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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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天行程,已到達距溫宿大約三、五十裡外的一處小村落。

     羅奇決定就在這裡暫住下來。

     很快便在民家借到兩間空房。

     另外,羅奇命沙老五看守住洪嬌嬌,自己帶着郝方在附近三、五裡内的野外,又找了兩處預備住處,以防洪大全萬一率衆襲時做為藏身之地。

     翌日一早,羅奇便一人進城。

     豈料洪嬌嬌反而為羅奇擔心起來,私自把羅奇拉到一邊道:“羅大俠,現在我該告訴你我的身份了。

    ” 羅奇故作一喜道:“你請說!” “小妹是洪大會主的親侄女。

    ” “原來是洪姑娘,失敬了!其實我早知道你和洪大會主關系密切。

    ” “羅大俠是怎麼知道的?” “紅燈會南路人數雖多,但卻并無女兵,而你不但是漢人,又奉洪大會主之命來行刺我,可見必和洪大會主關系不同。

    ” “小妹現在要提醒你一件事。

    ” “我正想聽聽姑娘的意見。

    ” “你拿我來換令寶眷琴娜和天娜,我叔父當然會答應,怕的是在交換人質時,他可能會變卦。

    ” “姑娘認為令叔會怎樣對付我?” “你現在的意思,一定是要以這裡做為交換地點,若我叔父暗中派出大批人馬把這裡包圍起來,等人質交換後就采取行動,你這邊不過三個人,武功再高,也必定兇多吉少,你有什麼打算?” 洪嬌嬌所說的這一套,早在羅奇預料之中,他故意皺起眉頭道:“難得姑娘提醒了我,我正不知如何應付,姑娘是否可以替我想出應付之道?” 洪嬌嬌也颦起翠眉道: “你為什麼一定要把我送回來做交換呢?” “那兩名維吾爾女子是我的人,她們跟了我,我就必須替她們作主。

    這是責任,如果不負起責任,就是畏難怕死,而且我會永遠感到愧疚。

    ” “這樣看來,你确實是位重情重義的人。

    ” “我隻求盡到應盡的責任,至于生死,在所不計。

    同時也必須為姑娘着想。

    ” “為我着想?” “不錯!把姑娘送回溫宿,照樣也是我的責任。

    雖然令叔父欲殺我逞快,但姑娘和我,卻并無半點怨仇可言。

    ” “誰說沒有,别忘了我是準備殺你的刺客。

    ” “那是你奉了令叔之命而行事,姑娘執行令叔的命令,又有什麼不對。

    ” “你為什麼不殺我?” “既然彼此并無怨仇,何必殺你。

    ” “到現在我才知道你是個好人。

    ” “以前呢?” “我叔父當然會把你說成壞人。

    ” “公道自在人心,我不想為自己辯護,姑娘說我是好人,我絲毫不感到可喜,說我是壞人,我照樣也不感到難過。

    ” “那麼我叔父應該不是好人了?” “我不方便在姑娘面前批評你的長輩,但他做了一件不該做的事,卻是不容否認的。

    ” 洪嬌嬌有些感到意外,睜大了一對水汪汪的眸子道: “我叔父做錯了什麼事?” 羅奇反問道: “姑娘一定知道紅燈會是什麼人創立的了?” “好像是一位叫白天義的前輩。

    ” “那麼現在北路會主白姑娘又是什麼人呢?” “聽說她正是白前會主的女兒。

    ” “這就對了,白前會主臨終時白姑娘年紀還小,遺命要當時的副會主白一忠代掌紅燈會十年,十年之後,再由白姑娘接位。

    三年前十年之期已到,但紅燈會主之位,卻被令叔篡奪。

     白姑娘無奈之下,才率領七、八、九堂弟兄出走,從此紅燈會便一分為二,變成南北兩路,這是事實,誰也無法否認。

    ” 洪嬌嬌隻聽得大為留意,默了一默道:“聽說羅大俠當年也随白姑娘到過伊梨的總堂,可否把當時的情形仔細告訴我?” 羅奇立即詳細叙說了一遍。

     洪嬌嬌籲一口氣道:“這樣看來,我叔父的确做得有些過份。

    ” 羅奇冷冷一笑道:“豈止過份,簡直太過份了。

    這還不算,居然還趁白姑娘離開北路總堂之際,率衆大舉進攻,必欲将北路弟兄趕盡殺絕而後甘心,姑娘可知道北路弟兄近幾月來的慘狀嗎?” “我隻知道北路傷亡很重,目前隻剩下不到一千人,詳細情形并不清楚。

    ” “本來姑娘被拘留在北路總堂時,我想讓你到營地各處看看,但事關機密,白姑娘也不一定答應,隻好作罷了。

    ” “究竟是什麼情形,你現在告訴我也是一樣。

    ” “半數弟兄目前還身帶重傷,斷手殘足的更不在少數,不看還好,看了實在慘不忍睹。

    ” “他們被趕到山下藏身,飲食所需,能補給得上嗎?” “實不相瞞,他們早已三餐不繼。

    ” “可是我在那裡的幾天,吃得照樣很好。

    ” “你是貴客,白姑娘和我不得不好好接待。

    ” 洪嬌嬌深深一歎道:“我叔父有意南北合并再成一家,白姑娘為什麼不肯同意呢?” “難道姑娘就相信令叔真有這份誠意?隻怕事情不是這麼簡單的。

    ” “好吧!我不想再多說什麼了,隻求羅大哥一路多多珍重!” “委屈姑娘在這裡再住一天半日,我會很快回來的,我的兩名手下都是好人,用不着擔心他們會把你怎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