戀城池,但使被困官兵得出,即為克奏膚功也。

    大将軍康親王、将軍賴塔、喇哈達、總督姚啟聖、提督石調聲等概行曉谕滿漢官兵,期慰朕懷』。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七十四。

     秋七月己亥朔,安塘筆帖式報:『海賊攻陷海澄、長泰二縣,署前鋒統領布佛陣亡,副都統穆赫林、提督段應舉俱自缢』。

    上谕海澄、長泰既陷,賊必猖獗。

    閩省大兵無幾,宜就近調發,以資剿禦。

    将軍華善所留江南京口漢軍兵四百人及京口将軍王之鼎所屬漢軍兵六百人,令副都統馬思文率之,馳赴福建,聽大将軍康親王調遣。

    京口地方亦關重要,宜發京師漢軍兵一千,令副都統關保率往協守;至日,聽将軍王之鼎統轄』。

    又谕康親王傑書等:『官兵失援海澄,恐因之自沮。

    将軍大臣當時加鼓勵,果能滅賊恢疆,則前罪自釋,仍與議叙。

    其通行曉谕』。

    尋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海澄糧盡,六月初十日官兵委城突出,海澄遂陷。

    将軍賴塔、喇哈達等所統官兵甚衆,卒不能解海澄之圍,緻虧損将士,宜即從重拟罪。

    但見在禦賊,侯軍務稍暇,另行察議。

    臣既身任調遣之責,罪亦難逭』。

    得旨:『海澄何以不能救援?其令将軍賴塔等明白具奏。

    康親王侯事平日察議。

    至于海澄突出官兵,久被圍困,勞瘁已甚;該督、撫其支取正項錢糧,辦馬匹、铠仗給之』。

     初二日(庚子),谕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近聞海澄被陷,大臣、提督俱各自盡,殊為憫恻,前以初至兵力,即當削平山海諸寇;因爾等輕視賊衆,止知休養士卒,有失遠謀,以至于此。

    今勢不可緩,緩則賊可據守地方,積蓄糧草,固其濠壘,所關非細。

    或有匪類乘此蠢動,亦未可定。

    王其悉心籌度,謀出萬全;速滅賊氛,慰朕懸切。

    行間諸者,王應統為陳奏。

    特此密谕』。

     初六日(甲辰),谕議政王大臣等:『據福建所報,海賊劉國軒攻取同安,水陸犯泉州。

    前大将軍簡親王奉永興諸處賊勢稍退,已敕将軍穆占撤間地之兵,鎮防險要。

    而大将軍安親王所遣援師已抵攸縣;嶽州大兵複水陸齊舉,賊欲深入,能不懼歸路阻絕耶!向以永興警急、江右可虞,因令署副都統嶽爾多率師赴江西。

    今閩中事迫,嶽爾多仍率師赴福建;并移文江、浙督撫将軍等速合撥馬千匹給嶽爾多兵,俾兼程馳往。

    副都統馬思文自京率往漢軍兵四百名,亦與嶽爾多同行。

    移文大将軍康親王備夫船,于浦城迎取大兵,勿緻有誤。

    将軍王之鼎标兵六百名不必率往福建,可仍留京口。

    見令所發漢軍兵一千,令副都統關保率赴江西南昌;俟陝西所遣兵至江西,視何處當用,即協力從事。

    并移會将軍穆占、大将軍簡親王知悉』。

     谕兵部:『福建海逆猖獗,事務急迫;因令前赴江西署副都統嶽爾多仍率兵赴福建。

    汪西關系重大,其傳示将軍穆占、大将軍簡親王等:今前進擊賊尚非至急,惟擊退侵犯永興諸處逆賊,俾不能進薄江西、福建,乃為最要。

    穆占等其同心詳酌,力禦賊寇,保固江西,使萬無一虞,以副朕懷』。

     初十日(戊申),議政王大臣等議覆:『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密奏:「讨逆将軍劉進忠、總兵官劉炎見在臣軍,但伊等獲罪殊重,深自疑懼。

    今值調兵前進,而山海醜類蜂起,恐伊等中懷叵測,殆不可定。

    請旨定奪」,查将軍劉進忠、總兵官劉炎久曆海疆,于逆賊情僞、地方形勢在所熟悉。

    應移文大将軍康親王,令彼等馳驿來京;臣等詳詢明白,再議具題』。

    從之。

     二十日(戊午),兵部議覆:『福建總督姚啟聖疏言:「閩省盜賊尚多,兵不給用;應增兵一萬八百人。

    漳浦,同安舊有總兵官,後同安改設副将,漳浦總兵官之兵改入海澄公标下,是以防禦維艱;應仍設總兵官一員」。

    查大将軍康親王等曾請增閩省綠旗兵一萬八百人,未經允行;況見議增督标兵三千餘人。

    而署副都統嶽爾多已率滿兵馳往,如更增兵一萬八百人,總兵官二員,必重糜糧饷;應無庸議』。

    得旨:「該督身在地方,深悉情形;是以題奏;宜如所請。

    增兵一萬八百人,須募有資力精精健者充補。

    同安、漳浦俱設總兵官,總督姚啟聖、巡撫吳興祚、提督楊捷公同商酌,推謀勇素著者來奏』。

     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副都統雅塔理棄同安、退入泉州,賊遂直前圍泉州;副都統紀爾他布、提督石調聲退至興化,惠安複陷。

    臣随檄将軍賴塔、總督姚啟聖守漳州,調将軍喇哈達速率兵來援泉州』。

    得旨:『海逆日以猖獗,同安、惠安相繼失陷;泉州見被賊圍,速宜調兵救援,可檄趣署副都統嶽爾多疾馳以往。

    平南王尚之信所遣副都統尚之璋、廣東提督侯襲爵等抵潮州日,同總兵官馬三奇固守潮州;着靖南王耿精忠、侍郎達都等自潮州率滿漢官兵馳赴福建,與喇哈達等協力剿除海逆,以解泉州之圍』。

    既而康親王傑書複奏:『閩省地方失陷,所在道路梗塞,甚屬堪虞。

    惟望署都統嶽爾多統兵來至』。

    上谕兵部:『嶽爾多自出征以來,初無寸效;今令率兵往援泉州,複不倍道疾馳,稽延時日,殊屬不合!着嚴催速進』。

     二十三日(辛酉),平南王尚之信疏言:『郁林滿漢官兵,今已退至容縣;潮州事勢可緩,兼有靖南王耿精忠及滿洲大兵足以鎮守。

    因撤原遣潮州副都統尚之璋還省城,遇有警急,可随宜應援』。

    上谕兵部:『頃因海逆猖獗,侵犯漳、泉;已調靖南王耿精忠、侍郎達都率潮州兵往援。

    今若撤還副都統尚之璋,則潮州止餘總兵官馬三奇駐守;宜令尚之信速趣提督侯襲爵前赴潮州,并量發官兵以補尚之璋之缺,同侯襲爵、馬三奇協力固守』。

     福建巡撫吳興祚疏言:『延、建、邵、汀四府皆有賊伏兵,我各路守兵疊經調發,遣往漳、泉。

    請令浙江督、撫發标兵二、三千人,來延平固守要害』。

    上谕兵部:『海逆犯漳、泉,事在迫急。

    浙江總督李之芳、巡撫陳秉直量留兵守浙江,而于各營兵内酌便抽選二、三千人,遣往延平。

    至浙江兵丁屢經調發福建,浙地兵力單薄;該督可召募有資力壯健兵丁五千人,分隸各營』。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七十五。

     八月初二日(庚午),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等疏言:『海澄公黃芳泰年少柔懦,不勝兵事』。

    得旨海澄公黃芳泰,功臣之嗣;既年少不能軍而仍授以兵,倘至失律,恐反為彼罪,且于地方無益。

    可令黃芳泰及黃芳世之子并其家屬俱赴京師,務安置所得,以副朕始終保全至意。

    其标下官兵,督、撫等察其可用者補入各營,罷老不堪者量行安插得所』。

     谕兵部:『向因靖南王耿精忠剿賊外出,遣鎮平将軍耿昭忠赴閩暫理旗務。

    今耿精忠還省城,耿精忠可攜其祖父骸骨來京』。

     十五日(癸未),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平和失陷,臣會商海澄公黃芳泰調遣參将呂孝德進剿,大敗海寇,恢複平和縣城』。

    得旨嘉獎,下部議叙。

     十八日(丙戌),平南王尚之信疏言:『自漳州海澄告變,惠、潮震驚;又郁林失陷,梧州可慮。

    高、雷、廉三府逆賊肆行,兼之海賊楊二侵擾沿海之地,官兵不足分遣;請令都統王國棟勿赴宜、郴』。

    得旨:『今逆賊犯永興,肆行猖獗;宜章、郴州屬地重要,都統王國棟仍速率兵往援,已命将軍莽依圖等。

    暫止勿進廣西。

    潮州有警,尚之信随宜策應』。

     福建提督楊捷疏言:『福建水陸進兵,勢不能兼顧』。

    得旨:『提督楊捷可專轄路兵,水師提督别行補授。

    當此海寇鸱張之會,統轄水師,非才略優長、谙練軍事之人不可。

    總督姚啟聖、提督楊捷、巡撫吳興祚其遴選保奏』。

     楊捷又言:『臣向在山東,深悉山東河南兵熟習交槍、鳥槍者甚多;乞各發千人。

     江南兵有熟習弓箭火炮者,亦發千人赴閩』。

    得旨:『福建土著兵丁未谙行陣,雖經召募,無裨實用。

    若得久習營伍之士,随到即可成功。

    總河靳輔、山東巡撫趙祥星,其各發标下兵善京槍、鳥槍者千人前赴福建。

    所遺兵缺,速行募補』。

     二十三日(辛卯),福建總督姚啟聖疏言:『臣前啟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調提督石調聲等兵并省城滿兵同援泉州,臣願親統綠旗兵協力進剿。

    而漳州綠旗兵止一萬,攻守不足;請發江西贛州總兵官哲爾肯、廣東潮州總兵官馬三奇、惠州提督侯襲爵各标官兵共五千名來援』。

    得旨:『泉州地要,大将軍康親王侯署副都統嶽爾多至日,酌發滿漢官兵往援。

    頃者已調駐守潮州靖南王耿精忠、侍郎達都等率救泉州,提督侯襲爵往潮州;而江西綠旗兵屢經調往湖南,哲爾肯等标兵不便更遣。

    可速撤耿精忠等統率官兵馳赴漳州,會同将軍喇哈達、賴塔、總督姚啟聖兩路夾擊,務解泉州之團』。

     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請簡旗下老成曆練總兵官調補潮鎮,以代馬三奇;其潮州鎮标見在委署各僞員,宜速攻調;至将軍劉進忠标員,宜分布各标或發廣西将軍軍前效力。

    又如續順公沈瑞降賊,受其侯爵,結為姻娅;恐其勾連起釁,宜黜其公爵。

    所屬旗兵,分隸督、撫、提、鎮各标;家口宜徙山西諸省』。

    得旨:『康親王曾言馬三奇人甚精強,行間懋着勞績,因擢潮州總兵官;且潮州将士已發援泉州,今無故妄有猜疑,辄行改調,使效力者且至心寒。

    續順公沈瑞及标下官兵素懷忠義,緣衆寡不敵,為賊所脅;向者副都統張夢吉等言伊等身在行間,請發家口入京,朕以道路遼遠,不必遷徙來京,令暫駐潮州,已有成命。

    所奏請黜沈瑞公爵、分其标兵、徒其家口,俱不準行』。

     二十八日(丙申),谕諸路王、貝勒、大将軍、将軍、督、撫、提、鎮等:『茲據大将軍簡親王等報:吳三桂頃已身斃。

    吳三桂數年以來,稱兵倡亂,荼毒生靈,罪大惡極,故天命殛之。

    當日許其遷移,本欲保全安插,始終眷寵。

    不意其包藏禍心,辄行反叛;背累朝豢養之恩,逞一旦鸱張之勢,橫肆兇逆,擾亂疆土。

    元兇既服天誅,脅從宜施寬典:凡在賊中文武官員、兵民人等皆朕赤子,素受國家恩養,必非甘心從逆。

    或志存忠義,不能自拔;或勢被迫驅,懷疑畏罪,陷身逆黨:朕甚愍焉!其各體朕好生之心,翻然悔悟,争克來歸,朕必優加恩赉,論功叙錄。

    爾等即宣布德意,廣示招徕;務使懷忠抱義之士,順天命以圖全、審事機而建績。

    撫綏戡定,早奏蕩平,以副朕嘉維新至意』。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七十六。

     九月十六日(甲寅),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八月十五日官兵恢複漳平縣城。

    得旨嘉獎,下部議叙。

     十九日(丁巳),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遣署副都統禅布等統兵進剿海賊,兩路夾攻,恢複惠安縣,解泉州圍』。

    又福建巡撫吳興祚疏報:『官兵敗賊于白鴿嶺,複永春、德化縣;賊渠劉國軒等悉遁。

    又追敗于赤澳諸處,沈燒賊船六十餘艘,剿殺賊兵六千餘級』。

    得旨嘉獎,下部議叙。

     二十八日(丙寅),平南王尚之信疏言:『剿除海逆,亟須船艘;其如軍需浩繁,勢難營造。

    請暫開海禁,許商民造船,由廣州至瓊州貿易自便;則臣得藉商船,由廣海海陵、龍門一帶進取,以收搗巢之功』。

    得旨:『向因平南王尚之信言:粵東雖底已定、鄭逆仍踞廈門,宜申海禁,以絕亂萌;故準舊界,嚴行禁戢。

    今若複開海禁,令商民貿易自便,恐奸徒乘此與賊交通,侵擾邊海人民,亦未可定;海禁不可輕開。

    其鼓勵地方官員捐助造船,以備征剿之用』。

     冬十月戊辰朔,谕大學士等:『海澄公黃芳泰系有功之人,令遷移來京,乃保全至意。

    其家口來時,令沿途應付驿站,給與食用。

    俟将到時,即令報部;大臣官員等願往迎者,聽』。

     初三日(庚午),福建總督姚啟聖疏言:『海澄地方緊要,海澄公又召赴京師,不可無總統重臣鎮守;漳州亦宜設總兵官駐防』。

    得旨:『向因水師提督駐海澄,是以海逆敗遁。

    今該督既行題請,其令水師提督駐海澄,調海澄總兵官駐漳州。

    至水師提标應設兵丁,可于新增兵及所裁海澄公标兵内選補』。

     十五日(壬午),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遣子姚儀率領官兵敗海賊于同安縣地方,擒斬僞副将林欽等五員,恢複同安縣城。

    得旨嘉獎,下部議叙。

     二十日(丁亥),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海賊劉國軒犯泉州,宮兵擊卻之;賊退據長泰。

    臣會同将軍賴塔等率滿漢官兵進讨,九月十九日大敗賊于蜈蚣山,破其七營,斬僞總兵以下四千餘級;恢複長泰縣城』。

    得旨嘉獎,下部議叙。

     二十二日(己醜),福建總督姚啟聖疏言:『泉州見有閩、浙提标綠旗兵丁二萬一千餘,臣屢調會剿海寇,迄今無一至者。

    若必俟大将軍王令,不免坐失機宜,請敕提臣馳赴漳州,共圖戰守之策』。

    得旨:『據報巡撫吳興祚、提督楊捷等兵及滿洲大兵俱于十月切旬由泉州赴漳州,如總督、提督調用綠旗官兵必俟啟大将軍王,未免遷延誤事。

    嗣後一面調遣,一面啟知王等。

    至總督、提督皆朕信任封疆大臣,務彼此輯睦,期于疆場有濟』。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七十七。

     十一月初二日(己亥),鎮東将軍喇哈達疏言:『海賊斷江東橋等處,阻截援兵。

    泉州守制在籍翰林院侍讀學士李光地遣人至臣軍中,為大兵鄉導,由漳平縣朝天嶺小路入溪縣。

    李光地複遣人修通險道,接濟軍需;又躬迎大兵。

    文臣為國盡勞,請加議叙。

    得旨:『李光地當閩地變亂之初,不肯徒逆,具疏密陳機宜,殚竭忠貞;今又遣人迎接大兵,指引道路,平險隘、治浮橋,饋食物饷軍,民兵備辦糧米供給兵衆口糧:矢志滅賊,實心為國,深為可嘉!着從優授為學士』。

     二十六日(癸亥),授福建提督楊捷為昭武将軍,仍管福建陸路提督事務;調京口将軍伯王之鼎為福建水師提督。

     十二月初八日(甲戌),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都統賴塔等率領滿漢官兵于十月二十七日敗賊于柯铿山萬松關,副都統紀爾他布、總督姚啟聖、提督楊捷等敗賊劉國軒于江東橋、又敗之于潮溝之間,副都統胡圖敗賊吳淑于石衛寨,斬獲無算;盡奪賊寨,打沈賊船』。

    得旨嘉獎,下部議叙。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七十八。

     ●康熙十八年 康熙十八年(一六七九、己未)春正月二十四日(庚申),廣東提督侯襲爵疏言:『廣東潮州與閩省接壤,逼臨大海;諸島逆孽窺伺,汛兵單薄。

    請将潮州鎮标中營官兵五百餘及大埔營官兵二百、潮州水師總兵官一員并左右二營官兵二千名照舊複設,以資彈壓』。

    上允其請,以候補總兵官劉顯芳為廣東潮州水師總兵官。

     二十六日(壬戌),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逆賊劉國軒等率賊兵八千至郭塘歐溪頭地方立營,欲斷江東橋以犯長泰。

    都統賴塔與總督姚啟聖、提督楊捷等統領漢滿官兵直逼賊營,令副都統紀爾他布、巡撫吳興祚等領兵擊之,大敗逆賊劉國軒、吳淑、何佑等,追至江邊,斬首二千餘級,生擒僞總兵一名、僞副将二名,獲器械無算』。

    下部議叙。

     二月初九日(甲戌),先是,海逆鄭錦乘耿精忠叛,竊據漳、泉諸郡。

    後耿精忠降,諸郡以次收複,鄭錦屢敗,仍遁入海,而廈門、金門猶為所據。

    上欲乘勝蕩平海逆,乃厚集舟師,規取廈門、金門二島,以圖澎湖、台灣;又以曩時征取廈門、金門曾用荷蘭國夾闆船,特谕荷蘭國王,令具夾闆船二十艘載勁兵協力攻取二島。

    至是,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等議奏:『戰艦水師未備,荷蘭國舟師又不能預定來會時日;海賊見據海澄、廈門之固,勢難急圖』。

    上谕:『征剿海寇,調發滿洲綠旗官兵甚多;福建經制兵外,又增兵數萬,授水、陸提督為将軍以統之。

    宜乘此兵力,速行進讨。

    若如大将軍康親王所奏,需以歲月,則供億煩費,必将撤還大軍,海寇何由殄滅?其令康親王會同将軍、總督、巡撫、提督等詳議以聞』。

     初十日(乙亥),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等疏言:『據福建總督姚啟聖等啟:進取廈門、金門,須發江、浙巨艦二百艘,增閩省兵二萬,迅調荷蘭舟師來會,方可大舉。

    進剿之期,必俟入秋北風起後;彼時戰艦師旅,一切不誤,自能奏功』。

    得旨:『翦滅海寇,事綦重要。

    其令江南浙江總督、京口将軍發江、浙戰艦各百艘,于進剿期内送至福建;仍許福建增兵二萬。

    大将軍康親王等并檄荷蘭國迅調舟師,務令如期而至』。

     --以上見「大清祖聖仁皇帝實錄」卷七十九。

     三月初九日(甲辰),昭武将軍福建提督楊捷疏報:『臣會同平南将軍賴塔等于下坑山等處擊敗逆賊,擒斬甚多,獲盔甲、器械無算』。

    下部議叙。

     十五日(庚戌),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臣等已将征調舟師敕谕令荷蘭國人赍往,因趕塘、石碑洋諸地為海寇所阻,不得行,故未達而還』。

    上谕:『頃因定海舟師少,已特增兵。

    今荷蘭國人為寇所阻,何以不行撲滅,俾得前行?音問既未能通,舟師必不能如期而至。

    如此,則我兵遇有機會,可不俟荷蘭舟師即進剿耶?抑必俟彼船至日方舉事耶?率以剿蕩海寇,增調師旅、修理戰艦,糜費軍饷甚多。

    大将軍王等宜親取廈門、金門,速靖海氛,不必專候荷蘭舟師』。

     十九日(甲寅),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僞總兵廖琠、黃靖等率衆踞水晶坪,聯絡山海賊寇為害地方。

    臣遣招撫,廖琠等即率僞官三百餘員、兵一萬二千餘人詣軍前降』。

    下部議叙。

     二十四日(己未),廣東廣西總督金光祖疏報:『潮州地方濱海,賊艘出沒;臣遣提督侯襲爵大敗海賊楊金目等于山頭仔地方,斬首千餘級;水溺者不計其數;沈燒賊船二百餘隻』。

    下部議叙。

     夏四月初四日(戊辰),湖廣嶽州水師總兵官萬正色條奏閩海情形、水陸戰守機宜。

    上谕:『萬正色剿寇洞庭,着有勞績。

    今嶽州、長沙諸處悉已恢複,無煩水師;且萬正色閩人,稔知水性。

    茲剿滅海寇之際,從優加太子少保,調為福建水師總兵官;率所部官兵,克期赴閩中。

    其标下兵,有不谙水性者,仍留嶽州;以見在投誠兵内習水性者補額攜往。

    至閩之日,即以所酌條奏事宜,與大将軍康親王等會議行』。

    旋升萬正色為福建水師提督,統轄全閩水師營務,以專職掌。

     十八日(壬午),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木武鎮僞總兵陳士恺率僞文武官五十五員、兵一千四百三十一名投誠。

    下部議叙。

     十九日(癸未),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海逆僞總兵鄭奇烈率僞官五十三員、兵丁一千餘名投誠。

    下部議叙。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十。

     五月十七日(庚戌),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海賊僞總統劉國軒等侵犯江東橋,平南将軍賴塔等統官兵迎擊,賊敗走太平寨;我兵進追殺賊千餘人』。

    下部議叙。

     二十一日(甲寅),先是,湖南用兵,令江南造鳥船百艘送嶽州軍前。

    至是,嶽州既複,無須舟艦。

    上谕議政王大臣等:『萬正色赴閩時,即令其領在嶽鳥船,并水手以行;至江南、浙江,更選戰艦共百艘攜往,以資往剿』。

     六月二十四日(丁亥),巡察潮、惠等處海口吏部主事塞楞額等疏言:『粵東馬窖、鷗汀背諸處乃瀕海要地,宜嚴加防閑。

    請論撥官兵分駐各口,庶民儲粟不緻侵掠,而奸徒私通貿易之弊亦可杜絕』。

    上谕:『巡視海疆,嚴禁奸民貿易、潛資寇糧,乃平海機宜所關。

    馬窖、鷗汀背、石井寨諸處俱沿海要地,其令廣東總督、巡撫、提督等速撥官兵防禦海寇,杜絕奸民私通糧糗。

    塞楞額等乃特遣嚴察海疆之員,何地緊要,宜添兵防守?即移文該督撫、提、鎮調兵駐防。

    如汛守官員不加嚴緝或私縱奸民通賊貿易、接濟糧米等物,塞楞額等即指名參奏』。

     二十六日(己醜),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閩中瀕海要汛及墩台營寨俱綠旗官兵防守,滿洲大兵惟駐防形勝之地,相為聲援。

    滿洲兵數頗多,宜酌量撤還』。

    得旨:『滿兵既雲宜撤,當如徹回。

    但海氛未靖,止先撤内府佐領官兵一千;俟此兵到日,再議發往更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十一。

     秋七月初八日(庚子),戶部郎中布詹等奉差浙江巡海。

    上谕之曰:『浙江沿海地方,關于緊要。

    爾等前往詳察設立巡海官兵;如額兵單弱,分防不敷,即酌議增設。

    至于奸惡兵民販續糧米,因内地利少,出海利多,冒死越界,勾連貿易者有之;欲滅海寇,必斷内地私販。

    爾等宜加巡察,如将軍、督、撫、提、鎮所屬人員有犯禁者,即鞫審以聞;務期不時訪緝,杜絕往來販賣,庶奸宄屏迹,海氛可靖矣』。

     十四日(丙午),宣義将軍尚之存疏報招撫僞總兵林興隆等二十員、僞兵六千五百一十三名。

    下部議叙。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十二。

     八月癸亥朔,議政王大臣等:『攻擊海賊營壘,宜用火炮。

    内造西洋炮甚利,且輕便宜運;可令湖廣巡撫張朝珍以湖廣所有西洋炮二十具委官遞送福建總督姚啟聖軍前,用資剿禦』。

     福建總督姚啟聖疏言:『海逆鄭錦以台灣為巢穴,志必不降,斷不可遣人招撫。

    其僞武平侯劉國軒乃賊中渠帥,頗能用兵;請赦其前罪,授以公爵。

    僞将軍吳淑本無反志,由部将迫脅;請亦赦其前罪,授以侯爵。

    至僞總兵陳昌、林升、江欽、吳潛,均請畀以總兵官,實授管事。

    此數人若解體投誠,則鄭錦勢孤,海寇根株立可芟滅』。

    上谕:『凡逆賊有率衆來歸及獻城納款者,必俟投至之日,方論功議叙。

    豈有未經投順,先爵公侯之理!劉國軒等果谕誠立效、率衆來歸,當赦其前罪,仍行論功。

    該督可遣人以此意往谕之』。

     先是,總督姚啟聖疏言:『平南将軍賴塔久鎮潮州,兵民俱已心服。

    今在漳州,宜令兼轄潮州』。

    上允之,命賴塔兼轄潮州。

    至是,賴塔疏言:『臣身在漳州與賊對壘,且滿州大兵系大将軍康親王傑書統轄,潮州地處遙遠,實難兼轄』。

    上谕:『成命已頒,仍令将軍賴塔兼轄潮州。

    如須用滿洲大兵,許一面酌量調遣、一申報大将軍康親王』。

     先是,海澄公黃芳泰題請暫駐汀州,為其殉難兄黃芳度營葬。

    至是,總督姚啟聖疏言汀、漳二郡,多有冒稱海澄公家人者;即有奸宄,有司不敢問。

    且僞将軍吳淑、吳潛等曾害黃芳度,因黃芳泰在汀,不敢來漳歸順。

    黃芳泰不宜久留汀洲』。

    上命黃芳泰攜家赴京師。

     十一日(癸酉),福建巡撫吳興祚疏報招撫僞總兵蔡沖琱等三員、僞官八十五員、兵丁一萬二千五百一十七名,招回島民三千一百九十餘名;共獲大小船六十七隻,分撥水師營用。

    下部議叙。

     十三日(乙亥),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僞總兵楊彩、黃柏、僞水師三鎮總兵吳定芳、僞副将陳化甲等各率僞官兵丁投誠。

    下部議叙。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十三。

     九月初二日(甲午),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僞總兵張文魁投誠。

    下部知之。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十四。

     冬十月初四日(乙醜),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僞總兵都督同知紀朝佐率衆歸誠。

    下部知之。

     初七日(戊辰),谕議政王大臣等:『福建滿兵為數甚多,可否撤還其半?其移咨大将軍康親王等公同酌議。

    如克取廈門諸處及鎮守地方,雖撤滿兵之半尚可足用,宜令何人統率回京?其留守之兵,何人統率?以及滿兵撤還之後,俾必無他虞。

    令還京及駐守之人詳議具保,限四十日内具題』。

     十五日(丙子),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甯海将軍喇哈達遣遊擊趙雲等直搗賊巢,殺賊兵五百三十餘名,船寨、房屋、旗械盡行燒毀。

    下部議叙。

     十八日(己卯),廣東提督侯襲爵疏言:『海逆盤踞井洲諸島,臣與潮州鎮臣馬三奇等率兵水陸夾擊,攻破井洲島,焚燒賊船、賊巢,斬殺甚多;生擒僞參将等員,獲器械、僞劄無算』。

    下部議叙。

     二十二日(癸未),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雙頭洞系浙、閩交界,賊首陳起萬等嘯聚。

    臣會同提臣楊捷、撫臣吳興祚于五月初九日至流江地方,水陸夾擊,大敗賊衆,殺傷無數,獲其船隻、器械』。

    下部議叙。

     二十三日(甲申),谕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曰:『自數年用兵以來,所費錢糧不赀,以緻民力疲困。

    今大破湖南賊寇,餘孽遁入雲、貴,扼據險要,抵死支持,其勢旦夕殄滅。

    惟福建海賊竊踞海澄,倚廈門、金門為營窟;騎兵無用其力,惟藉水師樓橹攻取,甚屬緊要。

    王等曾言今歲荷蘭國船若到,于八月内進攻海寇;倘荷蘭國船愆期,當内徙邊海人民,堅壁清野以待其困。

    今歲因荷蘭國之船未至,故前議不行。

    近者福建綠旗兵丁,較取廈門、金門時漸增數倍;即無滿兵,止以綠旗兵丁剿滅賊寇,未為不足。

    見在福建滿兵甚多,應即掣一半,以省糧饷、以蘇民力。

    但耿精忠尚在閩中,虞有意外之變,故暫為停止。

    朕思即令耿精忠來京,此輩惶恐疑畏,或生他故。

    如留耿精忠在彼,王親率滿兵一半回京,似屬不可。

    設必候諸處底定,則福建需用糧饷,較之他省不啻什百。

    為今之計,王當開谕耿精忠,令其陳奏請安,詣京陛見。

    倘耿精忠因王之言具疏,正可令其自來。

    若耿精忠未能即行,王獨率滿兵一半先回,則勢更有所不可也。

    此事關系甚為重大,王當詳細籌劃具奏』。

     二十九日(庚寅),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都統喇哈達遣副都統倭申巴圖魯率領官兵,于十月二十六日進抵東石地方,擊敗賊衆,殺逆賊僞參将林英,擒僞總兵陳深等及賊兵一百六十三名』。

    下部議叙。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十五。

     十一月初九日(庚子),宣義将軍尚之孝奏報:『大将軍康親王咨稱:福建、江西接壤之地,尚有逆賊江機、楊一豹擾害建甯、邵武諸處,令臣速進兵剿滅。

    臣星夜至汀州,整頓甲兵進剿』。

    上谕:尚之孝速先平建甯諸處之賊之仍遭前旨率兵赴江西,與總督、巡撫、提督等共商剿撫江西餘寇』。

     十九日(庚戌),福建總督姚啟聖疏言:『臣以進攻廈門、金門等,酌撥一萬四千名赴水師提督萬正色軍前。

    第沿海諸汛地兵力單弱,請召募新兵補額』。

    得旨:『進取廈門、金門諸處,事關重要。

    該督調發兵丁聽萬正色統領,克期破賊。

    其所請募兵補額,俟大将軍康親王題明滿兵應撤留之處再議』。

     二十一日(壬子),先是,福建巡撫吳興祚請修理戰艦,上遣吏部郎中薩耳圖等往閩督修。

    至是,吳興祚又疏言:『戰艦二百五十艘見在修理,若待竣工齊發,恐誤風汛之期。

    請以修繕已畢者,同新造鳥船配兵先發;餘俟薩耳圖等督趣告竣』。

    上谕:『戰艦乃破賊急需,其令巡撫吳興祚同薩耳圖等速行修治,無誤萬正色師期』! 二十八日(己未),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靖南王耿精忠、平南将軍都統賴塔調遣官兵,敗海寇于鼈頭山。

    下部議叙。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十六。

     十二月初八日(己巳),福建水師提督萬正色疏言新船雖竣,舊船尚在督修。

    且檄調諸路兵及炮手猶未悉至,臣即以新船配官兵,先赴定海訓練,俟舟師辏集,定期水陸夾攻』。

    上谕:『江南總督阿席熙速選善用炮者二千人,送該督軍前。

    福建總督姚啟聖等亦速遣士卒,修整舟艦。

    提督萬正色,其嚴饬将士:凡大兵所至,務當撫綏被寇之人;毋妄肆淫掠,負朕恤民至意』。

     初九日(庚午),上召侍郎達都問曰:『爾自福建來,海寇形勢何如?今歲有蕩平之機否』?達都奏曰:『臣來時,廈門、金門賊勢大挫,賊船較前甚少;聞海中糧米無從湊集,賊不能久待,不日可以底定。

    上曰:『今海禁已嚴,賊糧何從而來』?達都奏曰:『賊所恃屯糧之處,俱為大兵所有;惟向廣東高州海島,稍稍竊運而已』。

    上曰:『當賊匮糧之際,我大兵速取海澄等要害之處,則賊失所憑依,全閩地方可不久大定。

    若謂賊勢較前已減,姑俟相機徐圖,則賊何時可盡滅乎!夫師行既勞,民力重困,若能一舉滅賊,地方速平,則大兵無野處之苦,民困亦自此蘇矣』。

     十二日(癸酉),福建水師提督萬正色疏言:『臣标前、後二營已設官兵,尚餘新募水師萬餘人。

    請增置援剿左、右、前、後四鎮,各設總兵等官,即以投誠總兵林賢等補授』。

    下議政王大臣等集議。

    議政王大臣等奏:『宜如所請』。

    得旨:『林賢授為署守備,充福建援剿左鎮總兵官;陳龍仍以署參将,充福建援剿右鎮總兵官;黃鎬授為署守備,充福建援剿前鎮總兵官;楊嘉瑞以仍都司佥書,充福建援剿後鎮總兵官』。

     二十日(辛巳),先是平南将軍賴塔等疏請調發廣東潮州、碣石兩鎮舟師,協力進剿;上允之。

    至是,廣東提督侯襲爵疏言:『潮、碣■〈舟古〉艚船止堪防守海港,難入巨洋。

    且經制兵寡,汛守不足;逆艘飄忽往來,日夜捍禦,無可調遣』。

    上谕:『廣東提督侯襲爵既言潮、碣兩鎮戰船難以出海,汛兵尚患不足;宜停其調發。

    提督萬正色等不必待廣東舟艦,即率水陸兵乘機進剿。

    侯襲爵仍分撥舟師作進攻狀,以分賊勢』。

     谕議政王大臣等:『總督姚啟聖、提督萬正色欲厚集水陸兵破滅海寇,進取廈門、金門,屢經具題,事關重大。

    當日破賊克金、廈二島,曾用荷蘭夾闆船;今入海征剿,既乏堅固巨艦,荷蘭舟師又不時至。

    戰艦無多,遽以入海,恐變出萬一,未能得志。

    爾等其集議以聞』。

    尋議政王大臣等奏:『請敕下福建總督姚啟聖、巡撫吳興祚、提督楊捷、萬正色度兵力足以辦賊,必無疏虞;果有确見,聽其酌量而行。

    如少有疑慮,不可以前經具題,憚于更改,勉強從事。

    應令總督、巡撫、提督會商定議奏聞』。

    從之。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十七。

     ●康熙十九年 康熙十九年(一六八○、庚申)春正月初六日(丙申),谕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王所奏據實指參事,已經覽悉。

    朕思凡行一事,必前後計慮,果有裨于國家,始可舉行;若輕率妄動,必緻舛錯。

    今廣西、湖南、漢中、興安等處俱已底定,逆賊餘黨引領以冀歸正者,不止百千;若将耿精忠即行正法,不但已經投誠之人以為後日亦必如此聲明其罪,即未經投誠之人睹此寒心亦未可知,關系實重。

    前朕手谕欲令耿精忠來京者,蓋掣回福建一半滿兵之意;非欲即行處決,俾其先來也。

    如王善能勸谕,令至京師,諸事皆行平妥;王但當加意開導之,不可輕舉。

    彼如必不赴京,再行詳悉密奏候旨』。

     十九日(己酉),兵部題福建凱旋官兵叙功事。

    上曰:『此等官兵在外效力,極其勞苦。

    有功之人,着先行議叙;其有罪者;俟全師回日再加詳議』。

     二月辛酉朔,廣東巡撫金俊疏言:『海賊謝昌、李積鳳等不時侵掠沿海地方,請調平南王藩下都統王國棟等前往剿禦』。

    得旨:『都統王國棟等身在省會,不宜縱賊披猖;着同副都統尚之璋、總兵官甯天祚等率藩下舟師,速圖剿禦。

    賊退之後,更有侵犯内地者,即與巡撫金俊會商撲滅』。

     二十三日(癸未),先是,命福建總督、巡撫、提督酌定進剿海寇機宜。

    巡撫吳興祚疏言:『臣詢之習知賊中情形者雲:賊■〈舟宗〉雖多,不如我新造鳥船堅固便捷。

    今鄭錦悉調舟艦,皆在海壇齊集;宜乘風汛甚利、将士方銳,先攻取海壇,破賊藩籬,則廈門、金門自可乘勝而下。

    臣已與提臣萬正色決策,萬正色以水師直攻海壇,臣率标兵赴同安同督臣姚啟聖、提臣楊捷調陸路兵規取廈門』。

    萬正色亦疏言:『荷蘭國船遲速莫必,轉盼三、四月間南風一作,我舟師即難前進。

    今新舊大小船雙俱集定海大洋,撫臣吳興祚前來閱視,知其可用。

    臣已與決計進讨,吳興祚率标兵馳赴同安為臣聲援。

    督軍姚啟聖、提臣楊捷調陸路兵據圍頭,以遏賊出入;臣定于二月初四日,進取海壇』。

    至是,萬正色疏報:『臣統率官兵由定海進發,發本月初六日抵海壇,賊乘舟逆戰;臣分前鋒兵為六隊,直沖而入,親統巨艦繼之。

    又以輕舟繞出其左右,并力夾攻,炮火齊發;擊沉賊船十六艘,溺水死者三十餘人。

    餘賊潰遁,我舟師遂駐泊于海壇』。

    上谕:『今巡撫吳興祚、提督萬正色灼見賊勢,乘機進剿,已經克複海壇;将軍賴塔、總督姚啟聖、提督楊捷,其商會分撥滿洲綠旗水陸官兵以策應進剿之師』。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十八。

     三月初二日(辛卯),建威将軍吳丹疏報:『二月十六日大兵至重慶,僞文武官出城迎降。

    于是達州、東鄉、太平、新甯、南江、安嶽等州縣悉定,僞将軍楊來嘉、彭時亨、僞總兵江有倉等亦各遣人詣軍門繳印歸誠』。

    得旨嘉獎。

    下部議叙。

     初六日(乙未),平南王尚之信護衛張永祥、張士選赴京首告尚之信謀叛事。

    上命刑部侍郎宜昌阿、郎中宋俄托等以巡視海疆,赴廣東察其狀。

    谕之曰:『爾等攜張水祥、張士選以往,密詢都統王國棟、副都統尚之璋,若事有實迹,王國棟等自任能執尚之信,即一面奏聞,一面赴潮州。

    頃尚之信具疏自請撤還省會;爾等抵廣東日,詳察情形,如應撤還,即具疏言省會不可無尚之信,彼時當獨調之還。

    爵等臨事之時,無多株連。

    倘有意外,聽酌便行事』。

    是日,宜昌阿等啟行。

     十四日(癸卯),福建水師提督萬正色疏報:『我師既攻複海壇,逆賊朱天貴遁據南日、湄州等澳。

    臣咨會撫臣吳興祁陸路聲援,臣親率水師于二月十四日自海壇進剿。

    逆賊南遁,我師尾至平海嶼,與撫臣會師。

    朱天貴複合僞将軍林升駕■〈舟宗〉三百餘艘踞崇武澳,臣于二十日乘風自平海南下。

    賊率■〈舟宗〉迎戰,臣揮兵掩擊,大敗賊衆,沉賊■〈舟宗〉二十餘隻,陣斬僞總兵吳丙、僞副将林勳,擒殺甚衆。

    克複湄州、南日、平海、崇武諸澳』。

    得旨嘉獎,下部議叙。

     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海中大定、小定地方逼近廈門、金門,系我師必由之道。

    逆賊鄭錦遣僞将軍張志屯糧聚衆,欲據此地,以與我師相距。

    臣遣駐防杭州副都統倭申巴圖魯率滿洲綠旗官兵齊進大定地方,奮勇剿殺;賊不能支,皆逃往小定。

    我兵尾追,賊衆不得船者渰入海中;焚毀賊巢,遷回百姓,所有大定、小定地方悉行恢複』。

    得旨嘉獎,下部議叙。

     十五日(甲辰),傑書又疏報:『二月二十三日,大兵水陸分進,規取玉洲;賊首劉國軒向石馬、海澄奔竄。

    我兵追剿甚急,劉國軒複走廈門。

    僞總兵蘇堪等守海澄,随遣官谕以投誠;蘇堪即開西門,迎接官兵入城。

    玉洲、石馬、海澄等地方,悉行恢複』 。

    得旨嘉獎,下部議叙。

     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臣等見水師提臣萬正色孤軍獨下,于二月二十三日同總兵趙得壽、黃大來、平南将軍賴塔分統水陸官兵,七路進剿。

    将弁俱各奮勇,攻破陳州、馬州、灣腰山、親音山、展旗等寨一十九處,殺賊甚衆』。

    下部議叙。

     十六日(乙已),福建巡撫吳興祚疏報:『二月二十六日,臣同甯海将軍喇哈達、總兵王英等由同安進剿逆賊,至■〈氵丙〉洲、浔尾等地方,宣谕僞将獻城投降。

    雖分兵三路徑渡廈門,逆賊潰敗。

    二十八日,進廈門城,安撫人民;即遣官兵進取金門』。

    得旨嘉獎,下部議叙。

     二十五日(甲寅),浙江總督李之芳疏報:『海逆聯■〈舟宗〉飄突,臣密饬定海舟師操練精熟,遇警即行剿滅。

    二月十八日,遊擊衛聖疇等于孝順洋瞭有賊船,率領官兵血戰,沉賊船十四隻、燒毀五隻,陣斬僞參将童耀等一十九員,擒獲僞官兵一百餘名』。

    下部議叙。

     夏四月十九日(戊寅),靖南王耿精忠疏請陛見。

    得旨:耿精忠着來京。

     二十九日(戊子),福建水師提督萬正色疏言:『閩省之患,海甚于山;防守之宜,水重于陸。

    海澄、廈門、?嶼、金門、圍頭、海壇、平海、定海、烽火門、日湖、獺窟、永甯、洞山、南澳等十四處,或孤懸海上、或濱海要沖;若以兵三萬人設鎮分防,不時巡緝,則賊不能肆犯,我兵得以乘機滅寇矣』。

    上谕:『海防設兵,所關最要;令兵部侍郎溫代前往會同尚書介山、侍郎吳努春及總督、巡撫、提督親詣諸處詳閱定議』。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十九。

     五月十六日(甲辰),平南将軍都統賴塔疏報:『四月二十一日,臣會同提督侯襲爵率領滿漢官兵大敗海寇于潮州府之大濠堡、磊石等處地方』。

    下部議叙。

     十八日(丙午),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平南将軍賴塔等遣發官兵追剿海逆劉國軒等,于三月十二日克取銅山,焚毀賊巢』。

    得旨嘉獎,下部議叙。

     十九日(丁未),奉命大将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