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田賦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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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田 魏史起引漳水溉邺。

     魏襄王時,史起為邺令。

    起曰:"魏氏之行田也以百畝(賦田之法,一夫百畝),邺獨二百畝,是田惡也。

    漳水在其旁,西門豹不知用,是不知也。

    "於是乃引漳水溉邺,以富魏之河内。

    民歌之曰:"邺有賢令兮為史公,決漳水兮灌邺旁,終古舄鹵兮生稻粱。

    " 秦開鄭國渠。

     韓欲疲秦人,使毋東伐,乃使水工鄭國間說秦,令開泾水,自中山西抵瓠口為渠,并北山,東注洛,三百馀裡,欲以溉田。

    中作而覺,秦欲殺國,國曰:"始臣為間,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乃使卒就渠。

    渠成,用溉注填阏之水,溉舄鹵之地四萬馀頃,收皆畝一锺,於是關中為沃野,無兇年,秦以富強,名曰"鄭國渠"。

     秦李冰開蜀渠。

     秦平天下,以李冰為蜀守。

    冰壅江水作堋(部朋反),穿二江成都中,雙過郡下,以通舟船,因以灌溉諸郡,於是蜀沃野千裡,号為"陸海"。

     公非劉氏《七門廟記》曰:"予為廬州從事,始以事至舒城,觀所謂七門三堰者。

    問於居人:其田溉幾何?對曰:'凡二萬頃。

    '考於圖書,則漢羹颉侯信始基,而魏揚州刺史劉馥實修其廢。

    昔先王之典,有功及民則祀之,若信者,可謂有功矣。

    然吾恨史策之有遺,而憐舒人之不忘其思也。

    昔高帝之起,宗室昆弟之有材能者,賈以征伐顯,交以出入傳命謹信為功,此二者皆裂地為王,連城數十;代王喜以棄國見省,而子濞亦用力戰王吳。

    獨信區區,僅得封侯,而能勤心於民,以興萬世之利,而愛惠豈與賈、濞相侔哉?夫攻城野戰,滅國屠邑,是二三子之所謂能,能殺人者也;與夫辟地墾土,使數十萬之民世世無饑餒之患,所謂善養人者,於以相譬,猶天地之懸絕也。

    然覃、濞以功自名,信不見錄,豈殺人易以快意,養人不見形象哉?然彼賈、濞之死,泯無聞久矣,而信至今民猶思之。

    " 按:此漢初之事,史所不載,然溉田二萬頃,則其功豈下於李冰、文翁邪?愚讀《公非集》,表而出之,以補遺轶。

     漢文帝以文翁為蜀郡太守,穿煎〈氵臾〉(羊朱反)口,溉灌繁田千七百頃,人獲其饒。

     武帝開渭渠、龍首渠、白渠。

     元光中,大司農鄭當時言:"引渭穿渠,起長安,并南山下,至河三百馀裡,渠下民田萬馀頃,又可得以溉田,益肥關中之地,得榖。

    "天子以為然,令齊水工徐伯表(巡行表記之),悉發卒數萬人穿漕渠,三歲而通,渠下民頗得以溉田矣。

    其後,河東守番系請穿渠引汾溉皮氏汾陰下,引河溉汾陰、蒲坂下(皮氏,今龍門縣地,屬绛郡。

    汾陰,今寶鼎縣地。

    蒲坂,今河東縣地,并屬河東郡),度可得五千頃。

    五千頃故盡河僡棄地,民茭牧其中耳,今溉田之,度可得榖二百萬石以上。

    天子以為然,發卒數萬人作渠田。

    數歲,河移徙,渠不利,則田者不能常種。

    久之,河東渠田廢,與越人,令少府以為稍入(時越人有徙者,以田與之,其租稅入少府也。

    稍,慚也。

    其人未多,故謂之"稍")。

    其後莊熊罴言:"臨晉民(即今馮翊縣)願穿洛以溉重泉以東萬馀頃(重泉在今馮翊郡界,今有乾坑,即熊罴之所穿渠)故惡地,誠得水,可令畝十石。

    "於是為發卒萬馀人穿渠,自徵(音懲)引洛水至商顔下(徵在馮翊郡,即今郡之澄城縣。

    商顔,今馮翊縣界)。

    岸善崩(洛水岸),乃鑿井,深者四十馀丈,往往為井,井下相通行水,水頹以絕商顔(下流曰"頹"),東至山嶺十馀裡間。

    井渠之生自此始。

    穿渠得龍骨,故名曰"龍首渠"。

    作之十馀歲,渠頗通,猶未得其饒。

    是時,用事者争言水利,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而關中輔渠、靈轵引諸水,汝南、九江引淮,東海引钜定(澤名),泰山下引汶水,皆穿渠為溉田,各萬馀頃,他小渠披山通道者,不可勝言。

    自鄭國渠起,至元鼎六年,百三十六歲,而倪寬為左内史,奏請穿鑿六輔渠(在鄭國渠之裡,今尚謂之輔渠,亦曰六渠),以益溉鄭國傍高仰之田(素不得鄭國之溉灌者。

    仰謂上向)。

    帝曰:"農,天下之本也。

    泉流灌浸,所以育五榖也。

    左、右内史地,名山、川原甚衆,細民未知其利,故為通溝渎,畜陂澤,所以備旱也。

    今内史稻田租挈重,不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