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柏格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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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說以及他對行動的頌揚。

    他說,“實際上,生物就是行動的中心。

    一個生物代表進入世界的偶然性的某個總和,也就是說,某個數量的可能行動”。

    否定自由意志的議論一部分要依靠假定精神狀态的強度是一個至少在理論上可以測量其數值的量;柏格森在《時間與自由意志》第一章中企圖反駁這種看法。

    據他說,從一部分上講,決定論者依靠真綿延與數學時間的混同;柏格森把數學時間看成實在是空間的一種形式。

    此外,從另一部分上講,決定論者把自己的主張放在一個沒有保證的假定上,即如果腦髓的狀态已定,精神的狀态在理論上便确定了。

    柏格森倒願意承認相反說法是對的,那就是說,精神的狀态已定時腦髓的狀态便确定,但是他把精神看得比腦髓更分化,所以他認為精神的許多不同狀态可以相應于腦髓的一個狀态。

    他斷定真自由是可能有的:“當我們的種種行動發自我們的全人格時,當這些行動表現全人格時,當它們和全人格有那種在藝術家與其作品之間不時見得到的難以名狀的類似時,我們是自由的。

    ” 在以上的概述中,我基本上盡力隻講柏格森的各種見解,而不提他為了支持這些見解而舉出的理由。

    對于柏格森比對于大多數哲學家容易做到這一點,因為通常他并不給自己的意見提出理由,而是依賴這些意見固有的魅力和一手極好的文筆的動人力量。

    他像作廣告的人一樣,依賴鮮明生動、變化多端的說法,依賴對許多隐晦事實的表面解釋。

    尤其是類推和比喻,在他向讀者介紹他的意見時所用的整個方法中占很大一部分。

    他的著作中見得到的生命比喻的數目,超過我所知的任何詩人的作品中的數目。

    他說,生命像是一個這樣的炮彈:它炸成碎片,各碎片又是一些炮彈。

    生命像是一個束。

    最初,它“尤其像草木的綠色部分進行積蓄那樣,是一種在貯水池中進行積蓄的傾向”。

    但是,這個貯水池裡要灌滿噴發着蒸汽的沸水;“注流必定不斷地噴湧出來,每一股注流落回去是一個世界”。

    他又說,“生命在其整體上顯出是一個巨波,由一個中心起始向外鋪展,并且幾乎在它的全部周邊上被阻止住,轉化成振蕩:隻在一點上障礙被克服了,沖擊力自由地通過了”。

    其次,又把生命比作騎兵突擊,這是比喻的最高潮。

    “一切有機物,從最下等的到最高級的,從生命的最初起源到我們所處的時期,而且在一切地點和一切時代,無不證明了一個沖擊,那是物質的運動的反面,本身是不可分割的。

    一切活的東西都結合在一起,一切都被同一個巨大的推進力推動。

    動物占據植物的上位,人類跨越過動物界,在空間和時間裡,人類全體是一支龐大的軍隊,在我們每個人的前後左右縱馬奔馳,這個排山倒海的突擊能夠打倒一切阻力、掃除許多障礙,甚至也許能夠突破死亡”。

     但是,對這場使人類位于動物界之上的突擊,一個感覺自己僅是旁觀者、也許僅是不同情的旁觀者的冷靜評論家,會覺得沉着細心的思考同這種演習是很難相容的。

    他一聽人對他講,思考不過是行動的一個手段,不過是避開戰場上的障礙物的沖動,他會感覺這樣的見解和騎兵軍官是相稱的,和哲學家卻不相稱,因為哲學家倒底是以思考為本務的:他會感覺在猛烈運動的激情與喧嚣當中,理性奏出的微弱音樂沒有容留餘地,沒有閑暇作公平的沉思,在這種沉思中,不是通過騷亂而是通過反映出來的宇宙之大來追求偉大。

    那麼,他也許不禁要問,到底是否有什麼理由承認這樣一個動亂不定的宇宙觀呢。

    假若我想得不錯,如果他問這個問題,他會發覺,無論在宇宙中或在柏格森先生的著作中,都沒有承認這種宇宙觀的任何理由。

     Ⅱ 柏格森的哲學并不隻是一種富于想像的詩意的宇宙觀,就這一點而言,柏格森哲學的兩個基礎是他的空間論與時間論。

    他的空間論對于他指責理智來說是必需的,如果他對理智的指責失敗了,理智對他的指責就會成功,因為這兩者之間是一場無情的苦鬥。

    他的時間論對于他證明自由來說是必要的,對于他逃開威廉·詹姆士所謂的“閉鎖宇宙”來說是必要的,對于他所講的其中不存在任何流動事物的永久流轉之說是必要的,對于有關精神與物質的關系他的全部講法是必要的。

    所以在評論他的哲學時,宜于把注意力集中在這兩個學說上。

    如果這兩個學說是對的,任何哲學家也難免的那種細小錯誤和矛盾倒沒有很大關系;而如果這兩個學說不對,剩下的就隻有應當不從理智根據而從審美根據來評判的富于想像的叙事詩了。

    因為二者當中空間論比較簡單,我先從它談起。

     柏格森的空間論在他的《時間與自由意志》中有詳盡明白的叙述,所以屬于他的哲學的最早期部分。

    在第一章中,他主張較大和較小暗含着空間的意思,因為他把較大者看成根本是包含較小者的東西。

    他沒有提出支持這種看法的任何理由,無論是好的理由或是壞的理由;他僅僅像是在運用明白的reductioadabsurdum(歸謬證法)似地高叫:“仿佛什麼在既沒有多樣性也沒有空間的場合下仍舊可以談大小似的!”一些明顯的相反事例,類如快樂與痛苦,給他造成很大困難,然而他從不懷疑也從不再審查一下他由之出發的定論。

     在下一章裡,關于數他主張相同的論點。

    他說:“隻要我們一想要想像數,而不僅是想像數碼或數目詞,我們便不得不求助于有廣延的心象”,而且“關于數的每一個清晰的觀念都暗含着空間的視覺心象”。

    這兩句話足以表明柏格森并不懂得數是什麼,他自己對于數就沒有清晰觀念,這一點我打算在下面加以證明。

    他的以下的定義也表明這一點:“數可以一般地定義成單元集團,或者更确切地說,定義成一與多的綜合”。

     在讨論這些說法時,我不得不請讀者暫時忍耐一下,去注意一些初看也許顯得迂腐氣、而其實極為重要的區别。

    有三件完全不同的東西,柏格森在上面的話裡弄混了,即:(1)數——适用于種種個别數目的一般概念;(2)種種個别的數;(3)種種個别的數對之适用的種種集團。

    柏格森講數是單元集團,他所定義的是最後這一項。

    十二使徒、以色列的十二支族、十二月份、黃道十二宮,都是單元集團,然而其中哪一個也不是“十二”這個數,更不是按上述定義應當是的一般的數。

    顯然,“十二”這個數是所有這些集團共有的、但不和其他集團如十一人闆球隊共有的東西。

    因此,“十二”這個數既不是由十二項事物而成的一個集團,也不是一切集團共有的東西;而一般的數則是“十二”或“十一”或其它任何數的一種性質,卻不是有十二項事物或十一項事物的各種集團的性質。

     因此,當我們按照柏格森的意見,“求助于有廣延的心象”,去想像譬如說擲出對六骰子得到的那種十二個圓點時,我們仍沒有得到“十二”這個數的心象。

    其實,“十二”這個數是比任何心象都要抽象的東西。

    在我們談得上對“十二”這個數有所了解之前,我們必須先知道由十二個單元而成的不同集團的共通點,而這一點因為是抽象的,所以是無法在心中描繪的事。

    柏格森無非是仗着把某個特定集團和它的項數混淆起來,又把這個數和一般的數混淆起來,才得以使他的數的理論顯得似乎有道理。

     這種混淆和下述情況是一樣的。

    假使我們把某個特定青年和青年期混淆起來,把青年期又和“人生的時期”這個一般概念混淆起來,然後主張,因為青年有兩條腿,青年期必定有兩條腿,“人生的時期”這個一般概念必定有兩條腿。

    這種混淆關系重大,因為隻要一看出這種混淆,便明白所謂數或個别的數能在空間中描繪其心象的理論是站不住腳的。

    這不僅否定了柏格森的關于數的理論,而且否定了他的一個更為一般的理論,即一切抽象觀念和一切邏輯都是由空間得出的。

     但是,撇開數的問題不談,我們要承認柏格森所講的分離的諸單元的一切多元性都暗含着空間這個主張嗎?他考察了和這個看法似乎矛盾的事例當中若幹事例,例如接連繼起的聲音。

    他說,我們聽見街上某個行人的腳步聲時,我們心中懸想他的相繼位置,我們聽見鐘聲時,我們或者想像那個鐘前後搖蕩,或者把相繼的聲音在理想空間中排列起來。

    但是,這些話僅僅是一個好作視覺想像的人的自傳式述懷,說明了我們前面所講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