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四 郊社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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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以薄德而封名山,用虛言而幹上帝,非朕攸聞。

    今後言及封禅,宜即禁絕。

    " 十四年,晉王廣帥百官抗表固請封禅,帝令牛弘等創定儀注。

    既成,帝視之曰:"茲事體大,朕何德以堪之!但當東巡,因緻祭泰山耳。

    " 唐太宗貞觀初,群臣并請封禅,惟魏徵以為不可。

    太宗曰:"朕欲卿極言之。

    豈功不高邪?德不厚邪?夷狄不慕義邪?嘉瑞不至邪?年榖不登邪?何謂而不可!"對曰:"陛下功則高矣,而民未懷惠;德雖厚矣,而澤未滂流;諸夏雖安矣,未足以供事;遠夷慕義矣,無以供其求;符瑞雖臻,罻羅猶密;積歲豐稔,倉廪尚虛:此臣所以竊為未可。

    臣未能遠比,且借喻於人。

    今有人十年長患,療治且愈,皮骨僅存,便欲使負米一石,曰行百裡,必不可得。

    隋氏之亂,非止十年,陛下為之良醫,除去疾苦,雖巳父安,未甚充實,告成天地,臣竊有疑。

    且陛下東封,萬國鹹萃,要荒之外,莫不奔走。

    今伊洛已東,暨於海岱,藿莽巨浸,茫茫千裡,人煙斷絕,雞犬不聞,道路蕭條,進退艱阻。

    豈可引彼夷狄,示以虛弱?竭财以賞,未厭遠人之望;加年給複,不償百姓之勞。

    或遇水旱之災,風雨之變,庸夫橫議,悔不可追。

    豈獨臣之懇言,亦有輿人之誦。

    "太宗不能奪,於是乃止焉。

     六年,文武官以初平突厥,盛德被於海内,又年榖屢登,表封泰山。

    太宗謂侍臣曰:"朕每見衆議,以封禅為盛事,頻奏勸朕行之。

    如朕木心,但使天下太平,家給人足,雖阙封禅之禮,亦可比德於堯舜;若百姓不足,夷狄内侵,縱修封禅之儀,亦何異桀纣?昔秦始皇為暴虐之主,漢文為有德之君,以此而言,無假封禅。

    且《禮》雲'掃地而祭',以表至誠,何必遠登高山,封三尺土也?"侍中王珪對曰:"陛下發德音,明封禅本末,非臣愚短之所能及。

    "秘書監魏徵又進曰:"隋末大亂,黎民遇陛下,始有生望。

    養之則至仁,勞之則未可。

    升中之禮,須千乘萬騎,供帳之費,動役數州,戶口蕭條,何以能給?"太宗雖納徵言,而藩臣猶抗表勸請,乃命秘書少監顔師古、谏議大夫朱子奢等集當時名儒博士雜議,不能決。

    於是左仆射房元齡、特進魏徵、中書令楊師道博采衆議奏上之,其議曰:"為壇於泰山下,祀昊天上帝。

    壇之廣十二丈,高丈二尺。

    玉牒長一尺三寸,廣、厚五寸;玉檢如之,厚減三寸。

    其印齒如玺,纏以金繩五周。

    玉策四,皆長一尺三寸,廣寸五分,厚五分,每寸皆五簡,聯以金。

    昊天上帝配以太祖,皇地祇配以高祖。

    已祀而歸格於廟,盛以金匮。

    匮高六尺,廣足以容之,制如表函,纏以金繩,封以金泥,印以受命之玺。

    而玉牒藏於山上,以方石三枚為再累,纏以金繩,封以石泥,印以受命之玺。

    其山上之圓壇,土以五色,高九尺,廣五丈,四面為一階。

    天子升自南階,而封玉牒。

    已封,而加以土,築為封,高一丈二尺,廣二丈。

    其禅社首亦如之。

    其石檢封以受命玺,而玉檢别制玺,方一寸二分,文如受命玺。

    以石距非經,不用。

    又為告至壇,方八十一尺,高三尺,四出陛,以燔柴告至,望秩群神。

    "遂著於禮,其他降禅、朝觐皆不著。

    至十五年,将東幸,行至洛陽,而彗星見,乃止。

     高宗乾封元年,封泰山,為圓壇山南四裡,如圓丘,三壝,壇上飾以青,四方如其色,号封祀壇。

    玉策三,以玉為簡,長一尺二寸,廣一寸二分,厚三分,刻以金文。

    玉匮一,長一尺三寸,以藏上帝之冊;金匮二,以藏配帝之冊。

    纏以金纏五周,金泥、玉玺,玺方一寸二分,文如受命玺。

    石〈石感〉以方石再累,皆方五尺,厚一尺,刻方其中,以容玉匮。

    〈石感〉旁施檢,刻深三寸三分,闊一尺;當繩刻深三分,闊一寸五分。

    石檢十枚,以檢石〈石感〉,皆長三尺,闊一尺,厚七分;印齒二道,皆深四寸,當玺方五寸,當繩闊一寸五分。

    檢立於〈石感〉旁,南方、北方皆三,東方、西方皆一,去〈石感〉隅皆一尺。

    〈石感〉纏以金繩五周,封以石泥。

    距石十二,分距〈石感〉隅,皆再累,皆闊二尺,厚一尺,長一丈,斜刻其首,令與〈石感〉隅相應。

    又為壇於山上,廣五丈,高九尺,四出陛,一壝,号登封壇。

    玉檢、玉牒、石〈石感〉、石距、玉匮、石檢皆如之。

    為降禅壇於社首山上,八隅、一成、八陛如方丘,二壝。

    上飾以黃,四方如其色,其馀皆如登封。

    其議略定,而天子诏曰:"古今之制,文質不同。

    今封禅以玉牒、金繩,而瓦樽、匏爵、稭席,宜改從文。

    "於是昊天上帝褥以蒼,地祇褥以黃,配褥皆以紫,而樽爵亦更焉。

    是歲正月,天子祀昊天上帝於山下之封祀壇,以高祖、太宗配,如圓丘之禮。

    親封玉冊,置五〈石感〉,聚五色土封之,徑一丈二尺,高尺。

    已事,升山。

    明日,又封玉冊於登封壇。

    又明日,祀皇地祇於社首山之降禅壇,如方丘之禮,以太穆皇後、文德皇後配,而以皇後武氏為亞獻,越國太妃燕氏為終獻,率六宮以登,其帷帟皆錦繡。

    群臣瞻望,多竊笑之。

    又明日,禦朝觐壇以朝群臣,如元日之禮。

    乃诏立登封、降禅、朝觐之碑,名封祀壇曰舞鶴台,登封壇曰萬歲台,降禅壇曰景雲台,以紀瑞焉。

    其後降封嵩嶽,以吐番、突厥寇邊而止。

     元宗開元十二年,四方治定,歲屢豐稔,群臣多言封禅,中書令張說又固請,乃下制以十三年有事於泰山。

    於是說與右散騎常侍徐堅、太常少卿韋縚、秘書少監康子元、國子博士侯行果刊定儀注。

    立圓壇於山上,廣五丈,高九尺,土色各依其方。

    又於圓台上起方壇,廣一丈二尺,高九尺,其壇台四面為一階。

    又積柴於燎壇於圓台之東南,量地之宜,柴高一丈二尺,方一丈,開上,南出戶六尺。

    又為圓壇於山下,三成、十二階,如圓丘之制。

    又積柴於壇南為燎壇,如山上。

    又為玉冊、玉匮、石〈石感〉,皆如高宗之制。

    元宗初以謂升中於崇山,精享也,不可喧嘩,欲使亞獻已下皆行禮山下壇。

    召禮官講議,學士賀知章等言:"昊天上帝,君也;五方精帝,臣也。

    陛下享君於上,群臣祀臣於下,可謂變禮之中。

    然禮成於三,亞、終之獻,不可異也。

    "於是三獻皆升山,而五方帝及諸神,皆祭山下壇。

    元宗問:"前世何為秘玉牒?"知章曰:"玉牒以通意於天,前代或祈長年,希神仙,旨尚微密,故外莫知。

    "帝曰:"朕今為民祈福,無以秘為。

    "即出玉牒,以示百僚。

     玉牒詞曰:"有唐嗣天子臣某,敢昭告於昊天上帝:天啟李氏,運興土德。

    高祖、太宗,受命立極。

    高宗升中,六合殷盛。

    中宗紹複,繼體不定。

    上帝眷祐,錫臣忠武。

    底綏内艱,推戴聖父。

    恭承大寶,十有三年。

    敬若天意,四海晏然。

    封祀岱嶽,謝成於天。

    子孫百祿,蒼生受福。

    " 乃祀昊天上帝於山上壇,以高祖配;祀五帝以下諸神於山下,其祀禮皆如圜丘。

     張說、韋縚、徐堅等議曰:"乾封舊儀,禅社首,享地祇,以先後配飨,文德皇後配地祇,天後為亞獻,越國太妃為終獻。

    以宮闱接神,有乖舊典。

    上元不祐,遂有天授異姓之事,宗社中圯,公族誅滅,皆由此也。

    景龍之季,有事圜丘,韋庶人為亞獻,皆以婦人升壇執笾豆,渫黩穹蒼,享禮不潔。

    未及逾年,國有大難,亞獻、終獻終受其咎,平座齋郎及女人執祭者,多亦夭卒。

    今主上尊天敬神,必須革正斯禮。

    請以睿宗大聖真皇帝配皇地祇,侑神作主。

    三獻禮:上初獻,邠王守禮亞獻,宋王成器終獻。

    "從之。

     天寶九載正月,敕以今載十一月有事華山。

    三月,西嶽廟災,京師旱,遂停封嶽之禮。

     ◎唐開元禮 △皇帝封祀泰山儀(禅社首山附) △銮駕進發(禅儀無此篇) 皇帝将有事於泰山,有司蔔日如别儀。

    告昊天上帝、太廟、太社,皆如巡狩之禮(告太廟高祖祝文,加封祀配神作主之意。

    告睿宗祝文,加禅祭配神作主之意)。

    皇帝出宮,備大駕鹵簿,軷於國門,祭所過山川、古先帝王、名臣、烈士,皆如巡狩之禮。

    通事舍人承制問百年。

    所經州縣,刺史、縣令先待於境。

    至泰山下,柴告昊天上帝於圜丘壇,如巡狩告至之禮(有司攝事)。

    前祀,所司以太牢祭如泰山神廟,如常式。

     △齋戒 前七日,太尉戒誓百官(封雲"封於泰山",禅雲"禅於社首山。

    "齋儀同封禮)。

    皇帝散齋於行宮後殿四日,緻齋於前殿三日。

    服衮冕結佩等,并如圜丘儀(百官如别儀)。

     △制度 将作大匠先領徒於泰山上立圓台,廣五丈,高九尺,土色各依其方;又於圓台上起方壇,廣一丈二尺,高九尺。

    其台壇四面,各為一陛。

    玉牒長一尺三寸,廣五寸,厚五寸,刻牒為字,以金填之,用金匮盛(其玉牒文,中書、門下進取進止,所由承旨請内镌。

    其名檢等并如後制)。

    郊社令積柴為燎壇於山上圓台之東南,量地之宜,柴高一丈二尺,方一丈;開上,南出戶,方六尺。

    又為圓壇於山下,三成、十二陛,如圜丘之制,随地之宜。

    壇上飾以元,四方依方色。

    壇外為三壝。

    郊社令又積柴於壇南,燎如山上之儀。

    又為玉冊,皆以金繩連編玉牒為之,每牒長一尺二寸,廣一寸二分,厚三分,刻玉填金為字(少府監量文多少為之)。

    又為玉匮一,長一尺三寸,并檢方五寸,當纏繩處刻為五道,當封寶處刻深二分,方取容受命寶印,以藏正座玉冊。

    又為金匮二,以藏配座玉冊,制度如玉匮。

    又為黃金繩,以纏玉匮、金匮;又為石〈石感〉,以藏玉匮,用方石再累,各方五尺,厚一尺,縱鑿石中,廣深令容玉匮。

    〈石感〉旁施檢處,皆刻深三寸三分,闊一尺,南北各二,東西各三,去隅皆七寸。

    纏繩處皆刻深三分,闊一寸五分。

    為石檢十枚,以檢石〈石感〉,皆長三尺,闊一尺,厚七寸;皆刻為三道,廣一寸五分,深四寸,當封處大小取容寶印,深二寸七分;皆有小石蓋,制與封刻處相應,以檢ㄓ封印;其檢立於〈石感〉旁當刻處。

    又為金繩三,以纏石〈石感〉各五周,徑三分。

    為石泥以封石〈石感〉(以石末和方色土為之。

    其封玉匮、金匮、石〈石感〉同用受命寶,并所司量時先奏請出之)。

    為距石十二枚,皆闊二尺,厚一尺,長一丈,斜刻其首,令與〈石感〉隅相應,分距〈石感〉四隅,皆再累。

    為五色土圓封,以封石〈石感〉,上徑一丈二尺,下徑三丈九尺(禅禮制度:将祭,将作先於社首山禅所謂禅祭壇,如方丘之制,八角,三成,每等高四尺,上闊十六步。

    設八陛,上等陛廣八尺,中等陛廣一丈,下等陛廣一丈二尺。

    為三重壝量地之宜,四面開門。

    玉冊、石〈石感〉、玉匮、金匮、金泥、檢、距、圓封、立牌等,并如封祀之儀)。

     △陳設 前祀三日,衛尉設文武侍臣次於山下封祀壇外壝東門之内道北,皆文官在左,武官在右,俱南向。

    設諸祀官次於東壝之外道南,北向西上;三師南壝之外道東,諸王於三師之南,俱西向北上;文官從一品以下、九品以上於祀官之東,皇親五等以上、諸親三等以上於文官之東,東方諸州刺史、縣令又於文官之東,俱北向西上;介公、酅公於南壝之外道西,東向;諸州使人於介公、酅公之西,東向;諸方之客:東方、南方於諸王東南,西向,西方、北方於介公、酅公西南,東向,皆以北為上。

    武官三品以下、九品以上於西壝之外道南,北向東上。

    設諸馔幔各於内壝東門、西門之外道北,南向;北門之外道東,西向(壇上及東方之馔陳於東門外,南方及西方之馔陳於西門外,北方之馔陳於北門外)。

    前祀二日,太樂令設宮懸之樂於山下封祀壇之南、内壝之外,如圜丘儀。

    右校掃除壇之内外(禅儀:祭前三日,尚舍、壇長施太次於外壝東門内道北,尚舍鋪禦座,守宮設文武官次於大次前,東西相向。

    諸祭官於東壝外,文官九品以上於祭官東,皇親、諸親又於其東,蕃客又於其東。

    介公、酅公於西壝外道南,武官九品於介公、酅公西,蕃客又於其西,褒聖侯於三品文官下有諸州使,分於文武官,後設陳饌幔於内,壝東西門外道北,南向。

    其壇上及東方馔陳於東門外,南方、西方、北方馔陳於西門外。

    其陳樂懸,則樹靈鼓。

    右校掃除,又為瘗坎於壇王地)。

    前祀一日,奉禮郎設祀官公卿位於山下封祀壇内壝東門之外道南,分獻之官於公卿之南,執事者位於其後,每等異位重行,西面北上。

    設禦史位於壇上,一位於東陛之南,西向,一位於西陛之南,東向。

    設奉禮位於樂懸東北,贊者二人在南,差退,俱西向。

    設協律郎位於