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貝克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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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地指出,仍舊有其它的可感性質。

     費羅諾斯然後講起滋味。

    他指出甜味是一種快樂,苦味是一種苦痛,快樂和苦痛是屬于心的。

    同樣的道理用到氣味上也合适,因為氣味不是快感的就是不快的。

     海拉司奮力拯救聲音,他說聲音為空氣中的運動,真空中沒聲音,由這件事實即可明了。

    海拉司講,我們必須“把我們所感知的那種聲音和聲音本身區别開;或者說,把我們直接感知的聲音和我們身外存在的聲音區别開”。

    費羅諾斯指出,海拉司所謂的“實在的”聲音,既然是一種運動,可能看見、觸到也難說,但是一定聽不見;所以這不是我們從知覺中所知道的那種聲音。

    聽了這番話,海拉司現在承認“聲音在心外也沒有實在存在。

    ” 他們于是談到顔色,這回海拉司很自信地開言:“對不起,論顔色那可大不一樣。

    莫非還有什麼事會比我們在對象上看見顔色更明白?”他主張,在心外存在的實體具有在其上所見到的顔色。

    但是費羅諾斯要了結這種意見并無困難。

    他從夕陽下的雲彩說起,這種雲是紅中透金黃的;他指出,一塊雲逼近來看就不帶這種顔色。

    他接着談到使用顯微鏡因而造成的差異,談到一切東西在有黃疸病的人看來都是黃的。

    他說,極渺小的蟲子一定比我們能看見更小得多的對象。

    于是海拉司說顔色不在對象中,在光裡面;他講,顔色乃是一種稀薄的流動實體。

    如同聲音問題一樣,費羅諾斯指出,照海拉司的說法,“實在的”顔色就是和我們看見的紅與藍不同的什麼東西,這說不過去。

     話到這裡,關于一切次性質,海拉司都認輸了,但是他繼續說各種主性質,特别是形相和運動,卻是外界的無思維實體固有的。

    對這點費羅諾斯回答說,物體離我們近時顯得大,離遠時顯得小,而某個運動可能在這人看來覺得快,那人看來覺得慢。

     說到這裡,海拉司企圖改弦更張,換一個新方針。

    他說他犯了錯誤,沒把對象和感覺區别開;“感知”這件行為他承認是屬于心的,但是所感知的東西不然;例如顔色“在心以外某個無思維的實體中有實在存在。

    ”對這點費羅諾斯回答:“所謂感官的什麼直接對象——即什麼表象或諸表象的組合——存在于無思維的實體内,換句話說存在于一切心的外面,這話本身就是一個明顯的矛盾。

    ”可以看出,到這裡議論變成為邏輯性的,不再是經驗性的了。

    隔幾頁之後,費羅諾斯講:“凡直接感知的東西全是表象;任何表象能夠在心外存在嗎?” 對實體進行了形而上學的讨論之後,海拉司回過來讨論視覺,論點是他在某個距離外看得見東西。

    費羅諾斯回答說,這話對于夢裡見到的東西同樣說得過,可是個個都承認夢中的東西是屬于心的;況且,距離不是憑看感知的,而是經驗的結果,是判斷出來的;一個生來瞎眼、但現在初次能看東西的人,視覺對象對于他就不會顯得有距離。

     在第二篇對話的開頭,海拉司極力主張腦子裡的某些痕迹為感覺作用的起因,但是費羅諾斯回駁他說:“腦子既然是可感物,隻存在于心中。

    ” 這本對話的其餘部分不那麼有意思,沒必要再講了。

     現在我們給貝克萊的主張作一個分析批判。

     貝克萊的議論分兩部分。

    一方面,他議論我們沒感知到物質實體,隻感知到顔色、聲音等等;又議論這些都是“屬于心的”,或“在心中”。

    他的說理關于頭一點完全有折服人的力量,但是關于第二點,毛病在于“屬于心的”這話沒有任何定義。

    事實上他信賴習常的見解,以為一切事物必定或是物質的或是心靈的,而且任何事物不兼是二者。

     當他講我們感知的不是“東西”或“物質實體”,而是性質,而且沒有理由認為常識看作是全屬于一個“東西”的各種性質固有在某一個與它們各個全有區别的實體内,這時候他的論法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等他接下去說可感性質(包括主性質)是“屬于心的”,那些議論便屬于很不相同的種類,而确實性程度也大有出入了。

    有些議論是打算證明邏輯必然性的,另外一些議論是比較經驗性的議論。

    先來說前一類議論。

     費羅諾斯講:“凡直接感知的東西全是表象;任何表象能夠在心外存在嗎?”這恐怕就需要對“表象”一詞作個長長的讨論。

    假使認為思維和知覺作用是由主體與客體間的關系構成的,那麼便能夠把心看成等于主體,而主張心“中”什麼也沒有,隻在心“前”有客體。

    貝克萊讨論了這樣一種意見,即我們必須把“感知”這件行為和被感知對象區别開,前者屬于心而後者則否。

    他反對這意見的那些道理是含混的,而且也必然如此,因為像貝克萊那種相信有心靈實體的人,并沒有駁它的确實手段。

    他說:“所謂感官的什麼直接對象存在于無思維的實體内,換句話說存在于一切心的外面,這話本身就是一個明顯的矛盾。

    ”在這裡有一個謬誤,類似以下的謬誤:“沒有舅舅,就不可能存在外甥;那麼,甲君是外甥;所以甲君按邏輯必然性講有舅舅。

    ”若已知甲君是外甥,這當然是邏輯必然的,但是從分析甲君而可能知道的任何事情都推不出這種邏輯必然性。

    所以說,如果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