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聖祖實錄選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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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八年(一六六一、辛醜)春正月初七日(丁巳)夜子刻,世祖章皇帝賓天。

     初九日(己未),上即皇帝位。

     二十九日(己卯),山西道禦史餘缙疏言:『舟山宜守,小門宜防;請于小門安置炮位,嚴添防戍,以保全東南疆土」。

    下部速議行。

     二月二十八日(戊申),戶部議覆:『江南總督郎廷佐疏言臨江、臨海百姓修理烽墩,奉法惟謹,應予豁免丁徭,略示優恤』。

    從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

     三月初九日(戊午),平西王吳三桂疏報擒獲龍吉兆,克平馬乃土司。

    下部知之。

     十一日(庚申),廣東廣西總督李栖鳳報雷縣西海賊黃占三等率衆投誠。

    下部知之。

     十六日(乙醜),授浙江提督田雄二等候、福建提督馬得功三等侯。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

     夏六月十七日(甲午),兵部議覆:『平西王吳三桂疏言「李黨餘孽偷生房、竹,地接漢、興:布置堤防,正須嚴密。

    以王一正标兵駐漢,計劃甚周。

    惟是房、竹之可達漢中者二路:一為興安、一為西鄉漁渡壩,實為漢南門戶。

    今興安駐兵五千,足資捍禦;惟西鄉無兵,雖設有漁渡壩遊擊,甯足以當一面?且漢中尚有臣下存城官兵,王一正兵馬宜駐西鄉,以防逆賊入漢之路。

    漢城去西鄉不過二百餘裡,呼吸可通,聲勢聯絡;守西鄉,即所以守漢也。

    倘臣下官兵家口遷移之後,漢中照設一鎮,以資彈壓,庶為妥便」。

    應如所請』。

    從之。

     二十六日(癸卯),福建巡撫徐永桢疏報提督馬?功剿平逆賊李月高、許于敬,其餘黨下海者皆掩殺無餘。

    下部察叙。

     二十八日(乙巳),四川陝西總督李國英疏報:『逆賊郝承裔降而複叛,臣提兵親赴嘉定,密檄提、鎮諸臣合營進剿,賊鼠竄沉黎;我兵星馳尾襲,旋就擒俘。

    其潰散箐莽者,成擒成招,靡有漏網;恢複千餘裡之封疆,拯救數萬人于水火。

    有功人員,均請議叙』。

    得旨:『官兵分路進剝斬關長驅,郝承裔就擒就俘;具見調度有方,将士效力。

    在事有功人員,俱着察叙具奏』。

     秋七月初三日(庚戌),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僞總兵林俊奇等共六十一員、為兵人等共一千三百十九名口投誠。

    下部議叙。

     二十一日(戊辰),湖廣總督張長庚疏報陣斬僞總兵劉偁,并獲其黨周文棟。

    命誅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

     閏七月初六日(癸未),安南将軍内大臣達素疏執:『據海澄公黃梧招撫鄭芝龍屬下僞都督萬儀、萬祿等,擒僞中匡伯張進、僞總兵朱受,拆毀所據銅山城垣房屋,率僞官一百八員、兵四千四百名、兵民家口萬餘渡海來歸』。

    得旨:『萬儀、萬祿等識時向化,傾心投誠,殊可嘉尚;着從優議叙。

    海澄公黃梧實心效績,招徕有方;着并議叙』。

     十四日(辛卯),谕吏部、兵部:『海寇入犯江南時,提督梁化鳳奮勇效力,同滿兵擊敗賊衆;及賊奔竄,往犯崇明,梁化鳳星往應援,保全孤城,功亦不小。

    叙功時,授世職阿達哈哈番,止足償其江甯捷功;應再叙崇明捷功,加授世職,以示鼓勵。

    至于崇明城文武各官堅心竭力,拒賊全城,深為可嘉;亦應各加世職,以示鼓勵:俱着察明從優議叙。

    彼時江南地方數百裡内從賊者多,惟安慶固守城池,不肯從逆,亦屬可嘉;守城各官,亦着察叙具奏』。

     二十五日(壬寅),叙崇明守城功,授提督梁化鳳三等阿思尼哈番,襲替八次;文武官弁,各依功次授世職』。

     八月初六日(壬子),吏部遵旨議覆:『尹大器舉首鄭芝龍在獄私與逆子鄭成功往來通信,密行事款,鞫勘俱實;應授拖沙喇哈番』。

    得旨:『尹大器着授拜他喇布勒哈番』。

     十三日(己未),谕戶部:『前因江南、浙江、福建、廣東瀕海地方逼近賊巢,海逆不時侵犯,以緻生民不獲甯宇;故盡令遷移内地,實為保全民生。

    今若不速給田地、居屋,小民何以資生?着該督撫詳察酌給,務須親身料理,安插得所,使小民盡沾實惠;不得但委屬員,草率了事!爾部即遵谕速行』。

     九月初十日(丙戌)谕刑部:『近覽爾部章奏,徐勝等被擄下海,旋經投歸,仍按律拟罪。

    但念此輩先雖從賊,乃能不忘故土,乘間來歸,着免罪。

    以後凡有此等投誠者;俱着免罪』。

     兵部題:『銅山僞都督郭義、蔡祿、羅珰等率衆投誠,應請議叙』。

    得旨:『郭義、蔡祿俱授左都督,加太子太保,仍給三等阿思阿尼哈番,世襲八次;羅珰授右都督,仍給三等阿達哈哈番,世襲四次』。

     十一日(丁亥),調雲南貴州總督趙廷臣為浙江總督,浙江總督趙國祚為山東總督,改江南江西總督郎廷佐為江南總督,廣東廣西總督李栖鳳為廣東總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四。

     冬十月初三日(己酉),海賊鄭芝龍并其子鄭世恩、鄭世蔭等照謀叛律族誅。

    鄭芝豹當鄭成功變叛時即投誠來歸,并其子俱免死。

     十二日(戊午),兵部題:『新投誠官員,應分旗安置。

    見到僞漢陽王馬進忠子都督佥事馬自德準入正黃旗、僞國公沐天波子沐忠顯準入正白旗、未到僞延安王艾能奇子左都督艾承業準入鑲黃旗,照依品級賞赉;内沐忠顯無職銜,應不給俸』。

    得旨:『沐忠顯著照阿哈尼哈番品級賞赉』。

     十四日(庚申),以浙江定海縣舟山地方人民内徙,免其順治九年至十二年未完額賦。

     二十五日(辛未),升福建同安副将施琅為同安總兵官。

     十一月十二日(丁亥),四川陝西總督李國英疏報僞伯楊秉印率衆投誠。

    命授左都督職銜,仍給全俸,賞裘、馬等物。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五。

     ●康熙元年 康熙元年(壬寅)春正月十五日(己醜),平南王尚可喜疏言:『許龍自投誠以來,屢建功績;已奉谕旨,以總兵官用。

    查南洋與南澳相對,最為要地;請授許龍為潮州水師總兵官,駐劄南洋,以資彈壓』。

    從之。

     二月初四日(戊申),浙江總督趙國祚疏報鄭逆下僞官柳會春等五十九人率衆投誠,繳僞關防。

    下部知之。

     二十六日(庚午),先是,平西大将軍平西王吳三桂,定西将軍内大臣公愛星阿等奉命征緬,兩路進兵,于順治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會師木邦,僞晉王李定國先奔景線,僞鞏昌王白文選遁據錫波,憑江為險。

    官兵自木邦晝夜行三百餘裡,臨江造筏将渡;白文選複奔茶山。

    吳三桂、愛星阿遣總兵官馬甯等率偏師追之,自領大軍直趨緬城。

    先遣人傳谕緬酋,令執送僞永曆朱由榔;否則,兵臨城下,後悔無及。

    十二月初一日,大軍至緬城;緬酋震懼,遂執朱由榔獻軍前,殺僞華亭侯王維恭等一百餘人。

    總兵官馬甯等追及白文選于猛養,白文選降;滇南平。

    十二月初十日,大軍凱旋,吳三桂、愛星阿等彙疏上聞。

    得旨:『覽王等奏,大兵追抵緬城,僞永曆及其眷屬全獲無遺;僞鞏昌王白文選逃奔茶山,大兵晝夜追及,白文選并僞官四百九十員、兵丁三千八百餘名、家口七千餘名,全軍歸降;獲馬象甚多:具見王等調度有方、将士同心戮力,克奏膚功,朕心深為嘉悅!在事有功官兵,着從優議叙』。

     谕禮部:『向因逆賊李定國敗逃,挾僞永曆奔竄緬甸,遺孽未靖,疆圉弗甯;特命平西大将軍平西王吳三桂統領大兵,同定西将軍愛星阿等出邊進讨。

    茲據奏:大兵于去年十二月初一日進抵緬賊,僞永曆及其眷屬全獲無遺,僞鞏昌王白文選并僞官全軍歸降。

    僞永曆為賊黨所附,梗化有年;今一旦就擒,蕩平立奏。

    斯皆仰賴天地、祖宗眷佑,克集大勳。

    捷音布聞,神人胥悅。

    應行祭告典禮,爾部速行察例擇吉具奏』。

     三月(甲戌)朔,谕禮部:『僞永曆率逆賊竊據一隅,不遵王化,緻數年以來大兵征剿,轉運糧饷,地方困苦,生民弗甯。

    今平西大将軍平西王吳三桂、定西将軍愛星阿等統領大兵出邊進征,直抵緬甸,獲僞永曆、降白文選,誠天下之大慶也。

    仰荷天地、祖宗眷佑,已命爾部行告祭禮。

    念永曆已獲,疆圉底定,從此大兵得以休息,糧饷不緻糜費;宜诏告中外,鹹使聞知。

    爾部速議具奏』。

     十二日(乙酉),以僞永曆朱由榔就擒,告祭世祖章皇帝。

     是日,上禦太和殿,王以下文武百官上表朝賀,頒诏天下。

    诏曰:『自古帝王乂安海宇、衽席臣民,必使逆孽無有稽誅,庶幾治化遐宣,兵民休息:此曆代之隆規也。

    我世祖章皇帝宅中定鼎,混一四方;惟僞永曆率逆賊奔竄遐荒,尚逋天讨。

    數年以來,大兵征剿,轉運糧饷,地方困苦,生民弗甯。

    特命平西大将軍平西王吳三桂同定西将軍愛星阿等統領大兵出邊進讨,直抵緬甸;于順治十八年十二月初一日擒僞永曆及其眷屬,僞鞏昌王白文選及僞官全軍投降:此誠天地祖宗之鴻庥、薄海内外之大慶也。

    捷書奏聞,朕心嘉悅!已命所司虔行祭告典禮。

    念永曆既獲,大勳克集,士卒免征戍之苦、兆姓省挽輸之勞,疆圉從此奠安,閻闾獲甯幹止。

    是用诏告天下,以慰群情。

    于戲!武烈維埸,式惬觀成之意;綸音載煥,聿昭永莫之心。

    布告萬方,鹹使知悉』。

     二十五日(戊戌),授銅山投誠僞官黃順、柯鵬右都督街,仍給三等阿達哈哈番,襲替四次。

     二十六日(己亥),遣郎中嶽諾惠等六員分往浙江、福建、廣東三省安輯投誠官民。

     夏四月甲辰朔,戶部議覆:『鳳陽巡撫林起龍疏言東海居民既經遷移,田地抛棄,錢糧請予豁免;應如所請』。

    從之。

     初七日(庾戌),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定海小埕賊衆盤踞;臣密會靖藩各調官兵擊走之。

    又萬安所先經遷毀,續被僞鎮楊宣等複壘新城;臣複密會提臣馬得功調發官兵夾剿,賊不能支,揚帆遠遁』。

    下部知之。

     五月十一日(癸未),谕禮部:『平西王吳三桂鎮守秦、蜀,綏輯滇、黔,撫順剿逆,茂着勳勞。

    僞永曆朱由榔以明室遺孽,煽集黨羽,妄稱尊号,竊據一隅;曆年以來,屢煩王師征剿,疆圉弗甯。

    今王奉命統領滿、漢大兵出邊進讨,于順治十八年十二月内直抵緬甸,擒僞永曆及其眷屬,又降僞鞏昌王白文選并僞官全軍。

    此皆王殚忠奮力,運籌謀略,調度有方;遂使國威遠播,逆孽蕩平,功莫大焉。

    宜加殊禮,以示眷酬;着進封為親王。

    應行事宜,爾部察例具奏』。

     二十九日(辛醜),平南王尚可喜疏報總兵官許龍擒獲海寇鄭成功之弟鄭成賜于廈門。

    得旨嘉獎,下部議叙。

     六月二十四日(乙醜),谕兵部京口水師船發往浙省定海,合浙省水師船,着設提督一員、總兵二員,駐劄定海。

    福建水師,亦應設提督一員、總兵二員;此水師官兵應駐何處?每處宜設官兵船若幹?爾部會同大學士蘇納海、尚書車克速議奏聞』。

     二十五日(丙寅),靖南王耿繼茂疏報:『海逆鄭成功因其子鄭錦為各僞鎮所擁立,統兵抗拒;鄭成功不勝忿怒,驟發颠狂,于五月初八日咬指身死』。

    下部知之。

     秋七月二十七日(戊戌),升江南京口左路水師總兵官張傑為浙江水師提督、福建同安總兵官施琅為福建水師提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六。

     八月初十日(庚戌),改福建閩安水師總兵官韓尚亮為福建水師左路總兵官、浙江定海水師總兵官常進功為浙江水師左路總兵官。

     冬十月十九日(己未),雲南巡撫袁懋功疏報:『據車裡宣慰使刀木禱報稱僞晉王李定國逃奔景線地方,染病身死』。

    下部知之。

     十一月初八日(戊寅),授投誠僞鞏昌王白文選為承恩公,給三等公俸。

     二十五日(乙未),禮科給事中胡悉甯疏言:『據福建撫臣許世昌疏報海上新遷之民,死亡者八千五百餘人。

    臣思去年上谕責成督、撫安插得所,諄誡嚴切;年來未見督、撫設法安置,以慰皇上恤民至意,乃辄雲時疫流行、水土難調所緻。

    則知此外未經冊報,又不知凡幾!請敕部通行該督、撫嚴饬有司,務期多方撫育,不得聽其轉徙溝中;違者,以不職治罪』。

    得旨:『着許世昌察明回奏』。

     靖南王耿繼茂疏報。

    僞振武将軍左都督楊學臯率所屬官兵三千餘名、人民家口三萬有餘投誠,請從優議叙』。

    得旨:『覽王奏,楊學臯率領官兵真心投誠,深可嘉尚;着議叙具奏。

    其歸順人民,聽其自便安插』。

     十二月初六日(乙巳),授福建投誠僞都督楊學臯為左都督,加太子太保,仍給三等阿思哈尼哈番。

     初八日(丁未),京口鎮海将軍劉之源疏報:『僞肇敏将軍陳文達擁兵海上十餘年,今脫身來歸,呈繳僞印』。

    下部察叙。

     初十日(己酉),靖南王耿繼茂疏報總兵官吳萬福奉命招撫僞總兵王士鳌等歸誠。

    下部察叙。

     十四日(癸醜),靖南王耿繼茂疏報:『自順治十八年九月起、至康熙元年七月止,陸續招撫僞将軍、都督、總兵并副、參、遊、守、千、把總等官共二百九十員、兵共四千三百三十四員、家口共四百六十七名;請敕部酌議,各官給與銜俸、兵丁入伍支糧』。

    下部知之。

     二十六日(乙醜),以随征左都督杜永和為福建右路水師總兵官。

     命福建水師提督帶兵四千駐劄海澄縣、右路水師總兵官帶兵三千駐劄閩安縣、右路水師總兵官帶兵三千駐劄同安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七。

     ●康熙二年 康熙二年(一六六三、癸卯)春二月初三日(壬寅),湖廣提督董學禮疏報:『前奉命會剿湖廣西山巨寇李來亨、馬騰霄、黨守素等,随同鄖陽總兵官穆生輝、襄陽總兵官于大海、辰常總兵官高守貴統領官兵三萬人鑿山開道,以正月初五日進至李家店,遇賊兵萬餘人;各路奮擊,斬馘過半,生擒僞總兵宋段,獲旗幟、器械無算,賊黨焚巢遁走。

    又别遣彜陵鎮将恢複歸州、巴東、巫山等處,直達夔州,并撫輯各處洞寨』。

    得旨嘉獎,下部議叙。

     初八日(丁未),陝西總督白如梅疏報:『提督王一正率興安總兵官于奮起、河北總兵官鮑敬進剿逆賊郝搖旗,至房縣橫水地方,僞羅軍門将萬餘人拒戰;大敗之,殺賊兵無算,生擒賊一百七十三人徇于軍,大獲盔甲器械』。

    下部察叙。

     十八日(丁巳),兵部議準平西王吳三桂疏請将雲、貴二省總督、巡撫,敕書撰入「聽王節制」四字。

    從之。

     十九日(戊午),授投誠僞侯陳豹為慕化伯,給三等伯俸。

     二十一日(庚申),兵部議覆:『廣東鎮海将軍王國光疏報總兵官許龍标下官兵奪獲賊船,生擒僞都督邵應祚,殺賊八十餘名,擒賊夥十三名,為數無多,例不議叙。

    應令該督酌量獎賞,以示鼓勵』。

    得旨:『據奏官兵入海奪獲賊般,生擒僞都督;爾部比照陸地以擒殺無多,不準議叙,不合。

    仍着議叙具奏』。

     二十九日(戊辰),兵部議覆:『浙江都督趙廷臣疏請将邊海投誠官兵分插内地各營,入伍食糧;應如所請。

    投誠兵卒由甯波至者,發紹興、杭州二府;由台州至者,發金華、嚴州二府;由溫州至者,發衢州、處州二府:距海甚遠,庶令陰消異志』。

    從之。

     三月初二日(庚午),四川總督李國英疏報:『進剿昌甯,直搗逆巢,渠寇袁宗第乘夜遁去。

    當陳殺死僞總兵以下六十餘員,招降僞新化伯馮起鳳、僞總兵黃守庫等』。

    得旨:『事平察叙』。

     十三日(辛巳),四川總督李國英疏報故僞岐侯賀珍子僞富平伯賀道甯率所部納款。

    下部議叙。

     二十二日(庚寅),荷蘭國遣出海王統領兵船至福建閩安鎮助剿海逆,又遣其戶部官老磨軍士丹鎮、總兵官巴連衛林等朝貢:上嘉之,各賜銀币有差。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

     夏四月初四日(辛醜),湖廣總督張長庚疏報:『提督董學禮同各鎮将等由魚刺坡進抵長坪地方,于三月初九、初十日大破逆賊李來亨,擒殺賊黨;攻進雙觀、三白■〈山亞〉二關,逆賊焚巢遁走』。

    下部知之。

     二十八日(乙醜),陝西提督王一正疏報:『三月二十五日進剿郝搖旗于張老河,擒斬賊黨,奪獲器械;逆賊焚巢遠遁』。

    下部知之。

     五月二十日(丁亥),湖廣提督董學禮疏報提鎮各标将弁共招撫西山餘黨洞寨一百四處,繳到敕印一百六十餘件。

    下部知之。

     六月十九日(乙卯),兵部議覆:『平西王吳三桂疏報李定國之子嗣興從邊外投誠,繳冊寶印劄,帶領官弁兵丁、家口一千二百餘名,象馬無算;應照例議叙』。

    得旨:『李嗣興着授都統品級;以下各官,從優再議』。

     秋七月初四日(己巳),命給承恩公白文選世襲敕書,如海澄公例。

     二十九日(甲午),廣湖提督董學禮疏報:『逆賊李來亨遁踞潭家寨,大兵四面圍守。

    六月二十七日五鼓大霧,賊乘勢突出,分犯塘汛;各鎮标兵夾擊,斬首七百六十五級,生擒七十三名』。

    得旨:『事平察叙』。

     八月十二日(丁未),陝西提督王一正疏報參将張自臣等會剿逆賊郝搖旗于白玉坪等地方,招撫僞官、賊兵及家口二千餘人。

    下部知之。

     十四日(已酉),靖南王耿繼茂疏報:『僞尚書參知軍政事蔡雷鳴委曲開導海寇向化之路,密令其子僞侍郎蔡協吉、僞通政使蔡源等攜眷來歸,真心效順;應請叙錄』。

    下部議。

     十五日(庚戌),福建投誠僞同安伯鄭鳴駿疏報伊兄鄭泰集衆投誠,為侄鄭錦設計羁留,投缳自經;遺命子鄭缵緒統所部文武各官四百餘員水陸丁七千三百餘名各帶家眷,駕舟艦一百八十餘号直抵泉郡港口投誠,并繳僞敕印等件。

    上深嘉之,下部議叙。

     十九日(甲寅),以流賊遺孽郝搖旗、劉體純、李來亨等竄伏鄖、襄山中,猖獗梗化;命都統穆裡瑪為靖西将軍、都統圖海為定西将軍,同都統輔國公宗室穆琛、護軍統領孫達裡、都統覺羅巴爾布、護軍統領科爾昆統率大兵前往征剿。

     二十日(乙卯),浙江巡撫朱昌祚疏報:『僞侯周崔芝乃鄭逆腹心,其子周家政棄逆效順,赍送僞印關防;同其弟及僞鎮将領兵丁、家口、百姓男婦齊進溫州黃華關,随就近安插』。

    下部知之。

     二十五日(庚申),授福建投誠僞同安伯鄭鳴駿為遵義侯、僞永成伯鄭缵緒為慕恩伯。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九。

     九月初七日(辛未),靖南王耿繼茂疏報僞慶都伯王秀奇投誠。

    下部知之。

     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僞忠靖伯陳輝率文武僞官一百三十三員、兵一千六百名、家口八百餘名投誠。

    得旨嘉獎,下部議叙。

     二十五日(己醜),管理福建安輯投誠事務郎中贲岱疏報。

    僞統領挂甯南将軍印左提督陳舜穆率轄下總兵二員、副總兵六員、參将二十員、遊擊十九員、都司三員、守備一員、兵部主事一員、工部郎中一員監紀推官二員、兵丁一千名投誠,願隸海澄公标下效力,家口安插漳州府長泰縣。

    下部速議。

     二十八日(壬辰),海澄公黃梧下守備葉兩陣亡,蔭一子拖沙喇哈番。

     冬十月初三日(丁酉),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僞副統領何義乃鄭錦所倚為左右臂指得力之人,今同僞總兵魏明等率衆來歸;請從優錄叙,以示鼓勵』。

    下部知之。

     初六日(庚子),四川總督李國英疏報:『巨寇劉二虎、李來亨、郝搖旗、袁宗第、黨守素、塔天寶、馬騰雲七家出犯巫山,水陸諸将戮力戰守,得全危城。

    乞迅發大兵,乘勝剿滅』。

    下部知之。

     初八日(壬寅),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延、建等處皆高山峻嶺,賊首王鐵佛等倚險結巢,建甯、延平、邵武将弁統兵克期夾剿,三路齊進,奮勇力戰,殺賊一百一十七人,生擒王鐵佛等六十八人,審明正法』。

    下部知之。

     李率泰又疏報:『海逆鄭錦遣發僞副将林維等率舟師由海門欲乘風直入海澄燒新造船隻,提臣施琅密遣守備汪明等統率水師,夜半直抵海門;賊前來拒敵,我兵奮勇陣殺僞副将林維等,生擒賊将兵丁共一百二五名,奪獲船隻、器械』。

    得旨嘉獎,下部察叙。

     二十四日(戊午),授福建投誠僞伯施福都督佥事銜。

     二十五日(已未),授福建投誠僞官何義左都督銜,林維、李勝都督同知銜,呂勇、吳建、魏明都督佥事銜。

     二十六日(庚申),授福建投誠僞官陳舜穆、周家政、周騰、陳蟒左都督銜,林必遴、王秉耀、陳應、詹世好、林先都督佥事銜。

     十一月初三日(丁卯),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海寇五百餘人由梁山侵犯海疆,總兵官王進功、參将折光秋夾擊,大敗之;殺賊一百六十餘人,生擒九人。

    下部察叙。

     初四日(戊辰),靖南王耿繼茂疏報:『僞平國公鄭芝龍子鄭世襲素蓄歸順之心,緣鄭成功攜往台灣;及鄭成功暴亡,複被逆孽鄭經帶回廈門,脫身無術。

    至是乘間率僞文武官二百二十四員、水陸兵一百二十名、家口、船隻、盔甲、器械等物投誠。

    又僞都督鄭赓系同安伯鄭鳴駿之弟,攜帶官兵三百一十五員名、家屬共三百四十二名口投誠』。

    下部議叙。

     十一日(乙亥),靖南王耿繼茂疏報僞左都督楊富統率僞都督佥事陳宗等文武官二百三員、兵丁三千二百五十五名。

    并戰艦、盔甲、器械等物投誠。

    下部議叙。

     浙江總督趙廷臣疏報僞靖波将軍侯阮美率弁兵家口共三千六十六員名投誠。

    下部議叙。

     十二月(甲午)朔,靖南王耿繼茂、福建總督李率泰等疏報:『十月二十一日臣等統率大軍渡海攻克廈門,賊衆驚潰登舟。

    水師提督施琅會同荷蘭國夾闆船邀擊之,斬首千餘級,乘勝取浯嶼、金門二島;逆賊鄭錦、周全斌等勢窮宵遁』。

    得旨:『據奏官兵進剿海逆,克取廈門、金門,焚毀賊巢;具見王等調度有方、将士用命,克奏膚功,深可嘉尚!荷蘭國出海王率領舟師協力擊賊亦殊可嘉!在事有功人員,俱着察明議叙』。

     初三日(丙申),靖南王耿繼茂等疏報:『十月二十八日逆賊鄭錦等遣兵五千人突犯雲霄,右路總兵官王進功率官兵逆擊之,斬殺過半;餘衆盡赴水死。

    請将官兵分别賞赉,以示鼓勵』。

    得旨嘉獎,下部察叙。

     十六日(己酉),平南王尚可喜疏報官兵進剿蜑賊,擒僞恢粵将軍周玉、僞軍師林輔邦及賊兵二百七十六名,斬首二千六百三十七級,焚賊船一百三十一隻。

    下部議叙。

     十七日(庚戌),授福建投誠僞平國公鄭世襲左都督銜。

     十八日(辛亥),授福建投誠僞官楊富左都督,加太子少師;鄭赓、楊忠、王明、顔立勳、陳義左都銜,陳一鵬、陳斌、謝元、朱德、陳奇策、許廷珪右都督銜,陳琪、陳宗都督同知銜,陳增、陳振、王超、辛球、黃成章、方晉、李義、楊亨、陳祖、陳耀、洪福、劉崇會、程偉、曾偉、張朱都督佥事銜。

    授浙江投誠僞侯阮美、僞官鄭繩安左都督銜,鄧嘉玉、阮骅、阮述、右都督銜,焦華嶽都督同知銜,林鸾、陳大興、杜卿、王鼎勳、高捷、李隆、陳義、阮複增、林朝褒、張秦都督佥事銜。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十。

     ●康熙三年 康熙三年(一六六四、甲申)春五月初八日(辛未),四川總督李國英疏報巫山巨寇郝搖旗下僞總兵馬進玉等率衆投誠。

    下部察叙。

     十三日(丙子),升随往福建右路總兵官王進功為福建提督。

     管理福建安輯投誠事務戶部郎中贲岱疏報,鄭芝豹生母黃氏率子侄眷屬等赴閩投誠。

    下部察叙。

     二十一日(甲申),四川總督李國英疏報:『蜀中巨寇劉二虎、郝搖旗、袁宗第抗撫負固,狡謀不測;蒙遣西安将軍傳喀禅、副都統杜敏統領大兵,會同督提進剿。

    于康熙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師次陳家坡,逼近賊巢:滿、漢兵奮勇剿殺,賊遁入天池寨。

    副都統杜敏等統兵追剿,劉二虎勢窮自缢,郝搖旗、袁宗第夜遁。

    杜敏等複追至黃草坪,大敗賊衆,擒郝搖旗、袁宗第并僞王朱宗蒗等;數萬巨寇一朝掃平,無一漏網』。

    得旨嘉獎,下部察叙。

     二十三日(丙戌),福建總督李率泰疏言:『原任提督侯馬得功妻劉氏、子馬三奇呈稱馬得功統領水陸官兵攻取廈門、金門二島,力戰身死;請賜恩恤,以慰忠魂』。

    得旨:『馬得功舍身死戰,堕水殒生,着從優議恤』。

     二十六日(已醜),授福建投誠僞伯陳輝為慕仁伯。

     二月初五日(戊戌),授福建投誠僞官伍浚益、洪征、董時行、洪弼都督佥事銜。

     初十日(癸卯),靖南王耿繼茂等疏報:『福甯總兵官吳萬福招撫僞鎮林國梁投誠,随遣遊擊李應先等協同攻克長腰、東蚶二島;寇巢破滅,僞兵部阮春雷、逆渠張煌言僅以身免。

    請敕議叙』。

    得旨:『據奏逆賊阮春雷、張煌言等竊踞東蚶、長腰等島合■〈舟宗〉狂逞,官兵奮勇夾剿,擒斬賊将、奪獲船隻、焚毀賊巢,深可嘉尚!在事有動人員,察明議叙。

    其僞鎮林國梁帶領家口傾心投誠,複奮勇自效;同官兵搗巢穴,克奏捷功,非尋常投誠可比。

    着從優議叙』。

     十四日(丁未),兵部議覆:『平南王尚可喜疏言銅山諸逆鄭錦、周全賦等各思歸誠,請以招撫事宜專責饒平總兵官吳六奇相機料理;應如所請』。

    從之。

     十五日(戊申),管理廣東安輯投誠事務刑部郎中花善等疏報:『僞都督杜輝于康熙二年十一月率所屬将領一百二員、水陸兵丁二千九十六名、大小戰船六十二隻,繳僞印關防牌劄獻南澳地。

    又僞總兵吳升率所轄僞官三十三員、兵六百九十三名、大小船十一隻繳僞觀武将軍印,并傾心役誠』。

    下部知之。

     二十一日(甲寅),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甯化縣山寇聚黨八百餘人劫掠地方,總兵官黃大用調兵進剿,執斬賊首錢禾,餘黨悉平。

    下部知之。

     二十六日(已未),湖廣總督張長庚疏報西山巨逆馬騰雲、黨守素、塔天寶等率衆歸誠。

    下部知之。

     三月癸亥朔,加授福建福甯總兵官吳萬福都督同知,以叙攻剿海寇阮春雷等有功也。

     初四日(丙寅),靖南王耿繼茂疏報:『海逆洪旭、黃廷等擁鄭錦殘黨遁踞銅山,所轄僞将張傑、吳盛等率領兵民渡海投誠。

    群賊分■〈舟宗〉來追,意欲乘機入犯内地。

    總兵官王進功統兵馳剿,殲賊衆于陸鳌、破賊巢于下蔡;番斬首千餘級,按應投誠人等入界。

    在事有功鎮将及張傑、吳盛等,均請叙錄,以勵将來』。

    下部察叙。

     初七日(己巳),授廣東投誠僞官杜輝、吳升左都督銜,杜騰、郭惠都督同知銜,吳鵬都督佥事銜。

     夏四月初二日(甲午),管理福建安輯投誠事務郎中贲岱疏報僞左都督陳升率大小文武官一百二十三員、兵丁二千六百餘人渡海投誠,請隸海澄公标下效力。

    下部察叙。

     初七日(己亥),福建總督李率泰報:『僞左鎮林國梁率衆投誠,所有僞劄關防已移送安輯部臣恭繳;應邀恩優叙,以示鼓勵』。

    得旨嘉獎,下部察叙。

     二十一日(癸醜),兵部議叙僞忠明伯周全斌率左右都督以下楊泮等投誠功;得旨:『周全斌授為三等伯,楊泮、周珍、曾傳、黃寶、林英授左都督職街,張隆、阮星、歐瑞、陳麟、賴工、張嶽授右都督職銜』。

     二十九日(辛酉),升靖南王右翼鎮副将馬化麒為随征福建右路總兵官、右路鎮标副将劉進忠為随征福建中路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十一。

     五月初五日(丙寅),靖南王耿繼茂疏報:『三月初六日,臣與總督李率泰、提督王進功、海澄公黃梧等領兵先後至八尺門;僞威遠将軍翁求多率兵民六萬餘人納款。

    十四日夜半渡海,進拔銅山,焚毀賊巢,斬首三千二百餘級;僞永安侯黃廷、僞都督餘寬等率僞官兵并家屬人等三萬二千四百餘名出降,所獲船隻、盔甲、器械無算。

    逆渠鄭錦僅存數十艘,掃滅殆盡』。

    得旨嘉獎,下部察叙。

     初九日(庚午),吏部議覆:『兵部左侍郎石圖疏言:「閩海投誠僞武職官内有人品單弱、熟曉文義者,請酌改文職官」;查無舊例,不準行』。

    得旨:『投誠官内有通曉文義、願以文職效用者,該地方督、撫察明具題酌用』。

     二十二日(癸未),授福建投誠周全斌為承恩伯,食三等伯俸。

     二十四日(乙酉),叙銅山投誠功,以何政、許正、李思忠為左都督,葉志鳳等為都督佥事;餘授職有差。

     六月初六日(丁酉),福建總督李率泰以病求罷。

    得旨:『覽奏患病是實,本當即允所請。

    但閩省投誠兵民官員最為繁衆,着親行安插,務使得所。

    事竣之日,解任回京。

    應作何加級加恩?該部一并議奏』。

     十五日(丙午),以福建投誠僞官楊富為四川川北總兵官。

     十九日(庚戌),授福建投誠僞侯黃侯為慕義伯。

     閏六月初二日(壬戌),命都督佥事事施福随水師提督施琅标下效用。

     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總兵官李長榮等出洋會剿逆寇張煌言,擊敗賊衆五千餘人;又擒僞總兵張賢等,并獲船隻器械。

    下部察叙。

     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告請終養;慰留之。

     初三日(癸亥),頒賜荷蘭國王緞疋銀兩,以二年冬助兵剿海逆有功也。

     初六日(丙寅),浙江總督趙廷臣題報僞将軍鄭殷就撫。

    下部知之。

     初十日(庚午),以福建投誠僞官郭義為鄖陽總兵官。

     十八日(戊寅),改南澳投誠官杜輝為廣東右路水師總兵官。

     秋七月初五日(甲午),管理福建安輯投誠事務戶部郎中贲岱疏報:『自康熙元年至三年止,合計投誠文武官三千九百八十五員、食糧兵四萬九百六十二名、歸農官弁兵民六萬四千二百三十名口、眷屬人役六萬三千餘口、大小船九百餘隻』。

    下部知之。

     十八日(丁未),敕福建提督水師總兵官施琅等曰:『海寇雖已蕩平,逆賊鄭錦尚竄台灣。

    率以爾施琅素谙海務、矢志立功,特命爾為靖海将軍,以承恩伯周全斌、太子少師左都督楊富為副,以左都督林順、何義等為佐,統領水師,前往征剿。

    凡事,會議酌行。

    毋謂自知,罔聽衆言;毋謂兵強,輕視寇盜。

    嚴設偵探,毋緻疏虞。

    抗拒不順者,戮之;大兵一至、實時迎降者,免死。

    有能擒殺賊渠投誠者,核明具奏。

    行間将領功罪,察記彙奏。

    務期殄滅逆孽,副朕倚任之意。

    爾等受茲重任,宜殚竭心力,以奏膚功。

    欽哉!特谕』。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十二。

     八月初九日(戊辰),浙江總督趙廷臣疏報随征總兵官範達禮招撫僞兵部侍郎蔡昌登等繳僞敕印投誠,請給銜俸;以勸來者。

    下部議。

     十五日(甲戌),浙江總督趙廷臣疏報:『逆渠張煌言盤踞浙海多年,其下僞官節次招降,獨張煌言抗不就撫。

    臣與京口将軍劉之源先後發書遣使谕以禍福,勸其去逆效順;張煌言之死不悔,雖将随從兵弁船隻起發進關,猶借名歸隐,徜徉海外。

    臣即馳赴定海,會商水陸提督哈爾庫、張傑分遣将士配坐船隻,由甯、台、溫三路出洋搜剿,毀其賊巢、殲其餘黨。

    偵知張煌言披缁遠遁,密令骁勇将備徐元、張公午扮成僧民,随帶健丁、火器潛伏普陀山一帶,仍撥将弁扼守要路,以防奔竄。

    至七月二十日,瞭望朱家尖有趕缯船一隻,急舉火器前擊,獲有活口林生、陳滿等,知張煌言見在懸山範澳;徐元等即駕所獲賊艘,尾随八槳兵船,令活口林生等仍扮差回原船,使之不疑。

    乘夜進一小港,從山後覓路,突入賬房;遂擒張煌言及其親信餘黨,搜出僞「視師兵部」銀方印一顆、僞關防九顆、槍炮盔甲旗傘等物。

    三省出沒之渠逆,一旦生擒;凡經過甯、紹、杭各府,百姓聚觀如堵。

    從此奸宄絕迹,海宇肅清,共仰天威震疊矣』。

    得旨嘉獎,下部議叙。

     二十日(己卯),湖廣總督張長庚疏報:『靖西将軍都統穆裡瑪、定西将軍都統圖海等率旅與三省緣旗兵合剿西山巨逆郝搖旗、劉汝魁等業經授首,獨李來亨擁衆茅麓山,最為險峻;官兵晝夜環攻,賊勢窮迫,其黨陸續下寨歸降。

    八月初五日,李來亨全家自缢,舉火焚巢;官兵搜剿餘黨,楚寇蕩平,全師奏凱』。

    下部察叙。

     九月十八日(丙午),廣東總督盧崇峻疏報:『平南王将軍、提督等統領官兵于八月十二日進剿碣石衛賊巢,擒斬賊首蘇利,俘獲餘黨萬餘,賊寨蕩平』。

    得旨嘉獎,下部察叙。

     二十日(戊申),福建總督李率泰疏言官兵會剿茶仔畬山寇,生擒賊首餘角,餘黨俘斬無算,各峒寨悉平。

    下部察叙。

     冬十月初三日(辛酉),福建水師提督施琅疏報鄭逆商人藍英帶貨物投誠。

    下部知之。

     初八日(丙寅),靖南王耿繼茂疏報:『荷蘭國出海王于八月十六日帶領番船十隻、番兵千人抵閩安鎮,約九月二十日至圍頭取齊,于十月初旬往澎湖攻賊巢,候風便進取台灣』。

    下部知之。

     初十日(戊辰),海逆張煌言伏誅。

     十六日(甲戌),撥投誠兵二千名隸海澄公黃梧下,合舊兵三千名。

    立中、左、右、前、後五營。

     二十二日(庚辰),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總兵官馬化麒于古雷山遇賊船三十一隻,奮勇力戰,陣斬一百七十餘人,擒獲一十三人;得獲器械、船隻,因無水手撐駕,實時焚毀;兼報炮傷官馬三匹。

    得旨:『斬殺賊夥,得獲器械,因無撐船之人焚毀等語;系從何來之賊?其賊首為誰?且近地所得船隻,焚毀是何緣故?既雲官馬三匹被炮倒斃,其戰士何以無一被傷者?其中或邊地官員欲行邀功,殺投來之人謊報亦未可知!着該督嚴行察明具奏』十一月戊子朔,以投誠左都督楊來嘉為湖廣襄陽總兵官、投誠左都督三等阿思哈番蔡緣為河南河北總兵官。

     初七日(甲午),鎮守福甯總兵官吳萬福疏報:『叛鎮蘇利賊黨密遣賊艘從外洋潛入閩地,官兵哨探堵截,斬獲賊衆、焚奪賊船,片帆不返』。

    下部知之。

     十二月十二日(己巳),升副将劉炎為福建汀州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寶錄」卷十三。

     ●康熙四年 康熙四年(一六六五、乙巳),春正月初十日(丁酉),加陣亡福建都督三等侯馬得功為一等侯,予祭葬,谥「襄武」。

     二十二日(己酉),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閩海廈門各島前已蕩平,惟南山、鎮海、佛潭橋一帶餘孽盤踞,臣會同靖藩饬随征中路總兵官劉進忠等進剿;該鎮即于三年九月初四日親統官兵,陣斬逆賊七千有奇,招撫男婦一萬三千餘名。

    在事有功人員,應請議叙』。

    下部議。

     二月初三日(庚申),廣東潮州總兵官許龍疏報舟師直抵碣石,逆賊蘇利勢窮,逆屬及僞副将陳耀等就撫,獲賊艘九十七隻。

    下部知之。

     十八日(乙亥),予故三等遵義侯鄭鳴駿祭葬如例。

     二十日(丁醜),谕吏部、兵部:『廣東逆賊蘇利反叛地方官多罣罪戾。

    今思蘇利以投誠住居内地倉猝叛亂,與外來賊寇失于防禦者不同;且當蘇利反叛之際,該省王及将軍、總督、提督即以本省兵力将逆賊剿滅,地方蕩平。

    其系蘇利反叛一案凡地方大小各官之罪,俱着寬免』。

     三月初九日(乙未),谕兵部:『山東、青、登、萊等處沿海居民向賴捕魚為生,因禁海多有失業;前山東巡撫周有德亦曾将民人無以資生具奏。

    今應照該撫所請,令其捕魚,以資民生。

    如有借端在海生事者,于定例外加等治罪』。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十四。

     夏四月初八日(甲子),廣東總督盧崇峻疏報官兵屢破海寇,賊首李榮往下四府海面奔逃;嚴督在事各官。

    追捕務獲。

    下部察叙。

     二十日(丙子),廣東總督盧崇峻疏報香山縣知縣姚啟聖招撫蜑寇黃起德等四千餘人。

    下部察叙。

     二十二日(戊寅),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銅山搶大林等出沒海濱,提督王進功、施琅标下将弁率師進剿,各有斬獲。

    下部察叙。

     五月十七日(壬寅),以故遵義侯鄭鳴駿子鄭缵成襲爵。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十五。

     秋七月十三日(丁酉),正黃旗精奇尼哈番鄭世襲疏言:『微巨悔罪歸誠,乞賜母子完聚』。

    得旨:『鄭芝龍罪大正法,因将伊妻收養;鄭世襲知伊父之罪既經投誠,其母顔氏着給伊完聚』。

     十五日(己亥),平南王尚可喜疏報;『廣東饒平總兵官吳六奇,老疾不能供職』。

    上念吳六奇有投誠防汛功,命其子吳啟豐以副将管廣東饒平總兵官事。

     八月十八日(辛未),兵部議叙康熙二年進取金門廈門、康熙三年攻克銅山等處捷功,命加靖南王耿繼茂俸銀一千兩,賞海澄公黃梧大蟒、貂裘、鞍辔等物,加黃順等二十人為左都督,施琅等六人為右都督,陳斌等十一人為都督同知,黃英等十一人為都督佥事;總兵楊富以進援中傷、落水複出,授拜他喇布勒哈番,準襲二次;各将士加等授職有差。

     兵部題:『精奇尼哈番蘇明呈請外補,請旨定奪』。

    得旨:『蘇明先以投誠之功,給與精奇尼哈番,又授為散秩大臣,寵眷已極;且凡内用之人以外用者,皆系特頒谕旨簡用,未有自行奏請之例。

    今求外用,向部中遞呈,殊為不合!着議處具奏』。

     九月初六月(己醜),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水師右路總兵官杜永和連破海寇,擒斬僞将烏角車等。

    下部知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十六。

     冬十月二十八日(庚辰),浙江總督趙廷臣疏報鄭逆下僞左都督李英自澎湖率衆投誠。

    下部議叙。

     十一月二十日(壬寅),授鄭逆下投誠僞左都督朱英為左都督,僞都督佥事翁貴、金興、黃榮、劉進、僞總兵陳绮、朱忠、張朝纮并都督佥事,僞副将吳宏、劉雄、僞參将朱顯龍、僞遊擊劉揚等如其原銜;并給全俸,賞赉有差。

     十二月初九日(庚申),兵部議授海逆張煌言下投誠僞左都督阮美、周家政以副将職銜;得旨:『阮美、周家政率衆倡先劾順着以總兵官用』。

     二十八日(己卯),兵部議覆廣東鎮海将軍王國光奏報「鄭逆賊夥向泊銅山、炫鐘等處,複駕船七十餘隻沖入甲子所港口挽泊」一疏,得旨:『設立水師提督總兵官等,原為防禦海寇。

    今福建銅山、炫鐘等處賊船挽泊,提鎮官等并未帶領官兵撲剿;至賊船飄往廣東,并未跟蹤追殺,又不預檄廣東各官在前截殺。

    後賊船直沖入甲子所港口挽泊,廣東水師各官亦未迎截。

    如此,則設立水師提督何用?以後賊船再至,提鎮官如不親領兵撲滅,賊遁不跟蹤追剿及不預檄附近省分截殺,仍沿舊習,若罔聞知,定行治罪』。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十七。

     ●康熙五年 康熙五年(一六六六、丙午)春正月二十六(丁未),福建總督李率泰遺疏言:『閩海餘氛遠竄台灣,奉旨撤兵,與兵休息,洵為至計。

    惟是将衆兵繁,若撤之太驟,不無驚惶;太遲,又恐贻患。

    目下當安反側之心,日久務防難制之勢。

    紅毛夾闆船雖已回國,然而往來頻仍,異時恐生釁端。

    閩省兵馬錢糧專望協饷,倘若外解不周,即有意外之虞。

    至數年以來,海禁甚嚴,遷移之民盡失故業;宜略寬界限,俾獲耕漁,稍蘇殘喘』。

    得旨:『李率泰原以才能,蒙世祖章皇帝特簡浙閩總督。

    自任總督以來,克副簡任之意:殚力報劾,剿撫賊寇,多建功績。

    且忠清素着,正資調度料理;今以久任岩疆,積勞病殒,深可憫恻!應得恤典,着察例具奏。

    餘着該部議奏』。

     二十八日(丁酉),以原任江西總督張朝璘為福建總督。

     二月二十五日(丙丁),改授海上投誠左都督鄭世襲為精奇尼哈番、遊擊傅鼎為阿達哈哈番,并給全俸。

     二十九日(庚辰),以平廣東碣石衛逆賊蘇利功,增給平南王尚可喜俸銀一千兩。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十八。

     秋七月十三日(壬辰),浙江總督趙廷臣疏報海逆鄭錦下僞都督李順自澎湖來至浙洋,率僞官兵船進關投誠。

    命授以都督同知銜。

     八月初七日(乙卯),叙剿平廣東叛鎮蘇利功,給總督盧崇峻拖沙喇哈番。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十九。

     九月十六日(癸巳),兵部議覆:『廣東鎮海将軍王國光疏報海賊駕船七十餘隻突犯甲子所港口,總兵官許龍敗之。

    其水師提督常進功等因修造船隻,未及追擊,分别降罰』。

    得旨:『甲子所港口系極内之地,七十餘賊船直入,提督常進功等假托修船,不親領官兵剿滅;爾部見議浙江提督總兵官見海内賊船四隻,不親領兵追趕,俱降二級,今以七十餘隻之賊船直入内地,不行剿滅,止議提督罰俸一年、總兵降職一級,爾部所議。

    輕重任意、颠倒徇情,殊為不合。

    其常進功等議罪尚輕,着另議』。

     冬十月二十日(丁卯),兵部遵旨再議:『廣東海賊駕船直入甲子所港口,水師提督常進功等假托修船,不親領官兵追剿;應将提督進功、左路總兵官張國勳俱降二級留任』。

    得旨:『常進功着降二級,照舊管事;張國勳着再降二級調用』。

     十一月初五日(辛巳),以海逆鄭錦下投誠左都督楊富為浙江水師右路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十。

     ●康熙六年 康熙六年(一六六七、丁未)春三月二十二日(丙申),以原任山東總督祖澤溥為福建總督。

     夏四月初二日(丙午),戶部議覆:『海上投誠鄭世襲疏請給還伊父鄭芝龍原産,查此系已經入官估價變賣之産,不便準給』。

    得旨:『此項田産,仍給與鄭世襲』。

     初十日(甲寅),叙克廈門、銅山諸島功,追授原任福建總督李率泰為一等阿思哈尼哈番;靖南藩下都統王大用等四十六人進秩有差。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十一。

     閏四月十四日(戊子),廣湖道禦史蕭震疏言:『屯田之制,為古帝王養兵裕國之本。

    臣愚以為兵屯縱不即行,而投誠開荒之策未有不可立行者。

    查投誠之衆所攜家口,數倍正兵;若予以荒地、給以牛種,俾無失所,以為招徕之勸:一便也。

    再查綠旗兵有防禦之任、投誠兵無汛地之責,是綠旗之屯田難,投誠之屯田易:二便也。

    近例投誠兵随标者月給饷銀,歲費金錢八十餘萬。

    将來台灣平後,尚有繼至之人;與其糜費養兵之資,何如使開荒蕪之地。

    每投誠若幹兵,應給荒田若幹畝,歲省饷銀若幹兩;行之三年,照田起科,是省饷而又增賦:三便也。

    查各省荒田尚有四百餘萬頃,若将此地分給投誠兵丁使之耕種,則軍儲日實、戶口漸繁,是力田以阜生:四便也』。

    疏入,命戶部行令各省督、撫确查墾荒事宜遵行』。

     五月初六日(己酉),兵部遵旨議覆:『海澄公黃梧歸順之後,攻剿招撫,着有勞績。

    所得公爵,應準其襲替』。

    得旨:『海澄公黃梧投誠之後,攻取閩安鎮、克複廈門,招撫投誠兵丁,實心劾力,屢着勞績。

    着授為一等公,準襲十二次』。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十二。

     秋七月初七日(己酉),上躬親大政。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十三。

     冬十二月十八日(戌子),升署副将随征福建中路總兵官劉進忠水師左路總兵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十四。

     ●康熙七年 康熙七年(一六六八、戊申)春二月初二日(辛未),廣東提督常進功疏報:『逆賊魏韬嘯聚潮陽海面,臣會同左翼總兵官于奮起領兵搜剿;康熙六年十月初三日,大敗賊衆,獲僞參謀吳俊、親信陳阿五等,賊渠棄舟潛逃』。

    下部知之。

     夏四月二十三日(辛卯),海澄公黃梧疏言:『海疆底定,非昔日強寇出沒可比。

    福建全省之兵并歸經制,獨同安城守尚屬臣标,請将城守營副将一員、兵一千名悉歸經制,聽總督、提督管轄』。

    從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十五。

     五月戊戌朔,兵部題:『投誠官兵,理應凜遵法紀。

    近見福建督、撫疏奏投誠各官騷擾地方,勒索百姓,種種不法。

    福建如此,他省可知;皆由該管将領钤束不嚴,并該督、撫申饬不力所緻。

    請敕各省督、撫、提、鎮嚴行禁止;若仍前弊,或被害人等告、或科道糾參,将該管将領從重治罪』。

    從之。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十六。

     冬十一月十三日(戊申),兵部議覆:『廣東廣西總督周有德疏言:『廣省沿海遷民久失生業;今海口設兵防守,應速行安插,複其故業』。

    得旨:『着都統特晉等與該藩、總督、巡撫、提督會同一面設兵防守、一面安插遷民,毋誤農時,緻民生失所』。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十七。

     ●康熙八年 康熙八年(一六六九、己酉)春正月二十四日(戊午),調廣西左江總兵官劉進忠為廣東潮州總兵官。

     三月二十三日(丙辰),以原任四川總督劉兆麒為浙江、福建總督。

     夏四月二十三日(乙酉),升廣東水師副将苗之秀為廣東碣石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十八。

     冬十一月初五日(甲午),兵部題:『海上投誠鄭缵昌、于大海并授左都督;今已歸入正白旗,應照例改為精奇尼哈番』。

    從之。

     兵部又議:『福建水師提督施琅自海上投誠,授為右都督;今已歸入鑲黃旗應照例改為精奇尼哈番。

    但施琅投誠後勞績甚多,請加伯銜』。

    從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十一。

     ●康熙九年 康熙九年(一六七○、庚戌)春二月二十六日(甲申),叙克取銅山、金門功,授福建征總兵官一等精奇尼哈番王之鼎為三等伯。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十二。

     夏四月初五日(辛卯),以故續順公沈興兄子沈瑞襲爵。

     十九日(乙巳),升甘肅巡撫劉鬥為福建總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十三。

     冬十月初三日(丁亥),浙江福建總督劉兆麒疏報僞甯遠将軍林伯馨、僞都督施轟率僞官一百四十四員、兵一千六百九十名、船十隻自台灣赴浙投誠。

    下部議叙。

     十一月初七日(庚申),授台灣投誠僞官林伯馨、施轟為左都督,陳雄、黃麟、蔡龍為都督同知,林居、王國忠、陳秋、陳■〈王吉〉、王祖、郭俊為都督佥事;餘授職、賞赉有差。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十四。

     ●康熙十年 康熙十年(一六七一、辛亥)春正月十六日(戊辰),靖南王耿繼茂疏言:『臣父子、祖孫受國厚恩,忝列王爵;捐軀報效,乃臣職當然。

    奈臣自去歲八月至今,舊疾日劇;閩省濱海重地,寇盜蠢動不測,病軀豈能料理!臣長子耿精忠侍從多年,在臣軍前閱曆又經四載,盡堪報效;伏祈恩賜管理軍務,俾祗奉簡書,以任國事』。

    得旨:『覽王奏積勞成疾,情詞懇切;準伊子耿精忠暫管軍務。

    王仍加調理痊愈以副朕倚任至意』。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十五。

     夏六月二十八日(丁未),以故靖南王耿繼茂子和碩額耿精忠襲爵。

     秋八月己卯朔,福建總督劉鬥疏報:『海寇自撤水師之後,帆樯出沒,侵犯靡常,甚至在各島嶼蓋造房舍。

    臣等密商機宜,配發水陸官兵陸續搜剿;今已搜剿六十餘島,斬溺賊衆五千三百八十餘人、生擒賊三十八名,燒賊木城七座、房宇二千九百二十餘間』。

    下部知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十六。

    冬十月十七日(乙未),靖南王耿精忠疏報台灣僞總兵柯喬棟率僞官五百四十九員、船十一隻投誠。

    下部議叙。

     十一月初八日(乙卯),追叙海賊獻福州全城功,加已故福建巡撫宜永貴拜他喇布勒哈番;并前所有一等阿達哈哈番,合為三等阿思哈尼哈番,命其孫宜廷輔襲職。

     十五日(壬午),平南王尚可喜以疾疏請其子尚之信回粵暫管軍務。

    從之。

     十二月二十六日(癸卯),兵部題:『凡投誠各官,除近海沿邊省分缺出,準督、提保題補用外,其餘各省投誠官着有功績、才技優長者,該督、提保題,仍令赴臣部照例考驗;果與保題之處相符,準照投誠年分推用。

    如或不符,應将保題之督、提照徇庇例處分』。

    從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十七。

     ●康熙十一年 康熙十一年(一六七二、壬子)夏四月二十二日(丁酉),先是,承恩伯周全斌病故,吏部題奏;奉旨:『周全斌敕内雖無襲次,但自海外帶領戰船、率衆投誠功大,作何承襲?着再議』。

    至是議覆:『應準予承襲一次』。

    從之。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十八。

     秋七月初九日(壬子),以故承恩伯周全斌子周公仁襲爵。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十九。

     冬十一月十一日(壬子),升浙江巡撫範承谟為福建總督。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四十。

     ●康熙十二年 康熙十二年(一六七三、癸醜)春三月十二日(壬午),平南王尚可喜疏言:『臣年七十,精力已衰,願歸老遼東。

    有舊賜地畝房舍,乞仍賜給;臣量帶兩佐領甲兵并藩下閑丁、孤寡、老弱共四千三百九十四家,計男婦二萬四千三百七十五名口。

    其歸途夫役口糧,請敕部撥給』。

    得旨:『王自航海歸誠,劾力累朝,鎮守粵東,宣勞歲久。

    覽奏年已七十,欲歸遼東,情詞懇切;具見恭謹,能知大體,朕心深為嘉悅!今廣東已經底定,王下官兵家口作何遷移安插?議政王大臣等會同戶、兵二部确議具奏』。

     二十七日(丁酉),議政王大臣等議:『平南王尚可喜奏請複歸遼東,應如所請。

    但該王之子尚之信仍帶領官兵居住粵東,則是父子分離;而藩下官兵父子、兄弟、宗族亦至分離。

    今粵省已經底定,既議遷移,似應将該藩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