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六十五 【宋紀一百六十五】

關燈
起屠維赤奮苦十月,盡重光單阏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複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紹定二年(金正大六年,蒙古太宗元年) 冬,十月,乙未朔,诏:“諸道提點刑獄,以十一月按部理囚徒。

     蒙古兵入慶一陽一界。

    金诏陝西行省遣使奉羊酒币帛,乞緩師請和,蒙古不受。

     癸卯,太學錄陳埙進言:“方張之敵,未亡之金,叵測之忠義,跳梁之群盜,皆所當慮。

    ”帝曰:“此正治不忘亂,安不忘危之意。

    ”埙言:“正為國體未治且安耳。

    ”又言用人貴乎公,帝曰:“今人才亦自難得。

    ” 丁未,臣寮言:“請申饬監司、郡守,自今所屬阙官,以次攝事,毋得差非見任官。

    如有違,其受差及差之人并镌斥。

    ”從之。

     庚戌,進知吉州越汝悆官一等,以和籴有勞也。

     己未,臣寮言:“百司庶府,循例而忘法;監司守令,枉人而徇情。

    請饬内外奉行法令。

    ”從之。

     壬戌,诏赈台州被水之民,蠲諸色賦稅有差。

     丁卯,臣寮言:“請下國子監、内外學校之官,令于士子程課之外,迪以義理之學,厲以行藝之實。

    ”從之。

     新知婺州莫澤朝辭,帝曰:“婺州正要得人,記向時守臣魏豹文曾理會經界,如何?”澤言:“婺州向時凋弊,皆緣稅籍不明。

    今經界既正,賦役均平,故不費力。

    ”帝曰:“義役聞尚未了。

    ”澤言:“義役乃民間自樂為,州縣扶助耳。

    ”帝曰:“峒寇尚未消弭,正要理會。

    ”澤曰:“盜賊不足慮,全要州縣得人。

    ”帝曰:“然。

    ” 己巳,太尉少卿、知臨安府趙立夫言:“請将荼槽、下沙合為一寨。

    ”帝曰:“每寨幾人?”立夫曰:“多者百二十人。

    ”帝曰:“京城民訟如何?”對曰:“臣幸與民相安。

    ”帝曰:“都民當撫縻,使常在春風和氣中,不可使有愁歎。

    ”又問:“刑獄如何?”對雲:“獄常空。

    ”帝曰:“民命所關,不可淹延。

    ” 己卯,臣寮言:“請令戶部下諸路監司,凡民訟,依次第官司結絕,如未經予奪,不得索案改送,先從台部常切遵守。

    ”從之。

     十一月,己醜,熒惑入氐。

     十二月,丙申,雪。

    蠲大理寺、三衙、臨安府點檢繳賞酒庫所見鹽贓賞錢。

    給諸軍薪炭錢,出戍官兵倍之。

     丙午,前知安吉州趙必觀,言楮券破損腐爛,人不以為重。

    帝曰:“此緣錢少耳。

    ”因問:“苕霅之民今已安業否?”必觀言:“臣至郡,民不聊生;聖恩赈給,連歲小稔,民粗安業。

    ” 辛亥,以翰林學士鄭清之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乙卯,軍器監度正言:“江西、福建、湖南災蕩,老弱轉溝壑,壯者遂為盜賊。

    ”帝曰:“此州縣不得人,以至于此。

    ”對曰:“今選任之際,更宜謹之。

    ”帝曰:“選任誠不可不審。

    ”又言:“近來放散忠義軍及破落士人,去為賊用,請行下諸将,随宜招收,籍以為軍。

    士人在賊中者招谕之,更宜示之以信。

    又力行節儉,以阜财用,以化貪鄙。

    ”帝曰:“恭者不侮人,儉者不奪人,朕平日力行此二者。

    ” 蒙古始置倉廪,立驿傳,命河北漢民以戶計出賦調,耶律楚材主之;西域人以丁計出賦調,瑪哈摩斯古喇迪爾主之。

    又以史天澤、劉嶷、舒穆噜劄拉三人為萬戶,分守中原。

     丙辰,再給諸軍薪炭錢。

     蒙古圍慶一陽一,金遣伊喇布哈救之。

     先是金主欲遣使谕意于布哈,謂白華曰:“汝往邠州,六日能往複乎?”華自量日可馳三百裡,應曰:“能如期宣谕而複。

    ”金主甚喜,謂華曰:“汝從來語及征進,必有難色;今銳于平時,何也?”華曰:“向日用兵,以南征及讨李全之事梗之,不能專意北方,故以為難。

    今蒙古兵入界已三百馀裡,若縱之令下秦川,則何以救!不得不以一戰摧之。

    與其戰于近裡之平川,不若戰于近邊之要隘也。

    ” 是歲,金罷近京獵地百裡,聽民耕稼。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複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紹定三年(金正大七年,蒙古太宗二年) 春,正月,壬申,雷。

     臣僚“請令諸路提點刑獄官親行所部,凡翻異駁勘之獄,同守臣審鞫,便宜予決,毋得滞留。

    其有職兼守臣者,令以次監司行。

    ”從之。

     金伊喇布哈遇蒙古兵于大昌原,以忠孝軍提控完顔彜為前鋒。

    彜擐甲上馬,不返顧,士氣皆倍,以四百騎破蒙古八千之衆,遂解慶一陽一之圍。

    自蒙古構兵二十兵,僅有此捷,奏功第一,于是陳和尚之名震國中,授定遠大将軍,世襲穆昆。

    忠孝軍皆回纥、奈、曼、羌、渾及中原被俘避罪來歸者,鸷很難制,唯彜禦之有方,坐作進退,皆中程式,所過州縣,秋毫無犯,每占則先登,疾若風雨,諸将倚為重。

     金主命權簽樞密院事額爾克屯邠州,布哈及總帥約赫德還京兆。

     初,蒙古遣翁鄂啰為小使,至陝西行省,恐洩事機,留之。

    布哈等既解慶一陽一之圍,志氣驕滿,乃遣翁鄂啰歸,語之曰:“我已準備軍馬,能戰則來。

    ”翁鄂啰還白之,蒙古主怒,議遣皇弟圖壘伐金。

     布哈之馭軍也無法,好趨小利,嘗一日夜馳二百裡,軍中莫敢谏止。

    完顔彜憂之,私謂同列曰:“副樞以大将為剽掠之事,今日得生口三百,明日得牛羊一二千,士卒喘死者則不複計。

    國家數年所積,一旦必為是人确除盡矣。

    ”或以告布哈。

    一日,置酒會諸将,行酒至彜,布哈曰:“汝曾短長我,又謂國家兵力當由我盡壞,信有之乎?”彜飲畢,徐曰:“有之。

    ”布哈見其無懼容,漫為好語雲:“有過當面論,無後言也。

    ” 是月,蒙古定諸路課額。

    初,太祖征西域,倉庫無鬥粟尺帛之儲,于是群臣鹹言:“雖得漢人,亦無所用,不若盡殺之,使草木暢茂,以為牧地。

    ”耶律楚材曰:“夫以天下之廣,四海之富,何求而不得!但不為耳,何名無用哉?”因言:“地稅、商稅、酒、醋、鹽、鐵、山澤之利,可得銀五十萬兩,絹八萬匹,粟四十馀萬石。

    ”太祖曰:“誠如卿言,則國用有馀矣。

    ”卿試為之。

    ”至是用楚材言,定課稅、酒稅,驗實,息十取一,雜稅二十取一。

     二月,庚戌,以直寶章閣魏大有知漳州,措置招捕盜賊;起複直寶章閣陳韡知南劍州、福建路兵馬钤轄、同措置。

    又起複趙範、趙葵節制鎮江、滁州軍馬。

    範、葵時丁母擾,求解官,不許;卒哭,乃起視事。

     庚申,蠲江西、湖南、福建被盜州縣稅賦一年。

     閏月,癸酉,逃卒穆椿竊入皇城縱火,焚禦前甲仗庫,衛士捕得之,磔于市。

    時李全欲銷朝廷兵備,故遣椿為亂。

    于是先朝甲仗燒毀殆盡。

     戊子,诏:“江西、湖南、福建盜寇,凡脅從之民,束身出官,并與釋罪;能自戮渠首來者補官;僞官、土豪帥衆立功者官之。

    ” 三月,戊戌,臣僚請補禁衛兵額,戒内侍毋得私役,革賃号,修火政,以肅宮禁;從之。

     癸醜,置會子庫監官一員,專作堂差,以有舉選人充。

     夏,四月,庚午,诏:“諸道提點刑獄,以五月按部理囚徒。

    ” 癸酉,蠲紹興府馀姚、上虞縣民戶折麥一年,以水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