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土貢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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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兩。
今端州。
) 平樂郡(貢銀二十兩。
今昭州。
) 新興郡(貢銀五十兩、蕉五匹。
今新州。
) 南潘郡(貢銀二十兩、今潘州。
) 陵水郡(貢銀二十兩、今辯州。
) 高涼郡(貢銀二十兩、蚺蛇膽二枚。
今高州。
) 海康郡(貢絲電四匹。
今雷州。
) 臨江郡(貢銀二十兩。
今龔州。
) 浔江郡(貢銀二十兩。
今浔州。
) 蒙山郡(貢麸金十兩。
今蒙州。
) 開江郡(貢斑布五端。
今富州。
) 修德郡(貢銀二十兩。
今嚴州。
) 臨封郡(貢銀二十兩、石斛十小斤。
今封州。
) 南陵郡(貢銀二十兩、石斛十小斤。
今春州。
) 昭義郡(貢銀二十兩。
今羅州。
) 日南郡(貢象牙二根、犀角四根、沈香二十斤、金薄黃屑四石。
今驩州。
) 定川郡(貢銀二十兩。
今牢州。
) 懷德郡(貢銀二十兩。
今窦州。
) 甯浦郡(貢銀二十兩。
今橫州。
) 象郡(貢銀二十兩。
今象州。
) 開陽郡(貢石斛三斤、銀二十兩。
今泷州。
) 感義郡(貢銀二十兩。
今藤州。
) 平琴郡(貢銀二十兩。
今平琴州。
) 合浦郡(貢銀二十兩。
今廉州。
) 連城郡(貢銀二十兩。
今義州。
) 玉山郡(貢玳瑁二具、鼊皮六十斤、翠毛三百合、甲香二斤、今陸州甯仁郡貢銀一十兩。
今黨州。
) 懷澤郡(貢細白苎布十端。
今貴州。
) 龍城郡(貢銀二十兩。
今柳州。
) 銅陵郡(貢石斛二十小斤、銀二十兩。
今勤州。
) 海豐郡(貢五色藤鏡匣一具、蚺蛇膽三枚、甲煎二兩、〈魚廷〉魚皮三、荃台一。
今循州。
) 晉康郡(貢銀二十兩。
今康州。
) 恩平郡(貢銀二十兩。
今恩州。
) 朱崖郡(貢銀二十兩、真珠二斤、玳瑁一具。
今崖州。
) 萬安郡(貢銀二十兩。
今萬安州。
) 延德郡(貢藤盤。
今振州。
) 右《通典》所載唐朝諸郡土貢物件,比《唐書 地理志》所言各郡土貢微有不同。
又《宋史 地理志》及《會要》亦各有土貢物件,與唐亦小異。
今除土産已見《地裡考》,馀不悉錄,而罷免蠲除之诏旨與其名物,則不容不悉著之雲。
(唐天寶前土宇廣於宋,舉唐則可以見宋矣,故不悉著。
《宋史》所載,詳見《地裡考》) 後周太祖命王峻疏四方貢獻珍美食物,下诏悉罷之。
诏略曰:"所奉止於朕躬,所損被於甿庶。
"又曰:"積於有司之中,甚為無用之物。
" 宋太祖皇帝建隆二年,诏文武官及緻仕官、僧、道、百姓,自今長春節及他慶賀,不得辄有貢獻。
自唐天寶以來,方鎮屯重兵,多以賦入自贍,名曰留使、留州,其上供殊鮮。
五代方鎮益強,率今部曲主場院,厚斂以自利;其屬三司者,補大吏臨之,輸額之外辄入已,或私納貨賂,名曰"貢奉",用冀恩賞。
上始即位,猶循前制,牧守來朝,皆有貢奉,及趙普為相,勸上革去其弊。
是月,申命諸州度支給費外,凡金帛悉送都下,以助軍實,無得占留。
方鎮阙帥守,命文官權知;所在場院,間遣京朝官廷臣監臨;又置轉運使、通判。
條禁文簿,漸為精密。
由是利歸於上,外權削矣。
乾德四年,罷光州歲貢鷹鹞,放養鷹戶。
開寶五年,诏罷荊襄道貢魚臘。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容州初貢珠。
自廢"媚川都",禁民采珠,未幾,官複自采。
容州海渚亦産珠,仍置官掌之。
至是,加貢珠百斤,賜負擔者銀帶、衣服。
真宗鹹平二年,内侍裴愈因事至交州,謂龍花蕊難得之物,宜充貢,本州遂以為獻。
上怒黜愈,隸崖州,仍絕其貢。
是歲,又減罷劍、隴、夔、賀等五十馀州土貢,又罷三十馀州歲貢茶。
仁宗天聖四年,卻川峽獻織繡。
又诏罷夔州玳瑁、紫貝等貢。
神宗元年,上出諸州貢物名件,自漳州山姜花萬朵以下,至同州榅桲二十顆,凡四十三州七十種,慮其耗蠹民力诏罷之。
諸路進奉金銀錢帛共二十七萬三千六百八貫、匹、兩。
金二千一百兩。
銀一十六萬五千四百五十兩。
折銀錢一萬八千二百五十九貫七十七文。
匹帛八萬七千八百匹。
同天節進奉一十二萬七百四十三貫、匹、兩。
京東路金二百兩、銀五千五百兩,折銀錢四千三百二十四貫七百文、絹七千三百匹。
京西路金一百兩、銀七千一百兩,折銀錢二千六百九貫四百七十五文。
淮南路銀九千二百五十兩,折銀錢一千七十九貫二百二十一文。
兩浙路銀一萬一千八百兩、絹五千五百匹。
江南東路金一千兩、銀六千兩,折銀錢五百八十貫、絹四千匹。
江南西路銀一萬四千五百兩、絹二千五百匹。
荊湖南路銀九千三百兩。
荊湖北路銀八千一百兩。
福建路銀一萬四千兩。
廣南東路銀四千兩。
江、淮、荊、浙發運使副銀各五百兩。
江、淮等路提點鑄錢司銀一千兩。
南郊進奉一十五萬二千八百六十五貫、匹、兩。
京東路金七百兩、絹一萬三千匹,折銀錢六百五貫文。
京西路金一百兩、銀一千三百兩、絹一萬五千五百匹,折銀錢二千一百一十貫。
淮南路銀三千五百兩,折銀錢六千一百三十九貫五百一十二文,絹一萬五千匹。
兩浙路銀九千五百兩、絹八千五百匹、羅一千匹。
江南東路銀五千五百兩,折銀錢五百八十一貫一百六十九文、絹九千匹。
江南西路銀一萬五百兩、絹四千匹。
荊湖南路銀一千三百兩。
荊湖北路銀七千八百兩、絹五百匹。
福建路銀二萬三千兩。
廣南東路銀三千兩。
廣南西路銀五百兩、錢二百三十貫文。
右系畢仲衍《中書備對》所述元豐間諸路聖節、南郊進奉金帛之數,内同天節江南東路進奉金一千兩,即乾道間洪文敏公奏乞蠲減饒州聖節貢金,而壽皇特旨減七百兩者是也。
蓋承平時聖節天下進奉通該金一千三百兩,而江東路獨當一千兩,而江東之一千兩則又止饒州一郡所出雲。
徽宗政和七年,置提舉禦前人船所。
時東南監司、郡守、二廣市舶率有應奉,又有不待旨,但送物至都,計會宦者以獻。
大率靈壁、太湖、慈口溪、武康諸石,二浙奇竹、異花、海錯,福建荔枝、橄榄、龍眼,南海椰實,登、萊文石,湖湘文竹,四川佳果木,皆越海渡江,毀橋梁、鑿城郭而至,植之皆生,而異味珍苞則以健步捷走,雖甚遠,數日即達,色香未變也。
乃作提舉淮、浙人船所,命内侍鄧文浩領之。
蔡京以曩備東封船二千艘及廣濟兵士四營,又增制作牽駕人,乞诏人船所比直達綱法,自後所用,即從禦前降下,使系應奉人船所數貢入,馀皆不許妄進。
高宗建炎元年,诏:"諸路常貢時新口味果實之類,所在因緣更相饋送,騷擾為甚。
其令禮部措置,除天地、宗廟、陵寝薦獻所須外,馀并罷。
"又诏:"天下土貢如金銀、匹帛,以供宗廟祭享之費用,以贍官兵之請給,不可阙者依格起發外,其馀藥材海錯、邠州火箸、襄陽府漆器、象州藤合、揚州照子之類,一切罷之。
" 紹興四年,先是,和州言:"本州殘破之馀,乞蠲免大禮銀絹。
"戶部奏展半年。
中書舍人王居正言:"生辰及大禮進貢,乃臣子飨上之誠,初非朝廷取於百姓。
若民力無所從出,合預降诏,曲加慰谕,止其進奉,則君臣恩禮兩盡。
既不能然,至使州縣自乞,蓋已非是,矧又不許,臣竊以為過矣。
望特與蠲免,仍诏戶部,淮南諸郡如合行除放,不須令本處再三申請,庶使恩意自出朝廷,人知感悅。
"乃诏淮南州軍進奉大禮銀絹并蠲之。
紹興二十六年,诏罷臨安府歲貢禦服绫一百匹。
又诏罷連州歲貢珠子,其籍定蜑丁并放逐便。
二十七年,宰執奏四川便民事,上曰:"蜀制造錦繡帟莫,以充歲貢,聞十歲女子皆拘在官刺繡。
朕自即位以來,不欲土木被文繡,首為罷去,後來節次科敷多所蠲減,想民力稍寬矣。
" 三十二年,孝宗登極赦:"諸路或假貢奉為名,漁奪民利,果實則封閉園林,海錯則強奪商販,至於禽獸、昆蟲、珍味之屬則抑配人戶,緻使所在居民以土産之物為苦。
太上皇帝嘗降诏禁約貢奉,竊慮歲久,未能遵承,自今仰州軍條具土産合貢之物聞於朝,當議參酌天地、宗廟、陵寝合用薦獻及德壽宮甘旨之奉,止許長吏修貢外,其馀一切并罷,州郡因緣多取,以違制坐之。
"
今端州。
) 平樂郡
今昭州。
) 新興郡
今新州。
) 南潘郡
) 陵水郡
) 高涼郡
今高州。
) 海康郡
今雷州。
) 臨江郡
今龔州。
) 浔江郡
今浔州。
) 蒙山郡
今蒙州。
) 開江郡
今富州。
) 修德郡
今嚴州。
) 臨封郡
今封州。
) 南陵郡
今春州。
) 昭義郡
今羅州。
) 日南郡
今驩州。
) 定川郡
今牢州。
) 懷德郡
今窦州。
) 甯浦郡
今橫州。
) 象郡
今象州。
) 開陽郡
今泷州。
) 感義郡
今藤州。
) 平琴郡
今平琴州。
) 合浦郡
今廉州。
) 連城郡
今義州。
) 玉山郡
今黨州。
) 懷澤郡
今貴州。
) 龍城郡
今柳州。
) 銅陵郡
今勤州。
) 海豐郡
今循州。
) 晉康郡
今康州。
) 恩平郡
今恩州。
) 朱崖郡
今崖州。
) 萬安郡
今萬安州。
) 延德郡
今振州。
) 右《通典》所載唐朝諸郡土貢物件,比《唐書 地理志》所言各郡土貢微有不同。
又《宋史 地理志》及《會要》亦各有土貢物件,與唐亦小異。
今除土産已見《地裡考》,馀不悉錄,而罷免蠲除之诏旨與其名物,則不容不悉著之雲。
《宋史》所載,詳見《地裡考》) 後周太祖命王峻疏四方貢獻珍美食物,下诏悉罷之。
诏略曰:"所奉止於朕躬,所損被於甿庶。
"又曰:"積於有司之中,甚為無用之物。
" 宋太祖皇帝建隆二年,诏文武官及緻仕官、僧、道、百姓,自今長春節及他慶賀,不得辄有貢獻。
自唐天寶以來,方鎮屯重兵,多以賦入自贍,名曰留使、留州,其上供殊鮮。
五代方鎮益強,率今部曲主場院,厚斂以自利;其屬三司者,補大吏臨之,輸額之外辄入已,或私納貨賂,名曰"貢奉",用冀恩賞。
上始即位,猶循前制,牧守來朝,皆有貢奉,及趙普為相,勸上革去其弊。
是月,申命諸州度支給費外,凡金帛悉送都下,以助軍實,無得占留。
方鎮阙帥守,命文官權知;所在場院,間遣京朝官廷臣監臨;又置轉運使、通判。
條禁文簿,漸為精密。
由是利歸於上,外權削矣。
乾德四年,罷光州歲貢鷹鹞,放養鷹戶。
開寶五年,诏罷荊襄道貢魚臘。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容州初貢珠。
自廢"媚川都",禁民采珠,未幾,官複自采。
容州海渚亦産珠,仍置官掌之。
至是,加貢珠百斤,賜負擔者銀帶、衣服。
真宗鹹平二年,内侍裴愈因事至交州,謂龍花蕊難得之物,宜充貢,本州遂以為獻。
上怒黜愈,隸崖州,仍絕其貢。
是歲,又減罷劍、隴、夔、賀等五十馀州土貢,又罷三十馀州歲貢茶。
仁宗天聖四年,卻川峽獻織繡。
又诏罷夔州玳瑁、紫貝等貢。
神宗元年,上出諸州貢物名件,自漳州山姜花萬朵以下,至同州榅桲二十顆,凡四十三州七十種,慮其耗蠹民力诏罷之。
諸路進奉金銀錢帛共二十七萬三千六百八貫、匹、兩。
金二千一百兩。
銀一十六萬五千四百五十兩。
折銀錢一萬八千二百五十九貫七十七文。
匹帛八萬七千八百匹。
同天節進奉一十二萬七百四十三貫、匹、兩。
京東路金二百兩、銀五千五百兩,折銀錢四千三百二十四貫七百文、絹七千三百匹。
京西路金一百兩、銀七千一百兩,折銀錢二千六百九貫四百七十五文。
淮南路銀九千二百五十兩,折銀錢一千七十九貫二百二十一文。
兩浙路銀一萬一千八百兩、絹五千五百匹。
江南東路金一千兩、銀六千兩,折銀錢五百八十貫、絹四千匹。
江南西路銀一萬四千五百兩、絹二千五百匹。
荊湖南路銀九千三百兩。
荊湖北路銀八千一百兩。
福建路銀一萬四千兩。
廣南東路銀四千兩。
江、淮、荊、浙發運使副銀各五百兩。
江、淮等路提點鑄錢司銀一千兩。
南郊進奉一十五萬二千八百六十五貫、匹、兩。
京東路金七百兩、絹一萬三千匹,折銀錢六百五貫文。
京西路金一百兩、銀一千三百兩、絹一萬五千五百匹,折銀錢二千一百一十貫。
淮南路銀三千五百兩,折銀錢六千一百三十九貫五百一十二文,絹一萬五千匹。
兩浙路銀九千五百兩、絹八千五百匹、羅一千匹。
江南東路銀五千五百兩,折銀錢五百八十一貫一百六十九文、絹九千匹。
江南西路銀一萬五百兩、絹四千匹。
荊湖南路銀一千三百兩。
荊湖北路銀七千八百兩、絹五百匹。
福建路銀二萬三千兩。
廣南東路銀三千兩。
廣南西路銀五百兩、錢二百三十貫文。
右系畢仲衍《中書備對》所述元豐間諸路聖節、南郊進奉金帛之數,内同天節江南東路進奉金一千兩,即乾道間洪文敏公奏乞蠲減饒州聖節貢金,而壽皇特旨減七百兩者是也。
蓋承平時聖節天下進奉通該金一千三百兩,而江東路獨當一千兩,而江東之一千兩則又止饒州一郡所出雲。
徽宗政和七年,置提舉禦前人船所。
時東南監司、郡守、二廣市舶率有應奉,又有不待旨,但送物至都,計會宦者以獻。
大率靈壁、太湖、慈口溪、武康諸石,二浙奇竹、異花、海錯,福建荔枝、橄榄、龍眼,南海椰實,登、萊文石,湖湘文竹,四川佳果木,皆越海渡江,毀橋梁、鑿城郭而至,植之皆生,而異味珍苞則以健步捷走,雖甚遠,數日即達,色香未變也。
乃作提舉淮、浙人船所,命内侍鄧文浩領之。
蔡京以曩備東封船二千艘及廣濟兵士四營,又增制作牽駕人,乞诏人船所比直達綱法,自後所用,即從禦前降下,使系應奉人船所數貢入,馀皆不許妄進。
高宗建炎元年,诏:"諸路常貢時新口味果實之類,所在因緣更相饋送,騷擾為甚。
其令禮部措置,除天地、宗廟、陵寝薦獻所須外,馀并罷。
"又诏:"天下土貢如金銀、匹帛,以供宗廟祭享之費用,以贍官兵之請給,不可阙者依格起發外,其馀藥材海錯、邠州火箸、襄陽府漆器、象州藤合、揚州照子之類,一切罷之。
" 紹興四年,先是,和州言:"本州殘破之馀,乞蠲免大禮銀絹。
"戶部奏展半年。
中書舍人王居正言:"生辰及大禮進貢,乃臣子飨上之誠,初非朝廷取於百姓。
若民力無所從出,合預降诏,曲加慰谕,止其進奉,則君臣恩禮兩盡。
既不能然,至使州縣自乞,蓋已非是,矧又不許,臣竊以為過矣。
望特與蠲免,仍诏戶部,淮南諸郡如合行除放,不須令本處再三申請,庶使恩意自出朝廷,人知感悅。
"乃诏淮南州軍進奉大禮銀絹并蠲之。
紹興二十六年,诏罷臨安府歲貢禦服绫一百匹。
又诏罷連州歲貢珠子,其籍定蜑丁并放逐便。
二十七年,宰執奏四川便民事,上曰:"蜀制造錦繡帟莫,以充歲貢,聞十歲女子皆拘在官刺繡。
朕自即位以來,不欲土木被文繡,首為罷去,後來節次科敷多所蠲減,想民力稍寬矣。
" 三十二年,孝宗登極赦:"諸路或假貢奉為名,漁奪民利,果實則封閉園林,海錯則強奪商販,至於禽獸、昆蟲、珍味之屬則抑配人戶,緻使所在居民以土産之物為苦。
太上皇帝嘗降诏禁約貢奉,竊慮歲久,未能遵承,自今仰州軍條具土産合貢之物聞於朝,當議參酌天地、宗廟、陵寝合用薦獻及德壽宮甘旨之奉,止許長吏修貢外,其馀一切并罷,州郡因緣多取,以違制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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