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九 列傳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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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沈(子浚)荀顗荀勖(子藩藩子邃闿藩弟組組子奕)馮紞
王沈,字處道,太原晉陽人也。
祖柔,漢匈奴中郎将。
父機,魏東郡太守。
沈少孤,養于從叔司空昶,事昶如父。
奉繼母寡嫂以孝義稱。
好書,善屬文。
大将軍曹爽辟為掾,累遷中書門下侍郎。
及爽誅,以故吏免。
後起為治書侍禦史,轉秘書監。
正元中,遷散騎常侍、侍中,典著作。
與荀顗、阮籍共撰《魏書》,多為時諱,未若陳壽之實錄也。
時魏高貴鄉公好學有文才,引沈及裴秀數于東堂講宴屬文,号沈為文籍先生,秀為儒林丈人。
及高貴鄉公将攻文帝,召沈及王業告之,沈、業馳白帝,以功封安平侯,邑二千戶。
沈既不忠于主,甚為衆論所非。
尋遷尚書,出監豫州諸軍事、奮武将軍、豫州刺史。
至鎮,乃下教曰:"自古賢聖,樂聞诽謗之言,聽輿人之論,刍荛有可錄之事,負薪有廊廟之語故也。
自至鎮日,未聞逆耳之言,豈未明虛心,故令言者有疑。
其宣下屬城及士庶,若能舉遺逸于林薮,黜奸佞于州國,陳長吏之可否,說百姓之所患,興利除害,損益昭然者,給谷五百斛。
若達一至之言,說刺史得失,朝政寬猛,令剛柔得适者,給谷千斛。
謂餘不信,明如皎日。
"主簿陳廞、褚〈契中"犬改石"〉曰:"奉省教旨,伏用感歎。
勞謙日昃,思聞苦言。
愚謂上之所好,下無不應。
而近未有極谏之辭,遠無傳言之箴者,誠得失之事将未有也。
今使教命班下,示以賞勸,将恐拘介之士,或憚賞而不言;貪赇之人,将慕利而妄舉。
苟不合宜,賞不虛行,則遠聽者未知當否之所在,徒見言之不用,謂設有而不行。
愚以告下之事,可小須後。
" 沈又教曰:"夫德薄而位厚,功輕而祿重,貪夫之所徇,高士之所不處也。
若陳至言于刺史,興益于本州,達幽隐之賢,去祝鮀之佞,立德于上,受分于下,斯乃君子之操,何不言之有!直言至理,忠也。
惠加一州,仁也。
功成辭賞,廉也。
兼斯而行,仁智之事,何故懷其道而迷其國哉!"褚〈契中"犬改石"〉複白曰:"堯、舜、周公所以能緻忠谏者,以其款誠之心著也。
冰炭不言,而冷熱之質自明者,以其有實也。
若好忠直,如冰炭之自然,則谔谔之臣,将濟濟而盈庭;逆耳之言,不求而自至。
若德不足以配唐虞,明不足以并周公,實不可以同冰炭,雖懸重賞,忠谏之言未可緻也。
昔魏绛由和戎之功,蒙女樂之賜,管仲有興齊之勳,而加上卿之禮,功勳明著,然後賞勸随之。
未聞張重賞以待谏臣,懸谷帛以求盡言也。
"沈無以奪之,遂從議。
沈探尋善政,案賈逵以來法制禁令,諸所施行,擇善者而從之。
又教曰:"後生不聞先王之教,而望政道日興,不可得也。
文武并用,長久之道也。
俗化陵遲,不可不革。
革俗之要,實在敦學。
昔原伯魯不悅學,闵馬父知其必亡。
将吏子弟,優閑家門,若不教之,必緻遊戲,傷毀風俗矣。
"于是九郡之士,鹹悅道教,移風易俗。
遷征虜将軍、持節、都督江北諸軍事。
五等初建,封博陵侯,班在次國。
平蜀之役,吳人大出,聲為救蜀,振蕩邊境,沈鎮禦有方,寇聞而退。
轉鎮南将軍。
武帝即王位,拜禦史大夫,守尚書令,加給事中。
沈以才望,顯名當世,是以創業之事,羊祜、荀勖、裴秀、賈充等,皆與沈谘謀焉。
及帝受禅,以佐命之勳,轉骠騎将軍、錄尚書事,加散騎常侍,統城外諸軍事。
封博陵郡公,固讓不受,乃進爵為縣公,邑千八百戶。
帝方欲委以萬機,泰始二年薨。
帝素服舉哀,賜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錢三十萬、布百匹、葬田一頃,谥曰元。
明年,帝追思沈勳,诏曰:"夫表揚往行,所以崇賢垂訓,慎終紀遠,厚德興教也。
故散騎常侍、骠騎将軍、博陵元公沈蹈禮居正,執心清粹,經綸墳典,才識通洽。
入曆常伯納言之位,出幹監牧方嶽之任,内著謀猷,外宣威略。
建國設官,首登公輔,兼統中朝,出納大命,實有翼亮佐世之勳。
其贈沈司空公,以寵靈既往,使沒而不朽。
又前以翼贊之勳,當受郡公之封,而固辭懇至,嘉其讓德,不奪其志。
可以郡公官屬送葬。
沈素清儉,不營産業。
其使所領兵作屋五十間。
"子浚嗣。
後沈夫人荀氏卒,将合葬,沈棺榇已毀,更賜東園秘器。
鹹甯中,複追封沈為郡公。
浚字彭祖。
母趙氏婦,良家女也,貧賤,出入沈家,遂生浚,沈初不齒之。
年十五,沈薨,無子,親戚共立浚為嗣,拜驸馬都尉。
太康初,與諸王侯俱就國。
三年來朝,除員外散騎侍郎。
元康初,轉員外常侍,遷越騎校尉、右軍将軍。
出補河内太守,以郡公不得為二千石,轉東中郎将,鎮許昌。
及愍懷太子幽于許昌,浚承賈後旨,與黃門孫慮共害太子。
遷甯北将軍、青州刺史。
尋徙甯朔将軍、持節、都督幽州諸軍事。
于時朝廷昏亂,盜賊蜂起,浚為自安之計,結好夷狄,以女妻鮮卑務勿塵,又以一女妻蘇恕延。
及趙王倫篡位,三王起義兵,浚擁衆挾兩端,遏絕檄書,使其境内士庶不得赴義,成都王穎欲讨之而未暇也。
倫誅,進号安北将軍。
及河間王颙、成都王穎興兵内向,害長沙王乂,而浚有不平之心。
穎表請幽州刺史石堪為右司馬,以右司馬和演代堪,密使演殺浚,并其衆。
演與烏丸單于審登謀之,于是與浚期遊薊城南清泉水上。
薊城内西行有二道,演浚各從一道。
演與浚欲合鹵簿,因而圖之。
值天暴雨,兵器沾濕,不果而還。
單于由是與其種人謀曰:"演圖殺浚,事垂克而天卒雨,使不得果,是天助浚也。
違天不祥,我不可久與演同。
"乃以謀告浚。
浚密嚴兵,與單于圍演。
演持白幡詣浚降,遂斬之,自領幽州。
大營器械,召務勿塵,率胡晉合二
祖柔,漢匈奴中郎将。
父機,魏東郡太守。
沈少孤,養于從叔司空昶,事昶如父。
奉繼母寡嫂以孝義稱。
好書,善屬文。
大将軍曹爽辟為掾,累遷中書門下侍郎。
及爽誅,以故吏免。
後起為治書侍禦史,轉秘書監。
正元中,遷散騎常侍、侍中,典著作。
與荀顗、阮籍共撰《魏書》,多為時諱,未若陳壽之實錄也。
時魏高貴鄉公好學有文才,引沈及裴秀數于東堂講宴屬文,号沈為文籍先生,秀為儒林丈人。
及高貴鄉公将攻文帝,召沈及王業告之,沈、業馳白帝,以功封安平侯,邑二千戶。
沈既不忠于主,甚為衆論所非。
尋遷尚書,出監豫州諸軍事、奮武将軍、豫州刺史。
至鎮,乃下教曰:"自古賢聖,樂聞诽謗之言,聽輿人之論,刍荛有可錄之事,負薪有廊廟之語故也。
自至鎮日,未聞逆耳之言,豈未明虛心,故令言者有疑。
其宣下屬城及士庶,若能舉遺逸于林薮,黜奸佞于州國,陳長吏之可否,說百姓之所患,興利除害,損益昭然者,給谷五百斛。
若達一至之言,說刺史得失,朝政寬猛,令剛柔得适者,給谷千斛。
謂餘不信,明如皎日。
"主簿陳廞、褚〈契中"犬改石"〉曰:"奉省教旨,伏用感歎。
勞謙日昃,思聞苦言。
愚謂上之所好,下無不應。
而近未有極谏之辭,遠無傳言之箴者,誠得失之事将未有也。
今使教命班下,示以賞勸,将恐拘介之士,或憚賞而不言;貪赇之人,将慕利而妄舉。
苟不合宜,賞不虛行,則遠聽者未知當否之所在,徒見言之不用,謂設有而不行。
愚以告下之事,可小須後。
" 沈又教曰:"夫德薄而位厚,功輕而祿重,貪夫之所徇,高士之所不處也。
若陳至言于刺史,興益于本州,達幽隐之賢,去祝鮀之佞,立德于上,受分于下,斯乃君子之操,何不言之有!直言至理,忠也。
惠加一州,仁也。
功成辭賞,廉也。
兼斯而行,仁智之事,何故懷其道而迷其國哉!"褚〈契中"犬改石"〉複白曰:"堯、舜、周公所以能緻忠谏者,以其款誠之心著也。
冰炭不言,而冷熱之質自明者,以其有實也。
若好忠直,如冰炭之自然,則谔谔之臣,将濟濟而盈庭;逆耳之言,不求而自至。
若德不足以配唐虞,明不足以并周公,實不可以同冰炭,雖懸重賞,忠谏之言未可緻也。
昔魏绛由和戎之功,蒙女樂之賜,管仲有興齊之勳,而加上卿之禮,功勳明著,然後賞勸随之。
未聞張重賞以待谏臣,懸谷帛以求盡言也。
"沈無以奪之,遂從議。
沈探尋善政,案賈逵以來法制禁令,諸所施行,擇善者而從之。
又教曰:"後生不聞先王之教,而望政道日興,不可得也。
文武并用,長久之道也。
俗化陵遲,不可不革。
革俗之要,實在敦學。
昔原伯魯不悅學,闵馬父知其必亡。
将吏子弟,優閑家門,若不教之,必緻遊戲,傷毀風俗矣。
"于是九郡之士,鹹悅道教,移風易俗。
遷征虜将軍、持節、都督江北諸軍事。
五等初建,封博陵侯,班在次國。
平蜀之役,吳人大出,聲為救蜀,振蕩邊境,沈鎮禦有方,寇聞而退。
轉鎮南将軍。
武帝即王位,拜禦史大夫,守尚書令,加給事中。
沈以才望,顯名當世,是以創業之事,羊祜、荀勖、裴秀、賈充等,皆與沈谘謀焉。
及帝受禅,以佐命之勳,轉骠騎将軍、錄尚書事,加散騎常侍,統城外諸軍事。
封博陵郡公,固讓不受,乃進爵為縣公,邑千八百戶。
帝方欲委以萬機,泰始二年薨。
帝素服舉哀,賜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錢三十萬、布百匹、葬田一頃,谥曰元。
明年,帝追思沈勳,诏曰:"夫表揚往行,所以崇賢垂訓,慎終紀遠,厚德興教也。
故散騎常侍、骠騎将軍、博陵元公沈蹈禮居正,執心清粹,經綸墳典,才識通洽。
入曆常伯納言之位,出幹監牧方嶽之任,内著謀猷,外宣威略。
建國設官,首登公輔,兼統中朝,出納大命,實有翼亮佐世之勳。
其贈沈司空公,以寵靈既往,使沒而不朽。
又前以翼贊之勳,當受郡公之封,而固辭懇至,嘉其讓德,不奪其志。
可以郡公官屬送葬。
沈素清儉,不營産業。
其使所領兵作屋五十間。
"子浚嗣。
後沈夫人荀氏卒,将合葬,沈棺榇已毀,更賜東園秘器。
鹹甯中,複追封沈為郡公。
浚字彭祖。
母趙氏婦,良家女也,貧賤,出入沈家,遂生浚,沈初不齒之。
年十五,沈薨,無子,親戚共立浚為嗣,拜驸馬都尉。
太康初,與諸王侯俱就國。
三年來朝,除員外散騎侍郎。
元康初,轉員外常侍,遷越騎校尉、右軍将軍。
出補河内太守,以郡公不得為二千石,轉東中郎将,鎮許昌。
及愍懷太子幽于許昌,浚承賈後旨,與黃門孫慮共害太子。
遷甯北将軍、青州刺史。
尋徙甯朔将軍、持節、都督幽州諸軍事。
于時朝廷昏亂,盜賊蜂起,浚為自安之計,結好夷狄,以女妻鮮卑務勿塵,又以一女妻蘇恕延。
及趙王倫篡位,三王起義兵,浚擁衆挾兩端,遏絕檄書,使其境内士庶不得赴義,成都王穎欲讨之而未暇也。
倫誅,進号安北将軍。
及河間王颙、成都王穎興兵内向,害長沙王乂,而浚有不平之心。
穎表請幽州刺史石堪為右司馬,以右司馬和演代堪,密使演殺浚,并其衆。
演與烏丸單于審登謀之,于是與浚期遊薊城南清泉水上。
薊城内西行有二道,演浚各從一道。
演與浚欲合鹵簿,因而圖之。
值天暴雨,兵器沾濕,不果而還。
單于由是與其種人謀曰:"演圖殺浚,事垂克而天卒雨,使不得果,是天助浚也。
違天不祥,我不可久與演同。
"乃以謀告浚。
浚密嚴兵,與單于圍演。
演持白幡詣浚降,遂斬之,自領幽州。
大營器械,召務勿塵,率胡晉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