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八十四 【元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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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沒其産十之二。

     戊午,議罷漢人之為達噜噶齊者。

     己巳,樞密院言:“有唐古岱者,冒禁,引軍千馀人,于辰溪、沅州等處劫掠新附人千馀口及牛馬、金銀、币帛,而麻一陽一縣達噜噶齊呼巴布哈為之向導。

    ”敕斬唐古岱、呼巴布哈,馀減死論,以所掠者還其民。

     冬,十月,己卯,享于太廟。

     戊子,千戶托讷、總把呼岱擅引軍人婺州永康縣界,殺掠吏民。

    事覺,自陳扈從先帝出征有功、乞貸死。

    敕沒其家赀之半,杖遣之。

     辛卯,赈和州貧民鈔。

     乙末,納碧玉爵于太廟。

     辛醜,以月直元辰,命五祖真一人李居壽作醮事,奏赤章,凡五晝夜。

    事畢,居壽請間言:“皇太子春秋鼎盛,宜預國政。

    ”帝喜曰:“尋将及之。

    ”明日,下诏:“皇太子燕王參決朝政,凡中書省、樞密院、禦史台及百司之事,皆先啟後聞。

    ” 是月,叙州、夔府至江陵界置水驿。

     蜀地既平,以張庭瑞為諸蠻夷部宣慰使,甚得蠻夷心。

     碉門羌與婦人老幼入市,争價,持刃入碉門,魚通司系其人,羌酉怒,斷繩橋,謀入劫之。

    魚通司來告急,左丞汪惟正問計,庭瑞曰:“羌俗暴悍,以鬥殺為勇。

    今如蜂毒一人,而即以門牆之寇待之,不可。

    宜遣使往谕禍福,彼悟,當自回矣。

    ”惟正曰:“使者無過于君。

    ”遂從數騎抵羌界,羌陳兵以待,庭瑞進前語之曰:“殺人償死,羌與中國之法同。

    有司系諸人,欲以為見證耳,而汝即肆無禮。

    如行省聞于朝,召近郡兵,空汝巢一穴一矣。

    ”其酋長棄一槍一弩一拜曰:“我近者生裂羊胛蔔之,視肉之文理何如則吉,其兆曰:‘有白馬将軍來,可不勞兵而罷。

    ’今公馬果白,敢不從命!”乃論殺人者,馀盡縱遣之。

    遂與約,自今交市者以碉門為界,無相出入。

     官買蜀茶,增價鬻于羌人,人以為患。

    庭瑞更變引法,每引納二缗,而付文券與民,聽其自市于羌,羌、蜀便之。

     先時運糧由揚州溯江,往往覆陷,庭瑞始立屯田,人得免患。

     都掌蠻闆,蠻善飛一槍一,聯松枝為牌自蔽。

    行省命庭瑞讨之,庭瑞所射矢出其牌半幹,蠻驚曰:“何物弓矢,如此之力!”即請服。

    遂斬其酋,而招複其馀民。

     庭瑞旋授叙州等處蠻夷部宣撫使。

     宋文天祥之被執也,數求死不得,太學生廬陵王炎午作《生祭文》勸其速死,置于衢路,天祥未之見也。

    行至南安,不食八日,猶生。

    是月至燕,館人供帳甚盛,天祥不寝處,坐達旦,遂移兵馬同,設卒守之。

    天祥南面坐,未嘗面北,留夢炎說之則罵。

    王積翁欲合降臣謝昌元等十人請釋天祥為道士,夢炎不可,曰:“天祥出,複号召江南,置吾十人于何地!”事遂已。

     已而丞相博啰等召見于樞密院,天祥入,長揖。

    欲使跪,天祥曰:“南之揖,北之跪。

    予南人,行南禮。

    ”博啰叱左右曳之地,天祥不屈。

    問有何言,天祥曰:“自古有興有廢,帝王、将相,滅亡誅戮,何代無之!我盡忠于宋以至此,願求早死。

    ”博啰曰:“汝謂有興有廢,且問盤古至今日,幾帝幾王?”天祥曰:“一部十七史從何處說起!我今日非應博學宏詞科,何暇泛論!”博羅曰:“汝不肯說廢興事,且道古來有以宗社與人而複逃者乎?”天祥曰:“奉國與人,是賣國之臣也。

    賣國者必不去,去者必非賣國者也。

    予前除宰相不拜,奉使軍前,尋被拘執。

    不幸有賊臣獻國,國亡當死,所以不死者,為度宗二子在浙東,老母在廣故耳。

    ”博啰曰:“棄德祐嗣君而立二王,忠乎?”天祥曰:“當此之時,社稷為重,君為輕。

    吾别立君,為宗廟社稷計也。

    從懷、愍而北者非忠,從元帝為忠;從徽、飲而北者非忠,從高宗為忠。

    ”博啰不能诘。

    有問:“晉元帝、宋高宗有所受命,二王立不以正,是篡也?”天祥曰:“景炎乃度宗長子,德祐親兄,不可謂不正,即位于德祐去國之後,不可謂篡;陳丞相對太後命奉二王出宮,不可謂無所受命。

    ”博啰等皆無詞,但以無所受命為解。

    天祥曰:“天與之,人歸之,雖無傳受之命,推戴擁立,亦何不可!”博啰怒曰:“汝立二王,竟成何功?”天祥曰:“立君以存宗社,存一日則盡臣子一日之責,何功之有!”博啰曰:“既知其不可,何必為?”天祥曰:“父母有疾,雖不可為,無不下約之理。

    盡吾心焉,不可救,則天命也。

    天祥今日至此,唯有一死,不在多言。

    ”博啰欲殺之,帝及諸大臣不可。

    張弘範病中亦表奏天祥忠于所事,願釋勿殺,乃複囚之。

     十一月,壬子,遣禮部尚書柴椿偕安南國使杜中,赍诏往谕安南國世子陳日烜,責其來朝。

     乙卯,罷太原、平一陽一、西京、延安路新簽軍還籍。

    罷招讨使劉萬努所管無籍軍願從大軍征讨者。

     戊辰,命湖北道宣慰使劉深教練鄂州漢一陽一新附水軍。

     十二月,戊寅,發粟鈔赈鹽司竈戶之貧者。

     丙申,敕樞密、翰林院官就中書省與索多,議招收海外諸番事。

     丁酉,敕:“自明年正月朔,建醮于長春一宮,凡七日,歲以為例。

    ” 增置宿衛。

     初,宿衛皆領于四集賽,以太祖功臣博勒呼、博爾濟、穆呼哩、齊拉兗四族世領集賽之長。

    集賽老,猶言分番宿衛也。

    年老既久,即擢為一品,或以才能任使,貴盛雖極,一日歸至内庭,則執事如故。

    其後集賽增至四千八百,而累朝鄂爾多集賽尤多,為國大費。

     建聖壽萬安寺于京城。

     帝師策琳沁卒,敕諸國教師憚師百有八人,即萬安寺設齋圓戒,賜衣。

     是歲,雲南行省平章政事賽音谔德齊卒,百姓巷哭。

    交趾國王遣使者十二人衰绖緻祭,使者号泣震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