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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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乃是這種意識的一特殊形态,尋求這種知識的工作不是所有的人,而隻是少數的人所能勝任的。

    但兩者的内容實質卻是一樣的,有如荷馬所說,有一些星辰具有兩個名字,一個在神靈的語言裡,另一個在世間人的日常語言裡。

    所以真理的内容實質也可說是表現在兩種語言裡,一為感情的、表象的、理智的,基于有限範疇和片面抽象思維的流行語言,另一為具體概念的語言。

    假如我們從宗教出發要想讨論和批評哲學,那麼就還有比僅僅具有日常意識所習慣的語言更為需要的東西。

    科學知識的基礎是内在的内容、内蘊【于萬物】的理念,和它們激動精神的生命力,正如宗教是一種有教養的心靈,一種喚醒了覺性的精神,一種經過發展教導的内容。

    在最近時期,宗教不斷地愈益收縮了它廣闊的教化内容,而且常将一個内容顯得貧乏枯躁的情感引回到深厚的虔敬或情感。

    但隻要宗教有一個信仰、一個教義、一個信條,那麼它便具有哲學所從事尋求的東西——真理——在這裡面,哲學和宗教便可結合起來。

    但這也并不是按照那支配近代宗教觀念的、分離的、壞的理智來說,因為照這種理智看來,宗教與哲學兩者是彼此互相排斥的,或者兩者一般地是那樣分離開了的,以緻隻可以從外面予以聯合。

    而且就剛才所提及的看法而論,也包皮含有這樣的意思:即宗教很可以不要哲學,而哲學卻不可沒有宗教,其實毋甯應該說,哲學即包皮含有宗教在内。

    真正的宗教,精神的宗教,必須具有一種信仰,一種内容。

    因為精神本質上即是意識,而意識是為對象所形成的内容。

    精神作為情感還是一個沒有對象的内容【或用J.波麥(J.BoBhme)的話來說,僅有某種“痛苦”或“情調”(Qualiert)】隻是意識的一個最低階段,甚至可以說是在一種與禽獸有共同形式的靈魂裡。

    思維使靈魂(禽獸也是賦有靈魂的)首先成為精神。

     哲學隻是對于這種内容、精神和精神的真理的意識,不過是意識到精神在使人異于禽獸并使宗教可能的本質性的形态裡。

    那消沉的令人心情嚴重的宗教情緒,必須揚其它的悲觀苦悶、頹喪絕望之情,使之轉變為構成它的新生的主要成分。

     但宗教情緒同時必須謹記着:它是與精神内的“心情”(Herz)打交道的,精神是足以制裁“心情”的力量,而這種力量隻有依賴精神自身的新生才能發生。

    精神之所以能達到這種從自然的無知狀态和自然的迷失錯誤裡解放出來而得新生,是由于教育,并由于以客觀真理為内容的信仰,而這信仰又是經過精神的驗證而産生的結果。

    這種精神的新生也是心情從片面的抽象理智的虛妄裡解脫出來的新生,——這種抽象的理智每自誇它知道有限如何與無限有區别,哲學如何不陷于多神論必(在理智較銳敏的人那裡)陷于泛神論等等,——亦即是從一些可憐的見解裡解脫出來的新生。

    這些見解,虔誠謙卑的人多誤據以出發來反對哲學,正如銳敏的人反對神學知識一樣。

    如果宗教虔敬老滞留在這樣内容狹隘因而缺乏精神性的廣度和深度裡,那麼它實際上将會隻知道這種最狹隘的或愈益狹隘化的宗教與真正的宗教教義和哲學學說精神的擴大是對立的。

    (注二)但是思維着的精神不僅不會以這種純粹素樸的宗教虔敬為滿足,反之,這種純粹素樸的宗教觀點,從精神看來,本身就是由反思和抽象的理論産生的結果。

    借助于膚淺的理智,精神獲得這種從一切學說,優越地解放出來的自由,于是精神便應用它所染有的思維方式,熱烈地反對哲學,并強烈地保持其自身于一抽象的情感狀态的淡薄而無内容的頂點。

    ——說到這裡,我不禁要從巴德爾先生《知識的酵素》(?EermentisCognitionis)一書第五卷(1823)序言(第Ⅸ頁以下)裡選引一段關于這一形态的虔誠性的恰當批評。

     他說:“隻要宗教和它的教義,沒有從科學方面獲得基于自由研究從而達到的真正信念的尊重,則不論虔誠與不虔誠,無論怎樣加上你的一切命令與禁令,你的一切言論與行為,你皆無法使宗教避免邪惡,而且這種不受尊敬的宗教也就不會成為受人愛的宗教,因為我們隻能衷心地正當地愛我們所看見的真誠地曾受人尊重、并明白無疑地确知為值得尊重的東西。

    所以隻有值得享受這樣一種‘普遍的愛’(amorgenerosus)的宗教,才會受到人們的尊重。

    換言之,你要想宗教的實踐再行興盛的話,你必須留心使我們重新對宗教獲得一理性的理論,切不要用一些無理性的和亵渎神明的論斷,替你的反對者(無神論者)多留地位,如說:建立理性的宗教理論乃不可能的事情、不可思議的事情。

    又如說,宗教僅隻是心情方面的事情,對于這方面我們的腦子最好不要去過問,甚至必不可去過問。

    ”(注三) 就宗教缺乏内容看來,還有一點必須注意的,即隻能就宗教在某一時期的外在情況和現象可以如此說。

    如果有這樣的需要的話,我們也許可以責難象現在這樣一個時期,僅隻提出了對上帝的單純信仰,如高貴的耶科比(Jacobi)所急切需要的那樣,此外隻是還喚醒了一種集中的基督徒情緒;同時我們卻不要錯認了即在單純信仰和集中情緒裡面也透露出較高的原則(參看《小邏輯》導言§64說明)。

    但在科學以前即有百年千年的認識活動所提供的豐富的内容,而且這些豐富的内容在科學以前并不僅是一些曆史的陳述,僅為别人所擁有,而在我們已成過去,或僅為記誦之學所從事,隻能對頭腦銳敏的人提供考證批評的書本古董知識,好象不能提供精神的真知和求真的興趣似的。

    那最崇高、最深邃和最内在的東西已經透露在各式各樣的宗教、哲學和藝術品裡,采取純粹的或不純粹的,清楚的或模糊的,甚全常常是吓人的形态透露出來。

    我們必須認為那是弗蘭茲.馮.巴德爾先生的特殊功績,即他能繼續指出,這些形态不僅是在回憶裡,而且能以深刻思辯的精神,将它們的内容明白提高到科學的尊榮,因為他能夠根據這些形态來發揮并證實哲學的理念。

    波麥的深邃的精神經驗特别足以為此種工作提供機會和樣式。

     他這強有力的精神理應享受“條頓民族的哲學家”(PhilosoAphusteutonicus)的榮名。

    一方面,他曾經把宗教的内容本身擴充為普遍的理念,在宗教内容裡他設想到理性的最高問題,并力求在其中認識到精神和自然的更确定的範圍和形态。

     因為他的基本出發點即在于認上帝按照他的模型(實際上沒有别的,除了三位一體的模型),創造了人的精神以及一切事物,唯有在現世的生活裡那失掉了上帝原型的缺陷才可以得到恢複或補償。

    反之,另一方面,他又竭力将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