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通典卷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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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一 ○職官一 (臣)等謹按杜佑通典敘次職官首歷代官制次三公次三省次尚書次禦史次諸卿次武官次東宮官次王侯封爵次州郡次文武散官次祿秩次秩品從前續修唐五季宋遼金元明歷代職官典悉遵杜佑原書體例臣等奉命纂輯本朝職官典一代之制創置實多古未有者於通典既闕其目今所有者於通典每異其名即使職掌可推要難體例悉合我朝官制增益省併至精至詳度越千古殊非通典職官所能限其類悉其制也故茲典編次未便仍襲舊章況通典雖載周秦以來制度而究必以唐代官名標首亦即張衡以漢次敘漢事之例未嘗舍當代職典反從異代也(臣)等謹據大清會典欽定職官表二書分門別序自宗人府官屬內閣官屬以至藩屬各官土司各官終之以文武官階祿秩秩品凡十八卷雖與通典首列公孤末載京尹進給事於三省退宗正於諸卿先後有異而各從憲典義本同也玉海載職官之書有曰漢官解詁漢官儀漢官典儀漢官儀式漢官名秩簿晉百官名魏官儀齊職官儀梁職官要錄若斯之類均各標一代典章與往古秩然不混矧我皇上德博化光因心作則內而閣部院司外而督撫司道守令丞尉靡不謹凜常箴各舉厥職乃知執秩正官古今所同而惟堯舜之君表正於上始克光乎官師之典遷秩之書然則創置沿革不特見盛代之軌範且以昭聖人之德業焉刊定職次著為格令杜典遺文豈足以賅我朝之政法乎 第一宗人府 師傅保加銜 內閣 翰林院 詹事府 第二吏部 戶部【附總督倉場】 第三禮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盛京戶部 禮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第四理藩院 都察院 第五通政司 大理寺 太常寺 第六光祿寺 太僕寺 鴻臚寺 國子監 欽天監 太醫院 第七內務府 第八武官上 鑾儀衞 第九武官下 八旗都統 領侍衞府 前鋒統領 護軍統領 步軍統領 火器健銳虎鎗各營 第十宗室封爵【王府官屬公主府官附】 世爵世職【聖賢後裔世職 并衍聖公官屬附】 第十一京尹【順天府附大興宛平縣奉天府附承德縣】 總督巡撫 漕運總督【官屬附】 河道總督【官屬附】 第十二學政【附各府州縣儒學官屬】 鹽政 關稅各差 第十三司道 府州 州縣 第十四直省武官上 盛京將軍等官 各處駐防武官 各處駐劄武官 第十五直省武官中 新疆各官 第十六直省武官下 提督 總兵副將 參將 遊擊等官 第十七藩屬各官 土司各官 僧錄道錄等司 第十八文武官階【命婦附】 祿秩 秩品 宗人府 師傅保加銜 內閣 翰林院 詹事府 △宗人府【宗令 左右宗正 左右宗人 府丞 左右司理事官 副理事官 主事 經歷 堂主事 筆帖式】 宗人府宗令一人 左右宗正各一人 左右宗人各一人並順治元年置掌皇族之屬籍以時修輯玉牒辨昭穆序爵祿均其惠養而布之教令凡親疏之屬胥受治焉【初制宗令以親王郡王統理宗以貝勒貝子兼攝宗人以鎮國輔國公及將軍兼攝後擇賢任使不復以封爵為限】 府丞漢人一人順治九年置掌校理漢文冊籍【初制有覺羅啟心郎二員漢軍啟心郎二員與丞均為正官康熙十二年裁】 左右司理事官宗室各二人 副理事官宗室各二人 主事宗室各二人分掌左右翼宗室覺羅之籍並書其子女適庶生卒婚嫁官爵名諡以備玉牒紀載凡承襲次序秩俸等差及養給貧幼優恤婚喪之事時為稽核綜理焉【初制設郎中六員員外郎四員主事四員康熙十二年始分隸左右兩司三十八年兩司各裁郎中一員雍正二年改郎中為理事官改員外郎為副理事官惟主事仍舊名初制皆以覺羅為之後以覺羅滿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