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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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民 秦始皇二十八年,徙黔首三萬戶琅琊台下。

     二十六年,徙民于河北、榆中三萬戶。

     漢高帝五年九月,徙諸侯于關中。

     九年十一月,徙齊、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懷氏、田氏五姓關中,與利田宅。

    初,婁敬使匈奴來,因言:“匈奴河南白羊、樓煩王去長安近者七百裡,輕騎一日一夕可以至,秦中新破,少民,地肥饒,可益實。

    諸侯初起時,非齊諸田,楚屈、昭,景莫與。

    今陛下雖都關中,實少人,北近胡寇,東有六國強族,一日有變,陛下亦未得安枕而卧也。

    臣願陛下徙齊諸田,楚昭、屈、景,燕、趙、韓、魏後及豪傑名家,且實關中,無事可備胡,諸侯有變,亦足率以東伐,此強本弱末之術也。

    ”帝曰:“善。

    ”乃徙劉敬所言關中十萬馀口。

     景帝元年正月,诏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

     武帝建元二年,作茂陵邑。

    三年春,賜徙茂陵者戶錢二十萬,田二頃。

     元朔二年夏,募民徙朔方十萬戶,又徙郡國豪傑及赀三百萬已上于茂陵。

    初,主父偃說帝曰:“茂陵初立,天下豪傑兼并之家亂衆民,皆可徙茂陵,内實京師,外消好猾,此所謂不誅而害除。

    ”帝從之。

     元狩五年,徙天下奸猾吏民于邊。

     元鼎六年,分武威、酒泉地置張掖、敦煌郡,徙民實之。

     大始元年,徙郡國吏民豪傑于茂陵、雲陵。

    (此言“雲陽”,而轉寫者誤為“陵”耳。

    茂陵,帝所自起;而雲陽,甘泉所居,故總使徙豪傑也。

    鈎弋、趙婕妤死,葬雲陽。

    至昭帝即位,始尊為皇太後,而起雲陵。

    武帝時未有雲陵。

    ) 昭帝始元三年秋,募民徙雲陵,賜錢田宅。

     四年夏,徙三輔富人于雲陵,賜錢戶十萬。

     宣帝本始元年春正月,募郡國吏民赀百萬以上徙平陵。

     二年春,以水衡錢為平陵徙民起第宅。

     元康元年,徙丞相、将軍、列侯、吏二千石、赀百萬者杜陵。

     武帝鴻嘉二年夏,徙郡國豪傑赀五百萬以上五千戶于昌陵,賜丞相、禦史、将軍、列侯、公主、中二千石冢地、第宅。

     後漢光武建武十五年,徙雁門、代郡、上谷三郡民,置常山關、居庸關以東。

     二十六年,雲中、五原、朔方、北地、定襄、雁門、上谷、代郡八郡民歸于本土,遣谒者分将施行,補理城郭。

    發遣邊民,在中國布還諸縣,皆賜以裝、錢,轉輸給食。

     崔寔《政論》曰:“古有移人通财,以贍烝黎。

    今青、徐、兖、冀,人稠土狹,不足相供。

    而三輔左右及涼、幽州内附近郡,皆土廣人稀,厥田宜稼,悉不肯墾發。

    小人之情,安土重遷,甯就饑餒,無适樂土之慮。

    民猶群羊聚畜,須主者牧養處置,置之茂草則肥澤繁息,置之曉鹵則零丁耗減。

    是以景帝六年,诏郡國令人得去硗狹就寬肥。

    至武帝,遂徙關東貧人于隴西、北地、西河、上郡、會稽凡七十二萬五千口,後加徙猾吏于關内。

    今宜複遵故事,徙貧人不能自業者于寬地。

    此亦開草辟土,振人之術也。

    ” 仲長統《昌言》曰:“遠州之縣界至數千百裡,雖多山陵洿澤,猶有可居人種毅者焉。

    而諸夏有十畝共桑之迫,遠州有曠野不發之田。

    代俗安土,有死無去,君長不使,誰能自往緣邊之地?亦可因罪徙人,便于守禦。

    ” 獻帝建安十六年,曹公西征。

    初,自天子西遷洛陽,人民單盡。

    其後鐘繇以侍中守司隸校尉、持節督關中諸軍,繇徙關中民,又招納亡叛以充之。

    數年間,民戶稍貴。

    曹公征關中,得以為資。

     魏文帝改長安、谯、許昌、亳、洛陽為五都,今天下聽内徙,複五年,後又增其複。

     齊王以明帝景初三年正月即位。

    六月,以遼東東沓縣吏民渡海居齊郡界,以故縱城為新沓縣以居民。

     元始元年二月,以遼東汶北、豐縣民流徙渡海,居齊郡之西安、臨淄、昌國縣界,為新漢、南豐縣以居流民。

     蜀主建興十四年,徙武都氐王符建及氏民四百餘戶于廣都。

     晉宣帝為骠騎大将軍、都督雍州,表徙冀州農夫佃上邽。

    武帝太康中,杜預為征南将軍。

    初,伐吳軍至江陵,因兵威,徙将士屯戍之家以實江南北郡故地,各樹之長吏,荊土蕭然。

     宋文帝元嘉二十二年,武陵王駿讨緣沔蠻,移一萬四千餘口于京師。

    二十三年,遷漢川流民于沔次。

    二十六年,使太子步兵校尉沈慶之自彭城徒流民數千家于瓜步。

    征北參軍程天徙江南流民于南州亦如之。

    二十八年冬,徙彭城流民于瓜步,淮南流民于姑孰,合計萬家。

     孝武帝大明中,孔靈符為丹陽尹。

    山門縣土境偏狹,民多田少,靈符表徙無資之家于徐姚、鄞、鄮三縣界,墾起湖田。

    帝使公卿博議,太宰江夏王義恭議曰:“夫訓農修本,有國所同。

    土著之民,習玩日久。

    如京師無田,不聞徙居他縣。

    尋山陰豪傑富室,頃畝不少,貧者肆力,非為無處,耕起空荒,無救災歉,又兼緣湖居民魚鴨為業,及有居肆,理無樂徙。

    ”尚書令柳元景、右仆射劉秀芝、尚書王瓒之、顧凱之、顔師伯、嗣湘東王彧議曰:“富戶溫房,無假遷業;窮身寒室,必應徙居。

    葺字疏臯,産粒無待,資公則公未易充,課私則私卒難具。

    生計既完,畲功自息,宜募亡叛通恤及與樂田者,其往經創,須粗修立,然後徙居。

    ”侍中沈懷文、王景文、黃門侍郎劉凱、郗颙議曰:“百姓雖不親農,不無資生之路。

    若驅以就田,則坐以相違奪。

    且鄞等三縣去治并遠,既安之民忽徙他邑,新垣未立,舊居己毀,去留兩困,無以自資。

    謂宜适任民情,從其所樂,開宥速亡,且令就業,若審成腴壤,然後議遷。

    ”太常王元漠羨議曰:“小民貧匮,遠就荒疇,去舊即新,糧種俱缺,習之既難,勤之未易。

    謂宜微加資給,使得肆勤,明力田之賞,申怠惰之罰。

    ”光祿勳王升之議曰:“遠廢之疇,方翦棘荊,率課窮乏,其事彌難,資徙粗立,徐行無晚。

    ”帝違衆議,徙民,井成良業。

     後魏道武天興元年正月,徙山東六州民吏及徒何高麗雜夷三十六署,百工技巧千萬口,以充京師。

    二月,诏給内徙新民耕牛,計口受田。

    十二月,徙六州三十二郡守宰、豪傑、吏民二千家于代都。

     二年,陳留郡、河南流民萬餘口内徙,遣使者存勞之。

     明元泰常三年,徙冀、定、幽三州徒何民于京師。

     《娥清傳》:清為給事中黃門侍郎。

    先是,徒何民散居三州,頗為民害,诏清徙之平城。

    清善綏撫,徙者如歸。

     延和元年,車駕征馮文通,徙成邱、成周、遼東、樂浪、帶方、元菟六郡民三萬家于幽州,開倉以赈之。

     太平真君六年,徙青、齊之人以實河北。

    又陸俟,太武時,與高涼王郵渡河,南略地至濟南東平陵,徙其民六千家實河北。

     七年,徙長安城内工巧二千家于京師。

     獻文皇帝興三年,徙青州齊民于京師。

     孝文太和十九年,诏遷洛之民葬河南,不得遷河北。

    于是代人南者悉為河南洛陽人。

     北齊神武帝為魏相,命孫騰、高隆之分括無籍之戶,得六十餘萬,于是僑居者備勒還本屬。

     文宣天保八年,議徙冀、定、瀛無田之人,謂之樂遷,于幽州、範陽寬鄉之處,百姓驚擾。

     後周武帝建德六年十二月,行幸并州宮,移并州軍人四萬戶于關中。

     宣武正始元年,以苑牧公田分賜代遷之戶。

     宣帝大象元年,诏曰:“洛陽舊都,今既修複,凡是元遷之戶,并聽還洛州。

    此外諸民欲往者,亦任其意。

    河陽、幽、相、預、亳、青、齊七總管,受東京六府處分。

    ” 隋場帝大業元年三月丁未,诏尚書令楊素、納言楊逵、将作大匠字文恺,營建東京,徙預州郭下居民以實之,又诏徙天下富商大賈數萬家于東京。

     唐武後天授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徙關外雍、同、泰等七州戶數十萬以實洛陽。

     玄宗開元十六年十月,敕州客戶有情願屬緣邊州者,至彼給良沃田安置,仍給永年優複,宜令所司即與所管客戶州計會,召取願者,随其所樂,其數奏聞。

     洪武二十一年八月,戶部郎中劉九臯言:“古者狹鄉之民遷于寬鄉,蓋欲地不失利,民有恒業。

    今河北諸處自兵後田多荒蕪,居民鮮少。

    山東、西之民自入國朝,生齒日繁,宜令分丁徙居寬閑之地,開種田畝,如此國賦增而民生遂矣。

    ”上谕戶部侍郎楊靖曰:“山東地廣,民不必遷;山西民衆宜如其言。

    ”于是遷山西澤、潞二州民之無田者往彰德、真定、臨清、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